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支部学习制度
为巩固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全镇党员的政治素质,特制定党支部政治学习制度:
1、党支部书记应在了解、协调好支部成员工作时间的基础上,结合每月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进行一定时间的集中学习,并安排好学习地点。集中学习有支部委员统筹负责,具体的组织者可以由党员轮值。
2、支部学习委员应在每月学习日的前两天通过适当途径向全体党员公布学习内容、发言提纲和学习的时间、地点。
3、党员参加政治学习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请假。党支部对每次的学习情况,应认真做好纪录。
4、党支部应灵活多样地开展学习,如结合主题活动安排参观展览、红色旅游、影视艺术欣赏等。政治学习时应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学习。
5、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学习态度认真的党员同志,支部将定期通报支部综合党委予以表彰。
二、党员责任落实制度
为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每位党员的特点组织党员不同单位,不同工作岗位、实际能力和社会活动的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应完成的工作任务、社会工作以及党支部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党员责任并落实到每个党员,特制定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责任制度。
1、在社会活动中要敢于亮明自己的政治身份,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生活中要主动与居住地党组织联系,积极参与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活动,关心邻里和其他需要帮助的老弱病残,积极配合完成居住区党组织安排的工作。
2、在工作中明确自我的工作岗位,向党支部申报责任区域,团结和带领员工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和目标。带头学习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带头勤奋工作、岗位奉献;带头开拓经营、甘于吃苦。落实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经济指标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3、积极配合党支部完成工作目标,认真实践主题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培养、考察工作,以自己的模范作用具体教育影响和帮助周围的群众完成党和政府倡导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提醒告知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全镇党员队伍建设,搞好党性党风教育,确保支部每个党员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规范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现制订党员教育管理提醒告知制度:
1、自觉遵守党支部的“三会和一课”制度,积极参加每月一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支部组织的各项党内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做到事先请假,并主动与支部书记联系及时补课。连续3次无故缺席的,党支部书记要找其谈心,了解原因,并要求其书面向组织汇报近阶段思想,教育其增强组织观念。
2、每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前,支部要将组织生活会内容告知全体党员。会上支部书记要引导党员积极发言,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对会上不作为、不主张、不发言的党员,支部要及时给予提醒,增强其党员意识。
3、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任何时候党员都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保持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做维护稳定、破解不稳定因素的表率。一旦发现党员有信谣、传谣、受蛊惑和引诱、介入违法行为的`现象,支部要对其严肃批评,责令其写书面检查,严格按党纪党规处置。
4、按期转接组织关系,对于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个月以上的,经党组织教育有思想认识后方可接受,逾期六个月以上的要书面说明情况,经支部上报后,上级党组织同意方可接受。
5、党员因工作、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的,可保留在原党组织,但必须参加支部各项活动,如连续三次无故缺席,则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四、“双向”评估制度
为进一步探索在新形势下,全镇党支部组织活动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激活基层党建,评估党员在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表现,党员评估党支部在贯彻落实、开展活动、服务群众等有效性方面的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双向”评估。
1、党员的评估内容: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关心时事政治和党支部建设。
(2)工作胜任、业绩率先、关注公益,党性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认真负责的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2、党支部的评估内容: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党支部实际,支委一班人团结有力,有效组织“三会和一课”的实施,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开展富有本支部特色的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积极培养有梯次的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工作。
(2)在方法上要创新,在形式上要多样,以服务为抓手,开展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凝聚力工程,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领导好工会、青年团、妇代会等群众组织。积极做好党和政府倡导的事,如: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学习型班组创建等,切实维护好业主和员工的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开展评估的主要形式
各支部每半年可以通过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由党员对支部半年来开展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加强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方面的情况做出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支部对党员半年来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理论学习、党员作用发挥等各方面的表现作出评估意见。党支部和党员通过双向评估,积累经验,巩固成果,整改不足,并在下一阶段互相监督落实。
五、激励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高党员参与党支部各项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党员的学习、交流、互动,确保党员在社会活动中保持党的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激励保障制度。
1、对于按照《党章》要求建设规范,活动组织开展有效,能按照要求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达标的党支部,全额返还党费作为活动经费,以保障党支部运作的活力。获得“五好党组织”称号的支部在“七﹒一”前后予以表彰。
2、对于能结合支部自身建设的特点开展党员拥护、群众欢迎、企业需要、业主理解的主题活动、组织生活的党支部,可向上级党组织列项申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决定,给予适度的财力支持以保障党支部活动的有效开展。
3、党支部能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全镇党建中探索、开创党员教育管理新模式,被上级党组织肯定推广或在媒体上宣传报道的,根据情况给予创新奖励。
4、对于学习认真、乐于奉献、诚信守礼、关注公益、见义勇为,在支部建设中和社会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的党员,党支部可于每年“七一”前夕向上级党组织进行申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决定,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党支部可以结合“七一”表彰,申报党员单项奖励。
5、对于成材奉献、知识创新、业绩一流、在企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党支部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将其纳入人才库。上级党组织按照党员贡献大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奖项,颁发荣誉证书。
6、对于在基层党建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并能结合支部情况在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支部凝聚力、带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形式的党务工作者,党支部可于每年“七一”前夕向上级党组织进行申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决定,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1)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按党章规定做好接收新党员工作。
(2)支部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党员工作一次,每两年至少发展一名党员,对有发展对象,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支部书记必须向党委做出检查并说明原因。
(3)支部保持3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常数,经常吸收他们参加党课等形式的活动,增加他们党的基础知识,并分配一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4)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培养一名积极分子,使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他们学习政治理论,在市场经济中锻炼成长,奋发向上,尽快成熟。
(5)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6)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檔,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业务骨干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高中以上。
(8)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回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一、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
二、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
三、每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对违纪的党员,党委织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五、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做出决定,将其除名,并报党委批准。
六、党员工作调动,应及时到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接转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者,要及时向党委织报告,待问题查清后,方能补转组织关系,对遗失组织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党员借出一个月以上者,由局党委开出党员证明信,到所在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费仍在原支部缴纳。
八、发展党员要坚持党员标准和个别履行手续的原则,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培养工作,把好政审关。
九、预备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党小组每季度应对预备党员谈一次话,党支部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鉴定。
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月检查、季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工作。
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本单位的各项指示、决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③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④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议事规则
①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应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②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③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
⑤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⑥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文件、材料由支部书记签字后方可上报、下发。
为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根据中共临朐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了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建立经常性教育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是党员发挥先进性的重要保证。
1、教育内容:学校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每学年制定具体学习内容和篇目,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二是理想、信念和宗旨观教育;三是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教育。
2、教育方式:一是正面教育。学校党支部委员每人每年至少为全校党员上一次党课或作形式报告,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二是互动教育。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在过好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每学期组织一次党员学习交流活动;三是自我教育。党员结合实际,坚持每人每一学期读一本好书,制定个人学习计划,选择学习交流的主题,在支部的集中学习会上进行“述学”,使党员学习由组织引导转为个人自觉行为。
3、教育管理:实行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制。党支部对党员在教育中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交流材料等进行检查和认定。
4、教育评估。学校党支部采取书面测试、查阅学习笔记等方式,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党员学习档案,合理运用评估结果,把党员参加学习的情况和学习成果作为对党员测评的重要依据,与党员民主评议、优秀党员评比挂钩,促使党员提高学习深度,提高学习效果。
二、“三会和一课”制度
“三会和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和一课”制度是学校基层党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三会和一课”活动是加强党员党性意识的重要措施,促使党员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需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坚持“三会和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开展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党支部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必要形式。基本要求是:明确会议任务;做好准备工作;充分发挥民主,抓住主要问题;做好会议记录等。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部委员会议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
3、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本要求是:选好会议时间;确定会议内容;组织好学习讨论;做好总结;做好会议记录等。党小组会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评选优秀党员;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等党务工作事项。
4、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每年至少上四次党课,党课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学校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三、党员组织发展工作制度
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强调“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合结构、慎重发展”方针,把好党员的“入口关”。着重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建立档案。随着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扩大,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分层次管理制度,针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工作状况,把申请入党人划分为远期、近期、本年度发展计划三个层次分别管理,对近期和本年度计划发展的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坚持每季填写、半年鉴定、并落实培养联系人,坚持预备党员跟踪考核制度,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二是坚持标准,把握好发展环节。”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健全和完善履行入党手续,坚持“五不审批制度”,即:达不到标准的不批;培养教育时间不够一年以上的不批;未经入党前培训的不批;不符合入党程序的不批,不符合“五不审批制度”的不报上级党委审批。三是公开透明,把握好监督环节。第一公示制。公开透明是提高新党员质量的要保证。在党员发展工作中,要将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以及发展计划、党员标准、发展程序等及时向党内外群众公开、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第二票决制。票决制是提高新党员发展质量的治本之策。即在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上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让党员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公开公正。
四、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进行一次,与“双目标管理”考评暨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结合起来。党员组织生活会是融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于一体的好形式,也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措施。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政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方法步骤:
一是认真学习。学习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有关文件,着重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二是征求意见。一要健全书面征求意见制度。通过书面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的建议和意见。二要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与党员谈心谈话,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内党员谈心谈话,党员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在谈心谈话中相互征求工作中的建议和意见,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
三是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要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自评前,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四是开展批评。在党员组织生活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批评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五、党内民主制度
1、推进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实行党内“三先”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是扩大普通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措施。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称的,党员只有享受了党内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才能更加自觉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要使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就要扩大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让党员有更多的知情权。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干部任职前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等,除了保密的之外,凡是与党员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宜,可以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都要在党内公开,让党员了解内情。
2、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做到重要文件、重要事情党内先知道,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行动,从而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拓宽党内下情上报渠道,保证基层党员在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对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意义、建议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对压制批评、对敢于反映事实情况的党员进行打击报复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