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总结优秀8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总结优秀8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师德行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根据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下发的《20xx年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通知的工作精神,我校在全校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为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杜绝我校出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和教学秩序,塑造良好师德师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治理要求

(一)严禁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以陈银萍校长为组长、刘文婷主任和韩山刚老师为副组长及各学科组长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别深入到各级部进行专项治理和检查。

组 长:陈银萍

副组长:刘文婷、韩山刚

组员:赵静静、田晓光、贾鋆桔、马文静、李怡菲

四、制定处罚办法

对于违反6个严禁的,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除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外,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一)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当年年度考核一律评定为“不合格”;

(二)取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星”等称号以及相应的待遇;新教师取消转正资格。

(三)取消当年参加职称评定资格;

(四)对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社会影响较大的,定位师德考核不合格,申请调离教学岗位;

(五)参与有偿补课的聘任教师解除聘任合同;

(六)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对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移交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与家长联动治理、建立监督)●(举报制度

(一)设立举报电话:0531-68117610,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自觉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

(二)与家长联动治理。通过家长座谈会向家长汇报我校整治有偿补课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希望家长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并且做到坚决不让孩子参加教师的有偿补课;如果发现我校有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及时打学校举报电话反映问题。并且向全体家长承诺:在绝对保密的前提下,由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举报的情况进行督查,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日-20xx年2月2日),工作任务为:

1、召开管理人员专题会议

2、组织教师学习通知要求

在工作群内共享市中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教师认真学习通知要求,吃透文件精神,提高认识。

3、在工作群内开展“树教师新形象,坚持抵制有偿家补课”大讨论活动。

通过大讨论活动,引导全校教师反思自己的行为,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自查自纠阶段(2月3日-3月1日),学校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主要工作:

1、采取个人自查、内部互查等形式,认真查找在职教师从事或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准确掌握本校有无参与或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如实填写有偿补课情况登记表;

2、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如实报告参加有偿补课学生的人数、地点、收费、原因、任课教师名单、组织人员;

3、将自查自纠阶段的情况报教育局督导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3月1日-3月3日)

学校本着“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原则,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人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举报的教师调查属实的,立即整改;不属实的,做好解释,制定预防措施。集中整改期间,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做到有访必查,有查必果,认真整改。对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家教的,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学校继续坚持每学年同全体在职教师签订拒绝有偿家教责任书的做法,落实目标责任。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后,学校建立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措并举,从源头上建立健全制止教师有偿家教的工作制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7〕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24号》)精神,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公办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行为;

(二)公办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三)公办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行为;

(四)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五)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六)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二、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1月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治理、完善机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5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迅速布置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体教职员工专题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6年1月16日至1月25日)。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补课问题。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2016年1月26日至8月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有偿补课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四阶段:完善机制(2016年9月10日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有偿补课问题发生的特点、规律及深层次原因,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并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东营市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见附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加强正面引导。各学校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积极探索义务辅导登记备案制度,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

(三)加强培训机构监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变更办学内容和办学形式。若发现有利用在职教师或假借在职教师名义招生、宣传、上课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总结 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我校根据市、县教体局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对教职工做了严格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同时维护了教育及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杜绝了在职教师校外办班和有偿家教行为的产生。现将有关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教师自我认识

在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上,杨校长等学校领导每次都必须要讲的一个话题就是提醒教师,不要在校外办班和从事有偿补课,加大对治理乱办班、乱补课和有偿家教工作的宣传教育,从教师的自身利益出发,认真分析其中的得失和利害关系。让教师明白有偿补课,不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而且违反了作为服务性行业一员的基本道德,教师的职业是神圣的,这样做对树立教育行业整体形象是不利的。学校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八条禁令和三项处罚措施》等相关内容,定期检查教师的师德师风学习笔记,并适时上交学习心得,从而提高教师的自我认识。

二、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同时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坚持长期监管与重点治理相结合,以强化教育,强化监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手段;以规范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个人行为为目的;以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程度来衡量师德师风教育的标准。利用每学期的师德师风学习周和平时的教职工例会,集体组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八条禁令和三项处罚措施》,特别提出,严禁我校教师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从事校外办班和有偿补课,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并与评优选先、职称评聘等挂钩。

通过学习宣传和严格管理,截至目前学校没有发现一位教师在校外办班和进行有偿补课等不良行为。

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总结 篇4

在学期初,学校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自身职责,从思想上提高对开学治理乱收费工作的认识。首先,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的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制订了治理乱收费各项规章制度,治理乱收费工作由一把手校长亲自抓。其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零收费。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四免一补”政策。开学初,学校对各班进行收费调查,未发现乱收费现象。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在治理乱收费工作中,学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祁桂英任组长,韩梅为副组长,部分中层领导为组员。做到学校一把手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从组织上和力量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学习,提高自觉性

为增强全校对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学校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

1、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本学年,我校按照教体局的统一要求,保证全校学生免除杂费、学费、作业本费、教科书费,大力宣传“四免一补”政策,并认真执行。在开学前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把握文件要求,明确各自职责与任务,有序地部署好开学工作。

2、学校根据市区教体局的文件精神,组织教师学习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文件、本校治理教育乱收费计划和实施方案,吃透精神,提高认识。在全校班主任工作、学科教师会议上,提出工作的相关要求,并与全体教师签订了《治理乱收费责任状》,要求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对待,严禁私设项目收费,不得强行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严禁私自动员学生订购教辅用书、练习册、教具、磁带等;不允许教师私自外出有偿补课、办托管班,严格收费纪律。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乱收费现象发生。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收费行为

我校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治理乱收费制度。

1.建立乱收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与各教研组长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2.严格执行“四免一补”政策。

3.不自立收费项目,坚持“四免一补”公示制,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严肃审批报销手续,坚决杜绝帐外帐、“小金库”、乱收乱支等违纪行为。

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 开学初,我校全体教师向家长、社会郑重承诺: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以教谋私,不违规带生办班或校外兼课,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要任何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真诚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XX市《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试行)》。要求教师要从细处着眼关爱学生,了解学生要细心、教育学生要耐心、服务学生要热心。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自己,用清正廉洁敬业奉献打造出良好的师德形象。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家校良性互动,让家长拥有知情权和发言权,争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开学初,学校各班召开家长会,提供学校与家长交流的平台,增强了家长责任意识,进一步促进家校共育。同时,班主任向家长告知监督电话,向学生家长征求意见,并做好反馈工作。并热情接受家长的询问,解释新学期的新政策,让家长满意,社会放心。

1.开通学校乱收费举报电话,设立家长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教职工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

2.建立家校联系表,校长亲自不定期给各班学生家长打电话,了解教师有无乱收费行为。在调查过程中,没有家长反映学校教师有乱收费的现象。

3.本学期开学初,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班教师有偿补课、推销教辅用书、办托管班等项目进行了个别访谈,未发现问题。由于工作做得细致扎实,学生、家长对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非常满意。

4.对投诉的收费问题及时查实、及时反馈,并及时给投诉人回访,未发现违规乱收费的现象。 我校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严格治理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行为,学校各项工作得以健康、稳定地开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把学校建成人民满意的“规范化管理学校”。

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总结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吉教发【20xx】1号)文件规定,切实做好减负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我校在全镇小学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治理假期违规补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11所小学均未组织集体补课,100多名教师无人参与办班补课行为。通过此项工作有效地加强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也使学生度过了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现对近阶段我校减负工作及专项治理寒假期间补课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我校把治理假期补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减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按照市、县要求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假期补课领导小组,并下设了督查组、综合组。督查组随机巡视检查,灵活处理综合组和群众上报的各种情况,综合组及时、准确的了解情况,认真梳理,及时上报,确保了领导小组获取到第一手信息。领导小组经过对各种情况地认真分析后研究制定了减负工作,尤其是专项治理假期补课工作的相关措施。

二、做好宣传,统一思想。

我校召开了专项治理假期违规补课专题会议,传达了市专项治理假期补课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学校和教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牢固树立素质教育思想。通过此次会议,全体教师加强了对减负工作的认识并公开承诺:为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决不办班组织学生补课。

三、实行周报制度。

每周五上午,教师向学校汇报减负相关情况,在中心校统一汇总后于下午向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汇报。各级上报的信息必须准确、及时。如果瞒报、谎报,一经查实,严厉追究教师和领导的责任。

四、加大惩戒力度。

中心校设立了举报电话,受理社会投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教师参与社会补课或自行补课的一律调离教学岗位,在全镇通报,在全校大会上做检查,并视情况依法处理。

我校下定决心,下大力气,坚决制止学校和教师在假期违规补课,彻底解决了假期补课问题,真正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同时,全体教师端正了教育思想,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取得了一举两得的工作效果。但是治理教师违规补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时时刻刻抓紧抓实,决不能有丝毫地疏忽懈怠,我们一定会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狠刹补课之风,让办班补课消失在萌芽状态之中,从而营造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氛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牢固树立为人师表形象,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现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专项治理、严惩重罚为手段,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从速进行查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追究卓越”的良好教育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重点

坚持教育引导,惩防并举,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预防和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或利用工作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补课等违背师德和违规违纪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

各学校要分别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行政会、教师会、家长会等,进行动员部署。(学校方案于5月28日前上报局组织科)

1、 加强师德教育。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等文件,深刻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明确规范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2、 开展专项宣传。开展“拒绝从事有偿补课”签名等活动,通过抵制有偿补课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签订责任状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与“师德师风教育年”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全体教师(含聘用)签订《拒绝从事有偿补课承诺书》,锻造“风清气正,追求卓越”的教师队伍;向全区在校学生印发宣传册,公布抵制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扩大举报信息来源。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20日前)

1、 各学校依据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以个人自查、内部互查、领导帮查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要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对已经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的教师,要严肃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并退回违规所得。学校要与各位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2、 学校整治有偿补课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每位教师自查情况,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治,要对本校教师进行家访,重点了解教师有偿家教、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责成专人收集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信息,做好取证、疏理、教育与引导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8月)

1、 学校对自查自纠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责令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的,要逐人逐项落实学校领导责任;对于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2、 在学校自查自纠基础上,区教育局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不定期组织进行突击明查暗访,对整治期间顶风有偿补课的典型案例,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对群众举报投诉,做到快查快处,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严肃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10月)

1、 各学校要对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区教育局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办公室。

2、 各学校要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整治有偿补课工作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保持实效。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有偿补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偿补课整治工作家长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经常性地深入实际检查相关要求执行落实情况。

2、 落实工作责任。校长、书记是整治本校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制止有偿补课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常态化管理。各学校的家访活动,应重点了解教师有偿补课、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3、 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要在校园橱窗、公示栏等显眼位置张贴区教育局和学校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信箱,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4、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学校履行治理工作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领导小组

组 长:余荣国、徐荣华

副组长:毛 敏、任卫兵、葛其玉

成 员:卞迎春、叶万金、赵莉莉、余晓燕、胡 伟、王永虎、孙 敏、孙 健、刘宏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组织科。

附件1:浦口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处理办法

附件2: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浦口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维护教师良好形象,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2014〕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2012〕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教育研究等机构的在职人员。

第二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从事有偿补课:

(一)在学校、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二)在社会培训机构从事教学或管理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三)以父母、子女、家属和亲朋好友等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五)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六)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办法:

(一)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人数较少,影响较小,经查实,当事教师能对从事有偿补课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有正确认识,主动写出书面检查,自觉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全部退还违规所得的,对当事教师给予校内批评教育,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处理结果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年度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二)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并且情节较严重,影响较大,经查实,对当事教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的待遇);当年度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三)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并且规模较大,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对当事教师给予记过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的待遇),降低其本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处分期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四)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当年累计查实两次及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当事教师予以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的待遇);处分期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还可以按照管理权限调离或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由学校提前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第四条 下列人员从事有偿补课,经查实,还应给予以下处理:

(一)学校(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规定处理外,根据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单位)给予免去职务。

(二)省特级教师,各级名师、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补课的,分别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

(三)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五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从严处理:

(一)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的教学内容留到有偿补课活动中进行,并以此吸引、强迫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的;

(二)教师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行为而不公正对待学生的;

(三)教师组织有偿补课过程中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

第六条 学校对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管理不力,群众反映不断并经查实的,校长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实行诫勉谈话,并将该校列为重点督查对象,跟踪督促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校长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七条 学校擅自将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个人、社会培训机构,供其举办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活动,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活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第八条 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行政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提前解除聘任合同。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免除学校干部党政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第九条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各学校(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2017年暑期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讲党性、讲纪律、讲规矩,坚持社会参与、依法依理、惩防并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规范学校和教师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公民办学校及在职教师

三、治理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查处机制

以学校为治理主体,学校与市局各司其责。学校主要负责查处教师行为,市局主要负责查处学校行为;学校主要负责明访和巡访,市局主要负责暗访和突访;学校主要负责一般信访和一般问题的处理,市局主要负责重点信访和突出问题的处理。

五、处理依据

对违纪教师依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6〕5号),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兴化市《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暂行规定》(兴教〔2014〕24号)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对违纪单位和校长依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6〕5号)、兴化市《关于在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学校主体责任的意见》(兴委教〔2016〕14号)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开展警示提醒。学校通过会议、网站、短信等形式向全体教师传递治理工作信息,表明学校治理工作的坚定态度。7月上旬,学校主要负责人带头、班子成员分工对本校群众有议论的教师普遍进行警示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畅通举报渠道。各学校在校门外醒目位置和本校网站重新公示有偿补课举报渠道,公示学校举报电话、校长电话及学校分管负责人电话。学校在邻近主要社区聘请社区监督员。

3、开辟学校网站专栏。城区学校在校园网站首页设立“治理有偿补课”专栏,并进行“六公示”:一是“三问三亮三评”工作方案,二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计划,三是校级班子成员巡访安排表及相关巡访信息,四是教师义务辅导登记备案情况,五是市局交办或直办的违规线索查处情况,六是学校受理有偿补课举报方式(包括校长、分管副校长手机号码,学校固定电话和电子邮箱)。

4、安排值班巡访。学校组织开展假期全程教师巡访慰问活动,每天安排1名校级干部带队,值班人员不少于3人,巡访慰问教师数每日不少于6人。值班表覆盖整个暑期,于7月6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传xx@邮箱。

5、落实校内处理机制。学校应把《教师法》赋予法人学校调查处理教师违纪违规的权利落实到位,对于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回应,对于市局交办事项即时核实处理,对于发现的教师一般违纪问题第一时间以文件形式作出处理决定,向局监察室备案,在学校范围内通报。

6、管好关键少数。对学校干部、党员教师、三级骨干教师参与组织有偿补课的从严从速问责。把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抓好管好,学校主要负责人重点盯防毕业年级班主任及数学、英语等重点学科,其他年级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的巡访、督查分工到学校班子成员,学校班子成员暑期对包保对象的巡访、谈话不少于4次。

7、加强互动和联动。加强家校联系,学校以有效形式向家长阐明有偿补课的危害,争取治理工作可靠的同盟军;加强警校联系,必要时聘请基层派出所干警参与执法侦查活动,严防学生安全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局校联系,认真完成市局交办事项,主动配合市局相关职能科室和有关部门介入重大案例的调查处理。

8、推进阳光辅导。完善学校教师义务辅导登记备案制度,不搞形式,不搞变通,规范入轨,靠实操作,推动家庭辅导在阳光下健康运行。尝试开展假期义务值守、公益辅导等志愿服务,科学安排师生暑期生活,合理安排学生暑假作业,保障师生暑期生活劳逸结合、丰富多彩。

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总结 篇8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岐山县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不得有偿家教的通知》的精神,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我校认真开展了治理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成立了以杨宗信校长为组长,叶春云、王小敏任副组长,其他行政为成员的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学校违规办班补课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和相关教育行政法规,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等等,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多种途径,确保成效

1、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治理有偿家教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2、召开专题行政会、教师大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3、行政分工到人,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情况。

4、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家教公开承诺书”。

5、发放“抵制家教家养告家长书”,家长签字,一份上交学校,一份自己保留。

6、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全体教职工自查自纠,目前,我校没有发现一例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活动,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得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伍。

xx小学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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