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安全操作规程(精选2篇)

规程是指将工作程序贯穿一定的标准、要求和规定。下面是整理的叉车安全操作规程(精选2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篇1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一、安全管理

1、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严格执行《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3、严格按厂内机动车驾驶要求执行。

3.1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3.2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3.3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货叉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3.4检查各油路系统所有管子、接头是否有泄露。

3.5检查电量、液压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3.6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看清反观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亮转向灯,慢行并鸣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反观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3.7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3.8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3.9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3.10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

3.1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3.1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3.1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3.14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3.15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4、每天做好叉车的点检工作(按点检表进行)保持叉车良好的工作状态。

5、叉车钥匙须由司机保管,不得借于他人。叉车闲置时需将钥匙交到厂办保管。

二、停放定置管理

1、叉车需在指定位置停放;禁止在有易燃易爆的地方或附近停车。

2、停放叉车时,要完全拉起手刹并使门架稍向前倾;放低货叉至地面;当在坡道上停车时,轮子下面要放垫块。

3、当离开叉车时,取下钥匙。

三、叉车保养管理

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严格执行《叉车保养规范》。

(一)叉车日常检查:

1、检查仪表的显示是否正常,如有报警灯显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理。

2、检查蓄电池电量是否充足。

3、检查机油的标尺,若不足,及时补充专用机油,若太多应放掉多余的机油。

4、检查液压油的位置,若不足,及时补充专用液压油。

5、检查冷却液平衡水箱的水位,若不足,及时添加,不能用自来水替代冷却液。

6、每天清洗叉车外观。

(二)叉车定期保养

定期保养分以下内容:

一级技术保养

按照"日常维护"项目进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1、检查气缸压力或真空度。

2、检查与调整气门间隙。

3、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

4、检查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及齿轮泵工作是否正常。

5、检查变速器的换档工作是否正常。

6、检查与调整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

7、更换油底壳内机油,检查曲轴箱通风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机油滤清器。

8、检查发电机及起动电机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9、检查车轮安装是否牢固,轮胎气压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杂物。

二级技术保养

除按一级技术保养各项目外,并增添下列工作:

1、清洗各过滤网及管路,并检查有无腐蚀,撞裂情况,清洗后不得用带有纤维的纱头,布料抹擦。

2、清洗变矩器、变速箱、检查零件磨损情况,更换新油。

3、检查传动轴轴承,视需要调换万向节十字轴方向。

4、检查驱动桥各部紧固情况及有无漏油现象,疏通气孔。拆检主减速器、差速器、轮边减速器,调整轴承轴向间隙,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5、拆检、调整和润滑前后轮毂,进行半轴换位。

6、清洗制动器,调整制动鼓和制动蹄摩擦片间的间隙。

7、清洗转向器,检查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8、拆卸及清洗齿轮油泵,注意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9、拆卸多路阀,检查阀杆与阀体的间隙,如无必要时勿拆开安全阀。

10、检查转向节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11、拆卸轮胎,对轮辋除锈刷漆,检查内外胎和垫带,换位并按规定充气。

12、检查手制动机件的。连接紧固情况,调整手制动杆和脚制动踏板工作行程。

13、检查蓄电池电液比重,如与要求不符,必须拆下充电。

14、清洗水箱及油散热器。

15、检查货架、车架有无变形、拆洗滚轮、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必要时补添焊牢。

16、拆检起升油缸,倾斜油缸及转向油缸,更换磨损的密封件。

17、检查各仪表感应器,保险丝及各种开关,必要时进行调整。

(三)蓄电池的使用及保养

1、电动叉车工作时不要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主要动作否则会缩短电池的工作时间。

2、当蓄电池容量报警指示灯连续闪烁时,蓄电池就需要充电了。也不能过充电。

3、充电时要掌握正确的充电步骤

1)打开电池盖板;(蓄电池能产生氢气,遇到火花会造成爆炸和火灾)

2)断开电池和叉车的连接;

3)连接电池和充电器;(注意正负极不能接反,禁止将金属类物品放在蓄电池上)

4)打开充电器;

5)充电完毕后必须先关掉电源,然后再完成其他动作;

4、经常检查电解液液位,液面低于规定时要及时补水,补水时不要高出规定的位置。

5、电池表面需保持清洁

1)不要用干布,化学纤维布清洁蓄电池表面。不要用聚乙烯薄膜覆盖蓄电池。否则会产生静电打火,导致爆炸。

2)用湿布清洁蓄电池未覆盖的顶部。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第四条叉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条严禁酒后驾驶。

第六条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区域。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

第八条检查车辆

(一)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二)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

1、车辆外观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是否加足。

3、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4、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三)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四)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第九条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二)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三)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四)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第十条行驶

(一)公司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二)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三)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四)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五)叉车在行驶时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六)通过公司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七)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八)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第十一条装卸作业

(一)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二)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超叉车负荷作业。

(三)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四)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五)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六)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七)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它长时间停留作业。

第十二条停车及注意事项

(一)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二)停车时必须拉紧制动手柄。

(三)观察发动机是否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四)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章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叉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按规定进行年检,检验不合格的叉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十四条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叉车,不得驾驶、作业。

第十五条叉车年检具体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五章保养及维修

第十六条叉车维修与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以预防性保养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条在日常检查或驾驶作业过程中,发现叉车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维修,保持叉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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