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科工作总结(精选5篇)
20xx年上半年稽查科在所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在全科卫生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已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度的工作任务,稽查科半年工作总结。现将有关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稽查科目前管辖的是天一广场、城隍庙、鼓楼步行街、南站四个区域的所有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营单位,具体情况
(1)天一广场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2户,年检82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3户,年检23户。参加监督检查65人次,监督检查510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2)城隍庙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6户,年检56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6户,年检16户。参加监督检查58人次,监督检查365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3)鼓楼步行街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4户,年检94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5户,年检25户。参加监督检查67人次,监督检查624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4)南站区域: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3户,年检73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5户,年检35户。参加监督检查78人次,监督检查865户次,监督覆盖面100%。
稽查科上半年对上述区域共完成25份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罚款总金额为38400元。
二、完成主要工作
(一)内部日常管理卫生许可证年检复核工作
1、年检食品卫生许可证305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99户。
2、相对人年检信息网络管理
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名单进行电脑化管理。对这些单位档案以街道片区、行业小类为要素单位全部录入电脑中,实现了智能管理功能,提高了电脑档案可利用率。
(二)参与专项整顿检查
上半年,为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区,在所里统一部署下开展了以五小行业为重点的卫生系列检查,卫生监督人员不辞辛苦,争分夺秒,加班加点地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督促落实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的亮证上墙工作以及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并对美发美容业经营单位要求每天的消毒工作要进行登记,并能出示消毒记录,工作总结《稽查科半年工作总结》。另外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内、外场所卫生也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使辖区内的卫生状况有了明显的改观。
2、针对白天不经营的酒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平时监督不够到位的情况,稽查科组织了两次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共计检查了32家次,总体情况较好,对有违反卫生法规的情况都提出了整改意见。
3、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职责划分,稽查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上半年我科共出动 人次,处理了 起的投诉举报案件,并都能把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举报人和办公室。
4、稽查科3次出动6人次协助分所处理辖区内的重点、难点卫生问题。
5、上半年稽查科在所的安排下还参加了元旦、春节及五一黄金周的卫生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违禁食品如:铁皮枫斗(石斛)类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和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蓝依人—真郎牌生力胶囊;粽子卫生专项检查等。另外还2次参加了对地下加工场的依法取缔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如无证快餐摊、地下食品工场等在短期内难以取缔。这一方面与卫生监督力量不足有关,另一方面跟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不够,环保因素及市民卫生意识不强有关。
2、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现象时有发生,这与经营单位卫生法律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有关。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对策。
1、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以上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涉及多个部门的,应由政府牵头,进行综合治理。继续加强食物中毒防治工作,确保辖区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广泛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律、法规。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途径,对地下食品工场,非法食品采购等到不良现象予以曝光,同时宣传《食品卫生法》等有关内容,使广大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健康权益,自觉抵制非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不洁食品。
法制稽查与审验科在20xx年第一季度,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以“转作风、提效率、优环境、保增长、促发展”为指南,根据科室职责分工,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完成了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做好了春季卫生监督员集中培训。
20xx年是我所人员竞岗和科室设置调整后的第一年,也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启动后的第一年,卫生监督执法及协管人员面临着熟悉本职业务、适应新工作岗位的挑战。为适应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增强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能力,法制稽查与审验科利用春节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了春季业务集中培训活动。为确保培训活动的有效开展,制定了集中培训活动方案,通过集中学习带动全员自学的形式,系统学习了包括卫生实体法、行政法规、执法程序和20xx年外出学习培训、省执法能力大赛等内容,并邀请了市法制办、市卫生局的专家进行了授课,对山东行政程序规定、公文写作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培训从2月8日至3月9日,共计集中培训20余次,培训监督员1000余人次。通过培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执法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二、完成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督导落实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作为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法制稽查与审验科在该项工作的整体谋划、分步开展、督导落实等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制定了有关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意见、规范、制度等10余项,并对20xx年全市卫生协管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制定了检查方案,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相关人员于2月29日至3月2日,对20xx年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本次考核共抽查单位21家:分别是莱城区3家乡镇卫生院及4家村卫生室;钢城区1家乡镇卫生院及2家村卫生室;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村卫生室;雪野旅游区上游卫生院及2家村卫生室;泰钢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2家服务站。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和座谈等方式,依据《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考核表》内容要求进行了现场打分。通过督导检查,摸清了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总体状况,为今年该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完成了案例评查工作
为推进“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对20xx、20xx、20xx年市所承办的'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及典型的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程序23个,简易程序4个,共计27个进行了评析,评析内容包括3部分:案情简介、案例评析、思考与建议,案情简介由案件承办科室完成。每个案件评析内容要求20xx字以上,报电子版。要求20xx年2月底完成初稿,3月上旬定稿。科室人员根据分工,完成了卷宗的整理、汇总、评析、审核等各项工作。
四、法制稽查工作扎实开展
转变作风从纪律抓起。一季度,法制稽查与审验科按照所支部的部署,通过定期不定期查岗,提升光大职工的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整体意识,有所领导带队,对职工的在岗情况、规范着装情况等进行了稽查,共计稽查6次。通过稽查,职工的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
五、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受理举报投诉2起,完成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完成了信息报送等其他工作。
20xx年上半年,我局稽查工作在市局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各科室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学法律法规,针对我县药品市场情况,深入开展了药品市场与各项整治工作,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确保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为巩固药械市场整治成果,局党组高度重视稽查工作,始终将稽查工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抓紧不放,坚持一切围绕稽查这个中心。同时,强化稽查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在执法车辆上优先保证稽查用于形成了相对集中,相对分工,相互协作的稽查工作机制。
二、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对全市零售药店GSP执行情况,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及制剂室检查,重点是药械质量,购进渠道及验收记录,同时,把日常检查各项专项检查结合,做到一次检查,全面兼顾,既提高了稽查效率,又降低了执法成率,通过检查发现,部分经营使用单位仍存在以下问题;
1、过期药品未及时处理。
2、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3、未经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
4、不按规定储存药品。
我局现针对上述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
三、开展药品抽验工作
我局在市药检所共抽检批次,完成了全年抽检任务,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四、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一是开展了非法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二是开展了“牙痛舒”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开展了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四是开展了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五是开展了无证经营专项检查行动。
我局稽查人员共出动人次,车辆车次,稽查单位家,收行政处罚的款万元。
五、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继续开展药械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继续开展非法药品冒充药品检查工作。
3、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第二阶段工作。
上半年,我们按照市稽查局、县局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当前面临的收入任务形势,始终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这根主线,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重点,切实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和发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实现了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查处收入成果明显,。
至6月底,我局安排下达稽查工作计划48户,其中专项检查5户,发票整治专案3户,日常选案稽查36户,举报案件2起,协查案件2起,已查结案件36起,在执行4户,在审理2户,在稽查6户,上线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261.59万元。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职能,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依托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各类管理监控系统,发挥稽查职能,坚持依法治税,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稽查和协查工作,整规工作成效显著。
(一)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行税收自查补报引导纳税遵从。
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载体,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稽查执法权,加强对稽查执法过程的考核监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同时,为认
真贯彻落实总局稽查局关于企业自查补缴税款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纳入日常稽查计划的重点纳税企业推行了“查前预告、企业自查、案头分析、重点检查”新的稽查方式。取到了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提高效率,引导纳税遵从的效果。上半年,我局日常选案稽查36户,共查补入库190万元。其中,组织企业自查收入187.8万元,稽查局查补入库税款0.17万,罚款0.36万,加收滞纳金1.09万元。
(二) 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行业税收秩序促进收入增长。
xx年根据省市局和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突出重点抓重点行业,重点户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稽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开展了大型连锁超市;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品牌代理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酒类代理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七个行业的专项检查。目前我们已对七个税收专项检查行业中的出口退(免)税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四个行业5户纳税人实施了专项检查,检查5户,已结案4户,在审理1户,结合重点企业的自查补缴税款工作,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796789元。
(三) 密切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发票和非法专项整治行动,减少和堵塞税源流失。
按照省、市局《开展打击制售发票和非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县局今年确定把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基层抓收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加强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协调配合,健全税警协作机制,及时查处涉票违法案件,在打击“卖方市场”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保持对各类发票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我们稽查局结合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医药、家具、建材、文具、手机、电脑、大中型商场、连锁店及农副产品收购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检查,依法从严查处使用虚发票的行为。
另一方面督导各分局发票检查小组对分局辖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从检查进展情况看,我们稽查局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稽查检查了34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7户,涉及未按规定开具发票2户,涉案发票份数8份;未按规定取得发票4户,涉案发票份数35份,其中涉嫌发票25份(目前在调查处理之中),分局移送发票违法案件3户(涉案发票份数42份在查核实),发票违法违章已经了处罚5户,罚款12800元,已入库12800元;分局统计检查发票户数288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47户,罚款5760元.检查移交稽查局查处3户。
(四) 积极拓展案源,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
xx年,我们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和稽查举报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受托协查案源和举报线索的分析梳理,寻找办案突破口;落实催办督办、集体会审机制,积极组织精干力量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每起案件做到“五及时”:及时做好登记、及时下达稽查任务、及时实施稽查、及时向上级局和举报人反馈检查结果、及时将案卷整理成册专柜保管。上半年,我局共受托纸质协查案件2起,涉案发票5份,涉案金额19.83万元,税额2.9万元。经查涉案发票为真票、业务正常、票款结算正常、税款计缴正确。受理举报案件2起,认定偷税立案2起,查补入库税款99700元,罚款40530元。协查、举报案件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
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我们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规范操作,实现稽查质量和效率的平衡;加强沟通,理顺稽查四环节的工作衔接;夯实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建设,落实考核,保障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探索科学选案有效途选案是稽查工作的首要和关键环节,我们逐步调整选案思路,将稽查质效控制的关口前移, 认真分析筛选三大主体软件系统(征管、评估、协查)数据信息,按省市局稽查面达查帐征收企业纳税人总户数20%、选案准确率达到85%的总体要求,确定上报xx年稽查计划60户,上半年实现稽查计划48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率有了明显提高。
20xx年稽查科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与各科室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稽查科职能与分局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和市场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督执法工作,使二○xx年稽查科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一、加强学习,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20xx年稽查科加强了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了《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科人员理解、掌握的基础上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全科人员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打下了良好基础,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监督执法水平。
二、突出重点,努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20xx年稽查科在稽查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监督执法作用。文明执法机制得到进一步稳固,与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抓好各项执法工作。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认真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和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辖区内以免费检测(理疗)、健康宣传为幌子,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第一在树立药监部门依法监管的良好社会形象的同时。建立健全了便捷、畅通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在严格行政执法的同时,认真做好药品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工作,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第二及时与工商、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络,建立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机制,并及时相互汇报、沟通情况,争取多方的支持与配合,确保了各项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1、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22家、药店72家、完成了对近100个乡医用药情况的检查。在监督检查中认真填写监督检查情况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详细登记,并进行了及时处罚和纠正。20xx年共抽验药品163件,作基础测试500件,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密云县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4件不合格,占抽验药品的2.91。药品抽验合格率为97.1。
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20xx年度医疗器械抽验计划。抽验医疗器械24件(国家局计划4件,市局计划20件)。已检测24件,5件不合格,合格率79。
3、受理、核查群众举报63件,其中40件均予以妥善答复、处理,另外3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4、立案查处6起,结案6起。书面警告2次,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34种次,价值2742.85元;没收违法所得14270.40元,罚款32948。60元(罚没款合计47219元)。
5、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17起,没收违法销售的物品价值六千余元。
6、核查哮喘肺宝胶囊、世纪慈航绿源胶囊、蓝顿EX熏衣草精华油等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84种次,共核查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875户次,未发现国家局和市局要求核查的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
7、20xx年开展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专项整治3次,检查辖区内宾馆、招待所19家,美容美发场所268个,集贸市场4家、保健食品、化妆品专营店96家、商场内化妆品保健食品销售专柜39个,完成了八月份对5家宾馆、招待所化妆品10件和九月份对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20件的抽验,共抽验化妆品30件,以及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各100个品种的标签、说明书等内容的检查。对北京百胜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化大化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北京益寿堂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彼阳红太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天维他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4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摸底,初步摸清了这7家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基本情况,并建立了档案。为今后更好的实施监管打下了基础。
三、存在的不足
1、学习不够,尤其是对法律、法规学习、理解、掌握的不够充分、准确,运用的不够娴熟。
2、针对近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出现的违法违规新动向,比如以义诊为幌子行无证宣传销售之实、人货分离、送货上门等逃避监督检查的新情况、新问题缺少监督执法有效方法。
3、在监督检查中,存在不细致、走过场现象;发现的问题不够深入、准确。有时执法力度不够。
4、受旧有的观念、思想、工作作风束缚,还不能完全站在新的岗位、新的高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还不能够从规律的层面上把握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能够很好掌握工作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5、受药品抽验程序、检品数量、药检所仪器设备的制约,药品抽验的靶向性不强,抽验合格率比实际情况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