安全不是小事。做好安全工作,是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条例,欢迎大家来阅读。
1、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景。
2、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资料。
3、严格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对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有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职责人。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景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4、严格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职责;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职责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职责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职责要落到具体职责人,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
6、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资料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7、建立检查情景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除了每月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景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8、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内所有部位、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认真整改,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2、总务处每周一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工每天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总务处或值班领导。
4、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5、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微机室、电教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供电设施、体育器械以及校内人群集中场所和建筑工地作为检查重点。
6、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早、午、晚到校时间的按时“三查”,任课教师课前对本节上课学生进行检查,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学校,以便通知家长或追踪去向。
7、各科室的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处理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8、传达保卫人员是学校安全的全程安全员,必须每日对学校的安全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解决不了的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为了贯彻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加强小学保安队伍的管理,提升小学保安队伍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园治安防控能力,值守校园门卫由专业保安人员负责,确保校园安全文明。
一、小学保安队员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及巡逻值勤装备上岗巡逻。
二、 根据治安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适时调整巡逻路线、时间,巡逻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做好自身防范。
三、负责对进出校门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阻止推销员、商贩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阻止在校园门口50米以内设摊。
四、巡逻时要注意观察可疑情况,发现重大涉嫌情况,在积极做好应对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派出所报告,扭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及时扭送至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脱或自身受到伤害。
五、巡逻时发现有故意损坏各类治安防范、消防和其他小学设施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处理。
六、在巡逻中不准擅自离岗办事,值勤时间不准看书报、杂志。严禁饮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打人、骂人,做到文明值勤。
七、 巡逻时要举止端庄,不准边走边吸烟、吃零食、扇扇子,不准背手、袖手或将手插入裤袋内,不准搭肩、挽臂、嬉笑。
八、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以及助动车巡逻,严禁酒后驾驶。
九、做好每日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十、对工作中认真负责,做好处置各类安全防范工作的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违反规定或造成安全防范隐患后果的要给予惩处,后果严重的除追究责任外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辞退。
1、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标准化考核的组织机构,制订安全工作标准化考核细则。
2、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机构设置,网络体系效应情况。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制订实施和责任书签订情况。
(3)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制订落实情况。
(4)各类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台帐建立和使用情况。
(5)考核安全工作宣传、教育与培训落实情况。
(6)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7)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效能完好情况。
(8)建筑物和设施等硬件安全质量状况和安全使用效能情况。
(9)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知识,安全自救、安全救灾的能力情况。
(10)安全事故上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1)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2)安全资金投入、正常使用情况。
(13)工地、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情况。
1、局干部职工每年按国家的规定享受工龄假。工龄假可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下分段休,但当年的工龄假期不得累积到下一年度。
2、请假一天以上的都要填表报批。干部职工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3、凡请假者,必须讲清缘由,请病假者必须有医生出具的证明为凭。
4、只有3人以下的股室,不得有2人同时请假或休工龄假。
5、局领导组织不定期检查。一年内,第一次发现不请假而又不知去向的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的,该同志半年岗位目标考评不合格;第三次发现的,全年岗位目标考评不合格,进行调岗、轮岗或停职,所在股室被取消当选先进单位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