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了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夜班生产单位的生产情况,保障公司夜间安全,遇盗窃或其他突发事件能迅速处理及时记录并汇报真实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人员:
各部门主管。
要求:
责任心强,有应变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责任:
1、对夜班生产单位进行督察;
2、处理夜间突发事件;
3、督察门卫人员值班情况;
制度细则:
1、 除法定节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日,都必须按规定夜间值班。
2、 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晚7:00-早7:00。
3、 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准时到岗到位,做到不脱岗、不漏人、不擅离职守。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
4、 值班人员夜间对公司进行全面巡查,巡查范围包括:仓库、车间、办公室、工厂周边等。每晚不少于4次,其中下半夜巡查不少于2次。()
5、 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对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日志上记录,重要情况及时汇报公司。
6、 遇突发事件(如盗窃、火灾等)应及时处理并拨打相关公益电话,重要事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
7、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电话要保持全程畅通。
8、 值班人员如遇重要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提前做好代班工作。代班人员必须恪守值班制度,不得出现空岗情况。
9、 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加强巡视、巡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工作,尤其加强对夜班生产单位的督察及公司重点部位的监管,杜绝脱岗、睡岗。
10、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一、值班安全制度
晚间、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机关人员要按照统一编排表参加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禁止打扑克、下棋。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人接待、报刊文件签收、电话记录等。有关问题要及时汇报或与有关人员联系。值班期间受领的各项任务必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严格门卫安全制度。各委室负责人负责本委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晚上值班人员负责21:30分前的门卫及各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值班安全、工作及管理制度值班安全、工作及管理制度。21:30分后,由公务员负责门卫及各办公室的安全保卫。
加强防范措施。各办公室内不得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公有贵重物品要由专人保管。财会人员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强化工作责任心。日常工作中,对出入机关的各类人员,办公室值班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接待,问明情况。需要领导接见的,须征得领导同意后,按领导要求接见。
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要带家属、子女等到办公室,一般不要在办公室会友,以保证机关良好的办公秩序。
二、值班工作制度
值班人员要提高自觉性,增强责任感,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节假日及平常值班的排列实行机关科以下工作人员轮流排列,值班时间是在正常作息时间下班后一小时内必须到岗,无特殊情况不得空岗或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要向带班领导请示,带班领导有事要提前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任何班次不得擅自安排轮流值班。
值班人员要处理好来文来电,搞好交接,对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误时误事,要追究带班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来反映情况、办理公务的,要问清事由,热情接待,严禁冷硬横的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要维护好值班室的卫生,保持整洁,不得出现脏乱现象。
日常工作时间及下班后一小时的空余时间由办公室值班人员按以上规定做好衔接。
为了加强对全镇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镇政府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
(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早晨8:30至次日早晨8:30,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
1、实行当日上午12点下班后至下午2点半上班前值班;
2、实行下午5点30分下班后至次日8点30分上班前值班。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三、值班主要任务
(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并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表》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给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三)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视情况办理。
(四)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指示办理。
五、值班纪律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党政办负责计划和安排。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说明情况。不请假无故不值班、缺岗者,每发现一次,在例会上作通报批评;多次违反纪律者,由镇纪委按规定处理。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全员到岗,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能聚众打牌、打瞌睡、聊天。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报告。
(四)严格登记制度。带班领导对本班情况要认真据实填写《值班记录表》,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天气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等重要事件,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五)保持值班室卫生。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室的卫生,要干净整洁。
(六)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财物安全,如造成损失,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对值班期间勇于负责,抓住不法犯罪分子的值班人员,给予重奖,每次奖现金500元,并通报表扬。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不的擅离岗位,如必须离开,应有代替。
2、要履行换班交接手续,同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当天值班情况。
3、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听取来访内容,并及时作出答复。
4、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群众反映做好上传下达。
5、要提高警惕如发生案件、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并做好应急处置。
6、要及时调解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7、要详细分项记录值班期间的问题。
8、要及时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维护好本村的日常工作生活秩序。
上述制度望值班人员认真执行。如有失职,造成后果视其情节予以处分,并追究责任。
1、项目领导、部门负责人,根据各单位施工工序难易程度,必须进行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负责夜间施工协调、监督,施工过程控制,检查施工过程安全防护、质量控制,杜绝违规施工行为。
3、对高、难、尖、工序复杂,主要影响工程质量、人身安全的工程,必须昼夜值班。
4、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内容要真实,严禁值班人员漏值,或不值。
5、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无值班人员,或询问值班人员对现场掌握不清、了解不细的单位,按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6、所有施工值班的单位按要求上报人员值班表,如有变化当日通知项目部调度,便于抽查工作。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提高值守应急工作水平,推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发展,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吉林省森林防火期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柳河县进一步细化落实了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制度。
一是明确职责和任务。县、乡镇、林场和村屯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履行值守应急职能,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传真、邮件以及其他文件、信息;负责承办省、市、县森林防火管理方面的文件;随时了解掌握、汇总分析辖区内突发森林火灾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和报告,办理突发事件信息和紧急重要事项。
二是明确工作办理程序。值班人员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期间接到上级的传真、邮件或文件以及突发事件信息及报告,值班人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按主管领导批示,认真落实到相关单位,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群众来电(12119)报警的,立即记录来电号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迅速转达给事涉乡镇或林场领导,报告给带班领导,并及时反馈情况。接到事发地政府报送或电话报告的突发森林火灾事件信息,应完整做好记录,按《吉林省森林火情调度业务处置规则》报送。接到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的批示或指示后,应及时向事涉地政府和有关单位传达,同时,与事发现场指挥机构密切联系,掌握动态,跟踪事态进展。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应熟悉业务,了解值班事项,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具备独立处置突发森林火情的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值班人员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替班,确需串班的需向主管领导请示。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上岗前和值班期间不能饮酒,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要正确使用和爱护值班设备,保持值班室环境卫生整洁,视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专用电脑不得连接互联网。值班人员主要业务是处置森林火情;核查、反馈热点信息;了解掌握气象信息及火险状态,及时传递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详细记录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火情、火险信息、重要事项及交接班等相关情况。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保存管理,确保应急处置高效快速。
四是明确排班规则。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表排好后值班员不准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离开岗位要向值班领导报告,经值班领导同意,替班人员到岗后,必须履行交接手续。法定假日及特殊敏感时期的值班工作由指挥部领导统一安排。日常值班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带班,法定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期由指挥部领导代班。
五是明确问责制度。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对全县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在岗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在值班期间漏岗、脱岗的,值班工作业务不熟或麻痹大意贻误工作的,对突发事件信息有迟报、漏报现象的,影响事件处置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制度落实以来,已经对2个乡镇和3个重点行政村值班脱岗情况进行了查处,扣除森林防火绩效考核责任制分数,对5名责任人分别给予通报、罚款、警告处理。
保安管理是企业管理的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强化门卫,保安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服务单位及公司规章制度,上班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有关标志,保持衣冠整洁。
二、按时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经批准才能离开。
三、上班前和值班时严禁饮酒,不做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看书、看报纸、玩手机和利用手机长时间聊天等。
四、严禁打瞌睡、睡岗、离岗、串岗、脱岗。
五、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用语文明、严禁打人骂人,对来访人员做到先询问、后检查,再带到服务前台,让前台人员联系接访人。防止闲杂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辖区。
六、维护好大门岗的正常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持交通畅通。
七、按规定做好巡逻工作,预防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报警,及时处理,防止事态发展,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
八、按时交接班,做到人员交接、物品交接和情况交接并做好登记。
九、无关人员不得在保安值班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
十、值班室要保持整洁,物品、警械要摆放整齐,保持值班室和值班室周围的环境卫生。
十一、严格执行大门岗工作制度,认真履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工作职责。
1、值班领导为各值班日的总负责人,并负责安排、督促本组成员严格遵守按照排班表进行巡查、值班工作。
2、每天上午8:00、下午5:00为交接班时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同时值班日所有人员要确保个人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天事务,接待好来电、来文、来访,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并签字。(注:本值班实行值班零记录)
4、值班人员遇会议、外出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它人员值班后方可离开。
5、原则上各班次值班人员应当日事情当日处理完,特殊情况不能处理完的,须向下一班交接的,要填写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做到准确清楚、责任明确。
6、值班时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要尽快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处理,并负责此事跟踪、督办等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各组要主动对接,正常情况下不受节假日影响,如遇重大节日党委政府临时安排除外。
8、值班日,值班领导及相关人员必须联合派出所,对镇区各村居巡逻值班情况进行巡查,并于及时填写相关巡查情况记录,并签字。
9、镇政府值班人员要参与镇政府院内夜间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