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作计划十篇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44号)及晋城市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集中排查的通知》(晋市农民工治欠组办函〔20xx〕10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制止和预防农民工欠薪行为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大箕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指导开展根治欠薪工作。组长由镇长任艺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张晋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镇劳动保障所所长闫鹏兵同志兼任。
二、建立工作会议制度
由镇政府牵头,定期召开根治欠薪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根治欠薪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1.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舆论宣传,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劳保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动态;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负责对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一旦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第一时间协调项目负责人妥善处理,做到预见早、处置快、影响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拖欠工资纠纷。
3.信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站所依法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涉访、涉稳事件,防止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负责农民工来信来访的接待、分流、转送、交办、督办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条块管理责任,妥善处置群体上访事件。
4.财政所:督促项目业主做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负责制定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还款计划;负责对已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资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规范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行为;对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应依法及时审查;对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立案,并及时查明犯罪事实,依法处置;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6.司法所:负责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机制。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三、完善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
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每年开展2次以上用人单位工资支 付情况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欠薪隐患。对出现工资支付困难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涉及化解过剩产能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积极完善欠薪预警系统。一旦发生劳资纠纷突发性事件,镇、村(社区)责任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共同介入处理。
四、建立健全工作问责制度
镇政府对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组织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欠薪处理不力的引发极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措施和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目的
近年来我县的农民工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外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广大农民工的自身合法利益也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是由于近年来我县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还不够大,农民工自身的技能单一、自我法律意识不够到位等因素,导致一部分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劳务收入没有得到大的改善。同时,也还存在一批具有刻苦耐劳,急于学得一技之长的农民们想通过政府的集中培训和输出,使他们获得就业机会,增加家庭收入,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因此,如何探索一条服务农民的劳务输出机制势在必行。
为充分利用“推荐会”平台效应,展示农民工的风采,增加农民工的自身就业本领,打造XX职业技能教育和劳务输出就业链条,促进农民工合理有序流动,争取更多的农民工到外发展,加大我县对外劳务输出和农民工维权力度,增加广大农民的务工收入,为建设新农村,加快和谐建设步伐寻到一条积极的路子,特拟定我县农民工集中输出推荐会活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版权所有
活动由县委人才办牵头揽总,县劳动局具体承办,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职业中专、县司法局、县委党建办、县招商局配合。成立XX县农民工集中输出推荐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会务组、联络组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1、组织开展集中活动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2、组织100名以上农民工参加用工签约;
3、负责落实推荐会地5家以上的新闻媒体单位在进行跟踪报到;
4、负责邀请50家以上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代表参加集中推荐会。
5、力争达成100名以上的用工协议。
四、活动内容
(一)集中宣传
(二)农民工的组织
(三)用工企业的组织
(四)当地党政领导拜访
(五)举办集中输出推荐会活动
1、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3、参会人员(约人)
(1)出席领导:(约人);
(2)签约双方代表约人;
(3)新闻媒体记者约人;
(4)XX县代表团其他人员约人。
4、会议议程:
主持人:
(1)致辞;
(2)发布新闻(介绍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农民工现状及优势等);
(3)对方领导讲话;版权所有
(4)企业代表讲话;
(5)农民工讲话;
(6)用工签约仪式。
(六)建立农民工党支部;
(七)建立农民工服务站。
五、责任分工
(一)宣传组
(二)会务组
(三)联络组
六、日程安排
月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月日,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筹备协调工作会,检查、督促推荐会进展情况。
月日,基本完成有推荐会关筹备工作。
七、经费
整个活动经费由县财政解决(经费报告另行报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云和师傅”品牌建设为引领,着力实施“品牌导向、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完善体制”的举措,加强对街道、村两级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本街道农业科技发展步伐.稳步推进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综合素质,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健全网络,增加投入,培养一支技术娴熟、敢闯市场、善于经营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
二、工作实施计划
(一)农民培训总计划为982人。
1、留守农民技能培训640人;
2、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87人;
3、转移农民技能培训55人;
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12人。
(二)完成20xx年度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4300人,转移率66%。
(三)实现劳务净收入12500万元,增幅为13.6%。
(四)街道要大力加强异地综合开发创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规范管理,健全异地开发创业工作组织机构,确保经常运转,确保在异地开发创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凡发现纠纷案件,立即组织力量妥善解决,确保创业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规范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抓好8大项目40个类别,按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三、农民培训转移就业措施
为了全面完成本年度农民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计划,着力抓好以下十项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根据街道分管领导的调整,要及时调整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由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加强对农民转移培训工作的领导。
2.落实计划,责任到人。街道农村工作指导中心要制定管理制度,让转移培训工作制度化,努力做到年初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有表彰。下发20xx年工作计划,确立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对全年各项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
3.健全机制,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本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整合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安排相关人员,建立便民就业服务窗口,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免费提供职业介绍等,为农民就业咨询提供一个良好的、免费的、便民的交流平台。
4.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实用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和双培养制度。以2-3年为一个管理制周期,落实各行政村与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签订双项目标责任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对各行政村进行年终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村,或不能再发挥科技带头作用的村要取消其待遇和优惠政策,并且每年增选一部分新显露出来的乡土人才、科技示范户纳入街道管理,使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把实用人才培养成农村经济发展领头人,把成绩显著、作风踏实、工作积极、遵纪守法的实用人才培养成农村“两委”干部。
5.制定政策,推进发展。制定《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致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实用人才奖励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实用人才进行表彰。从实用人才的选拔、培养到使用、考核,都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实用人才队伍的成长和发展。在政策和待遇上要给予农村实用人才充分的倾斜,做到政治上关心、使用上放心、生活上贴心。使农村乡土人才成为带动农民致富的领头雁。
6.广泛宣传,引导舆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微博进行深入宣传,不断扩大影响,使人们意识到农村实用人才能带动广大农民科技素质的提高,能带动实用技术成果的广泛推广,能带动更多的农民走向富裕,从而提高人们对农村实用人才的思想认识。
7.强化质量,提升素质。要按县农训办的要求,认真完成下达的培训任务,确保到课率、考证率、转移率,切实把农训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整合资源,筹集资金。要多渠道筹集增加培训、转移工作的经费投入。
8.表彰先进,选用人才。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的辐射带动作用,在推广典型经验上狠下功夫。善于及时捕捉辐射面广、经济效益高的典型事例,专门召开实用人才开发工作典型经验交流会,由典型人物现身说法,介绍自己的典型事例及其取得的经济效益,通过这些工作,激发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9.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积极引导有知识的农民,经过电商技能培训后,从事淘宝电子商务行业,自主创新创业,达到农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收入增加的目标。同时,利用“云和师傅”品牌的带头作用,积极挖掘更多在民间的师傅,将优秀的技能通过开展培训班的方式传达下来,让每一位农民都能学到一技之长。
10.特色产业,大放异彩。搭载高胥“中国淘宝村”的资源优势和现有平台,力主打响“中国云和师傅淘宝第一村”自主品牌,构建“淘宝一条街”来标新出彩,辐射整个白龙山街道乃至全县。真正使“万众创新,大众创业”走入千家万户,通过“个富”带动“大家富”,做出实效。
按照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农民工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一、深化和谐社区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开放型、多功能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建设,并逐步向农民工免费开放;加大对社区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提高社区平台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在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社会治安、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村民自治工作。
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居民自治,自觉遵守社区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社区民间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组织引导进城务工青年中的流动团员在社区进行团员注册,并积极参与社区团的活动。宣传推广工业园区公寓型社区加强农民工自我管理的经验。研究制定农民工参与社区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农民工参与社区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推进城镇社区建设。
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街道、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博治欠发〔20xx〕2号《博罗县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内容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递物流等行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大“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接收线索核处力度,压实核处工作责任,严格遵守办理时限,规范核处程序和结论,加强重大欠薪线索的.提级核处和督办督查,提高核处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所有线索按时办结,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全面核查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必须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xx年春节前,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10月份)
由调整后的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此次专项行动,具体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许道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刘志伟(镇党委副书记)、曾仁思(镇党委委员)、薛祖业(副镇长)、冯日成(副镇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杨侨派出所、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和建设办公室、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杨侨司法所、杨侨市场监督管理所、实业总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公共服务办,办公室主任由曾仁思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叶竞阳同志兼任,负责统筹整治拖欠农民工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二)集中排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15日)
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一些“问题企业”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三)处置和化解阶段(20xx年11月16日-20xx年春节前)
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根治欠薪集中接访活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通知带头接访,直接处理重大敏感欠薪问题。对问题棘手一时难以解决、欠拖不决的案件,要合力攻坚,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的重大欠薪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领导包案制度,挂牌督办,不结案不销号。
四、职责分工
(一)公共服务办公室:统筹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企业欠薪调处、化解及用工监管,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数据材料整理和报送。
(二)杨侨派出所:负责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秩序维持,依法打击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由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扰乱社会治安及暴力侵害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要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办。
(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12345”平台欠薪投诉案件转办、催办,协助各成员单位调处、化解欠薪案件。
(四)经济和建设办公室:对快递物流行业企业和独立运营的小微快递企业进行排查,对欠薪隐患和问题牵头处置。
(五)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牵头处置建筑行业欠薪问题。
(六)杨侨司法所:协助成员单位调处各类欠薪案件,对当事人或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七)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物流行业及个体工商户欠薪问题排查和调处化解。
(八)实业总公司:负责所管辖的物业及相关工程的用工管理,负责相关欠薪问题的调处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增强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欠薪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更要通力合作,严格落实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实行联动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牵头,每两周召开一次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判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三)树立防范意识,严防极端事件
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介入,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决不能发生因欠薪引发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和重大群体性的事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做好舆情监控
涉及的各类欠薪问题案件,各成员单位除归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外,同时要一并报送公共服务办。凡是报送县委县政府或上级人社部门的欠薪问题案件的数据材料一律由公共服务办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涉及因欠薪问题的所有舆情报道均由镇委宣传部门、公共服务办把关,经领导审核后统一对外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职业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保障、健康教育等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农民工输入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化对农民工健康教育和聚居地的疾病监测,落实国家关于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特定传染病的免费治疗政策;把农民工子女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当地免疫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结合本地区情况,选择职业病多发行业,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研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强化为农民工服务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对农民工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对农民工的惠民政策。在为农民工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实行接诊医师首诊负责制,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并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以方便农民工就医。同时,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多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节省农民工医疗开支。鼓励医疗机构对农民工医疗费用实行自愿减免政策,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农民工因公受伤需要劳动能力鉴定时,按照标准对农民工劳动能力进行公正、公平、科学的鉴定。
(三)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制度,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对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和按治疗规范、常规、指南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在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四)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农民工参加合作医疗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和完善参合农民工在城市就医后的合作医疗结算方法,主动引导农民工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配合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完善农民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办法和政策,确保农民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和发证后监督工作,加强农民工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日常食品卫生监管,在食物中毒高发季节,要对农民工食堂卫生状况开展专项督察。要强化农民工食堂开办单位责任意识,增强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建筑工人食品卫生知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要针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薄弱环节和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的重点环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要加强与建设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建立良好的联系机制,共同做好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以农民工的主要居住地和流向为基础,开展以场所为基础的重点人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针对农民工中存在的重大健康与疾病问题,以满足农民工基本健康需求为重点,普及基本卫生知识,提高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一)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平台,开展农民工流出地的健康教育。要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列入省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与计划;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的优势,组织开展流出地农民工转移健康教育培训。
(二)开展乡镇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自我救护技能培训;针对女工生理特点,开展妇女“四期”劳动保护,加强有关生殖健康的健康教育。要强化乡镇企业经营者实施职业卫生与健康教育培训的工作职责与督导。要以点带面,开展以“安全-健康-环境”为中心的乡镇企业健康促进工程的试点工作。
(三)以城市建筑工地、大中型生产企业为重点场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发放传播材料、组织学习班会、大型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流入地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加强农民工岗前和岗位安全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结合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服务,开展城市社区健康教育。以散居在城市社区的进城务工人员为对象,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等有针对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母婴保健法》的宣传教育,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对象,在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的基础上,提供社区健康教育服务。
(五)开展城市(镇)集贸市场健康教育。针对从事饮食、服务、商品营销行业的农村流动人口,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政策法规和重大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力度,预防人禽流感、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食物中毒等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六)加强铁路交通等流动过程中健康教育。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集中流动过程中,在全国铁路、交通港(站)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加强卫生法规宣传,防止重大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现将我部“20xx年农民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德育工作是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摆在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适逢一个新的三年到来之际,特别拟定我校三年德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现状分析
我校建校一年多来,德育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开展了很多的活动,也获得了一点成绩,但是对于一个硬件设施先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学校,社会给了许多的机会,现在又正值大搞城乡一体化,应该说我校德育工作的任务是任重而道远,就目前情况而言,学校文化建设难以彰显特色,虽然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但是我校所处地段没有可以依托的东西,学校自身也没有传承的文化,所以确实举步维艰,很需要专家集中诊断,帮我校指明方向,分析现状如下:
1、德育负责人自我分析
我是一个年轻教师,工作了两年多,自己觉得自身有一些优势:踏实肯干、有一定的想法、不计较得失、不怕累。这些特质对我开展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但是要想把学校德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让学校德育工作受到师生和家长以及社会的认同,光凭这一点点是远远不够的,我自己很清楚自己的缺陷:性格不够火辣、细节照顾不周、经验缺乏、见识少„„这些使我的工作进步缓慢。
2、教师分析
我校教师大多是年轻教师,有很多都是才从大学校园走促来的,所以没有经验是普遍的现象,而德育工作的重点是教育学生和拉近学校和家庭的距离达到家校共育的局面,这对老师特别是班主任的要求相当高,而要把这些工作交给年轻教师来做好,的确很难,所以我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队伍)年轻化对开展德育工作也是有一定影响的。
3、学生分析
我校是一所农民工子弟校,虽然有很好的设施设备,但是生源差、杂。大多学生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差,学校必须花很多时间狠下大力气抓养成教育。另外,学生由于家庭环境影响,见识少,所以害羞、自卑,这对孩子的发展相当不利。
4、家长分析
我校学生的家长大多是进城务工农民,这一群往往文化素质低,有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他们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温饱问题,对于孩子的期望值不高。所以,要他们重视孩子的发展这是很难的。另外,家长自身素质的低下也影响了孩子,不管是行为习惯还是言谈举止,都在潜移默化中让孩子深受影响。所以“5+2=0”的局面在我们这一类学校体现得非常彻底。当然也有一部分素质相对较高的家长,他们大多是学校周围的农户,受过一定的教育,也有一定的教育意识,但是毕竟认识不到位,过分的希望依赖老师的教育促孩子成长,这也是一个问题。
二、指导思想:
任何工作开展都得依靠一个有统领作用的思想,这三年我校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教育创新。继续沿着“自信”这一条发展思路开展德育工作,实行“三步走”:一抓学生行为习惯、二抓班主任队伍建设、三抓家校共育。只有这样“三管齐下”才能让八七的学生在校园自信健康的成长。德育活动争创特色,让德育工作有益于学生,方便于教师,熏陶于家长,力争达到促进个性发展,促进全面发展。
为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落地,加强欠薪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根治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为推进双堡镇欠薪化解维稳工作,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双堡镇欠薪化解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根治欠资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安排部署根治欠资欠薪相关工作,通过处置国有资产化解一批、处置宅基地化解一批、发展产业化解一批、项目资金化解一批的方式,确保如期完成欠资欠薪根治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召开,及时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讨论解决方案,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欠资欠薪排查、欠薪清偿、相关政策落实;关注网络舆情反映的相关欠薪线索,督促涉及单位第一时间作出处理,严防网络舆情负面炒作欠薪问题;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专班,分别为欠薪化解专班、拖欠工程款化解专班、信访维稳工作专班、国有资产处置专班、宅基地处置专班、产业发展专班、项目资金及经费争取专班,具体如下:
(一)欠薪化解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牵头做好欠薪相关情况排查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并认真审核相关逻辑、数据等,并签字把关,确保统计情况真实有效;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制定欠薪化解工作方案;
(二)拖欠工程款化解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牵头做好工程项目欠资情况排查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并认真审核相关逻辑、数据等,并签字把关,确保统计情况真实有效;认真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制定拖欠工程款化解工作方案;
(三)信访维稳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收集信访反映欠资欠薪情况,建立台账,并认真审核相关逻辑、数据等,并签字把关,确保统计情况真实有效,及时反馈相关情况给行业主管部门,跟踪督促回复办理,制定信访稳控方案,做好接访工作,确保稳定;负责坚持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四)国有资产处置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做好资产评估工作,按程序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及时筹措资金用于化解欠资欠薪;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五)宅基地处置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加强与区自然资源局对接,做好土地调规等工作;
进一步摸清现有可作为宅基地处置的地块面积,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按程序做好宅基地处置,及时筹措资金用于化解欠资欠薪;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六)产业发展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进一步摸清现有农业设施及产业情况,盘活农业设
施,确保发挥效益,做好产业发展事宜,算好产业收益账,及时筹措资金用于化解欠资欠薪;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七)项目资金及经费争取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结合双堡镇实际,建立项目库清单,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强向上对接,根据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情况积极争取拨付相关项目工程资金及工作经费用于化解欠资欠薪;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并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专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根治欠薪欠资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上来,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根治欠资欠薪各项工作。
(二)各工作专班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专班详细工作方案。
(三)各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职,按职责抓好根治欠资欠薪各项工作,镇党委政府对根治工作实行周调度,并听取各专班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工作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在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要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排,建全清欠资金台账。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会同农旅公司、城建办、农业服务中心、扶贫办、经发办、水务站、财政所等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清欠资金台账。
(二)突出重点,加快清欠进度。
对于本方案明确的欠薪项目,涉及村(居)、部门要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进度。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大督查力度。
各村(居)、各重点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面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程序上报区劳动监察队,将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
各村(居)、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综治办、人社中心、科宣中心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责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处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在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要注重实干、多做少说,避免产生负面舆情。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一)疾病监测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xx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四)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一)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根据20xx年我部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农民工人群健康监护情况。工作安排:
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确定3-4个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及时汇总、分析本地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
2、对用人单位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检查,由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xx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卫生部。
(二)组织调研,制定农民工健康监护方案。卫生部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调研方案,结合“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以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的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国农民工职业卫生现状、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计划20xx发农民工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开展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以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为重点,开展以提高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xx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监测网,保障农民工得到有效的、最低限度并能够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四)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宣传培训。在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及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农民工人群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农民工对职业危害的了解及防护知识。针对中小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现状,卫生部已制定计划,从第二季度开始,分四期开展相关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对中小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卫生标准宣传工作,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职业卫生标准。
(五)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1、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2、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监督管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乡镇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举报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案件,严厉惩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一)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工伤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1、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要求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农民工在因公受伤时,按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4、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农民工就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和发证后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发证发放,并强化事后监督。同时结合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三)20xx年8月我部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察,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的餐饮单位将作为食品卫生督察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督察,加强各地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同时清理、整顿农民工聚集地不合格餐饮单位。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开展输出地农民工健康教育。结合输出地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开展输出地省区市的农民工健康教育。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势,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了解意外伤害知识,掌握急救基本技能等,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拟于第三季度完成适宜教材开发与课件。在劳动力转移重点省区开展试点与评估。
(二)开展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农民工健康教育。在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在铁路、公路等港站及交通工具上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预防艾滋、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及吸烟有害健康等基本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
(三)开发农民工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编写农民工健康教育系列传播材料(小册子),内容涉及厂矿企业以及理发、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特点的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发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民工健康教育活动,做到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发送到工地、厂矿企业及农民工手中,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拟于6月份完成传播材料框架编写工作,并分册实施,年底前编印下发,并为各省区提供模版。
(四)“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关注进城务工女工人群,以“学习科学、拥有健康、享受生活”为主题,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引导务工女性增强自我保护、保健意识。拟于第三季度在广东等省务工女性集中的县市举行专题活动。组织一批女医生深入社区,进行以育龄妇女孕产期保健、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孕产期保健覆盖率和常见妇科病的诊治率。
1、如果包工头属于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则由违反规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的企业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2、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
3、法律依据:
(1)《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2)《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绑架或者威胁之类的手段。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