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镇除四害工作计划范文(通用3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除四害工作要求和《x市爱国卫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今年我市除四害工作主要任务是:以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迎接杭州市灭蚊达标复查为契机,坚持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贯彻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治方针,控制虫媒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大力推进除四害市场化运作
城区的公共环境继续推行灭鼠、灭蝇、灭蚊市场化运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压滤机滤布 富春街道要做好宣传发动、孳生地控制、四害监测和市场化运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日常维护,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要督促单位、居(村)民落实除四害措施;要切实做好公共环境的鼠、蝇、蚊情况(包括鼠迹、蝇、蚊孳生地和四害栖息场所等)调查和强化对PCO公司规范运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城区各单位,特别是宾馆、饭店、小餐饮等除四害重点单位,以及自行杀灭“四害”有困难的单位,要尽快实施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对已创、新创杭州市级以上的卫生乡镇、街道,要转变观念,深化除四害改革,积极推行除四害市场化运作,提高除四害工作质量。
二、突出重点做好城区除四害工作
滤布 为进一步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提高除四害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以优异成绩通过杭州市灭蚊达标复查考核,城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以下各项除四害工作。
灭鼠工作,要积极开展春、秋两季突击灭鼠活动,进一步落实防鼠设施,彻底消灭鼠类孳生场所和鼠迹。
灭蝇、灭蚊工作,要根据蚊、蝇密度季节性消长特性,在4—11月对外环境进行药物喷洒灭蚊、蝇活动,同时要抓好垃圾、粪便处理和控制积水为重点的孳生地清理等关键环节,控制蚊、蝇类孳生,要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做好垃圾容器密闭、定期冲洗,要在清除卫生死角、疏通阴沟、积水、彻底消灭蚊蝇类孳生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各类食品相关重点场所(如单位食堂)的防蝇设施。
灭蟑螂工作,在做好日常灭蟑工作的基础上,7—10月份要开展统一灭蟑活动,城区各单位、社区和近郊行政村要发动居(村)民,开展堵洞抹缝、搜捕蟑螂卵鞘,消灭蟑类栖息场所,在此基础上开展药物消杀,控制蟑类繁殖,特别是各灭蟑重点单位,一定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消灭蟑类孳生繁殖的基础上,规范药物灭蟑工作。
三、切实做好农村除四害工作
根据富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阳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农村和农田灭鼠工作,做好鼠类密度监测和种群分析,开展全市农村、农田春秋两季灭鼠突击活动,并做好技术指导工作,降低农村和农田鼠类密度。对已创、新创卫生乡镇、街道的要按照创卫要求,认真做好春、秋两季的药物灭鼠工作,积极推进和完善除四害市场化运作。
各乡镇、街道的灭蝇、灭蚊,灭蟑工作,重点是抓好环境综合治理,彻底消灭蚊蝇类孳生环境,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清理孳生地等关键环节,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重点单位的“三防”设施。各乡镇、街道爱卫会要在4—11月份,开展外环境药物消杀,降低蚊、 蝇密度。7—10月份与城区同步做好灭蟑工作。
为保障20xx年除四害各项工作的完成,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市爱卫会的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真抓实干。
1、要充分认识除四害工作的重要性,要把除四害作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作为保障群众健康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社区和重点单位专(兼)职消杀队伍的作用,认真实施各阶段除四害工作任务。
2、除四害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强化技术指导,市、街道、乡镇爱卫会在每次消杀工作开展之前,要做好消杀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市疾控中心、各乡镇、街道防保所和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除四害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重点场所的技术指导力度,要规范和完善“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要掌握四害动态,按要求做好密度监测、四害抗药性监测和药效检测等工作;要做好除四害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为开展除四害活动提供决策依据。
3、各级爱卫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的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要将除四害工作列入日常卫生监督范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害”直接危害人类的健康和生命的安全,造成财物的损失和破坏,间接危害招商引资建设环境。为进一步加强除四害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四害密度,创建良好的卫生环境,控制和减少虫媒传染病的发病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县爱卫会的部署及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除四害工作应当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标本兼治、群众参与”的工作方法,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改善环境、控制四害孳生地为主,药械控制为辅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坚持集中统一除四害与日常除四害相结合;群众除四害与专职人员队伍除四害相结合;治理环境消除四害孳生条件与直接消杀四害相结合的原则,将“四害”密度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使我镇的四害密度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鼠密度控制在3%以下,蚊蝇密度显著下降,确保今年通过各级爱卫会的达标验收。
三、时间部暑
1、三月上旬调整除四害领导小组和除四害专业队伍,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领导,使除四害工作事事有人做,处处有人管。
2、三月中旬进行宣传动员和培训阶段,对全镇各区域进行规划,落实专人,一定到底,签订责任书,对药品种类,施药规定,施药场所,用药计算,除杀后处理,数据收集,资料汇集等工作做详细部署。与县爱卫会、疾控中心取得联系,现场对除四害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并做好防四害的药械配备工作,确保除四害工作善始善终,资料专帐齐全。
3、三月下旬至十月下旬,环境集中整治,开展突击性清理活动,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场所。
4、三月下旬至六月上旬,采取集中投药清杀,并做好数据采集统计工作,为下阶段巩固期做好资料准备。
5、六月下旬,自查补杀阶段。根据除四害标准对消杀场所进行检测四害密度,并公布检查结果。如超标准,限期进行集中补杀。
6、八月下旬第二次集中投药,消杀阶段。
7、十月下旬进行自查补杀。
8、十一月份为考核总结阶段,根据市爱委会统一要求按除四害标准,对各村、各部门进行灭后密度调查及考核验收。各村、各部门准备好书面总结材料,并上报镇爱卫办,随时接受市县考核组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分管,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在工作中,要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清理,确保除四害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扎实有效地抓好除害防病工作。
①成立除四害专项领导小组,制定除四害工作方案,将除四害工作任务分解,分项落实,并组织实施。
②成立除四害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镇除四害工作技术指导,制定除四害消杀技术方案,包括环境整治,药物投放,除蝇、除蟑、防鼠、防蚊设施的修复与设置工作,完善除四害工作机制,确保投药安全。
2、层层宣传,强化认识
除四害工作,是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爱卫会要把除害防病宣传教育纳入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会议、技术培训、广播、黑板报,横幅、宣传橱窗、办专栏、印发简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除害防病的目的意义、长期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四害”的危害、除害防病的科学方法和安全用药的基本知识,坚持有害必除,除害务尽的思想,努力营造人人动手,个个参加除四害的氛围,大打一场除害歼灭战。
3、筹集经费,保障实施
除四害是为民造福,为社会谋利的公益事业。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来解决除四害经费。
①完善垃圾清运设施,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卫生垃圾桶、垃圾箱(池)数量。
②完善排水排污设施,新建、改造、维修下水道和排污沟,疏通沟渠、下水道,整治污水涌、污水沟、废水塘的卫生,下水道要基本实现封闭式覆盖。
③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积极购置清洁用具、消毒药水、灭四害药品、药具等,保证消杀物资,储备。同时做好各村各部门卫生,铲除杂草,清理杂物,补缝堵隙,投药消杀,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四害孳生、繁殖。
④新建、改建厕所,厕所数量要达到标准要求,布局合理,厕所清洁卫生,无蝇、无蛆、无臭。
4、检查监督,总结经验
第一,做好除四害工作的检查、监测。一是对蚊、蝇孳生地坚持每7-10天检查一次,发现蚊、蝇孳生立即处理。二是协助疾病预防机构开展除四害监测、科研、对除四害工作的培训及技术指导,鼠、蝇密度每季度监测一次,蚊和蟑螂密度每半年监测一次。通过监测,掌握四害密度,提供防治依据。
第二,不断完善对“除四害”工作的检查评比方法。每一项工作结束后,先行自查整改。城关镇每季将对公共场所及重点单位进行一次除四害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通过卫生信息,用监测数据及报告对成绩显著的村和部门进行表彰,对后进,超标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经济处罚。
第三,除四害领导组对小组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提练经验,形成完整的除四害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巩固成果方案。
第四,将除四害工作资料收集,整理成册,使之能充分反映本单位除四害工作成绩。
第一条为控制和消除简称“四害”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结合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和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钱相街道除“四害”工作适用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商店及工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应积极宣传除“四害”知识及管理规定,增强人民群众除“四害”意识,树立“人人除‘四害’、家家讲卫生”的社会新风尚。
第四条单位和个人均有防范和杀灭“四害”的义务和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的权利。
第五条易招致和孳生“四害”的行业和场所,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养护及废弃物处理中,应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繁殖。
第六条各单位、居民住户应采取多种措施消灭老鼠。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鼠密度标准:
(一)夹日法测定低于1%;
(二)粉迹法测定低于3%;
(三)鼠迹阳性房间低于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四)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xx米,鼠迹不超过5处。
第七条各单位、居民住户及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做好翻缸倒罐、平整洼地、疏通阴沟等工作,严格控制所辖范围内的蚊子孳生场所。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蚊虫密度标准:
(一)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二)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三)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第八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厕所、垃圾箱及废弃物的管理,积极采取措施,消灭苍蝇。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苍蝇密度标准:
(一)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阳性房间平均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二)蝇类孳生地应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第九条各单位、居民住户要采取多种方法杀灭蟑螂。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蟑螂密度标准:
(一)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的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二)有活蟑螂卵鞘的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三)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第十条除“四害”工作按下列职责分工:
(一)河道由河道管理部门负责;
(二)公共厕所(贮粪池)由环卫部门负责;
(三)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及设在主要街道上的垃圾箱、桶由环卫部门负责;小街小巷内的垃圾箱(桶)及社区内垃圾箱(桶)由当地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四)窨井(缸)、下水道由建设部门等责任单位负责;
(五)集贸市场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
(六)单位内部由各单位负责;
(七)居民住宅内部由居民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各级爱卫会负责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和领导;各级爱卫会办公室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市爱卫会各成员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除“四害”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除“四害”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建立除“四害”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并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各单位应有人员负责除“四害”工作。
第十四条各街道可根据当地除“四害”工作的具体情况,成立区域性除“四害”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自行落实除“四害”措施有困难的单位和居民住户,可委托除“四害”服务机构进行,支付相应的药物和劳务费用。对超过本规定标准而不采取措施的单位,由所在地爱卫会办公室指定除“四害”服务机构强行除“四害”,并按规定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各级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可指定除“四害”监督员,经必要的业务培训由市爱卫会统一发给监督证书。
除“四害”监督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本规定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
(二)宣传除“四害”知识,检查指导本地区内单位、居民住户开展除“四害”工作。
第十七条经检查,除“四害”指标未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单位,由市爱卫会给予通报批评,并指导监督其进行整改。
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单位,不参加评卫生先进活动;已获得卫生先进单位的,取消荣誉称号。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而招致“四害”集聚或造成“四害”孳生的,要对除“四害”监督员给予监督教育。
第十九条除“四害”监督员履行职责时,应出示证件。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印发〈**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1995〕99号)同时废止。
除“四害”工作适用本规定。各县区城镇参照执行。
第三条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商店及工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应积极宣传除“四害”知识及管理规定,增强人民群众除“四害”意识,树立“人人除‘四害’、家家讲卫生”的社会新风尚。
第四条单位和个人均有防范和杀灭“四害”的义务和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的权利。
第五条本规定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组织实施。
第六条易招致和孳生“四害”的行业和场所,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养护及废弃物处理中,应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繁殖。
第七条各单位、居民住户应采取多种措施消灭老鼠。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鼠密度标准:
(一)夹日法测定低于1%;
(二)粉迹法测定低于3%;
(三)鼠迹阳性房间低于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四)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xx米,鼠迹不超过5处。
第八条各单位、居民住户及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做好翻缸倒罐、平整洼地、疏通阴沟等工作,严格控制所辖范围内的蚊子孳生场所。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蚊虫密度标准:
(一)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二)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三)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第九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厕所、垃圾箱及废弃物的管理,积极采取措施,消灭苍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