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医疗机构和技术人员必须经肥城市卫生局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终止妊娠”许可项目后,方可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包括药物流产术,负压吸宫术、中期引产术、晚期引产术等);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医疗机构终止妊娠申请及登记报告制度(优秀5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同意实施中期(14周)以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省市区街村
(居)委会同志,身份证号,因需要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特此证明。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人口计生部门(盖章)
年月日
(人口计生部门加盖骑缝章)
4□2□0□1□2□3□0□0□3□□□ 编号:□
同意实施中期(14周)以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省市区街村
(居)委会同志,身份证号,因需要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特此证明。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人口计生部门(盖章)
年月日
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本院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工作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妊娠14周以上的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办现住院手续 ,须持有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经医院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手术。
四、实施妊娠14周以上的终止手术,需严格实行凭证手术。凡实施妊娠14周以上的终止手术,必须查验相关证明并登记。
查验和登记相关证明按如下规定进行:
1、不符合生育条件的,20周岁以下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施术。20周岁以上的查验乡、镇或是街道办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孕妇离婚、丧偶等原因要求终止妊娠的查验受术者本人身份证及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属于医学需要做性别选择终止妊娠的,查验和登记受术者身份证和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产前诊断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终止妊娠技术
终止妊娠是指母体承受胎儿在其体内发育成长的过程的终止。妊娠期间的妇女称为孕妇﹐初次怀孕的妇女称初孕妇﹐分娩过1次的称初产妇﹐怀孕2次或2次以上的称经产妇,卵子受精为妊娠的开始﹐胎儿及其附属物即胎盘﹑胎膜自母体内排出是妊娠的终止。
在一般情况下,人工流产只能在妊娠l0周以内进行。因为人工流产手术越早就越简单、越安全;反之,手术就复杂,手术后康复时间也就长。妊娠l0周以内,胚胎或者胎儿骨骼尚未形成,一般不需要扩张宫颈,很容易将胎块组织吸出;手术中反应轻;出血少,手术时间短,术后休息l-2小时就可以回家,恢复也很快,对身体影响小。 如果妊娠在l0周以上时,胎儿已经逐渐长大,子宫也随着长大,这时做人工流产不宜用简单的吸宫术,而需要采用钳刮终止妊娠。该手术难度大,出血多,恢复也比较慢,对身体有一定影响。 妊娠超过了14周就不能作上述两种人工流产,而需要住院作引产手术,这样更增加了孕妇的痛苦和手术的危险性。需要作终止妊娠的孕妇,应尽量争取在妊娠10周以内作压吸引手术。
注意饮食
要选择合适的饮食,食物要易于消化,尤其应选食富含各种维生素、微量元素的食品,如各种蔬菜、水果、豆类、蛋类、肉类等。胃肠虚寒者,慎服性味寒凉食品,如绿豆、白木耳、莲子等;体质阴虚火旺者慎服雄鸡、牛肉、狗肉、鲤鱼等易上火之品。注意补铁(牛肉、瘦肉、肝、肾、蛋黄、血类、青菜,水果,含铁多),蛋白质摄入量
要足够。
注意休息
1、药物终止妊娠后要休息1-2周:逐渐增加活动时间。在人流后
半月内不要从事重体力劳动和下冷水劳动,以免抵抗力降低诱发其他疾病。
2、严禁性交:终止妊娠后子宫口还没有完全闭合,子宫内膜也有一
个修复的过程。在这段时间内,要特别注意保持外阴部的清洁卫生,所用的卫生巾等用品和内裤要勤洗勤换,术后半月内不要坐浴,以免脏水进入阴道,引起感染。人流术后若过早性交,易造成急性子宫内膜炎、盆腔炎,还可继发不孕。因此,人流术后一月内严禁房事。
3、观察出血情况。人流术后阴道流血超过一周以上,甚至伴有下腹
痛、发热、白带混浊有臭味等异常表现,就应及时到医院复查诊治。
4、做好避孕:终止妊娠后卵巢和子宫功能逐渐恢复,卵巢按期徘卵。如果不坚持做好避孕.很快又会怀孕。因此,人流术后,应及早选择可靠的避孕措施,人流手术只能作为避孕失败后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手术,必须坚持以避孕为主,不能把人流手术当作避孕节育的措施。
妊娠:
孕妇在不知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药物,是否终止妊娠?
对于准妈妈,分析孕期服药后可能会引发的后果,主要是从服药
时间及有关症状来加以考虑,而不是完全从药物的药理作用及作用机制出发。了解孕期用药的几个时期,准妈妈对于胎儿的健康与否就不
至于坐立不安了。
安全期:一般而言,服药时间发生在孕3周(停经3周)以内。这个时候囊胚细胞数量较少,一旦受有害物的影响,细胞损伤则难以修复。如果胎儿质量不高,机体自然会优胜劣汰,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流产。如果是这个时候服了药物,不必为生畸形儿担忧。如果这个时候不小心服了药物,又没有任何流产征象,一般表示药物未对胚胎造成影响,可以继续妊娠。
高敏期:孕3周至8周内,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此时的不安全药物最容易导致胎儿畸形,而且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有关症状加以判断是否继续妊娠。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应考虑中止妊娠。
中敏期:孕8周至孕4-5个月是胎儿对药物的中敏期。此时是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的时期,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此时是否中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后再作决定。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晚期作羊水、b超等检查,若是发现胎儿异常应予引产;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或及早终止妊娠,或给予宫内治疗。
低敏期:怀孕5个月以上称低敏期。此时胎儿各脏器官基本已经发育,对药物的敏感性较低,用药后不常出现明显畸形,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
并发症:
许多妇女尤其是未婚妇女错误地认为,药物流产不是手术、不会伤身体。实际上,药物流产与负压吸宫流产一样,都是人为干预妊娠的生理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妇女的健康。
1)感染。妇女服用抗孕药物后,子宫腔内的胚囊组织可在当天排出,有时妊娠组织物排出不全,子宫复旧欠佳,阴道出血时间较长,可持续2-3周,甚至1-2个月。长期慢性失血可引起贫血,使身体抵抗力下降。这时,细菌往往由阴道逆行,而引起子宫内膜炎症。
2)不全流产。 有的妇女用药后因不完全流产,影响子宫收缩及子宫内膜创面的修复,使阴道流血量明显增多,超过平时月经量的2-3倍,严重者还可出现大出血,导致贫血、休克,此时需输血、并急诊手术刮宫止血等。
3)对再次妊娠的影响。未婚妇女如多产、反复流产,可造成子宫内膜反复受损。妊娠时,易发生前置胎盘,可引起产前产时大出血,也有些妇女由于多次人工流产而出现习惯性流产,甚至继发不孕。
4)月经失调。药物可以抑制卵巢的功能,影响卵泡的生长发育甚至排卵。个别妇女药物流产后,可发生月经失调,表现为月经周期缩短或延长,月经量增多。 因此,药物流产虽然相对安全有效,但是仍有少数情况出现不良反应及严重并发症。而且国家卫生部是对药物流产的部门有资格限定的,药房不得私自出售药物流产药物,否则以违法论处。因此建议意外妊娠妇女不要自行药物流产,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就诊,应爱惜自己的健康,爱惜自己的生命。
妊娠禁忌:
终止妊娠也要看个人健康的情况和意愿,有的适宜有的不适宜,下面来看一下:
(1)在避孕失败或不想继续妊娠人群要求终止妊娠且无禁忌症者,可进行终止妊娠方法;
(2)孕妇因患某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适宜进行终止妊娠;
(3)发现胎儿有先天性畸形或遗传性疾病者,可进行妊娠终止方法。
(4)若在各种病症的急性阶段,则不适宜进行终止妊娠;
(5)若女性生殖器官有炎症者,需先进性炎症治疗,再进行终止妊娠;
(6)全身情况不良,不宜进行妊娠终止。
终止妊娠方法:
随着医学的不断进步,终止妊娠的方法也层出不穷,常用的有药流、人流等方式。
1、药流方法:是指用打针或服药的方法进行终止妊娠方式,服用药物流产是比较多见,是很多害怕手术的女性的最佳选择。
优点:没有人工器械的介入,能避免生殖器损伤或感染。
缺点:成功率在75%左右、较低,若出现问题,就会面临药流不全或药流失败、大出血等危险,严重者还需进行刮宫手术,且适宜人群小,一般55天之后的不建议药流。
2、传统人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人工”终止妊娠,是指用手术方法来终止妊娠。传统人工流产过程中,因为要进行宫腔操作,不
可避免地会损伤生殖道。
优点:成功率相对来说比较高,流产不干净的情况较少,在手术时若出现突发情况,可及时进行抢救。
缺点:进行时会疼痛,体虚者可能会出现休克,若手术时的器械不净或其他情况,容易使生殖器官感染。
3、无痛人流:是很多人选择终止妊娠常用的方法,是指在人流的基础上添加了静脉全身麻醉,手术者在全身静脉麻醉的情况下进行的。
优点:全身麻醉是患者无痛感,历时也快,成功率高。
缺点:手术中出现子宫穿孔,病人会因被麻醉而毫无反映,而有时等到医生察觉可能会为时过晚,有生命危险。 还有其他人流方式像可视无痛人流,但不管是哪种终止妊娠方法,对身心或多或少都会带来一定影响和危害,故需尽量避免意外妊娠。一旦发现避孕失败,像是避孕套破了、避孕套脱落或放的宫内环下移、体外排精失败、安全期避孕失败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意外怀孕,应在事后及时 采取补救措施,服用紧急避孕药毓婷。其主要成分为左炔诺孕酮,是单纯的孕激素,不含雌激素,对于心脑血管和其他那些脏器的无影响。而且药性代谢快(2-3天可排出体内),药性安全,在代谢完以后还不影响短时间内要宝宝,且对下次月经周期没有影响。
简阳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
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登记表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登记表
单位:简阳市妇幼保健院编号:
说明:二证指受术者身份证、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出具的医学诊断结论。
引产手续说明
一、医学需要施行终止十四周以上妊娠(治疗性引产、医学诊断胎儿异常、宫内死胎)手术的:
1、省卫生厅指定的有产前诊断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的产前诊断结果或市病残儿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复印入病历存档);
2、并经科内讨论,由科主任审核签名;
3、受术者本人签署《利凡诺中期妊娠引产术术前知情同意书》。
相关证明材料备案。
二、非医学需要施行十四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分以下几种情况:
1、经确认未达到法定婚龄(20岁以下)要求引产的,不用计生部门证明,本人签名,身份证、户口薄复印留底;未成年人须经合法监护人(户口薄、身份证复印留底)签名同意。
2、超过法定婚龄(20岁及以上)的未婚对象,须持有镇(街道)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发放的“终止妊娠证明” (户口薄、身份证、未婚证明和“终止妊娠证明”复印留底)。
3、对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发生怀孕的对象,由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出具“终止妊娠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和“终止妊娠证明”复印留底)。
4、离婚对象要求引产的,应出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证明书(复印留底)。
5、流动人口对象要求引产的,未婚者要凭身份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者符合计划生育条例怀孕的对象要求引产的,原则上由户籍地出具引产证明;户籍地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由现居住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的人口计生局调查核实后出具终止妊娠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复印留底。
三、实施人工终止十四周以上妊娠前,必须登记《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登记表》。并将受术者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同意人工终止妊娠证明”等复印后附在住院病历上。
中期以上终止妊娠和手术管理制度
一、对已领取生育服务证,拟实行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者,需查验经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批准,并取得相应的证明。
二、发现孕妇为选择性别要求终止妊娠手术的,应予以拒绝,并向计生部门报告。
三、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在手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身份证、计划生育部门证明等。
四、开展引产手术需详细填写计划生育住院记录单位及旨产记录
(一)、(二)及引产过程观察记录等表格。
五、加强严密观察孕产妇宫缩及产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每月应对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汇总上报卫生局及计划生育部门(由专职人员报告)。
七、严格把握引产的禁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