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

我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

想要知道一些情况或事件时,我们就需要好好地展开调查,一般会把调查结果汇集成一份调查报告。快来参考调查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我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天,是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一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却让我们对赖以生存的地球担忧起来:我国耕地土壤点位污染物超标率为19.4%,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和多环芳烃成为罪魁祸首。作为百姓“米袋子”、“菜篮子”的耕地土壤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污染,甚至威胁到我们每天食用的蔬菜、水果、粮食这些“舌尖上的安全”。或许这些污染并不像烟囱中冒的黑烟、河流里淌的污水那么直观,但它们的确就在我们身边——

我们的土壤现状

上周,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

从土地利用类型来看,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10.4%。从污染类型看,以无机型为主,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从污染物超标情况看,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7%、1.6%、2.7%、2.1%、1.5%、1.1%、0.9%、4.8%;六六六(六氯环己烷)、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0.5%、1.9%、1.4%。

据了解,这是首次进行的全国性土壤污染普查,环保部自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开展了历时8年的调查。

以下几组数据特别值得关注:在调查的690家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6.3%,主要涉及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皮革制品、造纸、石油煤炭、化工医药、化纤橡塑、矿物制品、金属制品、电力等行业。调查的工业废弃地中超标点位占34.9%,工业园区中超标点位占29.4%。

在调查的188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地中,超标点位占21.3%,以无机污染为主,垃圾焚烧和填埋场有机污染严重。

调查的采油区中超标点位占23.6%,矿区中超标点位占33.4%,55个污水灌溉区中有39个存在土壤污染,267条干线公路两侧的1578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0.3%。

此外,重金属镉污染加重,全国土地镉含量增幅最多超过50%。据调查结果显示,镉、汞、砷、铜、铅、铬、锌、镍这8种重金属为主的无机物的超标点位,占了全部超标点位的82.8%,其中又以镉污染占大头,达到7%。镉的含量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增加,在西南地区和沿海地区增幅超过50%,在华北、东北和西部地区增加10%~40%。

我们的新任务

虽说此次调查结果显示,污染类型最多的是无机物,但有机物对土壤的污染程度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上升到国际层面。

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不难发现,不仅耕地、林地、草地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中屡屡可见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的身影,而且在工业废弃地、化工园区、垃圾焚烧和填埋场、采油区等典型地块也发出有机物污染严重的警告。

土壤污染的老问题还未解决,新门槛又出现了。国际上,开放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受控清单不断加码。3月26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修正案新增列的10种POPs正式对我国生效,我国将面临履约新任务。

目前,环保部对新增列POPs掌握的情况是:在这10种新POPs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在我国的应用领域很多,包括:轻水泡沫灭火剂、电镀铬雾抑制剂、农药等生产,近年来发现在油田回采处理剂领域有所应用,但基础信息获取的难度很大。而同样作为新增受控POPs之一的硫丹,我国的生产量仅次于印度,约占全球产量的1/4。目前,我国登记生产硫丹原药的企业仅有两家。近两年,我国硫丹年产量稳定在5400吨左右。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在登记有效期内的硫丹产品有38个,制剂登记作物有棉花和烟草,防治对象为棉铃虫、烟青虫和蚜虫。

根据环保部的统计,在其他新增POPs中,我国从未生产和使用十氯酮、六溴联苯、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3类物质。另有5类物质在我国曾生产和使用过,但目前已经停止了生产和使用。其中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已于上世纪80年代停止生产;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已于2004年全面停产;林丹已无农药登记和原药生产;五氯苯不再作为农药生产和使用。

我们面临的挑战

总体来说,目前我国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被污染的土壤可以通过修复降低其风险或危害从而恢复其功能,一般包括生物修复、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3类方法。但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有时靠单一方法难以修复土壤污染,需要采用多种技术,特别是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

比如,削减和治理POPs污染的难度就非常大。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胡建信教授认为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法规问题,新增POPs相关管理、控制法规相对缺失,进行有效管理的能力严重不足。无论是生产、应用、排放和报废等环节,目前的政策法规均没有涉及PFOS,预计建立起相对完整的制度需要几年。

二是管理问题,PFOS不属于中国化学品管制名单,也没有任何相应的标识。我国没有对现有化学品进行评估,因此没有对PFOS的管理措施,国家也没有PFOS的生产标准。

三是替代问题,受到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等因素的限制,替代成本将成为巨大的障碍。如PFOS,按照国外替代成本估算,极端替代情景下替代成本超过亿元。

我们如何应对

耕地土壤污染事关“米袋子”、“菜篮子”安全,与人民健康息息相关,要保住“舌尖上的安全”,首先就要保证土壤安全。

据悉,国家将采取5大措施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坚决向土壤污染宣战。

一是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二是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立法进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目前已初步形成法律草案。

三是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环保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目前已初步形成总体实施方案。

四是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国家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五是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国家将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控农业生产过程的农业投入品乱用、滥用问题,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理处置活动,以防止造成新的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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