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最新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最新6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以来,我镇的档案工作在xx市档案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档案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机关档案工作

根据市档案局的工作工作要求,在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的精心指导下,我镇机关综合档案室20xx年文书档案仍然以“件”为单位,保管期限以“永久、30年、10年”整理归档。通过档案进一步立卷改革,我们体会到,利用档案方便快捷,而且规范安全,方便查找、借阅,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同时完善了实物档案等专业档案的归档立卷工作。做好党委、政府文件汇编,档案利用效果汇编,各类案卷目录和有关资料汇编。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为部门提供凭证依据,不断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目前我镇机关综合档案室共有档案总数392卷/2840件,其中本年度整理归档20xx年度文书档案26盒/481件5044页;有历年科技档案86件、会计档案180卷、声像档案2册(卷)。现有文书资料508册(卷),其中本年度整理20xx年度资料36册(卷)1070件6757页;现有实物档案206件,其中本年度登记归档19件;实物档案206件中印章类登记66枚,奖牌类登记x0件。

20xx年6月9日,xx市召开的档史工作会议上,xx镇荣获当阳市委、xx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全市史志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基层档案工作

我镇农村、社区档案工作紧紧围绕“五有”工作部署,即有分管领导、有档案工作员、有档案装具、有各门类档案、有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全镇要求的“四个心”,即做到热心、恒心、耐心和细心,不断完善档案制度,加强档案业务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使村委会和居委会档案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1、完善管理制度。

制订了档案工作的领导与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了档案工作管理目标制度,狠抓了薄弱环节,全镇档案工作已经逐步纳入了制度化。

2、全镇各村都相继进行了建档,并且已经步入了规范化。

3、重点指导、培育了先锋村、龙台村、半月山居委会三个“档案管理”示范点,使之成为标准化。

工作的实践使我体会到,作为一名档案工作者,要想做好档案工作,首先就要爱岗敬业,从心底里热爱档案工作,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脚踏实地的奉献精神,认真学习和掌握一些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档案工作的内在规律,这样工作就会游刃有余,处于主动地位,忙而不乱,有条不紊。

三、存在不足

档案收集不够齐全。各办公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各自存放,一些专业档案和照片档案易散落在各个办公室,收集、整理它们也就比较困难,造成档案收集完整率、归档率不够高。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加大《档案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镇干部树立“依法治档”的意识,把档案法制化建设抓好做实。

2、把档案工作列入全镇整体工作考核的目标责任,统盘安排,认真落实。

3、加大对档案治理的投入。

积极向上级各部门争取资金改善档案硬件设施,配齐配强档案工作人员,逐步使我镇的档案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好档案。

积极主动为现实工作提供参考、借鉴、凭证。同时积极对档案信息资源加以开发,使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加强自身档案知识修养,提高业务水平。

积极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档案方面的知识,勇于创新,注重工作实效。

6、充分发挥计算机互联网的作用,注重做好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人事编制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公开发布工作。

五、20xx年度档案

通过20xx年度工作回顾,档案管理工作确实存在着很多不足,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在市档案局以及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实际,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进取争先的意识,使档案工作不断趋向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力保档案材料完整齐全。

档案工作是整体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部门,因而与xx镇展望未来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档案工作要站在新的起点和高度、不断加强档案意识,完善档案制度建设,把档案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确定档案服务重点方向,创造更多的服务方式,开拓收集范围,不断提高档案利用率,积极主动地为各行各业服务,努力实现档案工作新发展,为档案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篇2

为加强分局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分局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师局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好档案工作,为了更好地做好档案工作,努力把我分局的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制定20xx年档案工作计划。

一、3月份开始对分局20xx年度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收集、汇总、录入、立卷。

二、继续完善20xx年分局“组织机构沿革”、“档案效果利用汇编”、“大事记”、“借阅登记薄”等汇编资料的续编工作。

三、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完成20xx年度的文书档案立卷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四、进一步完善电子档管理工作。

开展好我分局电子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电子文件归档机制,做好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同步归档和有效管理工作。

五、切实做好档案室的安全保管工作,严格落实“八防”措施,要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坚持原则、执行规定、加强监管、热情细心服务,保证档案不丢失、不损坏、不失密、不泄密。

六、加强档案业务学习,提高档案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使大家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档案管理人员要坚持经常学、自觉学、熟悉和掌握档案知识,增强以法治档意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七、狠抓档案业务建设,使之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按照档案等级认定的标准、认真做好档案自查工作,自查工作要逐项进行,认真细致,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原则上缺什么补什么,完善补充,提高标准,保证质量。

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篇3

20-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管道局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档,以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1、领导重视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关键。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常务经理x主管,公司党委书记x主抓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在这一年里,领导们经常深入到档案室进行业务、安全检查和调研,听取工作汇报,了解档案管理和工作进展情况,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我们莫大的支持。今年档案信息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局《-》的文件精神要求,在第一时间为档案室重新配备了符合档案信息化管理所需的硬件设施,并安装了《-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为档案的现代化、规范化、无纸化、自动化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在今年汛期期间,领导们更是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为了防止库房受到雨水潮气的影响,把档案室的外墙进行了加固粉刷,使档案的安全性得到了提高。领导的重视,为我们积极开展档案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也为档案工作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2、实现实质合并,统一办公、统一管理。20-年,公司与x公司进行了合并重组,为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实行了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档案不遗漏、遗失,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又对原x公司的两个独立法人的单位进行走访了解,对他们独立保存的文书档案、科研档案、会计档案共-卷进行了接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办理了移交。在公司领导、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公司档案的真正集中统一管理。

二、加强制度依法管理档案

1、依法治档是档案管理的基本手段。公司重组后,公司的档案管理不仅要从组织形式上实现统一,而且更要从规章制度上实现统一。因此,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积极配合公司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质量安全部,修订了档案管理流程、档案室职责、《档案管理规定》、《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建设类和声像类档案管理程序;重新制定了文书类、科研类、会计类三类档案管理程序;编写了档案管理岗位工作标准,使岗位考核工作有据可依,平稳进行。同时,为了建立有效机制,我们还制定了档案管理工作分工、业务流程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使档案室管理组织架构基本建立起来,对充分发挥和调动档案工作人员积极性起到了促进作用。

2、实行工作量月统计报送制度。为使档案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我们坚持工作量月统计上报制度,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对每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接收、整理归档、软件录入等进行记录统计,各类档案的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在月底前上报档案室领导,并编制《档案室月份工作统计及量化》表进行公开公布,使档案工作规范化、明晰化,也有利于年度工作的统计和报送。

3、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定期下发移交归档通知。为了保证各类资料的及时归档,并且保证归档质量,我们针对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归档范围定期下发移交归档通知单,督促和指导各单位有价值的资料能够及时、完整归档。今年由于公司施工队伍重组,施工队伍负责人、技术人员变动都很大,原单位已完工程竣工资料不能保证及时归档,为了防止公司档案资料的流失,我们积极联系公司有关部门,将原单位已完工程进行了逐一统计,下发了《关于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归档的通知》,并明确了责任人和承担的责任。在档案室全员和有关单位领导的大力配合下,各单位提高了归档意识,归档率、完整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强化基础工作实行规范管理

档案要为公司的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公司的中心工作服务,为职工服务。要做到服务到位,就一定要强化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制度及各类档案的归档要求,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分类、编目、软件录入、排架、入库、鉴定、办理移交等工作,做到管理规范、利用方便。

2、参加公司的设备开箱工作,搜集整理设备文字资料及光盘,做到资料保存完全。

3、参加公司院内基建工程验收工作,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退回整改,审核合格由档案室主任进行二次审核,合格后才与施工单位办理移交和工程结算。二次审核制度的实施,使入库档案的质量得到了保证,为今后的提供利用提供了保障。

4、为了保证声像资料的归档数量和质量,我们实行声像制品领用审批制度和音像制作费用签字核销制度,制品领用和费用报销单必须由本单位领导和档案室主任签字审核方可领用和报销。

5、做好保密、安全工作。档案的保密、安全工作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平时基础工作做得再好,如果发生失、泄密和丢失、火灾等情况,那是要犯历史性错误的。我们作为档案工作者,必须有很强的档案保密、安全意识,做到档案工作到哪保密安全工作到哪。

四、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为公司生产建设服务

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档案信息化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档案工作自身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今年,在公司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档案室在第一时间配置了符合档案软件要求的硬件设施并安装了《x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1、完成数据的转换。在原版本的档案管理软件中,已经建立了大量的档案数据。为了减轻工作量,快速、完整、准确地完成数据转换,档案室的工作人员与软件开发人员积极配合,逐一核对转换后的数据,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对转换中不完全的数据,及时做好补录工作。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转化、补录工作顺利完成。

2、熟悉软件功能、掌握软件操作。新版档案软件的操作界面有了新的改变,新增了很多功能。为了尽快熟悉软件操作以适应公司档案工作需要,使档案信息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组织档案室工作人员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共同查找软件中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满足公司生产建设的需要,提供优质、快捷、准确的服务。

3、公司馆藏档案的录入工作。为了使档案信息化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加快信息化步伐,档案室全体工作人员在保证正常档案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将馆藏的各类档案逐年录入软件,为公司实现办公管理做好准备工作。截至到目前,已输入档案数据卷件。这项工作我们将继续开展下去。

20-年,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在档案室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发扬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精神,力争在档案业务和服务质量等各方面都取得更大的成绩。

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篇4

本人干档案工作已一年多时间了,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知识,也使我对档案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同时,也扩展了我的知识范围。现对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为了更好的服务档案事业,档案合理规范组卷,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所有档案从收集、整理、分类、编号、存入计算机我都认真完成了;

期限我们分为短期、长期、永久性的,个门类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准确率达到百分之x以上,查看率、查准率达到百分之百;再次,档案的管理工作和安全措施:在个庭室进行新的归档时,我们要制册登记,按类整理存放,并做好检索目录,以方便查阅,同时,要确保档案安全,特别是要做到“十防”(防水、防光、防盗、防磁、防高温、防有害气味、防潮、防鼠、防尘、防蛀等项工作。

做一名档案人员,首先要做到: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所谓忠于职守,就是纸档案工作者应尽当保护,管理档案的义务,尽到为档案用户提供优质的信息职责;所谓爱岗敬业,是指档案专业工作人员应对档案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倾注较之普通公众更多的爱心,全心全意的投身于本职工作之中,具体的应该做到:

第一,保护档案及相关资料的完整及安全,以确保其作为历史证据的可靠性。作为一名合格的档案工作者,首要的就是维护其所保存档案文件的完整性。

第二,从历史上、法律、职能、行政等角度,对档案文件,资料进行筛选、签定和保管,切实合理的运用来源原则,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或原有联系)

第三,档案工作者在进行文件的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中,应当保护档案的证据作用。档案工作者在进行档案文件的签定、整理、著录、保管、提供利用等项档案工作中,应当确保文件(包括电子文件和多媒体等非传统型文件)的档案价值。

第四,档案工作者应当确保档案所含信息的连续性,档案工作者对文件取舍的选择,首先要考虑保存那些反映文件形成者主要的活动的文件,但也要考虑档案用户的利用需求及其变化情况。

第五,档案工作者应当对他们从事的工作活动进行记录,并能对其工作进行辩护,档案工作者应对文件的整个生命周期作好记录,并在采用新方式和新信息管理方法时与文件工作者进行合作。

2、遵纪守法,严守机密:档案工作者应当保守所管里档案信息内容的。机密,增强保密观念,培养良好的保密习惯,并且在档案管理实践中同各种失密、泄密、窃密行为做斗争。

首先,档案工作者应当注意保护国家机密安全及集体和公民个人隐私,不得销毁相关的档案文件信息,尤其是易于更新和消除的相关电子文件信息。档案工作者应当尊重文件形成或者文件所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及其他合法的权益。

其次,档案工作者应当珍视国家和社会给予的特殊信任,并在实际工作中,不利用其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私利,档案工作者不应当在工作中捞取好处,或者从事有害于档案机构,档案用户及专业同行的个人活动。

再次,档案工作者应当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保密习惯,习惯是在职业道德行为的反复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贯的、稳定的、习以为常的行为,即古人所言“从心所欲,不逾矩”遵纪守法,是档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之一,具体来说是要求档案工作者不准损毁,失去国家所有的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不许涂改,伪造档案,不准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应保密的档案,也不准将这种档案倒卖牟利或赠送给外人;更不准在命之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时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文化财富的损失;不准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及其复制出境。

3、博学求进,公正服务: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等方面基本素质,不仅从事档案工作的必要条件,也是档案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档案工作者应当加强自身的马列主义理论素养,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实事求是,以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待档案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学习相关的档案知识,为各庭室和人民服务。

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篇5

一、基本情况

(一)自治区区本级社保业务档案通过全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验收。20xx年9月,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通过全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验收,符合优秀等级标准。

(二)启动自治区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xx年,有16个地区(含“三油一铁”社会保险中心)提出申请达标验收报告,经过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验收确定,有6个地、州、市社保业务档案管理达到“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优秀等级单位”标准。

(三)加强对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建立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自治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加强与同级档案行政部门的联系,主动争取业务支持和指导。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相继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地区档案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协调、督促等工作。同时,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积极努力,成立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截止20xx年末,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成立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机构93个,其中地、州、市级17个、县级75个;配备专兼职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人员277名,其中地、州、市级76名,县级196名。(四)加强社保档案基础建设,保障社保档案工作开展。按照《规定》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完善社保业务档案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为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截止20xx年底,全区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三分开”的原则,共建有业务档案管理专用场地9995平方米,比20xx年6月末增长19%,其中办公区、库房、查阅室分别占总面积的27%、65%和8%;陆续配备了档案管理专用密集架1396列、计算机181台、扫描仪50台等专用设施设备,比20xx年6月末分别增长了16%、26%和178%。×××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加强组织领导,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投入近700万元用于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业务档案目录自动生成和全部档案计算机管理,所属市、县社保业务档案实现了影像化处理。

(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社保档案规范化管理。为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社保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全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从细化工作流程、理清工作职责、固化工作内容入手,按照自治区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区工作需要,制订了《社保档案管理制度》、《社保档案操作规程》、《社保档案达标验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使社保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全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证了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截止20xx年底,全区社保业务档案实现入库12.66万卷,比20xx年6月末增长32%。

在做好档案入库的同时,各级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接待业务档案查询人员,做到耐心解答,及时、准确,实现了业务档案的有效利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有待提高。各地现有档案管理人员大多没有档案管理相关专业学历,缺乏档案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且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时间短,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业务知识、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培训。

(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各地正在进行业务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的档案库房、办公区、查阅室与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

(三)已入库档案的安全管理亟待加强。随着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社保业务档案入库量将急剧增加,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已入库档案的安全管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个别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展缓慢,与自治区对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应从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社保业务档案各环节管理等方面加强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根据自治区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总体部署,20xx年开展全区地、县两级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底,自治区完成对各地、州、市级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各地区按自治区要求及时开展并完成对所属市、县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

(二)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根据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展对现有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与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全区社保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三)加强已入库档案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采取有效措施从库房管理和档案利用两方面加强已入库档案的管理,确保社保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耐心解答参保单位或个人对业务档案的查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社保经办机构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加强社保业务基础建设。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从保障档案管理基础用房、设备和机构、人员等方面加强社保业务档案基础建设,以实现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档案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 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十条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二条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条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第十八条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九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二十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一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 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同时废止。

附表: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2、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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