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部规章制度4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公司销售部规章制度4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销售部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 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 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三、部门管理机构

主任:总经理

部门成员: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业代

四、岗位职级划分

1、 岗位分为个四层级分别为:(a):销售经理;(b):销售主管;(c):销售业代;(d):长期导购员;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职级岗位对应表

序号职级对应岗位1a销售经理2b销售主管3c销售业代4d长期导购员五、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奖金+绩效奖金(业绩提成)+综合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奖金。员工在试用期间享受如下薪酬结构:(注:★此标暂不予以支付的薪酬)

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金年终奖金高温津贴综合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其它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业代长期导购员员工在试用期结束之后并经转正合格方可享受如下薪酬结构:(注:★此标暂不予以支付的薪酬)

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金年终奖金高温津贴综合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其它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业代长期导购员

1、 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2、 岗位工资:是指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岗位责任及工作,给予岗位工资享受。

3、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的同时,公司对该销 售员工所下达的业绩达成绩效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4、全勤奖金:是指所有销售人员每天必须在9:00前打卡,超过10分钟内扣10元/次,超过10分钟的扣20元/次,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无故不打卡按旷工处理,累计超过三次无故旷工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正常出勤即可享受全勤奖金。

5、销售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日程内应保持在8:00-22:00间自己的通讯工具处于正常待呼状态,如发现3次/月不能正常传呼者,将扣除当月全勤奖金。

6、 综合补贴:包括手机通讯补贴、个人日常餐费补贴等。

7、 个人相关扣款:扣款包括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8、 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年终奖(按全年销售达成率×0.5%)、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9、新老员工必须承诺遵守个人薪资保密的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询问或评论个人薪资。违者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将受到批评、处罚、降薪的处分。公司在需要时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

十九条第二、第三款的规定,不予事先告知而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任何经济补偿。

六、试用期薪酬

1、 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全勤奖金)的100%。

2、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其期间的全勤奖金。

3、 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绩效奖金。

七、薪酬的支付

1、 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1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2、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八、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1、一律员工在试用期合格并转正三个月后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一、目的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销售任务

销售经理按全年每月部门总销售额的绩效提成提取。

销售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50%计算任务额。

四、 绩效提成制度:

1、 提成结算方式:分为两项,第一项以每月销售业绩达成考核当月结算,第二项以货款回款率提成结算;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销售业务员业绩达成率底于50%不给予考核绩效工资。

2、 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 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

净销售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

4、 销售绩效提成比率:

提成等级

销售任务完成比例(销售业务员)销售提成百分比(销售经理)销售提成百分比第一级100%以上0.0%0.0%第二级70%~100%0.0%0.0%第三级50%以上0.0%0.0%5、 货款回款提成比率:提成等级销售任务完成比例(销售业务员)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销售经理)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第一级100%以上0.0%0.0%第二级70%~100%0.0%0.0%第三级50%以上0.0%0.0%

五、 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四种销售激励方法:

1、 周销售冠军奖,每周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周销售冠军,给予xxx元现金奖励(周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三分之一);

2、 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xxx元奖励;

3、 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xxx元奖励;

4、 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xxx元奖励;

5、 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

6、 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7、 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销售部管理制度 篇2

一、关于酒店房价减免审批权限的规定

1、免费房的审批权限:

1)使用免费客房须经驻店经理以上的酒店领导批准。

2)酒店领导批准的免费房须先到前厅部办理有关手续,管家部在接到前厅部通知后,方可开房服务。免费房批示送财务部备查。

3)酒店各部总监、夜间值班经理在遇有特殊情况需用免费房时,在酒店领导不在的情况下,有权临时安排免费房,但必须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4)任何部门未经批准均无权私自通知管家部使用客房(包括维修房)。

2、折扣房价审批权限:

1)各部总监、销售部经理、前厅部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门客房价进行打折。一打折权限为门市价的30%以内,超过门市价30%折扣时,需经驻店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并将有关批示送财务部备查。旅行社、部委办的陪同和业务入员,市场营销总监和销售部经理可给予陪同价。

2)销售人员对上门客的打折权限为门市价的20%以内。预订和接待人员的打折权限,由市场总监根据客源情况发出指令。指令幅度控制在门市价的10~15%以内。有合同的客户按合同办理。

3)如遇市场变化,市场总监、销售部经理、前厅部经理要求更大的打折权限时,可向总经理申请特批权限。

4)酒店实行小包价期间,前厅部和销售部经理、销售人员、预订接待人员的折扣权限另行规定。

5)团队房价的制定:

销售部经理根据对市场的预测,提出不同季节对不同旅行社的报价方案,报请市场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团队房价以合同的形式制定。酒店和所有旅行社的合同,都必须由销售部经理或市场总监签字,并及时将合同付本转交前厅部和财务部备案。合同到期时,销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或续签,以保证合同有效性。

3、门市价的制定:

酒店各期的门市价,由市场营销部综合市场信息、平衡同档次酒店的报价,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以上审批权限规定的执行情况,由财务部负责每日审核后,报送总经理。

二、销售部招待审批权限规定

1、销售经理由于工作需要出面宴请客户时,须提前填写申请单(见附表)经部门总监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宴请。

2、宴请人拿到批准单后直接向餐饮部预订餐位。宴请结束时凭批条签单,并把批条附在餐单上,凡是没有总经理批条的餐单均由宴请者自付其餐价的50%。

3、 市场总监、销售经理陪同客户在咖啡厅或酒吧喝软饮可以直接签单,财务部凭签单转帐。

三、销售人员外事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及漕店的外事规定和要求。

2、坚持外事无小事的原则,遇事多请示多汇报,不得善自表态。

3、参加销售活动时,必须衣着整齐,文明卫生对人热情,不卑不亢,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处处宣传酒店。

4、在销售谈判及合作中不得作私下交易要站在酒店的立场上要坚持原则。

5、不得接受贿赂,不得接受贵重礼品及回扣。

6、参加工作餐时,不得饮用烈性酒,不得要价格贵的菜肴,不得要烟,尊重对方的民族风俗习惯。

7、不能利用工作时间做私事。

8、对每次销售活动都要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争取合作。

四、预定部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酒店房价审批权限和房控权限。

2、不得私自更改电脑中的任何数据和项目。

3、不谋私利,不搞特殊订房,在出租率高时,不私自留房。

4、与前厅部、销售部、管家部保持友好合作的关系。

销售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增强公司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则规范公司销售管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一切销售活动。

第三条 销售活动:

公司各项销售活动必须积极开展,力争使公司各项业务得到迅猛发展。

第四条 销售人员须知:

公司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在所属主管的监督指导之下,彼此信任、相互协作,相互团结力争使公司销售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 各种规则的遵守:

公司人员除本规则及其他规定外,对于公司临时发出的传达或命令,也应视同本规则遵守。

第六条 连带保证制度:

对于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应尽快设立连带保证制度。

第七条 事前调查:

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能力等,应做事前调查,并衡量本公司的生产能力是否能依对方的订购内容作配合后,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订货。

第八条 订货情报:

订货情报应尽快取得,并在所属经理的指导之下,尽快展开有效率的销售活动。

第十条 估价单的提出:

在提出估价单时,应先取得所属主管的裁决认可后,方得提出。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价格及交货期:

在受理订货时,除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货期外,对于下列五项规定也应确实遵守:

1、品名、规格、数量及契约金额。

2、具体的付款条件: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3、除特殊情况以外,从订货受理到交货之间的期限,一般以 半个月为主。

4、交货地点、运送方式、距离最近的车站等等交货条件。

5、安装、运转及修理等所需的技术派遣费的协定。

第十二条 契约书的提出:

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订货受理报告书连同订购单及契约书等证明订货事实的资料,一起提出给所属的主管。

第十三条 注明新旧客户:

1、订货受理报告书中对于订购者是新客户或者已有往来的客户须注明清楚。

2、如果是旧客户,应依据交货日期记明目前的未付款项余额。另外,尚需注明交易前或交易中是否有意外事故发生。新客户则重新处理,旧客户如曾有不良记录者予以标示。

第十四条 契约上的留意点:

在受理订货或订立契约时,应先确认工程现场及相关施行范围、规格设计等事宜。

第十五条

在受理订货或订立契约时,应依照下列四项条件选择交易公司、缔结付款条件:

1、对于已往一向忠实履行付款条件的旧客户,可依照惯例认可本交易,但仍必须规定在 6个月内收回货款。

2、与新客户的交易,原则上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收取现金。

3、即使是旧日即已往来的客户,仍应依照其付款能力的好坏,采取由交货处代理受领或直接契约的方法。

4、对于过去曾发生过支票不兑现或不信守契约行为的客户,一概不接受代理受款以外的订货方

第十六条 免费的追加补货:

交货后,若基于客户的要求或其他情况的需要,必须免费追加机械器具或零件等物品的话,须事前提出附有说明的相关资料给总经理,取得其裁决。

第十七条 损失负担:

因前项而发生损失的责任归属问题,则另订条文规定。

第十八条 报告:

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本规则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应提出下列资料,并经由所属主管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1、 每日的活动情况(每日)。

2 、3个月内的订货受理内容报告(每月最后一日)。

3 、收款预定(每月最后一天)。

第十九条 报告的检查:

根据前项提出的报告,管理科进行检查后,设立 3个月的营业方针计划,并对成果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订货确认、变更的通知:

1、管理或生产部门针对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再依据订货受理报告书中的条件及内容,做好确认之后,迅速发出订货确认的通知或变更通知给负责人员。

2、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在收到前项变更通知后,须立即与订货者联络,并设法努力与订货人交涉,使订货条件符合规定。

第二十一条 管理科:

管理科应针对订货受理及交货等状况加以调查、分析,并负责督促交货事宜。

第二十二条 销售价格表:

销售价格表须随身携带,但不可借给或流传到第三者手中。另外,经过公司许可借出的图表等资料,也应迅速设法收回。

第二十三条 目录等的配发:

目录及其他销售上的必要资料,必须慎选对象后发放。

第二十四条 销售奖金制度:

公司另设有销售奖金制度,以资奖励直接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及特约店(代理店)。

第二十五条 货款的回收:

负责受理订货者应对货款回收事宜负责。

第二十六条 回收货款时的注意事项:

负责回收货款者必须遵守下列三点事项:

1、在受理订货或提出估价书时,应与对方谈妥付款条件。

2、在交完货后应立即提出清款单,在付款日须亲往收款,或寄出缴款委托函给对方。

3、经常与订货者保持密切联络,不断设法使对方如期付款。

第二十七条 提出收款预定:

负责人员应于每月月底将订货对方 3个月间的收款预定表提出给所属主管。预定表的要领如下:

1、以每月的 10日、20日及月底做区分,注明各现金款项及票据的金额。

2、管理科依据收款预定表,交给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并交付余额确认书及付款通知书等,借此督促、加强收款业务。

第二十八条 无法收款时的赔偿:

当货款发生无法兑现,判定已无收款可能时,负责人员须由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此货款的30%额度,作为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不良债权的处理:

交货后 6个月内,对方仍赊欠货款时,一般视为不良账款,应由负责人员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该款项的 15%金额,赔偿给公司。但是,前项规定实施后的两个月以内,如果该货款的总额已获回收,则前项赔偿金的二分之一应退还给负责人员。

第三十条 回扣的范围:

回扣的范围以超过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者为主,低于销售价格者不予认可。回扣的对象以契约或交货的对方为主,结算条件必须附有收据。另外,对于国营机构,其回扣行为将不予认可。

第三十一条 回扣:

如契约规定,并经得公司许可必须赋予回扣时,只能以限定比例支付。

第三十二条 销售佣金。

销售佣金之处理则依照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的回扣条件来施行。

第三十三条 订货取消及退还货品。

当发生订货取消或要求退货等事件,应立即依照规定步骤,将对方的凭证资料提交给所属主管,并待管理科决裁通知时,始可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销货内容。

第三十四条 退货的处理: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必须接受退货时,应迅速将契约书及对方的退货传票,交给所属主管。如果事情的责任须归属该负责人,则须从该负责人的薪资中扣除运费、包装费及机器调整费等必要的相对费用,以作为对公司的赔偿。

第三十五条 交货后的折扣:

如货品交出后,货款被打折,应将对方的相关资料连同契约书,订单等提交给所属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负责人都应从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折扣金额的款项给公司,作为赔偿。

第三十六条 预付款的申请:

出差应依据公司规定的方式,于出差前的 4天(包括请款日)向所属主管提出出差旅费的预付,并取得董事长的认可,始可向管理科申请支付。

第三十七条 出差旅费:

关于出差旅费的申请,请依据另行规定的旅费规章办理。

第三十八条 日报的提出:

出差者应依照另行规定的步骤,从出发日起按日提出自己的活动状况报告。

第三十九条 明示所在处:

出差者应将自己未来数天的去向告知公司或留言给将离去之处,让公司随时知道自己的所在。

第四十条 旅费的核算:

出差旅费的核算应于返回公司两天内,依照规定的步骤,向所属主管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 以贷出款处理:

出差者在返回公司上班的 3天内(包括归来的当天)未提出核算书时,则预付给该人的出差费即视为对该出差人的贷款,且不再支付出差旅费。

第四十二条 技术人员的派遣:

关于派遣技术人员到其他公司服务时,须事先附上对方公司的要求书,转呈所属主管,取得其许可,并提出派遣委托书始准派遣。

第四十三条 派遣内容:

关于技术派遣须依照另行规定的工务规章来实施。

第四十四条 活动经费:

销售活动所需的经费预算应于每月月初决定。

第四十五条 销售的各项经费:

销售经费的认可只限于前条所规定的范围内,超出此限者则不予认可。

第四十六条 销售经费的处理:

各项销售经费须在付款账目中分别记入规定的计算科目,并依照规定的格式提出申请。

第四十七条 预付款及结算:

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采取预付与结算两种方式,但两者都必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结算方式的付款须附上收据证明。

2、预付方式只限于事前有公司认可者为主。

第四十八条 经费的认可:

在申请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时,各负责人员应备齐相关资料,并于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给所属的主管,取得其认可。

第四十九条 经费的运作:

各负责经理对于预算及各项销售经费的运用须负起责任。

销售部门签字生效,如有违法就做处罚或开除处理。

薪酬的支付 篇4

1、 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1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2、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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