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年终工作汇报(精选3篇)
20xx年,我行在行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小企业业务中心认真落实省分行年初、年中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的带头作用,按照改革、服务、发展的工作思路,迅速转变理念,尽职尽责工作,落实政银企合作发展,增进银行与园区企业沟通,加强风险及条线管理能力,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积极开展了“银行行长进园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一)主营业务:截至20xx年10月31日,我行中小企业业务表内外各项授信余额1.74亿元,其中:纯公司贷款余额11030万元,新增贷款6800万元,新增贷款率111.48%,其他表内授信余额3399万元,银票余额2971万元,本年新增有效客户数28户,新增有效客户数计划完成率100%,1-10月共上报新增授信项目43个,上报金额已达1.75亿元,获批37户,获批金额达1.11亿元。实现中间业务收入218万元,完成率达115%。
(二)金融产品:20xx年,我中心在确保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研究和开展金融产品交叉市场营销,在融信达、对公第三方存管、贵金属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积累了工作经验。截至10月末,我中心成功上报融信达客户8户,获批7户,共收取保费234万元,协助我行国内结算成功投放7530万元,全省中银保产品推介会做经验交流,绩效全省领先。
二、合作促进交流,增进和谐共进氛围
发展需要“一把手”带队,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这是银行在残酷的竞争中发展的需要,也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行行长主动参与到活动中,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实地了解园区企业发展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给予园区企业技术支持,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对企业资金运作进行合理规划,为企业出点子、谋发展,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加强了企业与银行的合作交流,建立健全银企沟通平台,为银企双赢创造良好条件,缓解了当前各园区普遍存在的企业融资难问题,共同促进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上新台阶。
三、拓展融资渠道,保障园区建设资金支持
(一)对中小企业积极进行储备。充分发挥了属地客户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进行现场走访考察,搜集筛选中小企业客户,建立项目库,选择优质企业审慎介入,对其他暂时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作为潜在客户随时予以关注。同时积极与工商税务部门建立日常联系,以获取第一手中小企业客户信息,列入项目库。目前,我行已将等家中小企业列入重点项目库。
(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缓解融资难题。有针对性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向中小企业传授融资方式和技能、了解融资工具,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今年已为等企业进行了对接工作,协调其进行贷款工作落实。
(三)创新开发金融产品,满足企业多种融资需求。建立了专门经营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和对应品种,对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独立的信贷计划、信贷评审系统和小企业客户认定标准,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四、加强员工培训,规范制度管理
针对小企业融资“小、频、急”的需求特点,我行深度挖掘小企业需求作为全行的重要任务,加强对支行网点客户经理小企业信贷业务知识培训,对全行所有网点机构客户经理的小企业信贷营销工作进行指导,并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营销的积极性,力求尽可能多地收集到小企业的需求。
在强化激励机制的同时,我行还规范了严格的工作纪律和操作办法,对于“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制定了严肃的处理制度,雅阁的工作纪律和严厉的处罚措施,降低了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保证了我行小企业贷款的安全。
五、优化机制流程,提高银企透明度
整合优化流程,建立高效的审批机制。建立了“审批”机制,保证小企业贷款业务“调查—审查—审批”通道的畅通高效,小企业贷款业务工作效率大为提高。
针对小企业特点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小企业发展周例会制度,实施典型案例教学,逐步提高客户经理风险识别防控能力,进行违约成本分析和违约概率预判。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个人无限责任”、“强制执行工作”、“第三方回购协议”等手段,加大借款人成本,防控风险。坚持法人约见制度,重点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个人素质、经营风格、风险偏好等方面进行了解。配备专职贷后监测人员,逐步完善贷后监测与贷后管理,切实为客户经理提供贷后风险管理建议及风险分析。建立健全小企业客户相关台账,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贷后管理与跟踪。充分利用信用促进会的企业信用数据库信息,了解企业非信贷信用状况,提高银企信息透明度。
通过实施“行长进园区”活动,将服务重心准确定位于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强了政企信息沟通,不断优化融资发展环境,推动提升园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激发了我行上下员工的热情,完善了我行信贷流程体系,逐步改善了产品单一的现状,实现了我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20xx年,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行认真把握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紧密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持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全力助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到12月末,全行人民币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长2.92亿元(含表外融资2亿元),完XX县政府下达奋斗目标的200%,同比多增1.4亿元,增幅39.81%;贷款增量四大行占比63.03%;余额存贷比达60.53%;其中累计向9户小企业净投放贷款4000万元;全年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2.03亿元,累计办理国际贸易融资折人民币1.3亿元。
一、创新信用工具,拓宽支持实体经济的渠道。
我行主动适应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努力创新运用信用工具,多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一是创新融资产品,切实有效满足企业资金需求。通过表外融资、商品融资、定单融资、网贷通等多个新业务、新产品的密集投放和功能挖掘,最大限度的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高了企业债权、物权的使用效率。到12月末,我行通过表外融资2亿元、办理商品融资1637万元、发放定单融资700万元、投放小企业网贷通贷款3250万元。二是创新融资方式,切实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我行认真研究分析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利用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着力解决部分中小企业无抵押物的实际困难,切实有效突破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到12月末,我行共发放信用贷款500万元,发放应收账款850万元。
二、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支持实体经济的方式。
我行不断加快服务理念转变,主动走向市场、贴近企业,推行“零距离服务”模式。一是创新融资流程。建立中小企业融资限时工作机制,推行小企业贷款预审制,实行小企业评级、授信、押品、贷款“四合一”工作流程,严格控制企业的时间成本。二是创新服务方式。以园区为依托,组织开展“集群式”融资服务;以产业链为核心,组织开展“链式”融资服务;以招商引资为平台,组织开展“点式”金融服务。三是创新服务价值。大力发挥工行强大的资源优势,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内涵,全面落实扶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积极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资产最大化增值。
三、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
我行持续完善经营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团队服务活力。一是成立了小企业专营团队,配备了专职小企业客户经理队伍,使企业享受到工行“一对一”、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二是充分利用上级行的转授权,最大限度地缩短信贷调查、报审流程。三是优化完善小企业服务绩效考核,加重小企业贷款考核权重。
一年来,我行与合作伙伴风雨同舟、互帮互助、相伴成长,有效克服了国家宏观调控带来的种种困难,在扎实推进我县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较快发展。
20xx年是全县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虽然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但我们认为,明年总体的经济金融政策将好于今年。因此,我行有信心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坚持创新的思维,灵活多样运用好服务手段和方式,用好用足国家的货币政策,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年计划新增各项贷款1.6亿元(不含表外2亿元),其中一季度新增贷款1.2亿元,新增小企业5户,净投放小企业贷款3000万元,继续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恳请县委、县府运用财政资源充分调动银行支持地方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促进银行存贷比均衡发展。
近年来银行卡诈骗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从今年1月起,公安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将进行为期10个月的银行卡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我行在接到相关文件后,支行领导十分重视,及时组织辖区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组成由分管行带队的调研小组,对辖区部分商业银行和商场、宾馆、交易市场等地的银行卡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走访了解,摸清辖区银行卡违法犯罪主要是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为典型,为有序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明确了重点目标。
一、积极重视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
我行领导自始至终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并请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我们讲解我市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及我市近阶段诈骗案件的情况,介绍分析了诈骗案件的类型、特点,总结出防范意见,并加强与我市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巩固和健全公安、金融部门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不断拓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广度和深度。
二、加强协调与部署
我支行积极主动与公安部门进行协调,就联合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一是召开了专项行动协调会议,就行动目标、行动重点、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等事项进行了商榷。二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以余杭区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的统筹与协调工作。三是联合拟定了行动方案。根据省公安厅和杭州中支《关于印发〈浙江省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拟定了《余杭区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双方领导汇签后下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
三、建立协调机制
为加强对全区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的打击力度,我支行与公安、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了多层次的长效协作机制,以促进辖区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的有效开展。
一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在整个专项行动过程中,要求公安、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汇总专项行动的各类信息,并通过多种途径传送给相关单位或部门,实现信息的共享,有效地促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信息共享机制。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信息共享制度,以加大对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和防范工作。同时,通过结算专管员例会、信息提示等形式,及时向辖区金融机构提示银行卡违法犯罪新动向,提高防范能力。及时组织辖区商业银行与公安部门建立银行卡案件移送、协查、通报及信息交流机制,提高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