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汇报【实用三篇】

我县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汇报(通用3篇)

我县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汇报 篇1

根据省、市关于县委常委会必须听取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要求,现将我县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汇报如下:

一、20xx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0xx年,全县安全工作发展较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形势稳步好转。

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比

较稳定,未发生较大等级以上的安全事故,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2起,死亡22人,占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26人的84.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6,死亡16人,占市政府控制指标16人的100%;矿山事故6起,死亡6人,占市政府控制指标8人的75%;消防,建筑等其他行业未发生死亡事故。较好的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我县三年内关闭32家煤矿的政治任务。县政府被市政府授予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省安监局、湖北煤监局、市政府将我县的安全管理做法作为一种县级管理模式在全省全市推广。

今年1至5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非煤行业突出,事故指标在控。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占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25人的16%,同比下降63.6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占控制指标14人的14.3%,同比下降66.67%;非煤矿山事故2起,死亡2人,占市下达控制指标2人的100%,形势严峻;煤矿、消防,建筑等其他行业未发生死亡事故。

(二)矿山企业安全条件得到质的提升。08年是煤磷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之年,也是矿业经济形势最好的一年。利用这一契机,采取强制性停产整改、全面清偿安全欠账、建立投入激励机制、适当提高换证条件、乡镇交叉检查验收等办法,用足用活安全生产保证金等政策法规,严把了矿山准入关。08年两矿新增安全投入6200多万元,相当于前三年的总和。磷矿企业在全省、全市率先全部安装了安全监控系统;创造性地对大面积采空区顶板位移采取井外实时视频监控;实现了矿井机械通风和独立通风。煤矿企业初步实现了小煤窑向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提档升级,井下系统得到完善和规范,地面工棚变为规范化的“两堂一舍”,所有煤矿都安装了井下瓦斯监控系统,高瓦斯矿井和有可能导致瓦斯灾害的24家矿井实现了全县联网,县乡矿三级同步24小时电子监控,“小煤窑”的形象得到了彻底改观,矿山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三)高危企业步入了规范化、规模化、法制化轨道。煤矿企业自20xx年以来,面对三年关闭32家(不含05年底关闭的12家)的艰巨任务,采取“软硬兼施”,稳步推进的办法,硬整合,软关闭;硬政策,软环境;硬心肠,软言语;硬指标,软着陆,艰难地完成了关闭计划,只有2人到县级上访,其中一人申请市政府行政复议被驳回,未耗费县财政资金补偿。全县煤矿家数由20xx年底的104家压缩到20xx年底的60家,家数和产量仍为全省第一,均为证照齐全的合法矿井。磷矿企业因资源整合导致证照不齐的问题得到临时性解决,非煤矿山和所有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都依法取得或换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县煤磷两矿无黑矿,无非法矿,无挂靠矿,步入了规范化、规模化、法制化的轨道。涌现出了十字坪、马家寨、水田冲煤矿等一大批新的安全标准化示范矿井,全县所有矿山企业都达到四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

(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去年对全县矿山企业业主封闭培训三天,开展了主体安全责任教育;煤矿全体从业人员停产集训5天;全县县乡安全监察人员、企业矿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共300多人参加了县安监局和黄石机电学校合办的采矿专业中专函授班学习;1600多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了专业培训,全部持证上岗;全县两矿从业人员都参加了岗前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了上岗证。

(五)抵御事故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县矿山救护队是全省唯一的县级矿山专业救护中队,也是功能最齐全、管理最规范的救护队,救援能力由煤矿向非煤矿山和危化等多个领域拓展,救援范围由县内向当阳、夷陵、秭归等县市区辐射。20xx年先后两次受命到秭归进行重大瓦斯矿难救援,经受住了生与死的考验,出色地完成了救援任务,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xx年10月,经国家安监总局现场考核认证,成为全省仅有的2个国家二级救护队之一。全县矿山企业都组建了9人辅助救护队并进行了演练,每名煤矿工人都配备了化学氧式自救器。县级专业救护队、矿山辅助救护队和工人自我救护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应急救援体系。

(六)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在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下,根据国家安全监察组监察指令书的要求,县安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强化了安全监察职能。县安委会设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主任的工矿商贸、消防、建设等9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联系乡镇的县级导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了具体职责;对每个安委会成员单位都明确了安全监管职责。各乡镇成立了安全生产经常性检查组。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安全监管新格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煤矿安全基础薄弱。一是规模太小,国家发改委规划规定湖北煤矿最小规模9万吨;省经委停止批办30万吨以下的矿;湖北煤监局要淘汰3万吨以下的煤矿,改造规模最小6万吨。我县绝大多数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3万吨左右,属国家规定的20xx年应淘汰的对象,省政府提出今年以内关闭。我县许多烟煤矿实际生产能力不足1万吨。

我县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汇报 篇2

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与要求,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强化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截至10月底,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40起,同比下降36、27%。其中,火灾事故156起,同比上升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82起,同比下降40、94%。各类事故共造成46人死亡(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2人),同比上升了53、33%;造成143人受伤,同比下降了36、44%。

一、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格目标管理。一是量化任务。县政府与17个乡镇、园区以及5个经济主管部门、20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签订了20_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二是强化督导。县安委会对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位次靠后的4个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对去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的乡镇政府XX县直部门进行了重点约谈。三是创新机制。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履职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奖惩激励机制,推动了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园区)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同时,修改制订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拟从20__年开始对有关责任单位实行个性化考评。

(二)加强基础建设。一是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102家工贸企业186人参加了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员培训班,为企业培养了一批安全标准化创建业务骨干;组织编发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文件摘编》,为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参考资料;制定出台了《XX县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办法》和《XX县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法》,给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创建活动提供了动力、施加了压力。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3家砖瓦企业、5家采石企业、5家工贸企业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考评,另有60家企业与评审单位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二是积极推进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创建活动。将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多次进行调度部署,要求已经达标的乡镇、园区要抓好巩固和提升,凡设有工业聚集区的乡镇今年内必须全部达标。采取激励措施,对20__年度达到基本要求和市级示范单位标准的乡镇(园区),分别奖励10万元和20万元。加强督促检查,在6月份和10月份开展的2次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中分别将其列为重点督查内容之一。目前正在接受市级考核验收。三是着力提高职业危害防治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贯活动,建立了县级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扎实推进木质家具制造、制鞋、箱包和非煤矿山、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稳步推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四是不断提升应急体系建设。县安监局提请县政府修订发布了《XX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了10个县级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的修编评审,即将提交政府审定发布;开展了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还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灭火事故演练、城镇燃气泄漏演练、建筑施工塔吊倾覆事故演练、石油库泄漏演练;县安监局、县科技局联合开展了城关地区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地震应急工作检查。

(三)突出预防为主。一是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全县“隐患集中排查月”活动。此间,全县共排查企业、场所3624家(处),查出安全隐患5826条,整改到位5738条,及时整改率达98、5%。二是强化重点时段检查督查。针对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和国庆、党的十八大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了四次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安委会四次进行专题调度,两次进行综合督查,同时,还组织县政府领导带队开展了“中秋”和“国庆”两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确保了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效果落实,有效地保障了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各级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从4月中旬开始,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截至10月底,安监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危险化学品经营网点5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25处、非法运输1起;会同经贸部门依法取缔落后产能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28个;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000余起,查处无证驾驶70余起,饮酒驾驶47起,醉酒驾驶25起,吊销驾照18个,行政拘留25人;公安消防机构累计检查单位3000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5000余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500份,先后责令“三停”单位50余家,查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100余家,罚款120余万元,行政拘留30余人;交通部门对全县4家客运企业、15家客运站实行全方位监控,全县680台客运车辆全部安装了gps,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9台次,约谈7家企业负责人,停业整顿1家企业,吊销2台车辆营运证;农机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检查各种上道路农机370台,处罚拖拉机违法违规生产行为178次,补检审拖拉机15台,检查合作组织12家;建设部门在建建筑工程方面累计检查项目826个,发现隐患3148个,已整改隐患2967个,责令整改128个,责令停工整改项目17个,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个;目前已约谈15家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7个(涉及2家企业,5个项目负责人、2名项目总监)、通报批评2个(涉及1家企业,1个项目总监),立案查处4个项目;质监部门累计组织82个检查组,检查158家企业,发出监察指令15份,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11起。11月份起,又组织开展了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

(四)强化宣教培训。一是积极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县安监局积极组织参加了全市“安全文化艺术作品征集和第二届安全生产摄影大赛活动。县总工会、县安监局联合开展了“安康杯”竞赛。团县委牵头开展了“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安监局、县委宣传部等7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安监局还组织人员参加了神华杯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全省职业卫生法规知识竞赛、全市第五届“三建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参加了全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演讲比赛,2人均获得了三等奖。三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6月底,县安监局联合桃花工业园管委会、桃花镇政府举办了210余人参加的桃花地区非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8月初,举办了170多人参加的全县标准化创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8月中旬,举办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一期,培训人员近100人;10月中旬,举办了三期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班,参训人员近1000人。

(五)深化专项整治。针对高危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县安监局严格执行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冬季停产报备和春季复产验收核准制度,复产验收率达100%;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督促合肥鹏宇建材等8家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整改落实危化品储存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牵头开展了春节、清明节以及夏季高温烟花爆竹市场联合检查工作,共计检查零售网点1179家,出具各类执法文书448份,依法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物品价值约40万元(案值最大一起达30万元),立案查处三起;此外,还牵头组织开展了汽车维修行业专项检查。8月2日至10日,联合县环保局、县经委开展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活动,共督查检查了140家企业,下达现场检查记录59份、检查表63份、责令整改指令书26份。县建设局、重点工程局积极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了春节后复工专项检查、消防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依法督促施工企业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严密防范高坠、坍塌、触电等事故。县公安交警部门先后开展了“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护校安园”行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312国道逆向行驶违法行为整治、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等各类专项工作10余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00余起,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出动警车1000多台次,有力地打击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消防机构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严格执行公安部、省政府“六个一律”等刚性措施,对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五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进行全面检查;先后开展三次“春霆”行动,对辖区内各类夜间营业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场超市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县交通局、公路分局、质监局、水务局、教育局、农机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事故呈高发态势。工矿商贸和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以及较大事故起数均超过全年控制指标,县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达标压力加大,形势不容乐观。

(二)部分严重安全隐患整改进展缓慢。今年县政府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要求在7月底前整改完毕的严重安全隐患中,13道农渡安全隐患、高店乡新桥制衣公司消防安全隐患、小庙镇华安纺织公司消防安全隐患、三河镇境内的六(安)舒(城)三(河)省道天然桥隐患、桃花工业园境内的和安家园20#楼与中石油正发加油站安全间距不足隐患均未销案。

(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度不快。今年市安委办下达我县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的任务是100家,截至目前,仅有5家工贸企业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考评,另有60家企业与评审单位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占全县标准化建设计划指标数的65%,完成年度目标的任务十分艰巨。

(四)职业卫生监管压力较大。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量大、分散,多数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治现状差,劳动者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淡薄,职业卫生监管的任务繁重,加之监管部门业务力量薄弱,职业卫生监管压力较大。

三、20xx年工作初步安排

20xx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__〕4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主线,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园区)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重要保障,以科技进步为重要支撑,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一)深化乡镇(园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活动。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合政〔20__〕15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前两年工作成果,力争80%以上的乡镇(园区)达到市级安全监管示范乡镇标准。同时,按照《XX县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肥安〔20__〕5号)要求,积极推动安全监管规范化向社区(村、居)延伸,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__〕4号)XX县政府《关于印发XX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__年基础年和20__年推进年基础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年底前,全县所有企业均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达标率不低于90%。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及建筑、交通运输、机械、轻工、冶金、有色、建材、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规模以上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部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全部达标。

(三)切实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切实抓好粉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大力开展职业病危害的监督检查,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XX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肥安〔20xx〕7号)的实施,建立集企业分类分级管理、隐患企业自查自报、政府实施动态监管功能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生产现场直接作业环节的监督检查和动态巡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四级隐患排查网络作用,完善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促进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位。

(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督导约谈,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园区)属地管理责任。

(六)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在“春节”、“两会”、“五一”、“十一”,以及其他重大节庆活动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全县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针对安全生产的行业性、季节性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组织各类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

(七)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认真总结近年来“打非”工作经验,完善“打非”工作机制,强化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XX县政府有关部门“打非”工作责任,健全“打非”联合执法机制,以容易出现非法违法行为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矿山越层越界开采等为重点领域,以城乡结合、边远偏僻等监管边缘部位为重点区域,以无证或证照不齐、未经许可的生产、贮存、运输、经营、建设等行为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

(八)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边查边改、查改结合、重在治理”的原则,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九)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集中组织开展乡镇(园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依法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证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强公众和舆论监督,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典型经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大力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指导企业结合实际,积极开展“零事故”、“零隐患”活动,确立安全目标和安全理念,切实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全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本县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完善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制度,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地开展应急模拟演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我县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汇报 篇3

煤矿方面: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安全监管,狠抓工作举措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煤矿致灾因素多、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队伍不稳定、安全基层基础薄弱等一些影响煤矿安全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对此,我们将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牢记职责使命,继续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和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行动为抓手,严查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狠抓问题隐患整治,着重从四个方面开展好煤矿安全工作。

一是继续巩固提高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和“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强化分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不断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与考核机制,切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从思想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二是督促各煤矿企业组织开展好隐患自检自改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不能及时处理的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坚决采取停工、停电、撤人、停止火工品供应等措施,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是强化源头管控,盯紧盯牢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火区治理、通风管理等重点环节,着重排查盲区死角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责任到人、时限明确、资金到位、预案完备、措施有效的整改要求,全面彻底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煤矿8次,发现问题隐患32条,已整改落实32条。

四是严把煤矿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xx﹞9号)和青海省应急管理厅、青海煤矿安监局《关于特殊时期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青应急〔20xx〕7号)要求,严格落实开工前的安全生产验收各项措施,依据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非煤矿山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源头治理,不断加大安全管控力度。

一是及时向企业转发了《安全生产专项大排查大治理》等文件通知,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检查和整治,有效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加强对作业平台、运输平台、安全平台及边坡等危险部位安全检查、巡查,严防发生边坡滑落、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采石场必须按照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的'阶段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符合规程要求;加强对排土场观测和管理,发现危险征兆,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尾矿库:按照《海北州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北应急〔20xx〕29号)要求,重点就坝体浸润线、排渗设施、排洪系统以及尾矿坝变形、裂缝、滑坡、渗漏、坝面保护和应急预案制定、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等方面进行了安全检查。

二是组织人员分赴各非煤矿山企业现场,以“查资料、看现场、找隐患”为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安全检查9次,下达执法文书7份,查处安全隐患13条,责令各非煤矿山企业限期或立即进行整改。

三是针对当前大部分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停工停建的现状,要求各企业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好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停工停建期间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的有效落实。

四是加强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切实加强雨季“三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暴雨、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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