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精选2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通用2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1

1、目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2、考核资料

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条款进行考核。

3、考核步骤

3.1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配送中心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及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3.3每年初配送中心主任与各部门负责人签定《安全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层层签定职责状。

3.4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职责状的条款,对各部门本季度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3.5公司每年年底,按上级有关考核标准及职责状的有关条款,对各部门进行考核,8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各部门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状》要求,对本部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相应的考核。

3.6公司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及处罚。

3.7对职工的考核,由所在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考核时间与部门考核同步进行。

4、安全职责考核奖惩细则

4.1考核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职责,严格考核和奖惩,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配送中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4.2考核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配送中心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汇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等。

4.3考核办法

4.3.1按岗位安全职责的大小制定的安全奖励基数。配送中心按照安全职责奖惩考核细则,逐项对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考核;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根据配送中心安全职责奖惩考核细则,制定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奖惩考核办法。

4.3.2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安全职责奖惩考核资料,对各部门本季度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4.3.3每季度末,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检查。

4.3.4各级考核结果作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的发放依据,安全职责奖按季度发放。

4.4考核资料及方法

4.4.1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配送中心根据具体状况,发放当季安全职责奖。

4.4.1.1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4.4.1.2积级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

4.4.1.3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

4.4.1.4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

4.4.1.5为改善劳动条件,发明或改善安全防护装置和职业卫生设施,效果显著者;

4.4.1.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4.1.7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配送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4.2处罚

4.4.2.1管理处罚

4.4.2.1.1有下列状况之一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当季度奖金。

a、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的。

b、不按规定建立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网络,各部门没有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的。

c、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而投产使用的。

d、按配送中心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e、对有关组织和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

g、由于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而造成事故的。

h、不参加安全会议,又不请假者。

i、安全会议迟到者,扣安全职责奖10分/人。

4.4.2.1.2下列状况之一者,扣除其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的50%,扣除管理岗位其他职责人员当季度安全职责奖。

a、不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日常安全管理或不严格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单位安全管理混乱。

b、本部门人员在职业健康查体中,发现一名疑似职业病的。

c、未按规定对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或外来施工单位不服从安全管理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d、未按规定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按时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e、对本单位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

f、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

g、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

h、不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的。

j、设备上不按规定配齐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

k、各运行岗位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上墙的。

l、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

m、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4.4.2.2违反规定、规程、制度的处罚。

4.4.2.2.1安全作业、检修作业务必严格执行物流中心《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各项安全措施务必落实到位,作业现场务必设专人监护;违反其中一项者,扣除该部门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违规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4.4.2.2.2劳动防护用品

a、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配送中心的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标准不全的,扣有关职责人5分,并责令立即整改。

b、劳动防护用品应从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购进后,务必经过综合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c、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务必按标准、按时发放。因不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扣除职责部门负责人和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

d、不按规范要求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扣5分/人次。

e、作业时,应根据作业性质正确穿戴相应的手套和绝缘鞋等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引发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f、交叉作业、巡检人员、监护人员和现场检查人员务必戴安全帽及其他相应的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

g、高处作业时,务必系安全带,水上作业穿戴救生衣,并贴合其他有关规定。违反规定者,扣10分/人次。

h、电气安全用具、绝缘护具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超过日期未试验的用具、护具禁止使用,违规者,扣3-5分/人次。

i、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因个人维护保养不当,而造成损坏者,视损坏程度,扣职责人5-10分/人次。

4.4.2.2.3救援器材、设施

a、救援设备、设施、器材不清洁的,摆放不整齐,扣5分/台次。

b、个体防护器具上岗未随身携带或未拿出备用的,扣5分/人次。

c、备用的救援设备、器材、器具不贴合使用要求的,达不到备用条件的,扣除职责人5分/项。

d、救援设备、设施、器材未安排专人负责保管,没有定期检查和记录或发现问题未处理、未报告、未备案的,视情节轻重,扣除职责人5-10分/项。

4.4.2.2.4安全设施、安全附件

a、库区的安全设施主要有:防护罩、静电消除装置、警告牌等。安全附件包括呼吸阀、阻火器、等。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务必配备齐全、按时巡检、定期校验或检验、安全有效、记录齐全。违规者,扣5分/项次。

b、其他有关违反安全设施、安全附件有关规定的,可酌情处理。

4.4.2.2.5安全标志、标识

a、现场的安全标志、标识要规范、齐全、整洁、清晰、固定牢固;不贴合要求的,扣职责部门负责人2分。

b、故意损坏安全标志或标识的,造成安全标志、标识残缺不全的,扣职责人5分/块。

4.4.2.2.6其它

a、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或对其进行打击报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职责人扣5分/人次。

b、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的,扣5分/人次。

c、未经批准乱拉临时线或临时线用后不及时通知电工拆除的,扣职责人10分。

d、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等,发现后,扣5分/人次。

e、无证或酒后在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者,扣5分/人次。

f、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者,扣5分/人次。

g、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对直接职责人扣20分/人次;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h、进入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应关掉随身携带的移动通讯工具,违规者,扣10分/人次。

i、带小孩进入生产岗位的,扣直接职责人10分/次。

j、库区内严禁吸烟,发现库区内吸烟者,扣职责者20分/次。

k、带火种进入库区(气焊工除外),扣20分/人次。

4.4.3事故处罚

4.4.3.1发生一齐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20%。

4.4.3.2当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发生一齐扣罚事故职责单位当季度安全奖总额的30~50%。

4.4.3.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15~25%;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职责奖,同时对瞒报、谎报或延期上报事故的职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职责人扣罚当季度安全奖的300%。

4.4.3.4发生职责事故每重伤1人,扣除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0~3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5发生职责事故每死亡1人,扣罚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6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6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4.3.7其它各类事故的处罚由分管事故调查的部门提来源罚意见,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查核准,或执行各专业管理中事故处罚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2

一、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技术员负责编写,必须按采区设计要求,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作岗位责任制》。

在编制过程中要不断广泛征求队组老工人的意见,编制后编制人员和施工队长签字后,上报矿建技术科长。矿建技术科长审批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安全、机电、通风、地测等人员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修改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打印成册,由会审者全部签字有效。

二、《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因地质条件或生产技术条件与作业规程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与第一条相同)。

四、掘进工作面开口,与构造、与老空、巷道贯通,回采工作面初采、强制放顶、过构造、过老空、井下电氧焊、探放水、排放瓦斯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及有关科室审批。

五、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安全、机电、通风等部门,每月对在用规程措施进行一次检查复审工作,对每一份规程提出复审意见。发现隐患立即改正并重新履行审批。

六、矿建技术科负责在施工前向队组职工贯彻批准的规程、措施,贯彻后必

须进行考试,并由被贯彻者签字后,方可作业。轮休或请假者必须补课,并签字、考试合格方可工作。

七、《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有明文规定,且条文属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作业规程中标明条款,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八、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生产、安全、机电、通风等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纠正。矿安检科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实行全面监督。

九、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有生产矿长负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安全、通风、机电科长等人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

十、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矿长负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通风、安全等科长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

十一、排放瓦斯、井下电焊、氧焊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机电矿长负责,施工队技术员贯彻落实,机电科、安检科、施工队落实专人参加现场监督,方可施工。

十二、排放瓦斯、开启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专业人员(或救护队员)操作,通风科长、机电科长、安检科长负责现场指挥,监督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3

一、矿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矿安全教育培训的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列支。

二、矿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培训,向职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及本矿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观看安全知识教育光盘。

三、新工人、转岗人员入井都必须到安检科报名、登记,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72小时。学习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新工人上岗前,各业务部门必须加强岗前培训,熟悉并掌握业务知识,让有实际经验的老工人带领现场操作,熟练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各业务部门必须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报安检科。

四、安全建设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工种必须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凡外出学习不能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其培训费自理。

五、各科室职能部门、各工队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进行安全事故案例、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日由科室主要领导,工队队长亲自组织,矿安全、技术部门安排学习培训内容,

六、井下新掘进和综掘工作面施工前,施工队必须学习《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此项活动由施工队领导组织,技术科派技术人员授课,安检科进行监督,否则不得施工。

七、宣传、工会部门要积极利用黑板报、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的机会,抓住矿内、矿外典型事故案例,以文字、图片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矿人力资源部必须为各职能部门、各工种职工购买煤矿安全技术教育所需的工具和学习资料。安检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九、每位矿工都必须建立安全学习记录本。每一次安全学习、业务技术学习情况必须由矿工本人认真记录,依次填写学习时间、学习的具体内容、主讲人或领学人。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片时要写出观看的主要内容和体会。书写要认真,记录要规范。安全学习记录要集中存放在本单位会议室(办公室)内,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自觉上交,确定专人保管,不准带回宿舍或家中,不准撕扯页面或内页,不得丢失。

十、各单位必须建立每位矿工的培训挡案,做到一人一档,并由主管技术员统一填写、管理、保存,做到专人负责。及时填写安全培训情况,包括外出培训、业余培训,做到记录真实、准确、可靠。

十一、安检科每月对各单位的建档情况检查一次,凡发现填写内容不全、漏填或填写不及时的提出整改,连续二个月仍发现类似问题的通报批评。

十二、各单位正职是安全培训档案的第一责任者,技术主管是具体操作者,必须增强责任心,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对培训效果不好的单位领导将给与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4

一、特种设备岗位职责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渣池起重机)

(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5

第一条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6

1、严格掌握有关章程、制度,精心加工工作。

2、熟悉图纸和工艺,按图纸和工艺要求加工零件。

3、班终做到机床、工具擦净,工作场所打扫干净,半成品堆放整齐,锁好工具箱。

4、对工具、量具、图纸妥善保管,不丢失、不损坏。

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岗位,服从领导指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7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8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掌握井下工作人员的动态情况,全面抓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从事井下作业人员,下井前必须领取矿灯和自救器,并进行登记。

二、井口登记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进行逐一登记,每班在交接班2小时内,将出入井人员与调度室人员定位系统及矿灯、自救器登记处进行核对。发现误差及时查找原因。并汇报调度值班领导。

三、发放人员发现下井人员超过12小时以上未升井,必须及时将该人员的姓名、单位校对清楚后,汇报矿调度室及所在单位。

四、井口检身人员对每一位入井人员要严格检查,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戴)矿灯和自救器、安全帽,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上下井严禁携带与安全生产无关的物品。

五、检身人员检身时必须认真细致,礼貌待人,坚决制止违反入井规定的人员或其他闲杂人员入井,井口检身工在检身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与井口检身工争吵,更不得打架闹事,影响检身。因不负责任,造成人员违反规定入井的,将严肃追究检身人员的责任。

六、检身工负责清点上下井人数,所有上下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七、上下井人员必须服从检身工的指挥,接受检身工的检查,排队上下,严禁拥挤。

八、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机动车辆。井下使用氧气、电焊必须有领导批复的施工措施,井口检身工认真检查,并记录在册后方可入井。

十、在检身过程中发现问题,井口检身工应立即登记在册,并上报安检科及有关科室,及时进行处理,否则因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造成事故,追究井口检身工的责任。安检科安排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并对检身人员安全培训及业务指导。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9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属地化管理,与生产经营单位逐级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健全以下11项工作制度:

1、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2、安全生产例会(会商)制度;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8、安全生产警示告诫制度;

9、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10、安全生产事故法律责任责任追究制度;

1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和管理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全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乡(镇)及乡(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行政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2)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乡(镇)安委会成员会议或例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4)每季度末月的25日向乡(镇)党委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

安全生产例会(会商)制度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乡(镇)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2)乡(镇)会商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同安全生产例会同步进行。

(3)凡一项重大安全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及以上部门、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进行会商,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

(4)会商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①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②研究重大安全事项、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③研究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及重大安全活动;④研究检查、整改、奖惩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奖惩,特制定本制度:

(1)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依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2)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对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量化,并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车(船)头及业主、人头。

(3)各村(居)委会、单位对举报和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落实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整改。

(4)各村(居)委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实施严格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思想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乡(镇)政府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各村(居委会)干部、管理人员、车(船)主、驾驶员、业主及各类从业人员进行认真培训,每年培训率要达到100%。

(2)各村(居)委会,对村(居)民、群众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达到95%。

(3)各中、小学校对职工及学生的安全学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4)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职工的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小于2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5)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因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因此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2)乡(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业主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有组织地进行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3)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每季度对所属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所属单位、企事业、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和检查。

(4)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管理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或业主,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万无一失,特制定本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1)乡(镇)属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及经营组织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乡(镇)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全乡(镇)相关部门必须主动、积极配合协调,提高救援能力。

(3)、充分准备应急资源,立足自救,根据应急工作需求,确保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其他相关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4) 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其他企业每两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

(5)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6)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机构的全体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警示告诫制度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到位,防范措施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乡(镇)政府和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按季度对事故发生的村或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业主实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

(2)凡发生一般伤亡、中毒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3)对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生产告诫。

(5)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6)凡被警示和书面告诫的村和企事业单位要在收到告诫通知书后l0日内,书面向乡(镇)政府和乡(镇)安委会报告警示、告诫整改计划和整改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为严格依法、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依法建立按规定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制度。

(2)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如实上报各类事故。

(3)在辖区内发生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经过、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应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

(4) 各类轻伤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5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的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5)发生一般死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的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以及无正当理由的,拒不接受事故调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法律责任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法严肃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①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④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②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③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④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3)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和管理制度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制定了《安徽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皖安监综〔20xx〕147号),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规范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结合乡(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1) 本乡(镇)内的矿山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电力等企业要按照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2)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一、煤矿企业按当年销售收入的2%提取;二、非煤矿山企业,民用***生产企业按当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2%提取;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电力等企业按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 1%提取。

(3) 安全费用由企业按月提取,计入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安全费用提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

(4) 安全费用使用的范围: 一、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二、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三、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等; 五、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

(5) 企业应于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和乡(镇)财政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10

1、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2、设备安装维修,台台设备完好。

3、认真填写安装检修记录并做到台台件件挂牌。

4、严格执行党的安全方针,定期检查有关数据。

5、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听众指挥。

6、坚持增产节约,努力降低材料消耗成本和配件消耗,认真做好拆除和回收,搞好修旧利废。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11

1、负责对员工特别是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认真做好所属车辆的资料建档工作。

4、准确掌握运输作业计划,合理调度车辆,提高工作效率,满足用户要求。

5、配合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规费的购买,证照及审验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12

一、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组织新工人、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违”人员、外出学习、一般人员及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二、根据上级的培训安排和矿井安全生产实际需求,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培训计划。

三、组织召开安全培训例会,通报安全培训情况,确定月度培训计划,做好聘任教师及课程安排工作。

四、对新招工人进行上岗前教育,组织培训学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

五、负责学员的学习、考勤及思想考核工作。经常征求学员意见,努力改进教学管理办法,及时解决培训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六、召开任课教师工作会议,向教师传达培训的.目的、任务和时间安排。组织教师及领导的听课工作,对教师工作量及评价进行考核。

七、组织教学检查,了解教学情况,组织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开展教学创新活动,制订(修订)和实施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编制培训教材和教学资料。

八、统计分析和评估培训情况,评选优秀学员和优秀教师。

九、负责办理培训班及学员的建档工作,做好培训学员的学籍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和统计数据,办理学员有关资格证书和发放等工作。

十一、编制教师授课酬金报表,并报批发放。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13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要在上级领导下,认真制定切合车间(班组)实际的教育培训计划,由车间主任(班组长)具体负责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1、教育对象。新调入车间(班组)的职工(包括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代培、实习生)和变换工种的职工,在经厂级安全教育后,必须进行车间(班组)教育并对教育情况进行登记。

2、现场教育。车间(班组)教育要结合本车间(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进行。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空作业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车间(班组)容易出现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3、专业技术教育。讲解各工种的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教育车间(班组)成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四懂”、“三会”),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了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采取措施整改。

4、防护教育。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5、安全操作示范。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6、标志、标识教育。企业、车间、班组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7、“四新”教育。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等。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9、其它关于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注: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时间要根据情况自行确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交接班制度

1、交工艺。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班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指标,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2、交设备。当班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

3、交卫生。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交班时交接清楚。

4、交工具。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

5、交记录。交接班时,设备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维修记录等应真实、准确、整洁。

6、凡上述交接事项不合格时,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应向上级反映。

7、由车间主任(班组长)或岗位负责人填写交接班日记,其内容为: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工具、设备情况(包括故障及排除情况);安全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注意事项、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车间或上级的指示;交接班记录定期存档备查。

三、安全检查制度

车间主任(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要根据工作现场、岗位,编制符合规定的“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

1.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防护罩、防护栏(网)、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指示报警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是否完好。

2.检查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是否有缺陷和损坏;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间距是否合乎要求,机械强度、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超重吊具与绳索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设备是否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转。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贮存、运输、发放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风、照明、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登高扶梯、平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堆放、工具的摆放、设备的安全距离、操作者安全活动范围、电气线路的走向和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区域是否有护栏和明显标志等。

5、检查有无忽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比如:操作无依据、没有安全指令、人为的损坏安全装置或弃之不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注油、检查、修理、焊接和清扫等。

6、检查有无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比如:在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开玩笑、打闹、精神不集中、酒后上岗、脱岗、睡岗、串岗;滥用机械设备或车辆等。

7、检查日常生产中有无误操作、误处理的现象。比如:在运输、起重、修理等作业时信号不清、警报不鸣;对重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等作了错误处理;使用了有缺陷的工具、器具、起重设备、车辆等。

8、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比如:进入工作现场是否正确穿戴防护服、帽、鞋、面具、眼镜、手套、口罩、安全带等;电工、电焊工等电气操作者是否穿戴超期绝缘防护用品、使用超期防毒面具等。

9、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车间(班组)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在上级领导下建立并落实车间(班组)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本车间(班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车间副主任(副班组长)、安全员协助车间主任(班组长)做好管理、监督和统计上报工作,车间(班组)成员全力配合,确保安全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2、车间(班组)根据“安全检查表”中发现的潜在危险,不能处理的,填写“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逐级上报,在上级领导下积极整改。

3、安全隐患整改要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

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准生产。

5、安全隐患整改要实行逐级销号,对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班组要逐级进行销号;对未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重点监控,确保彻底整改。

6、因安全隐患整改治理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责任区内确认事故责任,严肃处理。

“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的使用和内容:车间(班组)根据“安全检查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不能处理的,在采取防范措施的同时,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一式三份或三联,一份交包修组负责人签字后退回备查,一份安排检修,一份交车间领导签字后退包修组备查。包修组无法处理的,将余下的两份“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报车间领导,一份车间安全员备案后安排检修或上报厂部(车间无法处理的)。“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在哪个环节受阻,就由哪个环节承担其事故责任。“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具体内容:

1、填报单位、姓名、年月日;

2、存在的隐患、依据(哪个检查表、第几项);

3、收卡领导签字(包修组、车间领导、其他领导三栏)、年月日;

4、整改要求;

5、整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6、完成情况(完成时间、工时、材料费;或上报车间、厂);

7、销卡(岗位验收或列入安措、技改、大修等项目)。

五、设备、保养及维修管理制度

由各企业车间(班组)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六、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车间(班组),经企业安办审查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

2、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企业安办并补办审批手续。

3、企业安办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作业时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4、车间(班组)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危险作业范围界定: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7、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独立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理论与操作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3、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经常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严格实行凭证操作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特种作业。

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发生事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安全日活动管理制度

车间(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6、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7、车间领导必须参加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厂的处室以上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车间(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公司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分管领导、车间主任每月参加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8、充分发挥车间(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9、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

九、紧急事故处理程序

车间(班组)紧急事故处理程序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其首要任务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遏制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他设施,以减少伤害。

1、由企业制定现场紧急事故处理程序,车间(班组)抓好落实。

2、根据车间(班组)实际,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加强演练。

3、发生事故后,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员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情况向上级进行报告,视事故情况进行救援或组织撤离。

4、撤离时,沿具有清晰标志的撤离路线到达预先指定的集合点。

5、车间主任(班组长)应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集合点的工人,并将此信息向上级进行报告并保存。

6、因节日、生病和当时现场人员的变化,需根据不在现场人的情况,随时更新上报所掌握的人员名单。

7、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十、班前班后会议制度

1、车间主任(班组长)要对本车间(班组)的情况心中有数。要提前进入工作现场,查看上一班的记录,认真听取上一班班长交接班情况,注意问清上一班是否有不正常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开会做准备。

2、开会前要认真整理准备会议内容。将上一班或一天的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经验进行归纳,客观全面细致地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确保本车间(班组)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实现安全生产。

3、调动本车间(班组)职工积极发言。开班前、班后会时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让车间(班组)成员汇报自己一天来的安全生产情况和所发现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找出症结,加以解决。

4、安排部署车间(班组)任务要具体。针对本车间(班组)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计划,按照岗位的特点具体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位职工身上,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5、以案例为素材,做到警钟长鸣。车间主任(班组长)在学习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的同时,要大量搜集事故典型材料,作为教育职工的素材,向职工讲授,使他们深刻领会,举一反三。用典型的事故案例,给职工敲响警钟,让职工从中受到启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十一、车间(班组)人员安全互保、联保制度

1、车间(班组)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2、工作前,车间主任(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互保对象,不得遗漏。

3、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4、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5、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6、工作中要互相提醒、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7、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违章作业行为。

十二、目标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结合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中的要求和班组实际,在上级的领导下制定车间(班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1、车间(班组)安全责任明确,针对性强,便于操作,责任状签订到位。

2、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员及成员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具备识别危险、控制事故的能力;百分之百执行党和国家以及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车间(班组)成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标准,并经考试合格上岗,百分之百地贯彻执行规程和标准,按规定保管好“工作票”和“操作票”。

4、开好交接班会、安全评估会,过好安全活动日,做好安全学习记录,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作业,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化。

5、每日上班加强安全检查,正确使用岗位“安全检查表”和“隐患追踪记录卡”,做到工具、设备无缺陷和隐患,安全装置齐会、完好、可靠,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作业环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7、车间(班组)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全员无事故。

8、车间(班组)无重大伤亡、重大设备毁损、火灾等事故。

9、车间(班组)安全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10、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组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十三、车间(班组)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文件规定,车间(班组)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岗位设备、危险点、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岗位目标考核等相应档案、台帐。其中,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安全生产记录卡制度,确保“一人一档一卡”,做到内容详实,分类建档,备案待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14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15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3.2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安全生产职责;

5.1.5.2到位标准;

5.1.5.3权限与义务。

5.1.6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责任制的沟通

5.2.1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责任制的培训

5.3.1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责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6.4《文件评审表》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16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认真保管好气瓶,防止爆晒、振动。

3、注意检查气瓶、卡子有无损坏,固定螺栓、螺母是否完好、稳定是否可靠。

4、开气前认真检查气表和气表开关是否有问题,气是否有损坏,同时检查割枪是否有问题。

5、动火地点和氧气瓶,乙炔瓶当中的距离要符合安全规章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17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发生,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此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工以及派遣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审查草案:相关部门草拟草案,提交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

2.征求意见:征求全员意见,合并意见并重新制定。

3.签字批准:经过修改完善后, 由企业管理者签字批准,并抄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环境、安全生产、劳动和法律等相关规定。

五、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

(1)名称:安全生产责任

(2)范围:全公司

(3)目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生命安全。

(4)内容:

a.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b.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c.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d.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e.建立安全检查机制。

f.制定应急预案。

g.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5)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

(6)执行程序:

a.企业管理层要加强对安全任务的理解,完善安全责任制。

b.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制订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d.充分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文化。

(7)责任追究:

a.公司全面制定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b.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做好安全工作的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c.参与安全工作的相关员工应做好岗位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2.安全工作流程

(1)名称:安全工作流程

(2)范围:公司内所有员工

(3)目的:规范安全工作流程,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内容:

a.安全培训:全面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b.工艺改进:对重要生产流程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措施改进。

c.应急预案: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危急时刻迅速得到响应。

d.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及时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相关人员。

(6)执行程序:

a.依据安全生产任务制订安全工作计划

b.开展安全培训和意识宣传。

c.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d.实行事故防范机制,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处理隐患。

(7)责任追究:

a.员工未加强安全意识,发生安全事故的,进行安全培训或停岗处罚。

b.有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从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相关人员责任追究。

3.安全生产检查

(1)名称:安全生产检查

(2)范围:全公司

(3)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内容:

a.全面查看各岗位的安全卫生环境。

b.对机器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

c.对涉及人员特别关注的安全事项进行检查。

d.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5)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部,各岗位相关人员。

(6)执行程序:

a.按照定期安排,对全公司进行安全检查。

b.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并制订相关整改对策。

c.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采取暂停生产、停止使用等措施,直至问题解决。

(7)责任追究:

a.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未发现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b.未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4.故障维修与保养

(1)名称:故障维修与保养

(2)范围:全公司

(3)目的:保障各类设备、机器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止因维护不当而产生安全隐患。

(4)内容:

a.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

b.对发现的设备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c.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责任主体:设备管理部门,各岗位相关人员。

(6)执行程序:

a.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b.发现设备问题及时通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c.对未能及时维修问题设备,加强监管,直至问题解决。

(7)责任追究:

a.设备管理部门未按照规定进行设备检查进行,发生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b.未及时发现并整改设备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追究。

六、总则

本制度未涉及之处,参照公司其他制度实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对本制度做好监督落实。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经公司领导组织正式印发后生效。本制度修改、补充或废止由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提出,经企业管理层讨论通过后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18

一、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制度

1、按时开关大门。早晨6时至晚上23时开、关大门。提前、推迟或深夜进出大门,事前与门卫联系,说明事由,不准砸门、爬墙。

2、教工、学员自觉接受值班人员和门卫查询,客人携贵重物品出大门需经户主和治保小组证明,方能带出。

3、坚持来客和暂住人口登记,学员不能留外人住宿,家长、家属确需住宿的,须经治保小组同意。

4、教职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做好登记管理;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

5、严禁在教室、寝室、宿舍和办公室打麻奖,搞赌博,违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6、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攀摘花木,不准在校园踢足球。

7、不准在楼上往街上、操坝毛扔果皮、杂物,泼倒污水。

8、节约用电、用水,自觉开关公用电灯,管理好公用水龙头,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

9、不在校园内高声喧哗,不损坏消防器材。

二、门卫值班制度

1、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开、关大门。

2、做好来客、暂住人口登记,查询可疑人员,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3、看管教工、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对教工自行车、摩托车编号、登记、凭号出入;对学员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停放守护。

4、阻止游商小贩进入校园、住宿区叫卖商品。

5、做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保持校园干净、清洁。

6、保护报架,及时更换架报上的报纸。

7、坚持晚上关门后,对校园内、住宿区花卉巷道、背静处进行巡逻,消除不安全隐患。

8、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按制度行事,化解矛盾。

三、防火制度

1、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人人防火意识。

2、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3、严禁小孩***,不准在住宿楼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安全用电、用气,不私拉乱接电线、气管,坚持每季度进行用电线路、用气管道检查,防止用电、用气起火。

5、保持灭火器、消防水带的良好性能状态,发挥急需时的充分效能

6、提高警惕,严防示人纵火行为。

四、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校区清洁卫生实行分片责任承包,任务到人,责任到头。

2、学管、后勤制定清洁卫生标准,对片区提出具体要求。

3、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的检查评比制度,交将检查等次纳入年终奖内容。

4、班主任要经常对学员进行讲清洁、爱卫生的教育,不乱毛烟头、瓜壳、纸巾,保持巷道、走廊、操坝卫生。

5、坚持门前“三包”,学管、后勤要经常对小区内清洁卫生检查、督促。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19

仓库是生产、生活资料集中储存的地方,也是战略物资的重要基地,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各种物资必将日益增多,特别是化工原料、农药、化肥、医药制品、化学试剂等,它们具有不同程度的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特性,一旦发生火灾,就能在短时间内烧毁大量物资,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国计民生和国内外贸易。因此,作好仓库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消费物资供应,保障储存物资的安全,减少火灾损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我国将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5类。

第二节仓库的主要防火要求

一、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组织管理

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仓库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二、仓库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20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 100 元工人罚 款 50 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 200 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 处以罚款 50-100 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 50-100 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 50—100 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 50—100 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 500—1000 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 100 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 200 元。

13、每月 5 日、20 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 200-500 元奖励。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21

1、负责院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指示,组织拟订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保证院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负责全员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安全教育情况,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4、监督检查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检查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按上级规定制定个人劳动防护品、保健和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标准,负责上述物品的监督使用和统一管理。

6、负责与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对重点操作、检修、施工及清理作业安全措施的确认和审批,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7、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

8、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实施安全奖惩。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会议。

9、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申请认定工作,会同经营管理科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工伤事故统计上报。

10、公司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22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小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小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小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小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小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小区单位等通报小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小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大问题可发会议纪要。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23

第一条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用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第三条监督检查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

第四条监督检查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保管主要或关键设备出厂、使用过程的鉴定、检修、保养记录,保证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第八条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24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了准时发觉生产中的担心全因素,乐观实行措施,加以阻塞、避开人身和机械电器设备事故的发生,准时发觉总结推广先进阅历,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光、办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 总则

2.1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清单”、“作业活动隐患排查清单”、“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清单”、“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举行实施。

2.2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普通按检查的目的、频次、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常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

2.2.1 常常性检查是指生产办公室人员、班组管理者以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互相检查和重点检查。

2.2.2 专业检查是按照企业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方案、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举行检查。

2.2.3 定期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举行的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企业内定期检查。

3 职责

3.1 主管生产安全的总经理负责审查安全检查年度方案,催促重大隐患整改。

3.2 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抽查隐患整改,并下达通报,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常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3.3生设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加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

3.4生设部负责制定危急化学品专业检查表,参加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仓库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

3.5 安全办负责制定防火、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参加定期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3.6企管办参加定期检查,催促隐患整改

3.7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常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状况按时上报。

4 常常性安全检查

4.1 检查范围

4.1.1工艺装备、厂房建造、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状况。

4.1.2 危急源:根据危急源识别和评价划定的重大、重要和普通等三级危急源。

4.2 管理要求

4.2.1 操天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举行检查。

4.2.2 班组长天天对本班组内4.1.1的`内容举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还应通过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员工举行相互检查。发觉违章、隐患应准时予以制止或消退,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3 车间主任天天对本车间内4.1.1的内容举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觉违章、隐患应准时予以制止或消退,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4总经办现场安全管理员天天举行现场安全巡察,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觉违章、隐患应准时予以制止或消退,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4 危急源检查:班组天天一次,车间每周一次,企管办每月两次。各级均要仔细填写危急源检查表。

5 专业检查

5.1 专业检查分为考评自查和专项检查,考评自查是以车间为单位,根据《机械创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举行自查;专项检查由企管办组织,针对企业情况,对全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举行特地检查。

5.2 考评自查每季度举行一次,一、二、三季度由各车间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自查报告报企业管理办公室。企业管理办公室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检查状况举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三查”,即:查自评资料、查整改现场、查设备情况。四季度由企管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按《考评方法》中规定的程序执行。

5.3 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根据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方案执行,特别状况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厂长审批后执行。

5.4 专项检查应由企管办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编制办法见8节),根据表列项目举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

5.5 专业检查中发觉违章、隐患应准时予以制止或消退,不能立刻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指令书。检查结束后,由总经办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同时通报企业全部单位,按规定实施考核。

6 定期检查

6.1 检查时光

6.1.1 各单位应于每年“厂庆”、“春节”前一周结束自查。

6.1.2 安全管理办公室在上述单位自查结束后对各单位举行复查或抽查。

6.2 检查内容

6.2.1 查思想:查各级领导、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熟悉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略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查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养。

6.2.2 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则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6.2.3 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状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状况。

6.2.4 查领导: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6.2.5 查隐患: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造、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状况。

6.3 检查办法及要求

6.3.1 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员工,仔细开展车间和班组员工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状况逐级上报。

6.3.2 各单位要在员工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按分管项目仔细举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

6.3.3 各单位自查及整改结果,于自查后一周内上报安全办。

6.3.4 各职能部门应对各单位自查、整改状况举行复查,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

6.3.5 企管办对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状况举行监督、检查。安委会对重大隐患准时协调节改。

7 隐患整改

7.1 对查出的隐患,各级、各部门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

7.2 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需立刻支配整改,按“三定四不推”原则(三定: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光、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查出的事故隐患,个人不推到班组、班组不推到车间、车间不推到厂部、厂部不推到上级主管部门)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准时列入方案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光进度,并准时对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协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7.3 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临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实行牢靠的暂时措施外,应列入安全措施方案举行解决。

7.4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指令书的下发单位(人员)举行验证,签署后归档。

8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

8.1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与手册;

国内外事故信息;

本单位的阅历。

8.2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程序与办法

系统的功能分解:按系统工程观点将系统举行功能分解,建立功能结构图,利用各构成要素的担心全状态的有机组合求得总系统的检查表。

人、机、物、管理和环境因素分析:以检查目的为讨论对象,从安全观点动身,从“人—机—物—管理—环境”系统动身,编写检查要点。

8.3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重的问题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实质是理论学问、实践阅历系统化的过程,按隐患要求列出的检查项目应齐全、详细、明确,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避开重复,尽可能将同类性质的问题列在一起,系统地列出问题或状态。另外应规定检查办法,并有合格标准。

各类检查表都有其适用对象,各有侧重,是不宜通用的。如专业检查表与日常检查表要加以区别,专业检查表应具体,而日常检查表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危急性部位应具体检查,确保一切隐患在可能发生事故之前就被发觉。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将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事故性分析、大事性分析、危急性预先分析和可操作性讨论等办法结合举行,把一些基本领件列入检查项目中。

9 考核

凡未仔细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部门,按经济责任制、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考核方法举行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25

仓储罐区设有300立方固定顶钢罐甲醇罐2个,甲醛罐2个。甲醇属甲B类火灾危险物质,甲醛属乙B类火灾危险物质,仓储罐区是危险物质集中的地方,为贮存重大危险源,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预防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强消防管理,严禁仓储罐区有明火现象的发生,严禁烟火。

2.保护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和良好的使用状态。

3.仓储罐区的各种设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管理。

4.各储运车辆必须停稳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挂接地静电导链,操作中必须防止物料外溢,操作中人员不准离开。

5.加强罐体安全维护,日常要观察罐体、管线是僻腐蚀穿孔、滴漏,如有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

6.为保证安全,仓储罐区必须限量存放物料。天气炎热时,必须打开喷淋设施,保证物料存放安全。

7.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8.仓储罐区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9.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其岗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26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27

一、目标任务

探索建立企业有效履责、政府科学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格局。具体目标为:

(一)企业有效履责方面

1、落实人员配备,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监控职责,建立责任制;

2、健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与监控、信息报送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熟悉隐患排查治理程序和内容;

4、掌握安全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方法;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确保“一患一档”,并做好跟踪整改工作。

(二)政府科学监管方面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协调机制;

2、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督促、考核等监管制度;

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社会广泛参与方面

1、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资源和力量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

2、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3、促进隐患排查与公共安全监管有效结合,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工作的落实,成立由陈朋豪任组长,乡安监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村安全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治理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乡级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全力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村及乡级有关部门事故隐患排查要列入日常性工作,及时督办责任单位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总结上报乡安监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宣传发动各村和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来,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扎实推进隐患排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5月下旬)。按照乡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教育培训,组织指导企业按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法》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三)总结评估阶段(6月)。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认真总结经验和成效,形成总结报告,适时召开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会,推进全乡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具体抓落实。要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贯彻落实到基层,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隐患监控措施,排查隐患并限期整改到位,及时向乡安监所报告。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单位;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隐患排查工作日常化进度。

(三)强化督查、重在治理。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工作重点放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上,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并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隐患未整改报告不放过。安监所将从5月中旬进行全面督查和通报,并列入年度安监工作考核。

(四)密切配合,强化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或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和单位将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对因拒不整改隐患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酿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重、从严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篇28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责任

0引言

当前,监理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成为了监理行业所热议的话题。目前,包括政府监督部门的建设单位大多都对监理的服务性质以及监理的权利与义务都缺乏全面的了解,甚至还有部分政府部门认为在监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并推行了相关的处罚条例。但,如此做法是否合理?监理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或是应当承担哪部分责任?很多时候这些问题连相关的管理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都并不是十分清楚。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的责任进行探讨。

1监理责任概述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法规、章制度,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以及相关的建设规范、标准与相应的政府规章制度。如若其存在违规行为,则必须为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上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包括了建设工期、质量以及资金使用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可能发生以下违约行为。①失职。如该审批的文件不认真审核就随意批准或直接不审批;该检查验收的项目,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或不检查验收的;该在限定时间内发出的指令并没有按时完成或发送错误的指令;该旁站的未旁站;该巡视的未巡视等等一系列不恰当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②越权。不在监理委托合同授权范围内的监理行为,均有可能属于越权行为。例如,工程发生变更时,由业主单方面授权监理进行工程变更,而监理在未得到图纸设计方的认可时就擅自指令承包商对工程进行变更,这无疑超越了监理的权利范围,实际上属于一种越权行为。③未尽职。监理工程师的尽职与否决定着监理工作的质量优劣,监理工程师的不尽职虽未必会给业主带来损失,但这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2监理安全责任分析

“工程安全事故”指的是与工程建设或工程生产相关的生产设备或临时设施的损毁、人员伤亡,工程实体没有达到相关安全标准,或在交付使用后由于自身安全隐患而导致的倒塌。正确了解“工程安全事故”的概念,有利于监理安全责任的明确。而通常情况下,“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与“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是工程安全事故中最常见的两种形式。笔者将从这两方面着手,对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的责任进行分析与探讨。

2.1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监理责任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指的是具有专业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对工作建设实施监督与管理工作。其监理内容主要有:协助被监理单位对工程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协助其选出最优设计方案;控制工程建设工期;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审查设计文件、监督建设工程合同实施情况等。《建筑法》中规定“监理应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与承包合同等,对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与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与监控。”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可知,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主要是对工程工期、进度、质量以及资金使用进行把控,然而,其职责并未包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所以监理本不需承担相应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筑法》是以建设工程中的管理与协作关系作为主要调整对象,工程安全事故责任的判定应遵循《建筑法》中的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界定监理应不应该承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对建设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职责以及相应的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我国工程建设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职能部分也并未提及有监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内容。依据我国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可知:“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循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尽可能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以及人员伤亡的事故的发生率”、“建筑施工单位的法人须对其工程安全生产负责”。由此可知,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应该是施工单位承担。虽然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生产事故与监理并无直接法律上的责任,但却不代表监理可以将施工安全的管理与监督抛于脑后,出现失职与不尽职等违约行为。除此之外,监理单位还有诸多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需要完成。如:重视安全生产与工程进度间的矛盾,督促施工单位在遵循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把握好工程进度;落实安全员的工作职责;严格监督施工质量、工艺与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近几年来,我国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呼吁建设工程监理对施工安全生产负责的声音越来越多。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安全管理不严、施工管理混乱脱不了关系,所以,如果说监理不需对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任何责任,是多数人无法接受的。监理公司有责任对施工方案、施工设计以及施工安全措施进行严格的审查,并确保其得以落实到位。然而,当前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有具体的`规定指出监理应承担施工安全监督的责任,一味追究监理在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显然是缺乏法律依据的。近年来,部分地方政府针对当前的情况,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内容与措施都纳入监理的工作范畴内,明确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这极大程度提升了监理对于施工安全管理的力度。但笔者认为,在强调监理的安全管理责任的同时,相应增加一些监理的权益与利益,会更显公平。

2.2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监理责任分析

明确监理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的责任,是分析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事故监理责任的重要前提。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可知,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实体质量控制中主要承担以下责任:①审批施工方案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对施工方案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其中的隐患与问题,尤其是违背工程建设原则以及法律标准等内容,应责令改正。②审批开工条件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确保施工单位符合开工条件后才签字确认,并对其负责。③审批工程设备与材料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抽检工程设备、工程材料以及构配件等,可采取见证取样的检验方式或平行检验的方式来进行抽检,确保其达到质量要求与使用标准时签字确认,并对其负责。④审查施工测量成果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详细检查施工测量成果,确保数据无误,达到标准时签字确认,并对结果负责。⑤验收分部以及分项工程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检查、验收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确保其达到验收标准时予以签字确认,并对结果负责。⑥督促、检查、责令整改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应采用平行检验、见证旁站以及巡视的方式来检查被监理单位的行为,一旦发现违规、违约行为应立即责令整改。⑦对工程安全问题与质量隐患进行签发停工令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工程安全问题、工程质量隐患或其他需要进行停工整改的问题,应严重遵循相关程序对应签发停工令,待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⑧参加竣工验收、出具质量评估报告的责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的初步验收工作,工程达到验收标准后进行签字确认,并对验收结果负责。此外由监理工程师出具质量评估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负责。⑨向主管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或事故的责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虽无法消除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安全、质量隐患,或改变其中的重大违规行为,但有责任也有义务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上述分析可知,安全管理属于质量控制的范畴,监理单位有义务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检验。在监理过程中,如若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实体中存在着安全隐患或质量缺陷,并没有对其进行签字确认与接受,则被监理方应当立即补救或整改,直至工程实体符合验收标准。在监理工程师已切实履行其自身的义务前提下,如若工程实体出现质量问题、垮塌或人员伤亡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并不需要承担责任;如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未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验,或检验错误,并对工程实体进行签字接收时,就构成了一种不尽职或失职的行为。如果工程实体在建设期间出现重大质量隐患、垮塌或导致人员伤亡,则监理也理应与被监理方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结语

建设工程监理是负责工程安全的关键内容。明确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安全责任,不但能有效提升工程监理的效率与质量,而且能有效维护工程监理的合法权利。虽然当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对工程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但监理工程师仍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章程,尽力做好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应加大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提高工程安全生产力度,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除此之外,相关政府部门在强调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责任的同时,也应积极明确监理单位的权利与利益,以有效调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观能动性,从而达到降低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冯国海,高巍.浅谈工程监理工作中质量控制的核心内容[J].科技信息,20xx(29).

[2]杨磊,严伟,王晨.监理工作浅谈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与责任[J].科技咨询导报,20xx(13).

[3]刘建亮,季祥辉.建设工程项目中监理责任的界定[J].建设监理,20xx(2).

[4]惠广平.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责权及存在的问题[J].红水河,20x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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