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制度4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村务公开制度4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村务公开制度 篇1

一、村党支部委员的工作分工,由党支部提出方案,报镇党委审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分工,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方案,提交村党支部讨论决定。

二、下列事项,由村党支部具体负责: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具体措施。

(二)制度村党支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审定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责任制。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领导和组织本村村民依法做好选举工作。

(五)对村务管理人员和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领导和组织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三、下列事项,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方案,经村党支部讨论通过后,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要求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二)制定本村的财务收支计划,扶持、捐赠、优抚、优等和救灾救济等款物的收支、发放,农用物资的分配,集体资产的清理和债权债务的处理。

* *(三)土地、山林等集体资产以及村集体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及其变更,宅基地的规划和分配,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数量及补偿款,工农业建设用地中土地受益及收支事项,集体经济项目和公共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建设进度、验收结算等。

(四)村务管理人员的职务补贴、提成奖励标准,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和执行情况,聘用人员及待遇。

(五)村民负责的款项、物资的数量和使用,税费改革全拨返的款项及使用。

(六)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计划生育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对村民违反制度的处理。

(八)依法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印章要严格管理,严格实行使用审批制度,使用印章要做好记录。

村务公开制度 篇2

按照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务、财务的管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形成有效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村务监督机构。

1、村委会成立由3~7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监督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审查村务、财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财务公开意见和建议;参与本村的经济项目及集体资产项目招投标;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

3、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财务监督情况。

4、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或者打击报复。

二、建立村级会计代理制度。

村委会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做好现金日记帐以及村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财务公开等工作。村所有收入凭证、报销凭证必须由村报帐员填制,交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核记帐,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记帐后出具财务报表,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名后于每月10日前公布。

三、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委会每年度定出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由村委会执行。

2、500元以下经费开支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由村委会主任和村民主理财小组长“两笔会签”审批;500元以上5000元下的要经村两委干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审批;5000元以上的,则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审批。

3、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帐簿,做到往来帐目清楚,应收应支款项一目了然,年度会计档案齐全可查。出纳报帐员按时报帐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

4、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禁公款私存、挪用公款或利用公款进行帐外经营,不得将大额现金存放在办公室或家里。否则,由财务人员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健全村委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在任期内或离任时、由镇农办成对其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村民公开。

五、全面规范进行村务财务公开。

1、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

(1)每年初公布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建设规划、年度财务计划、村集体经济或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方案、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以及需要在年初公布的其他事项。

(2)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财务收支情况,以及需要在当月公布的其他事项。

(3)每季度公布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社会捐赠等各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等。

(4)每年底公开年度村务各项重大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5)随时公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如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工程的立项、招标、验收,村集体资产的招租和租金收缴情况以及“一事一议”及时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

2、村务公开的程序。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并由村委会主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财务有关人员签名,由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公布。

3、村务公开的形式。

(1)村务公开栏,将公开的内容在公开栏上全面,真实予以公布。

(2)利用墙报、广播等宣传媒体。实行多方位公布村务,使广大群众及时知晓。

(3)发放明白纸。

4、村务公开的监督。

(1)村务公开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审核监督,对不合理的财务开支予以纠正,对重大村务进行监督。

(2)设置村务公开意见箱,收集群众对村委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收集整理后,提交村务会在15日内作出答复。

(3)每月20日为接访日,村委会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要当场或在15日内答复。

(4)上级有关部门监督。

村务公开制度 篇3

为增强村委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村民有效监督,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矛盾,消除疑虑,减少误会,特制定本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

(1)村委会的各项村务和经济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问题必须列为公开内容。

(2)政务方面有:村委会的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建设项目、计划生育事务、最低生活保障。

(3)财务方面有:财务计划及收支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水电费、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村干部报酬、公务活动招待费以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

(4)事务方面有:征用土地、土地置换和宅基地审批、集体资产承包以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等。

2.村务公开的程序

(1)村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权威性。

(2)财务公布前,公布方案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上级经管站审查后进行公布。

(3)年度村级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等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进行公布。

(4)其他村务依据有关规定,按一定程序进行公布。

(5)所有公开内容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签字记录。

(6)村务公开结束后,村委会须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村务公开的内容收集整理、立卷建档。

3.村务公开的时间、形式

(1)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年度目标、全年性工作常年公开,其它村务、财务公开须每季度公开一次。

(2)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布,重大事项须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3)村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是:公开栏公开;书面材料公开;会议公开。

村务公开制度 篇4

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推进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村务监督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构建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行使决策权,村民委员会行使执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权的新型村级自治机制,切实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和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设置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设主任1名。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符合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具有监督意识和能力等条件。候选人采取回避制度,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等不得列为候选人。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村“两委”任期相同

三、工作职责

(一)监督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监督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决议、决定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村务、财务等公开情况;

(四)监督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

(五)监督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落实办理情况;

(六)监督对“两委”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七)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监督机制;

四、监督方式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出席或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党组织会议和村民委员会会议。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走访收集民情,受理村民反映的问题,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村级组织应及时处理并公开办理结果。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可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前,村党组织提出监督事项,说明监督的具体内容和完成时限。开展专项监督治理有2名以上成员同时参与。

(四)监督事项结束后,村务监督委员应将监督情况报村党组织,并在10内公开监督结果。如有必要,村党组织应及时上报乡党委。

(五)村务监督委员对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擅自作出的决定作出纠正意见,必要时可提请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询问。

(六)村务监督委员在无法正常履行监督职责时,可向乡纪委反映情况,乡纪委要及时答复和协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学习培训。每年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一次以上,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风建设、政策法规制度等村务监督相关的财务审计知识等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的工作水平。

(二)考核评价。村务监督委员每年年底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年工作,自觉接受村民监督。村务监督委员成员经常无故缺席会议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由村党组织提请村民(代表)会议终止其职务,并及时增补。

六、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镇纪委负责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