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实用31篇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精选31篇)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1

一、实施非必需不陪护

医院加强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各病区严格掌握陪护指征,非必需不陪护。

二、陪护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

患者因病情等原因确需陪护人员的,应限定并固定1名作为陪护人员,在核酸检测为阴性结果后发放陪护证。如有增加陪护人员需要应征得病房陪护管理员同意。

三、陪护人员服从病房管理

(一)陪护人员在病房期间服从护理人员管理,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

(二)陪护人员在病房期间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串病区、减少人员接触。

(三)陪护人员应减少外出,如有进出院区楼宇要出示陪护证,并核验安康码。

(四)陪护人员应妥善保管陪护证,随身携带,不得转借。

四、病房设置陪护管理员

病房陪护管理严格落实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护士长承担病区陪护制度具体落实管理责任。各病房护理组设置专职陪护管理员,专门负责本病房陪护管理。主要核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报告、陪护证管理,陪护人员建档立册,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其他管理工作。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2

为维护集团公司和客户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物资计量准确、公平、公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检磅人员要自觉服从所在单位管理(包括考勤、劳动纪律、安全卫生等),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二、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记录,将本班的工作情况及特殊事项交接清楚。

三、严格检查地磅的准确性,发现异常后,立即停止过磅并及时反映。

四、磅秤未归零时,禁止车辆过磅。

五、前车未完全下磅,禁止后车上磅。

六、做到每车必检,严禁漏检或不检,做到准确报车号。

七、严格检查车内、外是否有人或者其他物品。

八、对每天所购进、销售物资情况及车辆内外检查情况做认真记录,每10天做一汇总上报到纪委。

九、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岗敬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杜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保持地磅整洁,上班时须穿工作服、带工作证。

集团纪委设专项检磅监理人员,对检磅人员工作情况直接进行监管,定时对检磅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

希望各检磅人员认真落实并执行好本制度。违反者,情节轻微的,处每次扣考核分3-10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赔偿因此带给公司的所有损失并予以辞退。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3

扬州路第一小学租车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

交通法规,造成事故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应积

极参加交通部门召开的安全教育例会和有关活动。

3、驾驶人员对所开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有

病、睡眠不足不得开车。

5、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违规借用造成事故

的由当事人和车辆驾驶员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4

1、目的

为规范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卫生行为,操作习惯,使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3、内容

3.1 吸烟

(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2)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3)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3.2 食物、饮料及其它

(1)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2)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3.3 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3.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1)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3)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3.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1)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2)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3.6 鞋

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可能是,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

3.7 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3.8 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3.7)的规定。

3.9 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菌种后,应立即洗手。

3.10 用口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3.11 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避免扎到手部。

3.12 工作环境

(1)“清洁”区和“污染区”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公司选择并确定“清洁”和“污染区”工作区,在清洁区和污染区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

被指定为“污染区”的区域,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在做完实验后应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污染区”区都应保持整洁。“污染区”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消毒。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消毒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2)冰箱、培养箱、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qc主管来决定),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

(3)实验服、工作服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灭火器上。“清洁”的和“污染区”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4)垃圾处理: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

(5)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

(6)为便于清洁消毒,实验室内不应有织物装饰的用具或椅子。

(7)个人物品: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茶杯、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8)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应急洗眼装置,酒精等消毒用品。

(9)实验室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

(10)实验室内应安装防蚊蝇装置,应定期投放灭蟑螂的药物。

(11)用后的废弃物品: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以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

(12)出口通路: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3.13 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1)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2)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

(3)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

(4)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5)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6)在不影响实验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使用玻璃器具。

3.14 离心机

(1)气溶胶: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2)操作: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3)为防止气溶胶飞溢,应在离心停止30分钟后打开离心物。

(4)清洗: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清洗离心机。

(5)平衡: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5

1.目的

为加强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主管部门:公司行政部。适时地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3.2相关部门:各部门应按照公司管理要求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本制度的变更是指管理变更、人员变更、工艺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场所变更;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4.1.1管理变更: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公司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4.1.2人员变更:新入公司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临时来公司的人员等。

4.1.3工艺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等。

4.1.4设备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5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

4.2管理变更时,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

4.3人员变更管理

4.3.1公司新进员工和调换岗位的员工,按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有关内容进行三级教育。

4.3.2外来施工队伍按照《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4.3.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4工艺变更管理

4.4.1工艺变更由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部门、人员进行工艺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操作人员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4.5设备设施变更管理

4.5.1设备设施变更由变更部门负责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操作人员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

4.5.2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4.6场所变更时由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员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6

1、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

交通法规,造成事故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应积

极参加交通部门召开的安全教育例会和有关活动。

3、驾驶人员对所开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有

病、睡眠不足不得开车。

5、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违规借用造成事故

的由当事人和车辆驾驶员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7

本文将详细阐述加油人员管理制度,涵盖员工职责、工作流程、安全规定、培训与发展、绩效考核以及奖惩制度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员工职责:明确加油员的日常工作内容,如加油操作、客户服务、设备维护等。

2.工作流程:规定加油服务的标准化步骤,确保服务质量的一致性。

3.安全规定:强调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培训与发展:设立定期培训计划,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5.绩效考核:制定公正、公平的考核标准,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

6.奖惩制度:设立奖励机制,对优秀表现给予表彰,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8

第一条 目的:使商场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商场管理水平;

第二条 方式:以商场物业检查标准'为依据,对商场各操作工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由商场和集团考核两部份组成,集团考核主要采取抽查方式;

第三条 实施:每月各商场可在综合考核基础上,从各操作工种岗位中评选出最多a级一名、b级二名、c级三名的优秀员工,上报经集团人事行政部审核后予以公布,并分别给予50、30、20元奖励;

第四条 商场物业主管有权对违反物业检查标准的相关岗位人员进行罚款,罚款等级对应检查标准所列级别。分别为a:20元、b:10元、c:5元,所开具的罚单由主管登记后交所属财务部收取;

第五条 实行对违规违纪连带责任人采取层层加倍扣罚的办法,具体:商场经理查处一次,除扣罚当事人外,加倍扣罚相关物业主管;商场管理部查处一次,则再追加扣罚商场经理;若集团总经理查处一次,商场总监一并受连带扣罚(举例:保安:10元,物业主管:20元、商场经理:40元、商场总监:80元);

第六条凡当月有一次罚款者不参予评选当月优秀员工。

水电工工作检查标准

内容 标准 备注

仪容仪表

1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

2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举止文明

3不袖手或将手放入衣袋、不勾肩搭背

工作态度

1使用规范、文明、礼貌用语

2工作态度端正、有良好职业道德

3办事认真、有较强奉献精神

4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顾客服务

工作纪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不脱岗旷工

3不在岗位上闲谈、吃东西、嘻笑打闹

4不私下收受商家各种好处

5不无故在商家摊位前逗留

6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不消极怠工

7不在公共场所发生争吵、打斗事件

工作要求1熟练掌控商场管理范围内基本情况,如:商家用电基本情况、商场房屋结构、防盗消防设备、主要通道具体位置、配电房、水泵房等重点位置

2能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

3遵守配电房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4定期或不定期检测配电、水泵房

5开展商场巡场工作并按规定填写'巡场记录'

6保证商场灯箱广告照明正常

7保证商扬内所有电动设备:如电梯、广播设备运行正常

8及时更换商场内已坏照明灯,保证公共通道、过道照明正常

9保证商场内所有电线穿越pvc管

10保证商场内无私接电源、无使用1000w以上电器

11对新入场商家装修用电进行监督、检查

12保证商场所辖区内不漏水、漏电,不出现停水、停电现象

13不用对讲机闲谈并保证对讲机及时充电

14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清场

15不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

16能完成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洁工工作检查标准

内容 标准 备注

仪容仪表

1穿规定工作服、戴规范工作牌上岗

2精神饱满、仪表整洁、不蓬头垢面

3上班时间禁止闲谈、吃东西、打毛线

工作态度

1使用规范、文明、礼貌用语

2工作态度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3办事认真负责,有一定奉献精神

工作纪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脱岗

3不私下收受商家各种好处

4不无故在商家摊位前逗留

5不私自承接商家装修垃圾的清运

6不用公司垃圾袋为商家装运垃圾

7同事之间不在公众场所发生争吵

8各楼层分工清楚,认真记录并向物业主管上报

9认真交接班、保证不脱班

工作要求

1每天巡场不少于12次

2保证商场停车场、自行车车棚内无杂物、纸屑、油污及积水

3保证停车场通道、人行道内无杂物堆放、无明显泥沙、污垢

4保证排水沟无明显污垢、泥沙,排水畅通无污水

5及时清运垃圾箱,保证无隔夜垃圾,垃圾筒周围无污垢、积水,离垃圾箱2米内无异味

6保证商场内地面无垃圾、油污,通道、过道、楼梯、空场地无明显纸屑、口痰、烟头

7保证商场内通道无挂放拖把、乱置垃圾筐,电梯、楼梯扶手无明显灰尘,电梯两侧无卫生死角

8保证消防栓、灭火器、报警按钮、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处无蜘蛛网、明显痰迹

9若发现有商家乱扔杂物、纸屑、烟头,应及时劝阻并立即清扫

10保证每日午后1:30前商场通道、过道内无饭盒堆放

11保证对商场内外广告、指示牌及灯箱、宣传栏每周清扫不少于1次

12保证各楼层公共门窗、墙面无蜘蛛网、积尘及不规范张贴画报

13保证卫生间无积水、污渍、杂物、尿垢 ,便槽、尿槽无堵塞,同时一楼保洁员须兼顾各出入口及周边清洁

14若发现有外来人员散发资料、摄像或有可疑人员、小商贩、乞丐等闲杂人员在商场内外徘徊,应即时通知保安予以处理

保安工作检查标准

内容 标准 备注

仪容仪表

1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

2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举止文明

3不袖手或将手放入衣袋、不勾肩搭背

工作态度

1使用规范、文明、礼貌用语

2工作态度端正、有良好职业道德

3办事认真、有较强奉献精神

4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顾客服务

工作纪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不脱岗旷工

3不在岗位上闲谈、吃东西、嘻笑打闹

4不私下收受商家各种好处

5不无故在商家摊位前逗留

6保守内部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发生争吵、打斗事件

工作要求

1熟练掌控商场管理范围内基本情况,如:商家基本情况、商场房屋结构、防盗消防设备、主要通道具体位置、配电房、水泵房等重点位置

2能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具备一定分析、处理问题能力

3保证正常交接班、停车场保安须按规定填写'工作日志'

4每日须进行商场巡场,同时保安须按规定填写'巡场记录'

5不用对讲机闲谈并保证对讲机及时充电

6每日清场后保证无无关人员滞留,同时公共门窗、卷帘门必须关好

7商场清场后半小时内必须进行复查,若商家加班应有保安在场

8不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

9能完成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商场广播员工作检查标准

内容 标准 备注

仪容仪表

1穿规定工作服、戴规范工作牌上岗

2精神饱满、仪表整洁、不蓬头垢面

3上班时间禁止闲谈、吃东西、打毛线

工作态度

1使用规范、文明、礼貌用语

2工作态度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3办事认真负责,有一定奉献精神

工作纪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脱岗

3不私下收受商家各种好处

工作要求

1播音前须先预习,熟悉广播稿后方可播音并保证广播流畅

2不擅自广播、传达错误信息,不播放不文明、不健康的内容

3播放音乐应以能听清为宜,不应影响商家正常经营营业

4应配合公司促销重点,收集商家有关促销活动的广播稿上报后予以播放

5不无故停止广播,遇重要事宜须重复播放相关内容

6保证严格遵守商场固定播音时间

7保证不带无关人员进入播音室

8不无故请人代播,遇特殊情况须请示上级批准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9

目的

1.1 为规范和完善运维部安全工作管理,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和设备的稳定运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了解及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和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原则

2.1 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2.2 客观性原则:用事实标准说话,避免带入个人主观因素。

2.3 反馈原则: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必须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并将考核结果于当月月底前提交于综合管理部。

绩效考核对象

3.1 绩效考核的方式分为公司级和部门级两类,绩效考核对象为部门、班组及个人。

适用范围

4.1 本考核适用于公司运维部全体员工。

考核小组

5.1 组长:运维部经理

5.2 组员:值长、设备员(兼职安全员)

考核依据

6.1 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各级调度规程规范及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6.2 依据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目标责任书

绩效考核的周期

7.1 月度考核:指月度部门目标指标、定期工作、月度基本任务、督办的事

项和协作配合等部门职责的履行或常规工作完成情况。

7.2 年度考核:部门月度考核的汇总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

7.3 不定期抽查考核:考核小组对部门的分管变电站安全、技术培训和生产运行不定期的抽查。

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以以运维部月末绩效考核指标情况为基准。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10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加油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运营效率,节约成本,并保障员工安全。内容主要包括车辆加油的流程、责任分配、监控机制及异常处理办法。

内容概述:

1.加油操作规定:明确车辆加油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加油量的控制。

2.责任分工:确定各部门在车辆加油管理中的职责,包括驾驶员、后勤部门、财务部门的角色。

3.审核与记录:建立完善的'加油记录系统,进行定期审核,防止浪费和欺诈行为。

4.安全措施:强调加油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意外事故。

5.故障与异常处理:设定在加油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应对措施和报告流程。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11

一、各留宿单位自选一名宿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0住宿人员的管理及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治安防范等方案方面工作的`管理,该负责人有义务协助物业公司维护好宿舍区域的公共秩序,各单位负责人将此管理规定张贴于本宿舍内并签属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各单位宿舍负责人每周向保安部报一次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数量、宿舍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三、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使用物品摆放整齐。

四、禁止使用明火做饭,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危险物品。

五、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喝酒、大声喧哗。

六、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搭电线。

七、男女宿舍分开管理,严禁出现混居及违法行为。如有发现,物业公司视情节处理。如情节严重,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如夜间留宿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向本单位负责人请示,得到批准后,到保安部备案后方可留宿。

九、保安部将不定时对各单位宿舍的安全、消防、卫生、人员等进行检查,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12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车辆)进入校内,特制定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如下:

1、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登记,经电话联系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入;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以及寻访之人没有在学校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课间离校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课间离校卡存档备查。

3、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寻访的老师没有在学校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5、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学校门房等候,不允许到学生班级找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6、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

7、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8、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9、门卫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10、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学校保卫人员应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同时应注意引导大门两边的车辆停在指定地点,不能堵塞大门等疏散通道。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以上规定请予理解支持!

库尔勒市第三中学

20xx年3月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13

工程建设处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服务建设,节约开支,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工程建设处(省指挥部)机关及所辖项目办(公司)公务车辆及驾驶员日常管理。

第二条车辆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分层调度;驾驶员管理实行统一评聘、定期轮岗、集中调配。

第三条处(省指)办公室为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部门,各项目行政部门为本项目车辆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车辆调度

第四条车辆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先重要工作,后一般工作的原则。

(一)处领导和各项目办(公司)负责人相对固定用车。

(二)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用车相对固定。

(三)机关职能部门,经处领导研究同意,可相对固定用车。

(四)工作人员上下班乘坐交通车。

第五条项目办非工地管理用车,机关公务用车,须提前按要求填写“公务派车单”(cg-b01)。有相对固定车辆的部门,原则上不另行安排车。

(一)相对固定车辆应接受处办公室的统一调度。

(二)外单位、其它部门协商调车、借车;处机关临时公务租、借车辆,办公室应根据情况报经处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一节购置与使用

第六条处办公室负责车辆新增、更新工作。

(一)各项目工程合同购车应在合同拟定时将配置数量、费用书面告知办公室,在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由处办公室统一车型,明确数量和配置标准,并负责办理验收交接和归还工作(cg-b05)。

(二)项目用车应在项目通车后3个月内归还合同购车单位。特殊情况需延期归还的,书面报告办公室,由处长办公会研究后,办公室通知工程科后执行。

第七条车辆行驶必须的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保管,车辆备用钥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八条车辆行驶每月需将实际行车里程、发生的停车费、通行费和油料消耗等记载于随车的“行车记录本”(cg-b07)上备查并报车管登记。

第九条机关车辆在下班及节假日应在处办公区指定区域内停放,不得擅自带回。项目办车辆节假日除工地值班外,返回车辆应在处办公区指定区域停放。节假日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应提前提出申请(cg-b04)。

第十条机关值班车辆应在机关加班人员离开后方可离开。

第二节管理与监控

第十一条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车辆gps监控中心,对车辆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对违章、违纪情况下发违章处罚通知单。

(一)负责车辆gps监控系统的建立;负责安装、调试、维护监控中心,并负责整个监控系统软硬件的日常升级维护;

(二)负责车辆gps监控系统的运行,对每月违章、违纪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并做好行驶里程记录;

(三)根据各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开发监控系统的服务功能,为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对严重违章行为及时与有关项目办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各项目车辆人员违章、违纪情况,纳入省指年终考核评比中。

第十二条除经处长办公会研究批准以外,机关、项目办所有车辆必须安装gps管理终端。

(一)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关闭车辆gps监控系统终端电源,必须确保终端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无法正常工作要立即报告;

(二)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改、拆动和损坏车辆gps系统和终端,造成的人为损坏,由责任人承担重新安装购置系统和终端设备发生的费用,并处以费用额2倍的罚款;

第三节维修、燃油

第十三条机关及项目办以车为单位建立维修台帐。

(一)量产、品牌车必须在4s店进行维修保养,其他车型必须在经过考察的特约维修厂进行维修保养。

(二)维修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及用品申请单》(cg-b02),经车管询价、登记,报办公室或项目办行政负责人批准后进行。

(三)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经处分管领导或项目办负责人批准,2万元以上的大、中修必须由2家以上厂家报价后报处办公会批准后再进行。

第十四条机关及项目办以车为单位建立行驶里程和燃油台帐。

处(省指)办公室负责按车型及前3个月或千公里行驶耗油情况测算平均百公里油耗标准。

第十五条机关及项目车管每月五日前将车辆维修、燃油费用情况(cg-b03)以电子文件形式报办公室。

第四节费用报销及补助

第十六条单据整理汇总后填写报销凭单交车管登记、核对。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核后,由办公室负责人或项目办负责人签字报销。

第十七条实行行车公里补助。行车补助按半年核算。临时驾驶其他车辆,应在该车“行车记录本”上注明。

第十八条行车公里补助标准为:

a(补助额)=b(实际行车里程)×c(公里补助额),其中小车: c=0.03元,交通车:c=0.05元。

第四章紧急情况及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出车过程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下列违反交通规则或违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人员承担:

(一)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

(二)违反交通规则产生的罚款及民事赔偿;

(三)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及涉及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一条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国家各类法律法规,处(省指)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gps终端的良好运行。。

第二十三条出车前要仔细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胎压和gps终端是否正常,及时加补或调整。

第二十四条发现所驾车辆和gps终端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经办公室批准将车辆送厂维修或检查。

第二十五条出车在外要

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得在禁止停车和可以预料停车危险的地段停车。

第二十六条经常检查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保证出车时证件齐全。因违章或证件不全造成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第二十七条文明驾驶,规范行车。不开危险车,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驾车时不吸烟、不打电话。

第二十八条热情服务、文明礼貌。交通车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二十九条值班车辆和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未安排出车的,应在驾驶班等候,不得随意串岗。

第三十条对正常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第三十一条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部门并说明原因。

第三十二条下班或出车归来按指定区域顺序停放车辆。非出差车辆必须停放在办公楼前,出差车辆在下班后返回的,应选择安全的停车场保管好车辆。

第三十三条妥善保管好车辆的有关证件、资料及车牌号,不得遗失、涂改及转做它用。

第三十四条不得私自用车,不得私自将自己保管和驾驶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第六章驾驶员考核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三十五条为提高驾驶员服务意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驾驶员在履行职责,爱岗敬业和遵守纪律中表现突出,或有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的,实行考核奖惩。

第三十六条驾驶员考核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也可根据情况不定期进行,以办公室和服务对象共同参与的形式进行。

第三十七条考核以计分方式进行,结果将作为驾驶员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节考核办法

第三十八条行车安全(30分)

(一)按时参加安全学习、不无故缺席、考核合格;

(二)技术精湛,不高速行车,不开赌气车、英雄车、疲劳车;

(三)按规定行车系安全带,不酒后驾驶车辆;

(四)未经同意不将车辆交其它人驾驶;

(五)遵守交通法规,无责任事故,无违章记录。

(1)不遵守交通规则,除经核实确因执行特殊任务外而违规违章的`(以违章登记为准),每次扣2分;

(2)发生行车事故,根据事故性质,负全责的每次扣10-20分,负主责的每次扣10-15分,负同责的每次扣5-10分,负次责的每次扣1-5分。根据造成单位财产损失情况,损失5000-10000元扣4分;10000以上-20000元的扣6分;20000以上-100000元扣10分;100000元以上扣20分;两项可累计扣分,在总分内不计项扣减。

第三十九条工作态度(12分)

(一)爱岗敬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有积极向上的精神

(二)能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按用车人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位置;

(三)出车时能服从用车人的正常调度,不刁难和推诿;

(四)工作中不随便搭话、插话、说长道短;

(五)团结友爱、互相协作,语言文明;

(六)保持通讯畅通,开车执行任务时不吸烟、接打电话。

第四十条劳动纪律(25分)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做到有事请假;

(二)按规定将车辆停放指定位置,不随便动车;

(三)遵守相关行为规范,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该说的不说,不传播不实言论;

(四)不吃、拿、卡、要或从事有偿中介服务谋取私利,做影响企业和领导形象的事;

(五)未经同意不用公车办私事;

(六)能按派车单填写的要求出车,不随意改变行车方向;

(七)gps终端使用及行车记录填写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

(八)值班时认真履行职责,上班不串岗,不大声喧哗;

(九)不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四十一条车容车貌(8分)

(一)车辆外观整洁,无明显裂损,玻璃干净明亮;

(二)车内清洁卫生,座垫套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三)发动机清洁,无明显泥土、油污积垢。

第四十二条车队卫生(4分)

卫生值日期间,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桌面无杂物,门窗玻璃干净,报纸及时夹放整齐。

第四十三条车辆维修保养(16分)

(一)按规定定期保养(不超过规定保养里程1000公里)有故障及时排除、报修;

(二)维修保养能到现场,不弄虚作假;

(三)能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车辆各部件完好、方向灵活、制动可靠、不带病行驶;

(四)不擅自维修保养车辆。

第四十四条仪表仪容(5分)

(一)衣冠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二)行为端正,举止文明。

第四十五条严格处罚(60分)

对以下严重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一次性扣除60分。

(一)发生行车事故未及时处理或报告,逃离现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事实;

(二)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

第四十六条其他:

(一)驾驶员在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中有其他本办法未列明的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考核时酌情扣分;

(二)被监控中心警告有违章、违纪行为,没有立即中止;工作服务中被现场投诉,并经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奖励:

(一)在参加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得到组织上或新闻媒体表扬的,每次奖5-10分;

(二)年度内均能严格执行遵守本办法规定,扣分少于5分的,年终一次性奖10分;

(三)年度内严格执行停车规定的,无违规、违章记录的,年终一次性奖10分;积极主动为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1-5分;

(四)积极参加各类比赛、竞赛,并取得一定名次的,视情奖1-5分;

(五)在车辆维修和用油中节约效果显著的,年终一次性奖5-10分。

第三节奖惩

第四十八条考核实行分值制,每个驾驶员基础分100分,按表(cg-b06)打分,每分值等值5-10元,根据考核周期确定分值标准。

第四十九条连续2次考核后两

名的,给予警告、停驾直至解聘。

第五十条考核低于80分不予奖励,年度考核低于60分为不称职,予以解聘。

第五十一条违章、违规操作,造成单位重大人身、财产损失,予以解聘。

第五十二条不服从工作调度,又无正当理由的,予以解聘。

第四节奖惩管理

第五十三条处成立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处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及各项目办行政负责人和处车辆管理员为成员。

第五十四条驾驶员考核由办公室、车管及服务对象具体实施。发现驾驶员违纪违规的,应及时调查核实,按本《办法》进行扣分。

第五十五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用车人代表和车管及驾驶员骨干组成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监督检查小组对处机关、项目办车辆管理及驾驶员奖惩考核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对违规操作、事故发生造成的车辆损失、责任及处罚进行认定。

第五十六条被处罚驾驶员对处罚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处车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第七章其它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统一采用以下表格:

(一)公务派车单(cg-b01);

(二)车辆维修、保养及用品申请单(cg-b02);

(三)车辆维修、燃油费用月(季度)报表(cg-b03)

(四)节假日车辆使用申请表(cg-b04)

(五)车辆启用交接表(cg-b05)

(六)驾驶员管理考核奖惩分值评定表(cg-b06);

(七)行车记录本(cg-b07);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做为车辆驾驶人员劳动合同附件。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14

一、办会要求

加强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做好本单位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服务质量,做到周到、严密、高效、得体。

二、办会程序

(一)会前准备工作

1、拟订方案。各分局办公室应根据领导指示和有关文件要求拟订会议方案报有关领导审批。会议方案应考虑: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日程、议程、参会人员范围和人数、会议经费预算等。

2、会议通知。主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报有关领导审定下发。对于时间紧迫、来不及下发通知的,可电话通知有关单位的综合部门或直接通知参会人员,并讲清楚会议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要求。

3、材料准备。由主办单位或相关部门根据会议需要准备会议有关材料,包括领导讲话参考材料、会议事项的相关材料等,根据参会人数印制分装。必要时,主办单位应将有关材料先行下发与会人员酝酿、准备意见或建议。

4、会场布置。

(1)桌椅摆放。根据会议具体情况和领导要求,在没有固定桌椅的会议场所摆放桌椅。如果有设主席台,需要了解在主席台就坐的领导人数并据此摆放,主席台下桌椅的摆放根据具体会议人数而定。不设主席台的座谈会等会议形式,桌椅摆放成“口”字形,如果人数较多,可在领导席的两面和对面增设2—3行桌椅。

(2)制作台卡。各单位可参照目前使用L形透明有机玻璃台卡制作台卡,根据具体会议要求,制作人名台卡或单位名称台卡。制作时一般使用红色打印纸双面打印,切割成卡面大小插入台卡。以台卡内容居于卡面正中为美观。

(3)座位安排。摆放台卡,做好主席台座次安排和与会人员座位安排。与会人员座位安排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顺序,按居中、先左后右进行排序。有固定桌椅的会议室的座位安排参照以上做法。

主办单位需要事先了解应参会人员中实际能够参会的人数,并据此合理安排好座位、摆放台卡,尽量避免开会时会场出现空席。

(4)重大会议经领导同意后,可摆放花木,布置横幅会标,横幅一般为红底白字。

(5)调试好会场的话筒、音响、录音、投影等设备,如果有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还需布置好电插座。

(6)事先搞好会场卫生,落实卫生清理工作。

(二)会中服务工作

1、做好摄影摄像工作。必要时联系办公室落实专业人员进行此项工作。

2、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进行录音。在有录音设备的会议场所应使用录音设备进行录音,在没有录音设备的会议场所可使用录音笔进行录音。

3、落实服务人员,做好茶水供应工作。根据会议具体要求和参会人数,确定供应饮料或热茶。在人数较多的情况下,一般供应饮料,并事先放置在每个座位上。如有供应热茶,应每半小时加1次热茶。

(三)会后整理工作

1、清理会场,主要包括撤下会标横幅、收走台卡等用品、通知有关部门清扫场地等。

2、起草会议纪要、整理领导讲话、编发信息等,根据要求及时制发文件下发。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15

1范围

为加强外单位进入运行发电厂、变电站进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外单位的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及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具备法人资格外单位在公司管理的运行发电厂、变电站中承包有关工程的安全管理。外单位进入公司的其它电力生产区域工作可参照执行。

外单位人员参与协助公司部门和班组在发电厂、变电站组织开展的工作,视作公司部门和班组的现场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2.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外单位:是指与运行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3.2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发电厂、变电站的高压室及高压场地、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蓄电池室、电容器及电抗器室、站用变室、接地变室、电缆室及电缆沟。

3.3工程管理部门:公司对基建、大修、技改等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部门。

3.4发、变电运行部门:发、变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发、变电设备运行的直接责任部门。

4安全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监察部的安全职责:

4.1.1审查外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及备案的工作。

4.1.2审查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

4.1.3审查外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四大措施”。

4.1.4审查外单位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签发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工作的《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4.1.5对发电厂、变电站内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4.2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4.2.1组织对外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工作。

4.2.2组织与外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4.2.3组织审批对外单位制定的施工方案。

4.2.4工程准备阶段负责对外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4.2.5对外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或监护。

4.3发、变电运行部门的安全职责:

4.3.1核对外单位及人员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

4.3.2审核会签外单位人员进入变电站办理的工作票,审查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措施。

4.3.3按工作票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4.3.4工作许可前对外单位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5对外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或监护。

5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前的有关程序

5.1安全资质审查。

5.1.1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的外单位应经过公司组织的审查备案。

5.1.2外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经发包单位审批,分包单位也必须是公司组织的审查备案单位之一。

5.2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5.2.1施工前,外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5.2.2公司原则上每宗发包工程项目应予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但对于同一外单位承包的经常性维护等项目,可定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5.2.3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必须经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查同意。

5.2.4外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5.3施工方案制定与审批。

5.3.1外单位在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内工作,应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

5.3.2发、变电运行部门审查施工方案中的确保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和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5.3.3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对重大和复杂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应由公司分管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关领导批准。

5.4安全教育培训和有关人员资格认可。

5.4.1外单位施工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必须得到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5.4.2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必须得到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5.5安全技术交底。工程进场前,工程管理部门对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以及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经三方相关人员确认并签名,各执一份。

5.6在发、变电运行部门办理有关事宜。

5.6.1外单位必须向发、变电运行部门提供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工程管理部门对其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公司安全监察部签发的《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5.6.2发、变电运行部门核对外单位及其施工人员是否符合有关公布备案情况。

5.6.3发、变电运行部门办理工作票会签手续。

5.7其它

5.7.1外单位施工人员应取得进入发电厂、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即《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5.7.2外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发电厂、变电站内留宿,如确需在发电厂、变电站内住宿的,必须经发、变电运行部门和安监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方可。

6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6.1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必须持有进入发电厂、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工作。

6.2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后,未取得工作许可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发电厂、变电运行部门指定区域等待。

6.3在工作许可前,发、变电运行部门的工作许可人填用《发电厂、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向外单位的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互相签名确认,并履行工作其它相关的许可手续。

6.4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及公司颁布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施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6.5对于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的施工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发变电运行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

6.6对于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发、变电运行部门应派人驻守发电厂、变电站进行安全监督。

6.7以下情况,工程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监护:

6.7.1安全危险性较大工序的施工期间。

6.7.2改变安全技术方案,并使施工安全风险增加的施工期间。

6.7.3因客观因素,大幅压缩工期的施工期间。

6.8以下情况,发、变电运行部门应进行现场监护:

6.8.1带电作业。

6.8.2动火作业。

6.8.3部分停电的110kv施工现场。

6.8.4部分停电的高压室施工现场。

6.8.5在运行中的二次电缆室及电缆沟施工。

6.8.6高压场地起重、吊装设备。

6.8.7高压设备上的油漆。

6.9外单位在每日收工前,应清扫施工现场。工程完成后,不得遗留各种工具、材料、废料和垃圾在工作现场,由发、变电运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工作票离场。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16

高速管理所收费人员行为规范

1.四大禁令

(1)严禁贪污、挪用通行费票款、截留发票和通行卡。

(2)严禁私自放行车辆。

(3)严禁私自挪移监控设施,逃避监控。

(4)严禁与司乘人员发生吵闹、殴打、辱骂或使用服务忌语。

2.上岗纪律

(1)准时上下岗。

(2)上岗期间如临时有事,应事先征得班长同意,落实顶岗人员后才能离岗,并按时归岗。

(3)因故不能按时归岗,因提前一班向班长提出调班申请,落实好替岗人员,填写调班单,经双方班长同意签字,报管理所批准后,由替班人员顶岗。

(4)因急病或特殊原因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因电话向所领导请假,事后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如事后发现情况不实,按旷工处理。

(5)不得隔日、隔班缴款,不得代缴款。

(6)接受稽查人员稽查。

3.文明服务规范

3.1文明接车

有主动接车意识,车到收费亭时面视司机,微笑服务,态度亲切、自然,并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遇司机提问、求援等做到有问必答。

3.2规范用语

3.2.1文明用语

使用文明用语应正视司机,面带微笑,口齿清楚,使用普通话,因时因境选择用语。

(1)收取通行费简捷用语:您好;您应付××元;收××元;找××元;谢谢!

(2)当需要驾驶员协助,均应“请”字当头。例:请您把票拿好,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开到边上等候等等。

(3)当工作有差错需要驾驶员配合时:请原谅;麻烦您;对不起;谢谢合作(支持)等等。

(4)当驾驶员因故出现急躁时:请不要着急,有话慢慢说。

(5)当驾驶员要求无法满足时:对不起,。

(6)当驾驶员向我们致谢时:不用谢;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7)其他符合情景的'简捷、恰当的礼貌用语。

3.2.2服务忌语

严禁使用服务忌语(服务忌语是指不礼貌的语言,或他人忌讳的语言,或会使他人引起误解、不快的语言)。

3.3着装规范和仪容仪表

(1)上岗时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外场人员加着安全标志服。仪表、仪容端庄大方。

(2)男员工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员工上岗不施浓妆。

(3)穿戴整洁,徽章佩戴规范,不戴饰品上岗。着春秋装时,内着工作衬衫,系工作领带。

(4)严禁将工作服和各种徽章借给他人使用。

(5)穿着工作服时,不准袖手、插兜,不准勾肩搭背、嬉笑打闹,不准进入商业性舞厅、夜总会、酒吧间等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3.4服务忌语

严禁使用服务忌语(服务忌语是指不礼貌的语言,或他人忌讳的语言,或会使他人引起误解、不快的语言)。

3.5着装规范和仪容仪表

(1)上岗时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外场人员加着安全标志服。仪表、仪容端庄大方。

(2)男员工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员工上岗不施浓妆。

(3)穿戴整洁,徽章佩戴规范,不戴饰品上岗。着春秋装时,内着工作衬衫,系工作领带。

(4)严禁将工作服和各种徽章借给他人使用。

(5)穿着工作服时,不准袖手、插兜,不准勾肩搭背、嬉笑打闹,不准进入商业性舞厅、夜总会、酒吧间等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17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对第三方合作伙伴、人员、系统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合肥师范学院在信息安全管理过程中对外来人员和第三方人员的行为规范管理。

1.3职责

合肥师范学院第三方信息安全管理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并应按照本办法严格落实。

2管理细则

2.1解释

(1)本办法所指第三方包括第三方公司、第三方系统、第三方人员:

(2)第三方公司是指向我院提供设备、产品、服务的外部公司。

(3)第三方系统是指为我院服务或与我院合作运营的系统。这些系统可能不在我院机房内,但能通过接口与我院的系统发生数据交互。

(4)第三方人员是指为我院提供开发、测试、运维等服务或参与合作运营系统管理的非本单位人员。

(5)对第三方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

2.2总体要求

(1)对于与我院开展合作运营的第三方公司,信息技术中心要求其按照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建立日常安全运维、检查制度,确保不发生信息泄密、重大安全漏洞。

(2)信息技术中心须要求在我院开展现场长期服务的第三方公司,在派驻现场设立专职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按照国家法律及我院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开展派驻现场的安全管理,指导和监督派驻现场人员的信息安全,确保不发生违规行为;接受我院的监督和考核等。

(3)第三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前1周将有关变更信息报送我院信息技术中心。

(4)信息技术中心要督促指导第三方公司及人员遵循我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将安全要求作为考核内容,纳入双方合作协议,定期组织对第三方安全检查。

2.3第三方公司及人员管理

(1)第三方公司必须与我院签订保密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第三方公司的保密责任以及违约罚则;第三方公司应与其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第三方公司员工的保密责任以及违约罚则。

(2)第三方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我院客户服务的要求和规定。

(3)第三方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如不可避免地接触到相关敏感信息(下面简称敏感信息),应保证不损害敏感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可核查性、可靠性、防抵赖性。

(4)第三方人员管理的范畴包括临时人员和长期人员:临时人员指因业务洽谈、技术交流、提供短期和不频繁技术支持服务的人员;长期人员指因从事合作开发、参与项目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或顾问服务的人员。

(5)由第三方公司参与开发并提供服务的业务系统或软件程序,如系统或程序能接触到客户敏感信息,应要求将第三方系统开发文档提交信息技术中心留档,文档应注明分发范围,并要求开发人员、测试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分发控制要求。

(6)第三方公司参与或独立开发的业务系统或软件程序,应落实版本管理工作,并主动在上线验收前向信息技术中心提交其源代码或代码审计报告、以及安全测试报告,信息技术中心进行备案存档。

(7)第三方公司应对其参与或独立开发的业务系统或软件程序源代码进行妥善保管,严格控制第三方人员访问权限,避免代码泄漏。

2.4第三方接入管理

(1)第三方人员进入我院核心区域或者登录我院各业务系统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

(2)第三方人员工作区域与我院的教学、内部办公、维护区域分离,在安全域中划分独立的第三方用户接入区,如系统开发接入区、系统维护接入区等,并应采用更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和管控手段。

(3)第三方用户接入区部署的常驻终端,应有严格的接入认证,并满足我院相关终端安全合规性检查标准。

(4)第三方用户接入区内的非常驻终端,需按照相应申请审批流程向信息技术中心申请,并按照我院终端相关安全合规性标准进行检查,获得授权后方可接入,信息技术中心应将申请审批记录备案。

(5)信息技术中心应组织对现场服务的第三方人员终端进行安全审核、检查,不定期抽查。

(6)禁止第三方人员在未授权的情况下通过远程方式接入第三方用户接入区,如第三方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远程登录,须经过信息技术中心审批授权后,临时开通远程登录功能,并及时撤销。远程登录必须通过堡垒机系统等进行集中认证、授权和审计,应遵循权限最小化原则,控制用户访问的系统及权限。

2.5第三方帐号及权限管理

(1)第三方人员需与所属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报备信息技术中心后,方可申请相关系统帐号(不含超级帐号和系统帐号管理员帐号)、接入或访问我院内部的生产系统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系统。

(2)第三方人员申请新增或变更帐号时,必须符合专人专号原则、权限最小化原则。帐号申请应经过信息技术中心审核并批准方可生效,帐号申请授权书应约定使用者、权限、使用期限等事项。

(3)信息技术中心授权的第三方人员临时远程接入帐号,其帐号及权限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3天,帐号到期或者接入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删除临时帐号并审核。

(4)第三方人员的帐号口令不得使用弱密码。帐号口令必须是在必要时间或次数内不循环使用。口令不得以任何形式明文存放于可公共访问的设备或物理界面上,保证帐号口令在传输和存储时的安全。

(5)在运维和运营环节,由于工作需要在一定时间段内频繁接触敏感信息的第三方人员,必须提前获得信息技术中心授权,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被授予相应权限,信息技术中心应备案申请审批记录及事后审计。

(6)第三方人员访问我院信息系统时,第三方人员的帐号、认证、授权管理和安全审计应纳入堡垒机系统集中管控。

3附件

附1:第三方人员保密协议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18

一、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终身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包括:

1、常规检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之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骨干员工的成长,拓宽员工个人发展空间,完善公司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干部梯队人员管理遵循'平等、择优'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地发现和培养干部梯队人才,加强公司干部梯队建设。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干部梯队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二章干部梯队人员的甄选

第四条公司各级管理者均有责任和义务关注并促进下属员工的成长,并根据下属员工的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以及发展潜力等实际情况,推荐本岗位干部梯队候选人;经相应程序审核和审批后,纳入公司干部梯队人才库,作为公司干部梯队人员重点培养,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条干部梯队人员甄选程序:

1.一年以内将作为主管培养对象的,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商议后填写《干部梯队人员推荐表》,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2.一年以内将作为部门副经理、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由综合管理部会同业务分管领导商议并填写《干部梯队人员推荐表》,经总经理审核后,报分管我公司的集团公司领导审定。

3.二年以内将作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至副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由公司总经理推荐并填写《干部梯队人员推荐表》,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分管我公司的集团公司领导审定。

4.三年以内将作为公司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由分管我公司的集团公司领导推荐并填写《干部梯队人员推荐表》,经集团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执行总经理审核后,并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定。

第六条干部梯队人员的.甄选应考虑以下因素: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管理或技术能力突出,在本职岗位有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业绩突出,已基本具备更高职级所需的素质和潜力。

第七条公司各级管理者应以阶段性工作结束、半年及年终绩效考核为节点,重点考察骨干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适时向公司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梯队人员候选人。综合管理部每年3月之前完成公司干部梯队人员的梳理,以及新增干部梯队人员审核和审批,梳理和更新干部梯队人员后备人才库,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各管理岗位暂无干部梯队合适人选的,在员工招聘时重点关注梯队人员的甄选。

第三章梯队骨干人员的培养和动态管理

第八条根据干部梯队人员自身特点和发展意愿,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干部梯队人员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岗位轮换锻炼。

第九条岗位轮换锻炼的主要形式为:

1.短期内脱离本岗位,暂时调往与本岗位相近或相关岗位工作,包括轮换至本部门其他岗位、其他职能部门相关岗位、其他单位与本岗位工作内容相关的岗位。

2.岗位见习,即在直接上级辅导下,暂时部分或全部承担其直接上级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干部梯队人员岗位轮换期间,一般应由轮岗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领导)指导工作,尽可能安排岗位轮换人员承担具有典型意义的具体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干部梯队人员岗位轮换结束时,应提交工作总结,由轮岗部门负责人填写《干部梯队人员轮岗鉴定表》,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每年3月底之前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业务分管领导,完成对主管至副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干部梯队人员的民意测评和评估工作,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

第十三条每年4月底之前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业务分管领导,结合民意测评和评估结果,完成对主管至副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干部梯队人员的面谈沟通,并建立沟通记录。

第十四条每年4月底以前完成干部梯队骨干人员年度分层面动态评估专项报告,其中:

1.作为主管培养对象的,报总经理审阅。

2.作为部门副经理、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报总经理、分管我公司的集团领导审阅。

3.作为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报总经理、分管我公司的集团领导及集团分管人力资源的执行总经理审阅,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干部梯队人员动态评估专项报告原则上包括:年度专项培训情况总结、岗位轮换工作总结、干部梯队人员异动分析、干部梯队人员培育成果论述及下年度相关工作改进措施、干部梯队人员民意测评结果及书面评估意见等。

第十六条公司将根据干部梯队人员工作表现、岗位轮换鉴定意见,按照选优汰劣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梯队骨干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调整出梯队骨干人才库。

1.梯队骨干人员经评估、考察被认为不合格。

2.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不理想。

3.公司认为不再符合作为梯队骨干人员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各管理岗位人员的选拔和任用原则上将以干部梯队人员为主,具体参照干部选拔与任用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20

根据煤矿行业的特殊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程要求,必须建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科直管。

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

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

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接受井口检身。

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进出井人员的检身、人数及进出井时间等情况,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

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

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

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责任制,服从现场管理。做好并完成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后方能下班,并集体行动。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21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客户管理,明确客户资源归公司所有的原则,促进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与公司发生业务或即将发生业务的客户,即企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直接客户与间接客户,都是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职责

公司营销线客户档案管理由营销中心依据客户类别归属分别总负责;各子公司,销售部经理负责本业务单元客户档案的整理、建立、归档管理并及时上报公司营销中心平台。

第二章档案的内容和建档方法

一、客户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四项资料:

1、客户基础资料。客户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经营管理者、法人、与公司交易时间、企业组织形式、行业、资产等方面。

2、客户特征。服务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针与政策、企业规模(职工人数、销售额等)、经营管理特点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性格描述、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客户消费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消费类型(对象、方式、目的)、客户需求分析简述、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交易条件、以往出现的信用问题等。

二、建立客户档案表。档案分为三类,一是《合作客户档案》,二是《大客户档案》,三是《终端客户档案》,基础内容由各销售部提供。具体内容见《合作客户档案表》、《大客户档案》和《终端客户档案表》表式。

三、建档方法

销售人员接待或拜访客户后,当天登陆客户管理系统填写或录入客户档案交与营销中心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营销中心对客户进行编码。不全面的客户档案,销售人员要进一步了解,每月最少完善一次。如发现客户档案造假或未更新,对相关销售人员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罚款100元起直至开除。

四、客户编码规则

编码用特定格式来标识,方便区分、认识、界定。

第三章保密规定

一、公司客户档案密级为机密级档案,分级管理。公司级档案由营销中心进行管理,公司管理层、营销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查阅,其他人查阅需营销中心总经理批准;业务单元级客户档案由业务单元经理负责管理,其他人查阅需业务单元经理批准;销售人员对职责部分客户档案负责管理,他人查阅需业务单元经理批准。

二、档案的保存

公司档案以客户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营销中心总经理指定专人为系统管理员,每月1日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三、客户档案的查阅

1、查阅公司的客户档案必须经过审批。填写《档案查阅审批表》,经本业务单元经理签字,营销中心总经理批准后,系统管理员方可让其查阅。

2、未经审批私自查看客户档案,通报批评并处罚1000元,直至开除,公司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之权利;未经审批,擅自将客户档案账号提供给人查阅,通报批评并处罚5000元,直至开除,公司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之权利。

3、档案查阅者必须做到: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抄录、复制。擅自抄录、备份客户档案,每次罚款5000元,并予以开除。

四、销售人员离职后,客户由业务单元经理安排给本业务单元其他销售人员维护,离职人员不得自行转交。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22

为了发挥部长、主任及行政科室人员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岗位工作效率,使企业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特制定部长、主任及行政科室人员岗位纪律及日常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大家对每项规定要严格遵守,认真贯彻执行。

一、上岗要求

1、上岗时间一律以一楼石英钟时间为准。

2、行政科室人员必须在早晨点名前五分钟到服务台前整队,然后到指定点名场所参加点名。

3、上晚班人员上、下班,早班人员上午下班,下午上下班,正常班人员上午下班,下午上下班。必须准时到营运部签到。签到要求,(1)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到,对未履行签到手续者按旷工处理。(2)不许代替他人签到,一经发现,对代签人与被代签人员均视同迟到或早退,分别给予10元处罚。

二、外出规定

1、出差要求:因公事出差,要求各营运部由一位部长带队同去,另一部长在单位主持工作。填好出差动态表由本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提前一天送交到公司办公室,以备核查。如发现未能履行上述手续而先外出后补单者一律按事假对待,并不享受本次外出补贴,更不允许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如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2、市调要求:因业务需要作市场调查,先经本部负责人批准填写好市场调查外出动态表。由本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外出。经检查没有按规定填写市调动态表而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3、离岗要求:工作时间个人确实有事需要离岗时,由本人书写离岗假条,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对于离岗的'往返时间办公室做好详细纪录,以备考核。离岗处理办法:正常履行离岗手续的,累计200分钟扣半天工资;累计400分钟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如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中途私自脱离岗位30分钟以内者,按中途脱岗对待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对待。

三、请假规定

有事(病)需请假,本人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请,经负责人批准后,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一天将假条送交办公室。(主任请假由本部负责人批准;部长请假由公司办公室主管负责人批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应先打电话与主管负责人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经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委托同事代理填写假条。委托代理人第一时间填写假条交主管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公司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周六、周日要求不许休假,特殊情况上报公司审批。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按旷工对待。

四、用车规定

因业务需要用车外出、进货,由营运部长向公司办公室主管负责人提前申请,经审批后统一安排外出车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雇用车辆或乘坐公交外出。如私自雇用车辆或乘坐公交外出者,费用自负不予报销。

五、部长、主任值勤规定

1、要求各部部长,要以身做则,起模范带头作用。所有部长必须在早7:30前到岗(经批准休假、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由每个营运部每天派一位部长配合公司领导(早7:30-7:50)在公司门口迎接员工,另一位部长与员工一起进店,负责主持早会工作。

2、要求部长、主任全部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任何人决不允许私自上连班,如有私自上连班,一经查出,处以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午连班,必须经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3、各营运部正、副部长必须分别按早、晚班值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勤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如有出差、休假)方可安排主任代替值勤,否则不允许安排主任代替值勤。如不按规定值勤,一经查出,处以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23

一、美容师不许坐在美容床上,白天工作时间不许睡觉,美容师要在指定的休息室内休息,不得在美容室内闲坐、闲聊。等客人走后,要及时将床单、被整理好,设备关好,电源归位;美容车、地面不得有面膜、头发、水印;洗面盆及小碗小勺洗刷干净,归位。如果下班时间到,请送走客人再更衣下班。

二、美容师对待客人态度要亲切、自然,见面要问“您好”.热情有礼貌,不准私自拒绝顾客,在上班期间没有任何理由拒活。做到四轻:走路轻、说话轻、取物轻、关门轻。除有必要介绍项目或解答顾客需求外,美容室内要保持安静,如有个别人长期不注意细节,将予除名。美容师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细节决定一切。

三、客人在接受服务时,要求美容师从始至终留在客人附近,随时听候客人的召唤,与客人交谈时,要低声、热情有礼貌,不要影响其他客人的休息。还有同事间团结互助,相互尊重,形成一种和谐的'工作风气,遇事不争吵,协商解决。团结就是力量,共同努力,认真学习公司要求的业务内容,看一些有关美容知识方面的书籍,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24

第一项:工作职责

一、全体销售人员必须遵循GB/T19001:20xx和GB/T24001:1996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二、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策略,遵守公司的销售规定和政策。

三、销售人员是企业的形象,在外代表公司。着装应整洁得体,符合工作需要。

四、熟知公司产品的品种、性能和施工方法,坚定“真帝”漆就是真的好漆的信念,能解决一般的产品施工问题。

五、销售人员对市场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预测能力,准确反馈市场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严格执行销售部门的'考勤制度和例会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连续三次旷工的销售人员,扣罚一个月保底工资。

七、专卖店和形象店积分卡管理要到位,要求细心打出每一分的合格性和严肃性,管理好每季度的奖金。

八、销售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合同必须是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方才有效。销售人员不得私自与客户签订合同,由此给公司或客户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销售人员承担。

九、协调公司与客户之间出现的问题,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十、积极响应公司出台的促销政策,及时将公司的新政策传达给客户,新政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公司签章方才有效。由于销售人员误传、错传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签署的销售合同正本由办公室存档。

十二、销售人员应严格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根据客户的实际销售能力确定铺货量,杜绝客户利用在公司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大量进货。

十三、开发新客户,销售人员应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公司资金是否周转正常等。并将相关资料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确定是否与该客户合作。

十四、对于有现货的订货,销售人员填写《定单确认表》,交财务办理相关发货手续。对于没有现货的特殊订单,销售人员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交相关部门评审沟通是否有供货能力,确认可供货后再与客户签订合同。

十五、所有赊欠的票据,必须有对方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和收货人签名,交财务保管,否则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十六、销售人员收回销货款应在48小时内交回公司,不得贪污、扣留、挪用销

货款,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按贪污、扣留、挪用销货款金额的两倍处罚。因有特殊情况,应向销售经理请示。

十七、销售人员有责任督促客户按合同规定期限结算货款,结款以先结时间长

的款项为原则,禁止结新帐压老帐,并且做到结算的票款金额一致。十八、财务与销售人员每三个月核查一次客户,对于往来出现异常的客户限期

一个月进行清理。未清理完毕的,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销售经理,并且积极配合公司收集法律解决所需要的证据,在确认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销售人员按无法收回款项金额的5%予以赔偿。因销售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款项无法收回,销售人员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十九、客户如需退货,销售人员需报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二十、客户的退货,销售人员必须于当日入库,如因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入库的,最迟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入库。

二十一、正式销售员每月报销公共汽车月票40元,手机通话费150元,出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二十二、有关用餐、赠送礼品、回扣、价格下浮,须经销售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十三、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填交公司规定的相关报表者,每次扣罚工资20元。

二十四、因销售人员个人行为造成市场混乱的(争户、抢户),对当事人处100元以上罚款。

二十五、浪费公司样品、工具、资料或其它材料的,按实际价值的1~5倍处罚。

二十六、本公司销售人员销售其它产品,按损坏公司形象处理,处20xx元罚款,以示警告。

二十七、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好客户资料,杜绝客户外流。

以上条款在处罚过程中若出现重叠,以累计扣罚,当月不足扣罚金额部分结转至下月。

第二项:薪资、提成规定

薪资结构:保底工资+月效益提成+年终奖励

一、新销售员,试用期三个月,月保底工资1000元,试用期内无销售任务,无提成。表现优秀者可一个月转正,按正式销售员相关规定执行。

二、正式销售员,月保底工资1200元,销售资历满5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

1400元,销售资历满10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20xx元。

三、销售任务:月销售回款额2万元,超出部分按以下比例提成:(奖给、返点、回扣给客户的金额不记提成)

2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2.8%

20万元以上:3%

四、销售员新开发客户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每户累计回款额达到2万元者,每户奖励200元,该项奖励按月发放。

五、月销售回款额没有完成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扣罚当月保底工资:

未回款部分÷2万元×50%×1200=扣罚金额

六、为避免销售人员流动而给公司造成损失,销售人员薪资一律延缓一个月发放。七、销售员严格执行客户管理评分制。

[1]每月按团队销售回款额的1‰提取奖励基金;

[2]每月评定一次;评定分数不合格的销售人员学习一个月,学习期间不发工资;

[3]每季度评选出两名最高分者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给予200元处罚,处罚款纳入奖励基金。

[4]对于每季度评选为最后一名者,公司给予除名;

[5]年末,奖励基金余额由销售部门作为活动经费。

八、年终业绩奖励规定:月销售任务2万元纳入业绩累计额。

80万元:20xx元

90万元:4000元

100万元:7000元

110万元:9000元

120万元:20xx元

130万元:15000元

140万元:18000元

九、所有销售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起模范带头作用。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25

为了保障您和大家的安全,竭尽全力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我省现阶段防控工作需要,制定我院疫情期间病区陪护、探视管理规定:

一、医院住院部实施24小时出入管控,原则上禁止探视,鼓励亲友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二、若病情允许原则上不留陪护,必须陪护时需要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申请,通过核酸检测排查后,可安排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

三、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凭陪护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进出院区。

四、在陪护期间,陪护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五、请主动配合体温监测、流行病学筛查及信息登记。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26

1、在外教来校之初,要对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以及安全保卫制度的教育。

2、协助外籍教师在到达学校的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3、外教的住房由学校统一安排、管理。谨请不要和其他外国留学生或租户合用公寓设施。任何维护请求或对服务、设施、设备或其他住户的行为不满应提交外事办或教研室由其做出公断。居室内的财物、设施如系人为损坏或遗失应按原价赔偿。

4、外教在居室内禁止存放易爆、易燃等危险品,并应注意防盗、防火、防漏电、防煤气泄露,以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防范,遇有紧急可疑情况应及时与外教联系人联系,或通知安全保卫部门,非常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

5、访问学校外籍教师应遵循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来校访客登记。外籍教师如果留宿客人(如来访家庭成员或朋友),其住宿问题应与外事办或教研室协商,不得擅自留宿外来访客。

6、出于安全考虑,外教因特殊原因当天不能返回居住地时,应将有关情况通知外事办公室。

7、外教宿舍及周边区域列入学院重点防范范围之一。

8、外教外出离开本市或外出旅游,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校外事办,如需要将帮助其安排和定票。为了确保外籍教师在受聘期间的安全和健康,(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擅自外出)外籍教师有必要提供出行的详细情况和路线。当然,所有旅客必须遵守政府的登记政策。

9、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允许其公民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外籍教师应尊重这种宗教宽容政策,戒决强迫他人接受劝说别人接受其个人宗教信仰的行为。尽管外籍教师可以完全自由地实践自己的信仰,参加认可的礼拜仪式或去庙宇、教堂、清真寺等处所,但不准传教、传播福音或试图规劝中国公民遵循其信仰或宗教活动。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派驻法院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强行为规范和约束,将第三方派驻法院工作人员管理纳入法院日常管理体系,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第三方派驻法院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方驻院人员)是指法院购买司法辅助外包项目服务及为法院提供司法辅助服务的第三方公司或机构派驻法院从事司法辅助事务人员。不包括按照《成都市双流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外包管理办法》规定的聘用制工作人员。

第三条第三方驻院人员管理应坚持依法依规、双重管理的要求,第三方驻院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法院规章制度及第三方公司及机构规定。第三方驻院人员需服从法院及第三方公司或机构的“双重管理”,第三方公司或机构履行管理的“第一责任”,对第三方驻院人员进行全程管理。法院履行管理的“属地责任”,协同第三方公司或机构对人员在法院工作期间进行辅助管理。

第二章法院组织领导及管理职责

第四条为加强对第三方驻院人员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第三方驻院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政治部主任任组长,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办、审管办(研究室)、行装办、法警大队、立案庭、执行局及相关人员使用部门(以下简称“使用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督察室)。

第五条领导小组协同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做好第三方驻院人员在法院工作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成员单位做好统筹监督管理,使用部门做好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在法院工作期间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负“属地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第六条领导小组做好第三方驻院人员管理工作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沟通反馈等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适时召开第三方驻院人员座谈会,听取驻院人员意见建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研究第三方驻院人员相关事项;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第三方公司及机构、我院成员单位情况汇报;每年向院党组专题汇报一次第三方驻院人员工作情况。

第七条成员单位负责以下工作:

(一)政治部(督察室)牵头全院第三方驻院人员的综合性监督管理,修订完善本院第三方驻院人员管理办法,参与第三方驻院人员招聘,联合使用部门进行日常督察,对第三方驻院人员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查处;

(二)审管办(研究室)牵头庭审速录驻院人员的综合性监督管理,负责宣传驻院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执行局负责网络司法拍卖驻院人员的监督管理;

(四)立案庭负责送达驻院人员的监督管理;

(五)法警大队牵头安检驻院人员的综合性监督管理;

(六)综合办负责档案数字化驻院人员的监督管理;

(七)行装办负责科技法庭维护、驻场运维、财务派遣、物业驻院人员的监督管理;

(八)其他部门负责对所在部门的驻院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使用部门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全员全程”管理,负责以下工作:

(一)指导第三方驻院人员的业务工作,对工作成效、完成质量进行督查检查;

(二)负责加强第三方驻院人员工作纪律、考勤纪律、保密纪律、安全纪律意识等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及时掌握第三方驻院人员情况,密切关注其行为规范、司法礼仪、敬业态度,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

(四)每月向外包公司通报第三方驻院人员考核评定结果(或由牵头部门汇总后统一通报),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工作业绩、工作纪律、司法礼仪等情况及时反馈,作为其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安排第三方驻院人员参加我院组织的法纪教育会议;

(六)第三方驻院人员出现离职空缺,应及时与第三方公司及机构进行沟通反馈,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七)针对人员情况变动,应及时更新部门第三方驻院人员情况,报牵头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章第三方公司及机构管理职责

第九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对第三方驻院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负“主体责任”职责,对第三方驻院人员进行全程管理。应立足服务项目内容,进一步健全管理办法,明晰第三方驻院人员岗位职责、考勤制度、工作纪律、保密及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奖惩制度、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等细则,应加强对人员日常考核管理,规范用工程序。

第十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按照我院司法辅助外包项目服务或向我院提供司法辅助服务要求,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合理配置,规范用工管理,规避用工风险。

第十一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按照服务项目要求,根据我院工作实际需求,严把进人关、择优聘用,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应严格审查派遣至我院的第三方驻院人员信息,需符合我院服务人员岗位条件,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对身份信息、无犯罪信息、学历信息、廉政承诺、保密协议、业内外行为规范、安全承诺等进行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应及时掌握第三方驻院人员工作情况,公司管理层应定期到法院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工作进行检查,与我院使用部门建立常态化反馈机制,对第三方驻院人员加强业绩评价、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法纪法规教育、逗硬日常考核、严格奖励惩处,确保第三方驻院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四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应针对驻院人员政治面貌等组成情况,加强临时党小组、临时团支部等组织建设,积极参与法院机关党建、机关团建工作。

第四章第三方驻院人员条件及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第三方驻院人员需求及配置由我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协议内容确定,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第三方驻院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岗位相关的文化程度和经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培训后具备的职业技能,具体标准由我院第三方驻院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第三方公司及机构作出规定;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法律或行业、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第三方驻院人员的岗位职责及范围,由所签订的服务项目协议界定,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第十八条第三方驻院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在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人岗相适应。

第十九条第三方驻院人员应严格遵守第三方公司及机构、法院相关工作纪律和制度,严格保守法院工作秘密,规范业内外道德行为,自觉维护法院良好形象。

第五章退出及惩戒机制

第二十条第三方驻院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我院将人员直接退回第三方公司及机构:

(一)连续旷工3次及以上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3次及以上的;

(二)因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或者工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

(三)工作业绩不合格的,或者经我院提出,拒不改正;

(四)违反司法礼仪规定累计2次及以上的;

(五)被我院通报批评或被办事群众投诉累计2次及以上的;

(六)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七)有违法记录的,不宜继续工作的;

(八)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九)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点名通报批评的;

(十)其他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第三方驻院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我院将与第三方公司及机构终止服务关系,并视情况追究第三方公司及机构法律责任及要求赔偿:

(一)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入职条件;

(二)严重违反我院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违反行为规范、司法礼仪;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责道德;

(五)业内外品行不端、作风不正、行为不当;

(六)因失职、渎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应当参照本办法要求,细化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我院有服务协议的所有第三方公司及机构及驻院人员。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本院负责解释。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维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六)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五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原则,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服务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第七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

(一)档案的.接收、转递;

(二)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三)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四)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五)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七)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第八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参考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经费数额。

第十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工作力量,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的人员专职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关键核心岗位应当选配中共党员。按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从严管理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激励保障。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档案管理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日常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规定接收符合条件的人事档案、***,形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并以适当形式明晰与流动人员、存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流动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个人账户;存档单位工作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单位集体账户。

存档单位注销集体账户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配合转递相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或调整为个人账户存档。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主要内容和分类,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鉴别和归档工作。对合格的材料,应当准确分类,逐份编写目录,一般在2个月内归档。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档案材料形成单位。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建设,建立符合流动人员职业发展特点的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材料形成单位、流动人员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多方面收集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获得重大奖项、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相关材料。注重收集流动人员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加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联动,积极收集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材料。

流动人员及人事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应当如实、规范填写相关材料,在材料形成1个月内主动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移交。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和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和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存放秩序,改进完善保管方法和技术,提高安全防灾标准。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档案馆建筑有关标准要求建设档案库房,强化库房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档案库房、阅档场所、整理场所、办公场所应当分开。

第十七条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信息全国共享”的原则,推进省级集中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与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运行平台对接,建立安全、便捷、共享、高效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应用体系。

第十八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相关技术标准推进,保证数字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新技术应用,通过信息交互等方式不断拓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渠道,探索建立以政务数据为支撑的流动人员人事数字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数字档案在利用、转递和保密等方面按照纸质档案相关要求管理。

第四章接收、转递和服务利用

第十九条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和服务利用工作,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加大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和便民化水平。

第二十条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一)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转档手续材料。

(二)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应当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

对不符合转递规定的,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不得转出。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四)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照材料目录清单认真审核甄别,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应当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并督促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29

为保证天然气站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安全、平稳、可靠供气,严格站场进出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燃气站场为易燃易爆场所,进站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条 进站人员需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或由公司领导同意,进站前履行登记手续,佩戴发放的临时进站证件,否则站内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内。

第三条 进站人员必须接受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站内危险源、危险区域分布情况及危险等级,进站人员的防护要求、行为要求,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第四条 进站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配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铁钉鞋、裙子等进站,进入站场需触摸静电释放柱。

第五条 进站人员不得将手机、火种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站内,可将上述物品交由门卫或值班人员暂时保管。

第六条 进站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一律不得触摸、操作、使用或移动站内任何生产设备和设施,注意保持站内卫生,同时必须在值班人员指定区域内活动、参观。

第七条 站内严禁使用摄录像设备,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且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内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进站施工管理制度》。

第九条 如确因工作需要,进站生产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站场规定,接受检查并配带防火帽后在值班人员的`引导下方可入内。

第十条 如发生紧急情况,必须服从值班人员的引导进行抢险或疏散,对于不遵守指挥或规定酿成事故者,由肇事者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站人员进站要持有本人相关证件。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30

1、项目部所有外雇人员本着适用、经济、少量的原则进行雇用。

2、各部门所需外雇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雇用。

3、各部门所有外雇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制定、统一支付。

4、所有外雇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和项目部签订外部人员雇佣合同

5、所有外雇人员及用人部门应服从项目部对人员岗位的调整,否则项目部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

6、各部门外雇人员的考勤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记录,每月10日前上报财务。

7、对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和项目部不在需要的外雇人员应及时解聘,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报告,主管经理审批后交财务,解除劳动关系。

8、所有外雇人员出现安全、质量等事故,项目部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外雇人员承担其相应责任。

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方案 篇31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公司的薪酬分配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三项基本原则。

第二条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员工薪酬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和工作业绩挂钩。

根据简单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基础上,实行岗位系数工资制,体现以岗选人、以岗定薪、拉开差距、考核升级的原则。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薪酬管理制度与人力资源管理紧密结合,体现能够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人尽其才的作用。

第二章管理规则

第三条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及由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系数工资制。

第四条以工程建设期为时间单位的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聘用的员工的薪酬标准,由项目经理参照社会劳动力价格确定,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备案。

第五条公司年度薪酬发放应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核定的年度薪酬总额以内。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指标,对公司的年度薪酬总额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公司任何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发放钱物,均视为越权行为,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员工的薪酬标准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岗位聘用合同时明确,主要根据劳动复杂程度、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八条公司员工的薪酬由三个单元构成:基本薪资、岗位薪资、奖金。

第九条薪酬各单元相加为员工实际薪酬。

第十条员工的基本薪酬为岗位对应的基本薪酬基数。

第十一条员工的岗位薪酬为岗位对应的基本薪酬基数×系数×实际出勤天数。

第十二条奖金分为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及其他专项奖金,奖金基数由总经理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成效确定。

第十三条设立总经理专项奖,由总经理嘉奖当期为公司生产经营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总经理专项奖总额为当期奖金总额的30%。

员工的奖金为当期奖金基数×系数×出勤天数+总经理专项奖。

试用期内的员工薪酬标准按拟聘用岗位薪酬的60%执行。

第四章特殊情况下的薪酬计发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经部门以下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据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酬。

第十五条加班加点薪酬的计算方法为:

日薪酬=月基本薪酬/21.75天

小时薪酬=月基本薪酬/(月计薪天数×8小时)

第十六条加班加点薪酬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点为本人小时薪酬的150%。休息日加班薪酬为本人薪酬的.200%,节假日加班薪酬为本人薪酬的300%。

第十七条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的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期间,不扣发本人薪酬,但不得因为休假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员工当月请病假、事假,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当月薪酬按实际出勤天数×日薪酬计发。

第十九条员工请病假超过一个月(30天),基本薪酬按75%计发,岗位薪酬、奖金停发;请病假超过六个月基本薪酬按60%计发,请病假超过一年即被认为不能胜任在本公司工作,终止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章薪酬支付

第二十条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10日根据上月的考勤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酬。季度奖、年终奖和其他专项奖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决定发放时间。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的薪酬不进行公开,由财务部在指定银行设立个人账户,员工的薪酬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转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二条薪酬计发人员及各类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酬情况,避免盲目攀比。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十四条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酬总额内扣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薪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签发,于×年××月××日发布,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薪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如有条款修订,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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