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精选15篇)
按照县委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贺党〔20xx〕2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任务清单,围绕县十五次党代会确立的36910目标和8+1重点产业全面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以科技引领支撑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现就科技局20xx年一季度乡村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科技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支持欣荣村、广荣村、隆源村科技特派员企业申报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类项目3个,争取资金15万元。二是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先后4次组织400余家企业参加自治区科技厅“企业家精神”线上培训会,引导企业重点熟悉科技政策、科技理论知识等;组织科技特派员参加线上成果推介会4次,协调对接宁夏林研所、贵州辣研所等线下成果推介会2次,企业参训人员达500余人次;为广银米业、生瑞米业2家企业争取自治区科技特派员金融贴息贷款51万元。为6家科技型企业推荐申请“宁科贷”资金1350万元。对接育种专项项目,指导宁夏科丰种业有限公司争取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40万元,引导企业加大育种研发投入。三是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支持贺兰县中医院25万元开展《宁肺固肾散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稳定期肺肾气虚证患者的疗效观察及机制研究》,推进慢性病防治技术攻关工作。
二、科技助推现代农业绿色高效发展
(一)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服务质量
围绕县8+1产业现代农业领域开展科技服务,深入农业企业宣传科技政策精准对接。指导服务塞尚乳业、北方高科等4家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指导服务天荣现代、海永生态等4家企业申报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完成宁夏技术转移研究院贺兰中心方案制定,建设贺兰县重点产业专家智库,聚集一批高层次人才,为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县提供人才支撑。协调河海大学来贺开展“打造黄河流域节水型引领示范区课题研究”调研工作,下一步将签约《贺兰县与河海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挂牌共建河海大学商学院——贺兰县“政产研学”合作基地,开展人才合作和科研合作。依据《贺兰县推动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xx-20xx》(贺政办发〔20xx〕11号)和《贺兰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方案》(贺政办规发〔20xx〕2号),结合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8+1”重点产业和“36910”工作思路,组织企业申报奖励扶持各类项目67项,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初审。
(二)围绕特色产业,科技公关。
聚焦贺兰县重点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突出重大共性技术突破和重大创新产品研发,牵头制定《贺兰县“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试行)》、《贺兰县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支撑贺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征集上报自治区、银川市重大、重点研发项目96项,已立项21项,争取资金1466万元,重点开展枸杞萃取、牛奶膜蛋白、智能制造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攻关。协调河海大学首次来贺调研工作,正在筹建贺兰县“政产研学”合作基地;征集并组织申报枸杞、设施园艺、节能环保等领域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9个,正在评审阶段。印发《贺兰县20xx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重点围绕葡萄酒、枸杞、奶产业、绿色食品、种业发展等方面征集实施科技特派员项目,目前正在征集中。制定20xx年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计划,与结对村联合开展文明健康知识科普宣传2次,开展“赶农村大集”科普宣传2次;坚持组织干部职工每周五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交通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科技支撑环境污染治理
发布《20xx年度贺兰县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围绕大气污染、废水处理、土壤改良等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支持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林带植被恢复与人工林选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生态系统布局优化与功能提升、城市大气污染物精准检测、水污染治理关键集成技术和装备集成创新与应用、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关键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土地资源节约利用,支持开发塑料回收、固废资源化利用、水资源节约及再生利用等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项目等。指导海永生态公司联合中国海洋大学实施银川市“三池两坝”渔业尾水处理成果转化项目。
(四)抓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结合县委“8+1”重点产业,支持移民地区开展食用菌种植、枸杞芽菜等产业成果转化项目;支持欣荣村、广荣村、隆源村科技特派员企业申报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类项目,已立项3个,争取资金15万元;开展科技特派员选聘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企业申报自治区乡村振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9个,待自治区科技厅评审审核;组织宁夏农林科学院与企业召开对接会,签订协议3项;各帮扶干部按照时间节点每月开展一次进村入户工作,有序解决移民生产生活实际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服务还不到位,在乡村振兴中科技特派员的主力军作用发挥减弱,县级财政没有特派员专项资金预算,示范推广项目成效不明显;
二是部分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统一服务和销售能力较弱,创建品牌意识较差,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科技局下一步将围绕县十五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确立的各项工作目标,对标任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加大科技投入,推进全县农业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一是认真梳理企业需求,针对征集的科技项目依规做好科技项目立项工作,围绕需求科技攻关,解决好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实施揭榜挂帅,寻求解决的最佳方案。科技支撑乡村治理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对接区市科技部门,组织好我县农业企业申报区市各类科技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全县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是围绕环境治理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在我县实施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打造绿色、有机、融合发展的环境优美的贺兰新农村。
四是发挥科技特派员在乡村振兴战略主力军作用,围绕“四大提升”行动,继续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结合科技“三下乡”加大科技培训,发放科普材料、科技政策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和公民科学素养。
20xx年xx月xx日下午,江门市住建局和江门市燃协会合作举办了20xx年度江门市燃安全作总结会议暨协会会员会,会议地点设在潮连镇华苑宾馆会议中。江门市住建局局领导、市燃安全专责组单位成员、四市三区燃主管部门、燃企业代表等90多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住建局黄健明科长主持,并就20xx年度江门市燃安全作进了总结并部署了20xx年的主要作,市住建局周灿旋调研员通报了20xx年江门市燃安全产标准化认证情况,并表彰了20xx年度先进单位及先进个,由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和市消防局领导为先进单位和个颁发了牌匾和证书,协会秘书长李林汇报了20xx年江门市燃协会作和20xx年作计划,为提我市燃业的业务平,会特邀请到江门市质监局彭平科长讲解了《东省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并现场发放了教材。
最后市住建局罗副局长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点意见:是国内燃事故频发,国家对危业的安全产要求将逐步加强,我市的燃企业需持续提的安全管理平,绷紧安全管理的红线;是国家燃业发展趋势将以管道天然为主,近年江门市的天然发展势头迅猛,液化油企业需加强服务,建品牌形象来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
结合我县生态环境深度治理攻坚行动,我乡掀起一场态度坚决、声势浩大、效果良好的生态环境深度治理攻坚战,在生态攻坚深度治理行动中使用人工累计9650人次,动用各类车辆累计3820车次;动用勾机、装载机等大型机械80余辆,累计工时14380小时;共清理生活垃圾2200.6吨;清理禽畜养殖粪污693.5方;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1543.7吨。
在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验收中,我乡16个村均取得了优秀的好成绩,先后接待了来自开平、迁安、丰润、玉田及其他友好乡镇的学习观摩30余次,获得了各级领导一致好评!垃圾处理方面,县级配备垃圾桶全部发放到位,乡出资购置4000个小型垃圾桶,全乡每户发放一个;共招聘保洁员41名,为每个人配备人力三轮车,在乡垫资的`情况下保证劳保用品全部发放到位以及缴纳意外保险;对保洁员建立奖惩考核机制,每月对其不少于5次抽查,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通过两个月工作基本上实现了“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模式,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基本达到100%。
二、厕所改造进展情况
我乡安排专人赴廊坊实地考察多家改厕设备公司,优中选优确定从河北锦泓环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一体化三格式与双翁式化粪池及相关配件,并与设备采购公司达成协议,由公司安排相关专业人员驻场指导改厕设备安装,现已完成相关设备采购,已组织两支专业施工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目前已完成改造48户,在建98户。
三、农业示范园区及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一)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情况
一是梨花坡富贵牡丹产业园项目。截至目前完成投资2100万元,完成接待中心前广场绿化、水韵乐园修缮及绿化、酒店内设备调试等工作,目前游客接待中心软装设计方案已通过审核,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马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二是五海猕猴桃庄园项目。截至目前完成投资2400万元,完成20000株猕猴桃品种换植;浇灌返青水并进行猕猴桃苗子管护;栽植海棠900株;800亩猕猴桃苗加盖生物制肥;完成西园区地标广场建设。
(二)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一是天晶智能温室群项目。完成温室条形基础砌筑,正在进行温室砖基础砌筑。
二是花果人间智能温室群项目。完成智能温室人字架组装、人字架横梁安装,正在进行外抗风柱安装,农业大棚正在进行砌砖,墙土方回填。
四、“十百千”工程进展情况
(一)路面硬化
今年以来全乡共硬化水泥路面13800平方米,对徐庄子、西山、东城峪、马家沟等观摩线路重点村铺设沥青路面共计23000平方米。
(二)村庄绿化
截至目前我乡共栽植绿化树种3500余株、各类花草42000株,种植花籽15300余平方米,垒砌花池5000米。另外与河北设计研究院的专家对接,新确定小节点打造18处,其中5处小节点正在建设中,预计下周起将全部开工建设。
(三)墙体美化与亮化
全乡共垒砌石头矮墙3200余米;围挡木栅栏3800余米;墙体立面改造共计完成32000平米;徐庄子、西山、东城峪墙体美化26000平米;安装路灯共计459盏,打造一条特色景观大道;设计县界标识牌1处,村庄标识牌16处,新型党建标识牌9种,已经获得领导认可;通过与迁西县文化馆专家讨论研究确定,在我乡重要道路节点,设计较为醒目突出切具有迁西县和东莲花院乡特色的标志性建设节点6处,设计方案已出,马上进入施工。
(四)污水治理
东城峪村之前设计采取集中收集方式进行污水处理,现主管道已铺设200余米,但由于村内线路线路混乱、自来水铺设无法协调等多种原因,现暂时停止施工,考虑改成分散式处理;西山村也因为村内不方便铺设管道,计划改成几户一组合的方式分散式处理,现正在设计。
(五)美丽庭院创建
现全乡已完成创建美丽庭院426户,精品美丽庭院95户。
(六)集中供水
马家沟路面提升工程:完成自来水管道铺设1400余米,水表井、蓄水池皆已完工,剩余部分水表未安装完毕,工程临近完工。
(七)其他建设
东城峪游客接待中心工程:主体建设已完成,正在进行装修工作;20xx年6个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及2个小田园综合体项目,6个已完成验收,一个正在建设中;由北京世纪唐人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打造的黄岩主题酒店,目前已完成评审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松山峪-潘家峪道路工程,大型设备已经到位,本周一已经入场施工。
我乡将进一步加压奋进、砥砺前行,建设国家级田园综合体,争创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争做县委“打好三张优势牌、实现六大新突破”的实践者、排头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市委宣传部以问题导向为切入点,谋大事、抓重点、攻难点,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试点创建中宣传部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政治建设,提升理论武装工作向心力。
一是着力提升理论学习水平。坚持中心组“三位一体”学习制度,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巡听旁听、调研、讲党课、考勤等制度。
二是着力增强理论宣讲创新力度。
(二)注重主体责任建设,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引领力。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抓好上级党委巡视组专项检查意识形态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增设意识形态工作科。
二是强化阵地管控。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预警、处置等制度,针对论坛、讲坛、讲座等意识形态阵地出台管理细则。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将意识形态工作考评机制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对市委办公室等21个部门和6个县(市)区机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三)注重内宣外宣建设,提升舆论引导工作影响力。
一是抓好主题宣传,围绕“两会”“一带一路”等重大活动,邀请中央、区、市三级媒体进行集中采访,报道XX市稿件4500余篇。同时将直播现场搬进社区、走进群众,围绕热点难点问题,举办“整改创建文明城市大家谈”直播节目4期。
二是抓紧外宣契机,国庆期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东方时空等栏目将镜头对准XX市,先后6次直播报道我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情况。
三是抓实媒体融合,制定融媒体中心改革建设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陆续挂牌运行,县域媒介资源得到有效整合。
(四)注重核心价值建设,提升道德建设工作凝聚力。
一是做好道德模范选树工作。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第六届自治区道德模范”“第六届最美XX人”等典型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共推荐全国、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24人,评选出“最美XX人”61人、“最美集体”1个。
二是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举办了集体婚礼、老人集体庆生宴等活动。
目前,全市280个行政村全部成立白理事会,修订新村规民约,天价彩礼基本得到遏制。
三是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印发《XX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金凤区被列为第二批全国试点县区,截至目前,县(市)区相继成立10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五)注重文艺精品建设,提升文化发展工作创造力。
一是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力度逐步增强。对纪录片《我的城》等14部文艺作品、“同升一面旗·同唱一首歌”重大主题宣传等30余项重要文化活动扶持资金共计848.4万元。创排大型红色革命舞台剧《不到长城非好汉》等一批优秀剧目。
二是重大文化活动精彩纷呈。组织开展“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等9项大型文化活动。围绕民族团结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少数民族迎春大联欢晚会。
二、存在问题
与此同时,我市相关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理论武装工作学习质量不够高、效果不够实,一些学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不紧;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传导还不彻底,阵地管控仍有盲区;
舆论引导的`制度体系还不完善,媒体传播手段和传播能力水平总体不高,县(市)区融媒体中心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
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质量还不高,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还不明显,文明城市创建质量不高,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的覆盖面还不够宽;
文化事业整体上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文化产业规模偏小、贡献率低,与首府城市的经济总量不相符等。
三、20xx年工作预计完成情况
(一)理论武装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预计到20xx年,我市能够建立起完善的马克思理论研究保障制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得到扎实落实。届时,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人民的工作体系和机制能够切实发挥起作用。
(二)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届时,意识形态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协调联动、各类阵地审批备案等机制、制度已经得到细化完善,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得到进一步确立,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舆论引导水平不断提升。届时,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原则毫不动摇。正确把握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xx年建党100周年等重大宣传节点,重点挖掘经济社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的亮点成就,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切实发挥作用,全媒体传播体系得到完善。
(四)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延续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XX市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紧密结合《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培养起一批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部建成并发挥作用,志愿服务体制机制有所探索突破,全市志愿服务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显著提升。
(五)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得到高质量发展。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准的文艺精品。打造起文化、旅游、体育、广电等多领域集聚融合的新业态,文化创意产业得到大力发展,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美好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国土面积243180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88008.14公顷,森林面积160545.25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4.84%。作为全国第六个、贵州第一个世界自然遗产地,获得“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美誉,主要得益于我县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保存完好的喀斯特地貌植被。保护好森林资源对我县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而森林防火则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森林防火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政府中心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严管严控,狠抓落实;周密安排部署各阶段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近年来,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各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上级限定的0.68%责任目标以内;20xx年全县年发生森林火灾9起,受害面积50.695公顷,受害率0.33%;实现了森林火灾发生起数、火灾受害面积“双降”。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抓好统筹部署
一是将森林防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把中央、省、州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指示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多次主持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明确全县森林防火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使森林防火工作有计划有方向。二是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森林防火会议和文件要求,按照辖区内现有森林面积每年每亩不低于0.4元的标准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有资金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掌握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积极应对。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火险情况深入研究部署,如元宵、清明节一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针对这一情况,我县每年清明节前均召开专题部署会,整合县森林防火成员有关单位力量对进入林区的路口设卡检查或“蹲山守坟”,做到每个路口有人守、每个山头有人看,严格实行入山实名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携带香烛的一律予勒令其在集中焚烧池中燃烧,杜绝一切香烛进山。并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购买鲜花发放给上山祭祖群众,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有效避免了在山上点火情况发生。
(二)明确职责,落实防火责任
一是调整完善全县森林防火领导机构。根据换届等领导人事变动情况,县人民政府及时行文调整了荔波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各乡(镇、街道)、村组也根据人事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充实完善了全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机构。在发生火灾时,成员单位之间均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共同落实,有序处理。
二是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实行县四家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包村干部包组模式,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每年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县域公路建设等施工单位等均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各乡(镇、街道)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细化指标,认真组织年度责任完成情况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各乡(镇、街道)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精神,同样与村组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人头,落实到地块,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森林防火。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网络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三是积极推行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全覆盖。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推行工作,先后出台了《荔波县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的实施意见》、《荔波县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将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
目前,全县8个乡镇已结合实际出台了森林火灾处置办法,94个行政村6个社区均成立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各地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了村民保护资源意识,使村民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到保护森林资源中来,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已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发挥森林防火主体作用。四是严格森林防火失职责任追究。对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发生火情报告不及时、扑火组织不力,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交由县纪委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森林防火失职做到“零容忍”,坚持把追责问责落到实处。20xx年我县因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停职和警告科级干部各1名,免职林业站站长1名,对全县各级干部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三)健全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荔波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对火险等级相对较高和火险隐患较大的林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扑救措施,对扑火队伍的组织调动、现场指挥、通信联络及后勤保障等方面作了详细分工和严格规定,并按预案做好扑火的一切准备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程序、有保障“四到位”。
二是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培训。20xx年通过争取,我县获得国家林业局倾斜支持贫困生态护林员1500名,我们以这些护林员和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为主体,完成组建了县、乡、村三级森林义务扑火队伍共计2326人,并以乡镇为单位定期开展森林火灾防扑火知识培训。20xx年全年共开展森林防火技能培训9次,大大提高了我县处置较大森林火灾的.能力,保证了在发生森林火情时森林消防队伍能够第一时间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出动赶赴、第一时间开展扑救,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三是全面做好战备执勤。强化对护林员队伍军事化管理水平,森林防火期期间,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部集中食宿,不得放假,集中待命,乡镇半专业队相对集中,不得离开本辖区;应急扑火队伍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通畅,全天候在岗待命,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火抢险准备。同时,配合州林业局加快完成对手机“外勤助手”软件配备的招标工作,逐步运用科技手段管好这支队伍,使之成为管护有力的护林尖兵。
四是抓好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检修维护好防火物资,扑火机具和运兵车辆,特别是加强对油锯、灭火机的调试和检修,确保检修后的库存扑火工具完好无损,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20xx年发放的356件防火机具检修良好,保证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是完善森林火险监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目前,配套的4辆森林消防特种车辆均已投入使用,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完成5个监测点安装试用,建成防火瞭望塔一座,修建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牌24块;并将森林防火视频监测系统作为“智慧荔波及智慧全域旅游”的子系统进行建设,夯实了我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六是切实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监测工作。协调县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抓好预报预警,及时通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天气情况对火险等级进行预判,及时将火险等级信息通过短信群发平台、网络等通知各乡镇、村组,保证基层能够全面掌握森林火险及火情动态,做到因险设防、因险而动。
(四)强化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我县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一是突出宣传效应。在主要交通要道及各乡(镇、街道)集中悬挂防火宣传标语,在项目造林区、重点公益林区、火灾多发区、公路沿线及旅游景点制作和刷新固定或临时性防火宣传碑牌,突出森林防火的针对性。
二是抓好林区群众的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乡镇赶场的机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音响解读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黔南州森林防火期禁火令》、《荔波县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森林防火落实到基层,把森林防火责任烙在每个人心中。
三是抓好森林防火知识传递辐射影响。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通过向全县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广大学生印发森林防火相关知识读物,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举办森林防火知识讲座,举行森林防火主题班会等活动,强化广大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掌握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并影响带动家长关心和提高森林防火观念,形成学生影响家长,家长影响社会的良好传递效果。
四是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针对广播听不到、汽车到不了、电话打不通的“三不”偏僻村组,要求各乡镇安排包村干部徒步走寨串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培训,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挂到每个寨脚,把森林防火期禁火令贴到每一家每一户门口,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老幼皆知。
五是充分发挥网络科技快捷的优势。搭建短信群发平台,建立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各村支两委领导及护林员发送加强森林火险排查等警示提示信息;借助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积极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去冬今春防火期期间,我县共发放禁火令等各类宣传资料10万份、制作防火宣传碑牌24个、悬挂横幅标语130余条、宣传车流动宣传250车次、防火警示短信90余次3万多条,受教育人数达11万人次,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在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意识。
(五)加强管控,全面消除隐患
严把火源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关键,我们坚持以火源管理为核心,着力治理森林火灾源头,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一是严格野外用火审批。非森林防火期期间,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和“五个百分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各类野外用火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进入防火期后,县人民政府及时发布了《荔波县防火期禁火令》,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严禁森林防火期一切野外用火。
二是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充分发挥护林员职能作用,严格要求护林员坚持每天深入山区林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并做到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能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县防火办报告,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责任单位或个人下达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三是强化对重点时段火源管理。节假日期间,要求护林员全员上岗,对重点林区、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严防死守,火灾多发地段和时段增设临时关卡,严格火源检查,做到对入山人员严格盘查,实行实名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携带火源的一律没收销毁。
四是加强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力度。县林业局下放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查处执法权,要求乡镇执法人员带领护林员加大巡查密度,在巡察过程中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绝不姑息、决不手软。20xx年全县共处理森林火案16起,处罚野外违规用火11起,行政罚款16400元;立森林失火刑事案件5起,移送检察院起诉2起,正在加快侦查3起。有力震慑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有效将火源堵在山下挡在林外。
五是切实加强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群体的监管力度。对这些特殊群体,要求各乡镇进行登记建档,并与其监护人签定责任书,把监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效预防了因“五类人”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森林火灾。六是加强县级监督检查。在森林高火险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森林火灾隐患进行督促检查,在检查中做到了“沉到底、查重点、不遮丑”,坚持深入第一线,到林区、到山头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绝不姑息迁就。
(六)加强调度,全面掌控火情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详细安排防火期值班表,明确每一天的森林防火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当天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值守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二是严格执行24小时反馈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卫星热点核查,按要求及时调度和报告火情信息,对卫星监测反馈的热点及群众举报情况,立刻报告带班领导并通知火灾发生的乡镇领导深入现场组织扑救。
历年来,我县森林防火均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值班不离岗、不脱岗、不漏岗,火情信息不迟报、不瞒报。到目前,未发现违反森林防火值班纪律现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近年的努力,我县森林防火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森林火灾还时有发生,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森林防火工作还面临较大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森林面积宽广,管护难度很大。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82万亩,现有专职护林员及贫困生态护林员才1656人,每名护林员管护面积超过1700亩,管护任务非常繁重,还不能做到护林员足迹全覆盖。
(二)队伍建设滞后,应急能力不足。全县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非常薄弱,由于近年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除县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一支50人的专业队化伍外,各乡镇基本都是由中老年人组成的“老龄化”半专业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很难有效组织扑救。
(三)基础设施落后,火灾监测困难。荔波林区境线较长,林区道路基础设施落后,交通闭塞,且喀斯特地貌地形复杂,山高坡陡,给巡山守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难以及时发现火情。
(四)经费投入不足,现代化程度低下。我县财政困难,虽已经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了县级配套的防火经费,但仅够用于日常工作及配备基本的防火设备。导致防火设备现代化程度低下,现有的扑火机具除了几台灭火机基本都是拖把,远远不能满足森林防火应急需要。
(五)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意识亟待提高。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群众靠山吃山的落后观念还难很根除,防火工作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群众甚至错误地认为“火不烧山地不肥”,野外违规用火时有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
(一)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支持。我县作为国家林业局定点扶贫县,近年来国家林业局对我县林业工作给予了很大帮扶和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主动向国家林业局汇报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请求国家林业局在林区基础设施,特别是林区消防通道建设和物资装备、防火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以便加快提升我县森林防火能力。
(二)坚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建设,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将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
二是督促林权所有人和森林经营主体看好自己的山、管好自己的林、防好自己的火;三是加强对乡镇、村组一级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层层压实基层防火主体责任,发挥好基层森林防火主体作用,努力形成“一村一指挥中心”的森林防火网络体系。
(三)强化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加强对火险等级监测,高火险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预案;
二是根据财政情况尽可能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投入,逐步配备现代专业装备,充分保障扑火物资储备,确保数量充足、种类齐全,能满足扑救森林火灾需要;
三是强化对护林员队伍管理,适时组织扑火实战演练,打造一支半军事化的“护林军”,不断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继续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一是借助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积极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从正面引导和反面震慑扩大森林防火影响力度。
二是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大宣传”活动,协调各单位、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确保防火意识入脑入心。
三是扩大平面宣传的深度和密度,20__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完成新安装警示牌30块、悬挂横幅200条、刷新标语50条以上,覆盖到边远荒山荒地、坟墓区等地段,确保不留死角。
(五)强化从严管控野外火源。进一步完善野外用火管控制度,严格规范野外用火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火灾隐患。坚决看好人,管住火,严控各种入山火源和违章用火行为,依法严惩各类违章用火人员。在元旦、春节等高火险期增加护林防火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做到疏堵结合,监管并重,防患于未然。
(六)从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招聘补齐森林公安队伍力量,并以森林公安局为主力,联合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开展定期“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失火、纵火专项行动”。对野外违规用火、森林失火、纵火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引发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不仅要依法严肃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从快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营造林业执法强大声势。
(七)坚持对森林防火失职严肃问责。对防控野外火源不力、发现火灾报告不及时、组织扑救不力、贻误扑火时机等渎职失职行为,严格按照《黔南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总之,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狠抓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用科学发展的眼光,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永葆“地球要带上的绿宝石”玲珑剔透,为荔波林业生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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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持下,通过半年的时间,快速、优质、效完成了项项、站选址、建站敷管等程事项,并于去年9成功投产点,让市民上了清洁、价廉、安全的管道天然,完成了政府多年来恢复使管道的夙愿,重新点燃百姓使管道的希望,办了件顺民、得民意的好事,也为政府评报园林城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笔。
现通过年的时间,已在城区敷设了中低压管180余公,签约户30000余户,通户15000余户,创造了城市管道燃发展史上的奇迹。奇迹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府及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持,尤其是在座的部门和各位领导的持和帮助。
为深刻吸取燃气爆燃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水磨沟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提升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燃气企业和销售站点消防设备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队高度重视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对接区安委办,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对本地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形势风险研判,找准消防安全薄弱环节,明确消防安全整治要点,积极指导街办乡镇、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加大对各类餐饮场所燃气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同时大队充分引导社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系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实行定人、定岗、定责,逐级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强化场所消防人员管理,落实控制室值班、防火巡查、员工岗位检查等工作制度。指导社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系统整改火灾隐患,全面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方案,确保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
大队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及专项抽查对燃气使用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燃气的平面布置以及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等列为必查内容,检查过程中,大队监督人员本着“不放过一个隐患,不漏过一个死角”,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原则,查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及配套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否保证完好有效;是否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了防火防爆管理的有关要求;是否严格落实值班及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用火、用电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并依法实施责令停止使用、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对符合“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情形的,将及时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大队充分运用媒体资源,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途径,广泛开展针对性、提示性、引导性的餐饮场所消防宣传,大力普及燃气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大队积极组织宣传人员及消防志愿者深入辖区小区、农村、街道开展燃气安全消防宣传活动,采取“讲解”的形式,用贴合实际的语言向群众介绍日常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对住户燃气阀门管线是否完好、燃气燃烧器具连接方式是否正确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同时,大队进一步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燃气使用场所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钦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钦环督办函〔20xx〕28号)要求,我委立即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五个紧盯”,做好生态环保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情况汇报、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紧盯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等督察重点,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树林保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20xx年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时提出,我市“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与市林业局、环保局、海洋局等单位讨论和研究解决办法,并根据钦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钦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了相关工作。
1.取消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我委收到整改反馈意见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海洋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即刻停止了滨海新城范围内所有涉及红树林项目的施工,取消了安州大道西段等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项目。
2.开展城市规划调整。为解决城市规划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矛盾等问题,同时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我委于20xx年正式启动《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则开展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成果于20xx年3月正式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后城市开发用地不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4.4平方公里。
3.整治违规占用红树林项目。20xx年底,我委收到林业部门反馈,广西北部湾(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填海施工时占用了约2.3亩红树林。为严格执行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委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要求并监督建设业主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与相关部门和建设业主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建设业主于20xx年4月完成了海域恢复和红树林补种等整改工作。
(二)城市污水截流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xx〕50号)的任务安排,我委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钦江污水直排口的截流工作。
我委根据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实际情况,按远近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污水直排钦江问题。
1.建成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解决近期项目排污问题
因滨海新城市政污水管网未成系统,部分已建、在建项目的污水无法通过市政管网排出。为解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和安州大道沿线项目的排污问题,我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经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中启动了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其中包含了中央民大附中钦州学校及京华双语学校临时排污管、安州大道(嘉禾街至嘉兴街)临时排污管和临时污水泵站2个项目,共建设一体化排污泵站3座,临时排污管约4千米,可将污水通过泵站收集后输送至敏昌大街(原沙埠大街)污水管。现两个临时排污项目均已建成,于今年5月9日起正式运行,奥林华府、碧桂园·安州府、滨海·江语湖等白石湖片区安州大道沿线项目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的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封堵良屋垌排水口,截断污水入江通道
目前由我委负责整治的钦江排污口为良屋垌排水口,该排水口出水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和滨江东路沿线地块和路面雨水。经我委协调,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公司已于今年3月初封堵了该排水口,防止污水直接排入钦江,并开挖了集水池,安装临时排污泵,将村民的生活污水抽排至滨江东路已建排污管,同时在集水池处设置围堰,用以溢流暴雨天气的大量雨水。现我委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进行巡查,发现排水口围堰被破坏或排污泵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晴好天气无污水直接流入钦江。
3.加快推进滨海新城排水管网建设,系统解决片区排污问题
为加密滨海新城路网,同时完善片区排水管网,我委继续加快推进了滨海新城的道路建设。一是加快白石湖片区珊瑚街、银杏街、海棠街等支路的建设进度,二是重点推进安州大道中段、嘉兴街、菩提路等排污关键性道路和主干路。
截至6月底,安州大道中段已完成嘉兴街至敏昌大街段雨污水管道和机动车道的建设;嘉兴街已完成安州大道至祥安路、滨江东路至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段雨污水管道、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设;菩提路(嘉禾街至嘉兴街段)已基本建成,银杏街已通过竣工验收。
(三)大气污染防治
我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及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滨海新城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一是多次到建设项目现场宣传,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组织各在建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等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政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不定期对白石湖片区光大·悦湖云邸、恒大学府、绿地交投白石湖、菩提路、碧桂园·十里金滩等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派出监督人员对各建筑工地和进行不间断地巡查督导,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也不放松,加大巡查频次,发现存在问题的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确保了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针对我__市依山傍水独有的自然环境特点,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要求,确保无重大破坏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对规划区工业排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制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维护施工地域内的自然环境和居民清洁适宜的生活、工作环境、化害为利,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确保规划区内无重大破坏生态环境事件发生。概况陈述如下:
一、管理目标
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施工污染和扰民、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城市优美环境。
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进场后主动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建立联系,了解地方环保法规,了解对土建施工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签订有关协议,制定报审具体办法。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方案,按批准后的'文件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合同中对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承诺,确保无重大破坏生态环境事件发生,任何时候都接受地方政府环保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执行其对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
三、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与当地政府联合协调。控制施工污染,减少粉尘及噪音污染,为生态平衡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实施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保识,共同搞好环保工作。
2、制定防止和减轻污水、大气污染措施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饮用水源和灌溉渠道;清理场地废料和处理土石方工程的弃方,不影响排灌系统和农田水利的安全。
3、保护生态环境措施
(1)保护环境卫生,尽量保护原有植被。
(2)种植草木将在适当的条件下进行,在临时住房周围及临时便道两侧,进行植树、种草、美化环境。
4、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环境保护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加强环保意识和以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环保各项规章制度。
5、项目经理部建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和措施,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地方政府对工地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
6、开工前应认真对沿线地上、地下的管道、线缆和排水设施、构造物进行详细的调查,并制作警示牌标定出位置及走向,以便进行必要的保护。
7、在距居民区较近的区域施工中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
处理好与地方及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建立友好的睦邻关系,防止噪声挠民的发生。
8、工程竣工后应对临时用地部分进行处理,对占用农田的临时用地必须进行复耕还田处理,其余山地及坡地进行绿化,保持原来的自然景观。
为做好我镇进入火险期以来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贯彻落实省、州、县森林防灭火指示要求,我镇结合《大姚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对照问题清单查找问题,对责任落实、宣传培训、火源管控、巡山护林等工作制度进行再完善、再巩固,确保我镇护林防火工作平稳推进,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一是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再次召开镇村会议,按照前期职责分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落实再部署,对工作中的火灾隐患进行再排查,同时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落实到组,落实到户,做到森林防火全覆盖;
二是加强宣传,深入开展“五个-宣传活动”,镇村干部深入村组加强宣传,利用村组群众会、横幅、标语、护林员小蜜蜂、村社大广播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三是结合气候变化积极组织开展武装巡护,加大野外用火查处力度,严管野外农事用火;四是利用(卡)哨所的设置、“防火码”扫码使用等方式对出入林区人员进行监管提醒并严格管控火源入山,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二、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我镇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依托巡护队、专业消防队深入督促排查、整改。
一是逐村开展森林防火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范围内重点部位及火灾易发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并对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建立健全护林员考核机制;
二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并下发“赵家店镇关于调整完善森林和草原火灾联防联控网格化指挥调度应急办法”;
三是清理核实森林消防灭火装备,清点物资消耗和损坏情况及时维护检修,检查油水电器是否充足,确保装备完整好用,形成台账,落实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关键时候拿的出用的上;
四是加大巡护力度、密度,我镇林草中心工作人员和护林人员不定时巡查督促,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和火灾隐患排查,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护林员管护区实施专人监管,每个护林员划定责任区,确保每处有人监督;
六是联勤联动,我镇积极探索联勤联动机制,按照森林草原方灭火成员单位的共同职责,我中心联合镇派出所、农业农村、市监等部门进行联动巡护同时打击治理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三、干群同心,齐抓共管
自进入森林草原高危火险期以来,我镇防火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狠抓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宣传培训、落实各级防火责任、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积极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多次组织森林防火督查等工作,取得了防火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形成群众参与、政府主管、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实现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以绿色生态创建为主线,以争创省级环保模范城为抓手,认真履行环保监管执法和服务转型跨越发展“两大职能”,精心实施五大工程(减排、净空、净水、生态、提质),铁腕严格执法、强化环境宣传教育,有效促进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落实,改善了全县城乡环境,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了全县转型跨越发展。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截止20xx年10月31日,县城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289天;预计到年底,可超额完成全年二级以上330天任务。
(二)区域内沁河出境断面(九女仙台)主要污染物控制情况。根据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沁河九女仙台断面水质,达到了三类水质标准,好于省政府规定的四类水质标准。
(三)污染减排情况。根据前半年核查,全县共削减化学需氧量47.25吨、氨氮6.85吨、二氧化硫2675.35吨、烟尘43吨、工业粉尘10吨、氮氧化物3878吨。预计到年底可完成“4+2”减排指标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围绕提升全县环境质量,扎实推进五大工程
我们根据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实施了减排、净空、净水、生态、提质五大工程。
减排工程共确定17项工程,截止目前,完成7个,全面开工建设3个,正在办理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的1个,没有启动的6个。完成的7个是:国际阳电7#机组脱硝,科发冶铸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安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晶鑫煤业生活污水处理站,吕河养殖畜便综合处置,缘沁养殖沼气、健奥养殖沼气。全面开工建设的3个是:晋城山水水泥脱硝脱氮,北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中,山水水泥和北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年底可投入试运行。正在办理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的是:町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没有启动的6个是:安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演礼、八甲口、芹池生活污水处理厂,星宿有机肥污染治理工程,5个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
净空工程共确定7项工作,截止目前,全部开工建设。一是县城集中供热工程全面完成。共完成投资2.8亿元,铺设管网88.5公里,建设换热站20座,供热用户5464户,供热面积达105万平方米;二是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建工程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年底可投入试运行;三是投资150万元,完成了pm2.5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5月份投入试运行;等待市局指示后,明年对外发布pm2.5环境空气质量信息;特种垃圾处置中心设备更新改造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四是特种垃圾处置中心设备更新改造全面完成,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五是噪声区划报告完成了评审,已送省环保厅报批;六是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完成了划定,禁烧区内高污染燃煤锅炉拆除工作已随集中供热工程同步推进,规划通报正在报请县政府批复;七是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检测机动车9518余辆,达到了检测率80%以上,贴标率90%的目标要求。
净水工程共实施3项工作。其中,饮用水方面2项,一是编制完成了《XX县饮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二是全面完成了329处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化验工作,城乡饮用水保护实现了全覆盖。地表水方面1项,制定了《沁河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组织沿岸各村对河床内的煤堆、沙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沁河面貌焕然一新。
生态工程共实施5项工作。在提升县城生态环境质量上,实施了2项,一是省级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正式启动;二是县城美韵公园到骏马岭公园段城市绿道工程全面完成。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实施了2项,一是演礼乡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完成招投标、资金落实等前期工作;二是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3个,县级生态村10个。在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方面,竹林山、小西、大桥等7家煤矿完成治理方案,屯城、晶鑫等7个煤矿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提质工程共实施4项工作。一是全面实施环保基层组织
全覆盖工作,在全县467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环保办公室,配备了环保监督员组织全县村级环保监督员、乡镇工作站人员全面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以上举措,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络全覆盖,是全省第一家实现基层环保组织全覆盖的县(区)。二是积极创新环境监管手段,投资170余万元,启动实施了在线监控平台建设,11月份将投入试行动。三是切实职工业务素质培训,邀请省厅政策法规处高建元副处长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环保执法知识讲座;四是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学习“两高”环保司法解释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共培训干部职130余人次。
(二)围绕全县环境安全,狠抓环境监管
我们树立“铁腕治污”的理念,通过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根据《XX县20xx年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排污企业278家,检查环保设施200余台(套),查处各类环境问题18个,已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2家。二是对陶瓷工业园区进行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对园区内13家企业,从原料进场到产品出场,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找出了存在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集中进行限期整治,从根本上改善园区环境质量。三是着力加强核与辐射管理。调查摸清全县范围内使用放射源的单位4个,放射源21枚,其中一类源1枚,三类源1枚,四类、五类源19枚,安装射线装置39台(套),全部安全使用。四是成功处置了迎宾大道粗苯泄漏事件,蟒河二硫化碳燃烧事件,有效避免了环境安全事故发生。五是认真办理群众投诉案件。“12369”环保热线共受理群众举报300起,接待群众信访24件,办结率达100%。六是严格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截止10月底,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4件,实施行处罚64万元。
(三)围绕服务全县转型跨越发展,着力加强环保审批服务
1、统筹调配总量指标,优先支持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共为26个新(改、扩)建项目置换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26吨、二氧化硫524吨、烟尘118吨、粉尘159吨、氮氧化物105吨、氨氮7.9吨。
2、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务,主动对接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截止目前,共审批项目134个,其中登记表79个,报告表和报告书55个;验收项目43个,其中县级36个,配合市级以上验收7个。
(四)围绕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全方位多视角狠抓环境宣传教育
围绕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联合国主题:“思前、食后、厉行节约”和中国主题“同呼吸,共奋斗”两大主题,结合全局中心工作,开展七项大型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县政府名义致全县人民一封公开信。二是举行XX县“环保模范城”创建启动仪式。三是举办“讲文明、爱环保、护生态、爱家园”第三届环保小记者环保绘画、文学、书法、手工艺品大赛系列活动。四是设立城乡环保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创模宣传传单12000余份、倡议书1500份、环保围裙3000个。各环委会成员单位悬挂横幅标语13条,县检察院、消防队利用电子显示屏制作环保宣传标语2条;五是短信宣传。结合今年世界环境日和中国区主题,在6月5日通过手机集群网向省、市、县领导XX县城干部群众发送环保短信10000条。六是召开了全县企业环境管理经验交流大会,5个企业被命名为“环境管理示范企业”;七是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学习“两高”环保司法解释暨警示教育大会。
今年以来,城东区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落实省、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大气污染治理”、“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创模”、“创森”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大治污减排力度,全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
以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集中整治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保110”投诉热线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有果的原则,妥善处理131起污染举报案件。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及强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林业厅《关于青海省“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林木采伐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至今未出现超额采伐现象。林地变更登记及时,各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查率100%,各项审批规范,基础档案完善。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违法建设打击力度,截至目前,拆除违法建设143户、3.82万平方米,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违法建设泛滥的势头,为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每年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创模宣传日”、创建“绿色学校”等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现场办公受理污染投诉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水、气、声等污染防治法》等,组织学校学生、社区群众开展“废弃物手工大赛”、“环保书画展”等主题活动,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让环保走进校园、走进企业和群众生活,使环保行动落实到学校、社区和家庭,全区上下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氛围日渐浓郁。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情况
20__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共9项,总投资2560万元,其中包括湟中南路西侧游园等绿地景观提升改造,青藏花园南北门、湟中南路东侧等绿地及花街建设,路家庄、友谊、林家崖新村绿化,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煤改气项目等。截止8月底,已完工8项,累计完成投资1866.3万元。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三)在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中,勘探、开采和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认真做好审批工作,严格把关,对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审(青海金达莱商务宾馆建设项目、青海健翔熠鑫酒店、联合佳缘居住小区建设项目、青藏高原清真牛羊肉系列精深加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西宁庆康骨科门诊部建设项目、青海成明年产6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青海金沙滩矿砂设备制造加工4320台生产加工项目、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开展了“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验收1家(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确保辖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
(四)对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我区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大气及水污染防治日常环境监察为抓手,深入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3个重点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不少于一次的日常监察,同时将环境监察与“环保110”投诉相结合、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相结合、与排污费征收工作相结合,使各项环境监察工作有机整合,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不断健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完善了《西宁市城东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区、镇(办)、企业三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为维护辖区环境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的重要任务,完善组织机构,建立长效机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五)企业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计划,制定下发了《城东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分解计划和实施方案》,将指标分解到排污单位,并对排污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减项目原始台帐,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排污单位采取防污减排措施,确保总量控制,从源头抓起,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举措,今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在控制指标范围内;结合八部委《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生活专项整治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关停。并从政策咨询、手续办理、资金申报等方面强化跟踪服务,积极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先后实施了青海新型建材厂新能源技术及产品应用项目,青海百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促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六)重点区域大气、水污染防治及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资金投入。去年以来,我区累计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__余万元,购置了机械化清扫车等环卫清扫设备,硬化了重点扬尘污染道路,购置了覆盖滤网、整改了辖区内管网覆盖到位的燃煤锅炉,基本改造完成辖区内餐饮单位煤油烟污染,提高绿化覆盖率,包括湟中南路、青藏花园、路家庄、友谊、林家崖等绿化及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有效消除了一些大气环境污染源,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五个100%”要求,对辖区拆迁工地24家,建筑工地108家进行了拉网式的反复检查,要求每个工地交压保证金100万元,对达到“五个百分百”要求的,允许其开复工,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关门整治,并对已开复工的96家建筑工地进行了专项整治和规范。
道路扬尘管控。组建了3个渣土挖运公司(正源、银海、东盛),要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安装GPS装置,实现渣土挖运集中管理。设立南山路、互助路、宁互路3个固定及流动车辆检查点,从源头控制渣土车辆覆盖情况、是否带泥上路、有无准运证、是否超载等行为,累计处罚违规车辆3500余台;我区现有17台洒水车,4台喷雾车,统一由环卫公司管理,分别对辖区33条道路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划分路段编排安排扫路王与清扫员配合进行大清扫,每日结合气候变化安排喷雾、洒水车进行喷洒作业,按计划增减喷洒频次。重点加大果洛路、湟中路、互助路、南山东路等路段的洒水频次。每日每台平均洒水频次为7次,每日平均洒水量为1315吨,共有5个取水点(南山路、滨河路、八一路、互助路、德令哈路)。
企业、煤场扬尘治理。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区不保留和设置堆煤场所。我们对不符合大气环境污染管理规定,缺乏必要硬件设施的9家露天煤场、2家弃土场、5家中小企业实施了关停或限期关停。目前,我区二级煤炭销售网点正在建设。
煤改气、餐饮业治理工作。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完成餐饮业305家餐饮单位煤(油)烟整治,为积极进行整改和存在整改资金困难的100家个体餐饮单位争取专项补助资金12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1-9月份,城东区空气质量基本以优、良为主,东区在四区中排名1月份为第三,其余8个月中5个月排第一、3个月排第二,空气质量排名逐月攀升。
2、水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乱排乱放现象,按照“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的工作目标,制定了《20__年度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西宁市城东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和《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排污情况巡查制度》,组织人员每周对湟水河五一桥至小峡口段河道巡查一次,拆除了湟水河沿岸拥军巷绿化带两侧搭建的`2座临时旱厕,取缔了育才小学南侧、湟水河岸北侧2个私设的违法排污口。对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沙塘川流域涉水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方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涉水企业14家,涉及排污口16个。针对5家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了王家庄防洪渠改造、沙塘川河治理及四边绿化、沿街景观建设、小区游园等工程。其中中庄渠改造项目是湟水河流域(西宁段)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区政府投资260万元妥善解决了13户被拆迁户的安置问题,配合市湟管委全面完成了河道清淤、环境整治、地下排污、绿化改造、景观建设等工作。
(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1、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进行了20__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续建,朱家庄村、韵家口村、泮子山村、傅家寨村一期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完工并通过市级、省级验收,傅家寨新村二期因年内不能实施,其生活污水管网工程亦无法施工,区政府已报请省、市环保部门调整项目,目前正在等待批复下达。
2、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按照《西宁市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完成宁互高速公路两侧景观整治、辖区破损路面修补及破损楼体墙体的粉饰美化和街道绿化补植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组织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对马步芳公馆周边、东关清真大寺周边乱摆摊设点、无证经营、沿街乞讨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景区环境已大为改观。
3、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作。
在新村建设中,先后落实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9村人饮安全工程、6村道路硬化和绿化、友谊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泮子山村“三集中”建设项目、团结村300户节能示范项目等惠农政策,落实专项资金1.2亿元,有力地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建设。
目前,全区15个行政村城市化住房建设已推进到14个村。城市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卫生保洁员和保洁设施配置齐全,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已初具规模,村庄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能够日产日清,村民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辖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多,仍有部分建筑工地达不到扬尘污染治理“5个100%”要求;个别道路清洁洒水频次不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渣土车辆绕行逃避检查的情况比较突出,黄标车限行方面缺乏强有力的惩戒措施;城乡周边地区燃煤面源污染还十分突出。
(二)环境基础设施仍不完善。辖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未覆盖,污水不能做到全收集;排水管道雨污合流,污水直接入河,加剧了河道污染;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扎实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煤改气”、餐饮业煤(油)烟治理等污染整治工作,控制烟尘、油烟、异味等污染,削减工业废气和粉尘污染,加强对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严禁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农作物秸秆,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同时,坚决关停取缔各类污染型中小企业,并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0%以上。
(二)着力改善湟水河流域环境质量
全力抓好湟水河(城东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的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完成辖区26条未划分功能区小河流、沟、渠的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实现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全覆盖。
(三)坚决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坚持关口前移,针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和敏感项目,集中力量抓好项目验收的管理,建立健全环保验收全过程管理制度。
全方位落实“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机制。对环保设施不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的项目,决不允许试生产。建立健全现场督查机制,全面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
(四)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
一是继续增强环保“110”投诉举报热线服务效能,扎实做好环境污染投诉和环境信访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二是精心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五)不断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
落实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有效遏制农村垃圾、污水、秸秆、畜禽粪便等多方面的污染,统筹解决好农村生活面源、工业等层面的环境问题,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合部门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
(六)为保护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加大违法排污单位的曝光力度。继续充分发挥报刊、宣传册和公益广告的作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科学知识的系统宣传,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社会行为。以社区和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让绿色、低碳消费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保护环境的新格局。
为切实做好开发区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近日,开发区消防大队印制1000份燃气安全九提示系列画图宣传页,向辖区内两个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所有小区物业分发,在醒目位置张贴,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并要求结合画图内容向居民住户进行宣传和讲解,提醒大家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逐项对照内容,及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提高了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小区物业发现和整改燃气安全隐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小区物业的消防安全意识,为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移风易俗工作成果,推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20xx年9月6日下午,净峰镇召开20xx年移风易俗工作汇报会,会议听取全镇21个村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我镇移风易俗工作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宁东主持,各工作片片长、镇党政办、文明办、民政办、团委妇联负责人、派出所所长、边防所所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镇老协会会长副会长、各村党支部书记、各村老协会会长参加。
随后,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骆鸣鹤详细解读《净峰镇20xx年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大家就实施方案存在的不足展开讨论。大家积极探讨,针对实际情况深入浅出地发表了各自的认识,所提出的.问题都非常具体,也对今后移风易俗工作继续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镇党委书记黄炳泉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在充分肯定上阶段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认识当前我镇移风易俗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现象仍有不同程度存在,民俗活动多而杂;四会作用发挥不明显;村规民约流于形式不够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宣传形式单一,工作情况掌握不够细、实等问题。
黄书记就如何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移风易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突出重点,持续稳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全镇各村各单位要强化问题意识、责任意识突出重点,把握难点,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具体做到落实好工作责任、注重方式方法;要深化主动服务,细心细致做群众思想工作;要重点治理、健全一约四会,充分发挥自治功能。
三要凝心聚力,共同营造移风易俗良好氛围。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文明节俭办事,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大操大办之风,积极倡导企业乡贤投身到移风易俗中来,形成“学先进、看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全镇老协会要大力宣传倡导破除陈规陋习,节俭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反对大操大办,破除封建迷信,抵制歪风邪气,远离黄赌毒,维护社会秩序,注重家风家教,树立文明乡风。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多举措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3月29日,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20xx年清明节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部署会
今年以来,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与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二轻联社等部门,对辖区内各超市、商贸、批发部等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取缔非法经营门店35家,收缴销毁非法烟花195箱、爆竹263件。
1月26日,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召开20xx第一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局际联席会议
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通过网站、新闻报道以及现场宣传等方式,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宣传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经营活动。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以及举报奖励办法,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20xx年12月6日,在平安环江协调小组组织下,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参加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自今年3月3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全国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成为了各行各业“打非治违”集中整治的指导性措施。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15条硬措施”的要求,强化了部门安全责任意识,推动“措施”落实落地,使应急管理部门更理直气壮地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促进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该局成立了我县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布署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安排布署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夯实包保责任,狠抓工作措施落实,把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一项“重中之重”任务来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严格的执法力度,保障全县社会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