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原则,充分发挥矫正职能作用,健全完善维稳安保机制,层层压实维稳安保职责,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司法局工作总结【优秀3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今年来,我局创卫工作按照县委政府的布置安排,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改善了机关办公环境,干部职工文明卫生习惯得到改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今后我们将始终不渝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进一步搞好文明卫生工作,为创建生县城做出新的成绩。
20xx年,我单位继续深化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将干部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拟定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在干部职工中普及健康知识,使该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领导班子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箱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对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局长、局健康教育小组组长张和平同志亲自抓,副局长敖云、李雪梅,政治处主任孙丽华同志负责具体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和手机健康教育资料工作。
二、建章立制,完善措施
1、我单位对卫生及健康教育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每个部位、每个人员的职责,用制度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保证了全局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2、抓好制度的落实工作,继续坚持卫生轮流值日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督促,把制度落实到每个人的行动上,形成人人重视卫生,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内容,使学习健康教育知识成为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广泛宣传,强化学习
1、我单位在职工中经常性地开展健康保健知识学习,定期组质管部职工学习健康卫生知识,提倡健康生活,
保障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进行健康教育知识测试,提高干部职工的卫生保健知识水平。
2、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健康教育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通过认真学习和了解,全局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同时普遍掌握了各种疾病的预防和救治方法,了解了常见疾病的一般症状及日常生活中的保健知识,对各种疾病的发生前兆有了深刻认识。学习使广大职工形成了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康的行为习惯。
2013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的工作安排,全面深入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努力创新社会管理,为构建和谐、法治、平安做出了进取贡献。
一、2013年工作基本情景
截至6月30日,全市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52场,法律咨询活动35场次,出动法制宣传车81辆次,更新法制宣传栏60余块,喷绘法制宣传标语500多条,悬挂宣传横幅300余条,发放法律书籍3万余册,发放各种法制宣传品1万余个,理解群众咨询3500人次。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1150宗(其中:区镇村调委会1011宗,医调委41宗,旅调委51宗,诉调对接47宗),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成功防止民转刑11宗,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4件。共接收刑释解教回归人员114名(其中刑释105人,解教9人),帮教率100%,安置率86%,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154人,66人解除矫正,现有对象86名。市法援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584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32.7万元,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907人次。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14家,执业律师149名,公职律师27名,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778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21%,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610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96%。国家司法考试考区报名人数775人,比去年增长16.7%。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和国际热带旅游城市建设进程。
1、围绕中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开展打击“非法一日游”、旅游景区经营规范治理活动,配合全市“打违工作”,大力开展严厉打击违章建筑宣传活动;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全市各重点项目施工地点和农民聚集地发放《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手册》和《出门在外常用法律知识》近8000本;着力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培训考核制度,发放《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5000余册,做到公务员人手一册;围绕“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特定宣传日,大规模的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市教育局认真健全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聘用制度,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普法阵地建设、教师普法三落实。4月21日,市教育局、市普治办统一举行全市教师普法考试,参加考试教师6000多名,及格率100﹪,优秀率82%,全市教师法律素质得到较大提高。
2、突出重点,着力实施“法律六进”工程。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学校”、“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单位”法律六进工程。组织开展“百场法制讲座下基层”、“送法近群众”活动、“三下乡”和“科技活动月”同行活动,深入天涯镇、吉阳镇等地开展讲座38场次,场均培训村“两委”干部和群众185人。半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8521册,新建基层法制宣传栏30个,更新基层法制宣传栏资料60余块,为全市125个行政村聘请义务法律顾问,受教育农民、居民达10万人次;我市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推进企业、单位、行业普法创新工作,深入天涯海角旅游有限公司、天涯水业集团公司等企业开展“诚信企业”和“法治企业”专题法制宣讲活动,树立本地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和顺利完成“法治企业”创立各项任务;结合我市外来人口管理创新工作,在汽车总站开展特定主题的法制讲座并赠发《职工学法用法手册》,同时在汽车总站设立免费法律书籍发放点,从源头上加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加固我市维稳第一道防线
1、突出社会矛盾化解,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目前,我市共设立市、区(镇)、村三级调委会15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个,配备人民调解员655个,小组信息员1260个,逐步构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一是狠抓业务素质培训。结合我市诉调对接机制启动工作,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分别举办了人民调解员技能知识培训班,全市参训人员400多人次,取得较好的成绩。共调解纠纷1011宗,调解成功986宗,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成功防止民转刑11宗,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4件。二是以实施“以案计补”为契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序开展。为充分发挥调解员的工作进取性,加大对我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经费支持,我局决定提高人民调解以案计补的标准,除了每月对每个调解员给予200元的补贴外,还对每宗贴合标准的调解案件给予50—200元的补贴,取得了良好成效。三是探索行业、专业调解,实践社会管理创新。各专业性调委会自成立以来,效果显著,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进取贡献。共调处案件139宗,其中,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案件41宗,2宗起诉到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计赔偿金额121.19万元。旅游调解委员会已成功调处纠纷61件,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案件47
宗,涉案标的额400多万,接待解答当事人咨询百余人次。
2、深入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我局以省司法厅关于法律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指导全市5家法律事务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推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司法所经过进取沟通协调,想方设法为法律事务所供给案源线索,为基层群众供给更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23家,受理法律业务125宗,调解纠纷48宗。省司法厅对我市法律事务所和法律工作者进行了2012年度考核,5家法律事务所和21名法律工作者全部考核合格。
(三)努力推进安置帮教和工作,服务社会创平安
1、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们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不断完善落实“三年跟踪”、“五年跟踪”和“三包”职责制。一是继续做好接茬工作,及时做好登记,录入电脑,并督促司法所落实跟踪帮教;二是加强就业技能培训。经过种植、花艺、刮胶、水产养殖等安置帮教技能的培训,解决他们的一些生活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继续落实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努力帮忙他们尽快走上自食其力的健康之路。三是建立完善帮教管控对象台帐表册,规范和强化衔接管控工作,梳理安置帮教人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卷,底子清、情景明、不脱管、不漏管。全面清理跟踪帮教年限已到的刑释解教人员,跟踪帮教114人,累计跟踪1192人。
2、工作进取探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文件要求,做好摸底调查,完善工作台帐。对全市范围内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登记,搜集对象的个人信息及相关工作信息,建立健全人员档案;二是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坚持做到‘‘五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_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完善三级管理网络(即家属、村居委会、区镇),严格落实人员奖惩、考核制度,探索建立日常考核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创新对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的个人台帐并做到准确无误。
(四)围绕民生需求,努力提高律师公证的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和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对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内部管理考核,经过量化打分的方式督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加强管理。在全市律师、公证队伍中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活动月”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执业规范,加强自律。二是拓宽律师公证服务范围,为社会经济和社会管理供给良好的法律服务。
今年,我们进取组织律师公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接待调处和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范围,引导律师公证员利用专业的法律服务,当好法律“谋士”。鼓励公证律师进取参与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庭外和解工作,引导律师公证员进取介入我市旧城改造等敏感项目工作,为政府建言献策,维护拆迁群众合法权益。截止6月底,全市律师、公证员参加“市领导大接访”、市信访局“涉法涉诉”信访等接访活动92场次,参加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义务法律服务活动367人次,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进取贡献。三是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我局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努力为办事群众供给高效、便捷的服务,截止6月底共受理并办结行政审批(服务)申请61件,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100%,服务受到办事群众的普遍好评,在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全市万人评议活动中获得群众100%满意单位。
(五)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市法援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584宗,比去年同比增长9%,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32.7万元,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907人次(上门咨询719人次,电话咨询188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6份,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和赞誉。同时,我们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制作一批司法部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印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万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3月份,我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经过了省民政厅的2012年度基金会考核,意味着我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财务制度、资金使用效率、项目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省厅的肯定和认可,向规范化、公开化、公益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六)精心筹备司法考试,竭诚服务广大考生
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考区设立的第二个年度,在总结去年的工作经验后,我局高度重视,进取筹备,认真做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服务工作。报名期间,在政府门户网站、晨报、电视台、调频广播、微博等媒体发布考试报名通告,开设服务热线、服务qq、服务微博等,为考生供给全方位的服务。报名期间接听考生咨询电话约300个,发送服务信息1248条,报名人数775人,比去年增长16.7%。同时,认真做好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证书备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调档、选定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考点学校等各项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供给组织保障
我局一贯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抓好班子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服务型机关”、“整治庸懒散奢贪”、“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学党章、倡廉洁”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对本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爱国主义和团体主义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的司法行政队伍。半年以来我局党支部共召开发展党员大会4次,预备党员2人,正式党员1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优秀等次的党员9人,合格等次的党员62人,合格率到达100%。同时加大队伍培训教育力度,参加处级干部培训6人次,其它岗位培训累计150人次。2013年5月,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检查组莅临我局检查,我局获得了93分的好评。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在各办公场所的醒目处张贴廉政标语,每台电脑上设置廉政桌面,每位干部职工的桌牌背面贴上廉政警语;征订廉政书籍和廉政教育纪录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电化教育影片。半年以来,累计发放法制宣传册近千份、张贴标语60多条,悬挂各类宣传横幅20余条,发放各类教育书籍200多本,组织各种电化教育活动10余场次,有力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
三、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我市司法行政虽然做了很多的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调、监督、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开展法制宣传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范围需进一步扩展,医调委、旅调委、诉调对接等行业性调解机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交调委尽快落实办公场所问题。
(三)刑释解教人员和对象监管难度大、力度不够,个别矫正对象还存在不服从管理的现象。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司法所人员工作任务较为繁重。
(四)我市个别律师事务所管理仍然存在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质量管理的措施和手段不完善等问题。律师公证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偏弱,保障律师公证队伍尤其是律师的执业权利等方面有待加强。此外,律师公证队伍从业人员中,法律专业毕业人员比例过高,缺乏复合型人才。
(五)法律援助业务量很多增加,现有人手不足,制约了工作发展,法律援助基层联络站的作用发挥不够;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同时缺乏与公检法、民政、劳动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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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五五”终期验收
“五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
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
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
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
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
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
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加强公证律师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证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巩固这个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还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教育整顿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自查自省相结合、坚持纠违查错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第二探索建立公证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管理模式,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公证律师的行业管理和处所内部的自律性管理的有机统一。第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公证律师业务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第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证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公证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公证律师各项工作在稳步高效的基础上,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为群众提供更完善、更人文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