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年监理计划书(通用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帅,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党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地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环境监察工作目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自觉地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我所的各项具体工作结合在一起。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要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整个环保工作,不断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推进环保监管体制实现新突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环保工作面临着机遇和挑战,要充分结合实践活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发扬创新精神确实做好环保工作。
(二)要增强党性修养,加强理论学习。要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端正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信心和毅力。
(三)要遵守政治纪律。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形势,自觉地做到政令畅通,认真地执行和落实局党组的决议决定,使环保中心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把反腐倡廉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防微杜渐,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的各项制度和规定。采取多种形式提醒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在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
(五)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在支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支部的议事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建的政治优势,为业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
(六)要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充满活力的环保党员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干部的执政能力。
(七)要围绕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狠抓落实。每季度开一次党员支部会议,确实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八)坚持党员发展原则,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在全系统发展新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充实党员队伍。
(九)落实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党员管理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党员管理考评的机制。落实党员评议制度。
(十)丰富活动载体,使党建工作充满生机,立足推动环保工作,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堡垒核心作用,使党建工作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由于张石高速公路涞源至涞水段,规模大,里程长,地质条件复杂,为加强张石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管理,综合当前施工特点、工程进展情况以及今后发展的要求,制定20xx年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安排。在工作中认真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一、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的工作和程序:
(一)日常安全监理
1.加强督促
2.巡视检查
3.监理会议
(二)日常安全监理实施程序:
1.发出口头通知,下发整改通知单
2.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3.签发“工程暂停令”
4.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一)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
3.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
4.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
6.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器材的配备
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二)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修改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修改。监理工程师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滑坡和高边坡处理;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详细见附表)
(三)、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三、巡视检查:
1.高处作业
2.机电设备使用必须满足有关规定和要求
3.场内车辆驾驶
4.气割、电焊作业
5.起重作业
6.混凝土浇筑
7.张拉作业
8.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9.大模板堆放、安装、拆除作业
10.施工机械作业
四、核查现场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1.施工机械、机具的采购和租赁
2.起重机械和设施的现场安装与拆卸
3.起重机械和设施的检测与验收
五、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提供及使用情况
2.安全标志
3.安全防护设施
4.临时用电防护
5.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
六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自检,进行抽查及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一)、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
1.日常性检查
2.专业性检查
3.季节性检查
4.节假日前后的检查
5.不定期检查
(二)、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七、审核施工单位各种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的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及组织机构。
(一)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等。
(二)监理工作内容:根据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约定,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施工阶段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现场协调。
(三)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合同关系,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也为合同关系,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不是合同关系,而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四)根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机构在本工程施工阶段将进行下列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
(1)施工单位进场后,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场资格审查,程序为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单位进场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查,符合合同要求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管理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上岗的人员不得上岗。
(3)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特殊工种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上岗的人员不得上岗。
(4)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及其附件;
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的技术方案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并签署意见。
(5)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检测单位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检测结果不予承认;对非法定检测机构,监理机构应对其进行实地考察,施工单位应为监理机构的考察提供方便。
(6)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h向监理机构提交《建筑材料进场报告表》,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根据规定对其进行送检.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材料.应至少提前24h向监理机构报告。由监理机构见证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取样和送检。
(7)建筑材料;
构配件/设备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机构对其进行验证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机构书面批准准予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
(8)建筑设备、机具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设备、机具进场验评表》,未经监理机构签字同意.施工设备、机具不得用于本工程。
(9)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进行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后.项目经理应如实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并报送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并签署检查结论。
(10)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议记录应由设计单位整理并由与会人员签字.图纸会审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整理,设计单位签署会审意见.参会人员签字。
(11)施工单位在定位放线、测定标高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测量放样报验申请表》,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并同意后才能施工。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已进场的原材料.送试验室做好两强配合比.并提交监理机构。
(1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报请监理机构检查施工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
(14)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单位应将单位的安全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提交给项目监理部审查和备案。
(15)根据建设部建质[20__]213号文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6)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若本工程施工中存在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7)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
(18)现场的临时建筑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用钢管、三合板、竹片、毛竹等搭设简易工棚,工棚必须符合《关于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19)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应该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其中交通指示标志、夜间红灯示警以及防火、防爆、电气等有关安全措施和设施必须符合要求。
(20)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在组装后必须进行有安全生产部门参加的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能使用。
(21)当施工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工程才可以开始施工。
2.施工过程阶段
(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自检,对自检合格者记录签字.及时通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复查,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现场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签字同意隐蔽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做好各种试验检测,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h通知监理机构,并配合监理方进行见证工作。
(4)施工单位应完善工序控制,严格工序间的交接,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工程质量预控,对各工序操作巡视检查,严禁违章操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应即时纠正。
(5)对应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施工,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h报告监理机构,并配合监理机构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6)对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管沟开挖回填分部工程、管道焊接、防腐、打压、吹扫分部工程应组织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焊口应进行进行检测.取得检测机构认定机构的确认报告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工程的施工。
(7)当工程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取得建设单位和原设计人员认可的正式的变更通知书,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8)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工程签证必须有业主方、监理方、施工方现场共同测量后会签。
(9)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在进入现场时进行查验。
(1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对高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施工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应当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介绍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2)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对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文件中规定的应设防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实施。
(13)施工项目部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定期组织检查。
3.施工后阶段
(1)施工单位及时报送工程的项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由监理机构签认。
(2)当施工中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得隐瞒,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通知监理机构,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机构进行勘察查明原因,对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作出鉴定.原则上一般性结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提请原设计部门出具处理方案.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3)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本项目全部施工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提交监理机构审查,监理机构签认后报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4)资料齐全,工程实体完成,具备验收条件以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方、监理方、施工方对工程进行预验收,预验收检查出的问题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参加业主方组织的正式验收,合格以后,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连同竣工资料及工程实体移交业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