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调查报告最新5篇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农村医疗调查报告最新5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1

张巧兴

【摘 要】: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这是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坚定不移地实施广覆盖、低水平的医保政策的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并没有随之而消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对浙江台州地区的问卷调查,探讨了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关 键 词】:农村;医保

【 正 文 】 农村医疗保险

研究背景:近年来,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很多农民们也都加入到了参与医疗保险的队伍中。投保无疑能给农民们带来巨大影响,在面临高额医药负担时,是真正能够给农民们带来实质性帮助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一、“三农”问题所实施的一项“实际、实效、实用”的重要决策。它解决了农村居民长期没有医疗保障的重大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从本质上说,对解决一直困扰着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它的实施让农村居民在医疗问题上有了保障。在面对昂贵的医疗费用时,不必在有自己一人承担,有“新农合”为农村居民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费用。它从实质上减轻了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它从实质上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一定的医疗保障。

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在解决农村居民解决医疗保障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它现在却处于起步阶段,它还需要完善。我们相信不久,它将在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问题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二、农民对“新农合”的看法:

在我们小分队下乡进行调查的时候,也想被调查的农村居民进行了询问,我们对他们问到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看法时,几乎百分之九十五的农村居民表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赞扬,他们说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对他们的`关心,是国家为解决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所作出的一项有效的政策。虽然它的确从根本上对我们农村居民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给于我们了一定的帮助,它能为我们在医疗一些花费不是太多的疾病上提够相当一部分的补助,但当我们在遇到重大疾病时,它却不能发挥较大的作用。在此,我们希望国家能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希望能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农村居民也能有较好的医疗保障,能解决一直困扰着我们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我们正真的看得起病,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三、调查问卷数据分析:

在7月11日,我们小分队开始了我们的下乡调查工作,经过几天的调查,我们共对两百名农村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接受我们调查的居民有一百六十二名,其比例为百分之八十一。通过问卷,我们深入农户,我们通过问卷了解他们参与农村医保的实际情况在问卷调查的同时,为农民解决他们不明白的相关问题。针对每一个问题分析如下:

问题一:你是否了解保险,了解它的作用吗?

针对这道问题,其回答较了解的有四十名,约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回答一般了解的有四十二名,越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六,而回答不了解的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九之多。

问题二:你家去年在医疗上的开销是多少?

在这道问题上,大多数人的答案是在500以下,但也有些个别的开销较大,如几千元到上万元。

问题三:你家是否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若没有其原因是什么?

在我们调查的一百六十二名居民中几乎所有的人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如:1.加强宣传。 2.召开农民会议。3.实施农民集体培训等。

我们相信,只要做到以上几个方面,我们的调查就不会再暴露出那么多让人感慨又让人心酸的问题。农村医保也才能让所有参与者满意!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2

最近,我们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卫生事业近年来发展虽然较快,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相当突出,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认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不但十分重要,而且刻不容缓。

一、我县农村卫生改革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突出抓了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县卫生工作在困难中发展,在发展中壮大。

一是全面推进了农村卫生院体制改革。理顺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人、财、物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从xx年7月开始,乡镇卫生院院长、防疫专干、妇幼专干的工资纳入了县财政全额拨款,确保了队伍稳定;妥善解决了农村卫生院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积极稳妥地推进了人事制度改革,对乡镇卫生院院长、防保专干实行竞聘上岗,激活了乡镇卫生院的人事机制。

二是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抗击非典的全面胜利,没有出现一例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在抓好以非典、霍乱为重点的重大传染病防治的同时,我县进一步抓了麻风病、地方病、结核病、性病、病毒性肝炎、麻疹、流感等疾病的防治,特别是农村计划免疫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继续推进降消工作,提高了全县妇幼保健水平。住院分娩率提高到85.07%,比上年提高5%,孕产妇死亡率为61.36/10万,婴儿死亡率为17.96。

四是农村卫生网络建设步伐加快。我县对农村卫生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将医疗机构分为盈利性医疗机构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每村设一个非盈利性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预防保健工作,将其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了专干的责任心,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全县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建设不断完善。

二、我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医疗市场混乱,医疗环境较差。无证行医、非法行医现象突出,部分卫生院门诊过多过滥,特别是农村诊所使用假冒伪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等现象较普遍。由于农村地域广,农民居住分散,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和漏洞。医疗市场的混乱,既对农村卫生机构造成严重冲击,又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一些部门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四乱现象比较突出,扰乱了他们的正常经营秩序,加重了基层和群众的负担。

三、加强我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对策建议

1、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农村医疗卫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纳入领导干部任期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切实搞好规划,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农村卫生事业长足发展。

2、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要推进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打破铁饭碗,砸烂铁交椅,大力推行公选院长制、竞争上岗制,并对院长、防保专干继续实行末位淘汰制管理,进一步完善院长、专干的业绩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将淘汰的岗位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要创新乡镇卫生院的经营模式,促进医疗卫生单位参与市场竞争,改变过来由政府包办包揽的局面,并可考虑在稳定公益性营运机构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鼓励能人领办乡镇卫生院,用市场的办法促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优胜劣汰,还可考虑把村级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范围,探索一体化经营模式,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要深化卫生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按岗定酬,按业绩定酬,调动广大职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推动人才资源在全县范围内的统一配置,保证各乡镇均有比例合适的技术骨干,保证农民群众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要逐步开展合作医疗、大病统筹或其它医疗保障制度,改变目前农民群众小病拖、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的现状,确保农民看得起病。

4、加强卫ㄖ平ㄉ瑁娣兑搅品袷谐 T銮糠ㄖ埔馐叮惺导忧课郎喙埽炕搅苹埂⒋右等嗽薄⑽郎际跤τ玫确矫娴淖既牍芾恚釉赐飞瞎娣兑搅品袷谐 <绦挂揭┦谐∽ㄏ钫喂ぷ鳎峋鋈〉尬拗ば幸胶土闶垡┑曜眯幸剑勒段幸剑侠鞔蚧饔我揭┓贰U俸凸娣段郎好耪锕喙牡奈侍猓桓鑫郎鹤疃嘀荒苌12个门诊,并实行统一管理。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规范药品采购渠道,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切实降低群众医疗成本。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3

一、有关背景及实地调查情况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农村建设逐渐成为最重要的工程之一。其中,发展并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已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最重要措施之一。自xx年以来,我国一直提倡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卫生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农村医疗保障的重要方面。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乡的推行情况,借“十一”长假之机,我回到老家横河村,作了一次有关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通过走访、同村民交谈、填写问卷等调查形式, 我对全村的医疗保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每到一户,村民们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对我的提问是有问必答。但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此次的调查人数较少,共计 47人。但以点盖面也充分表明了横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现状。以下是调查的基本情况:

1、村里共有1100多人,其中95%以上的村民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被调查的47户农户看,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45户,占调查户的95.74%。

2、大部分参加农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调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45户农户中有44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只有一户觉得勉强承受;没有一户觉得缴纳的费用不能承受。

3、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程序过于复杂,10.8%的参加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在被调查的47户农户中有38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占被调查户的81%;有4 户认为设置程序过于复杂,占被调查户的8.5%;有5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占被调查户的10.5%。

4、86.5%的。参加农户知道身边确实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明显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参加农户表示不知道。

二、xx年至今“新农合”在本地的推行与发展

除了走访村民之外,我还向村委咨询了下有关情况,并特地查阅了本市及横河村隶属的飞云镇的有关具体政策和医疗设施,以及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的点滴变化。

本村从xx年开始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至今已推行4年。 xx年之前,统筹资金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5元,各级财政补贴25元;从xx后,统筹资金调整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参合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核销下有起报点、上有封顶线,采用“当年累计、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对于5种特种病,补偿比例为20%,全年每人报销最高总额为 xx元。并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报销比例从20%—50%不等。门诊医疗费的小额补偿采取即乡镇卫生院对本乡镇的参合农民凭证看病给予门诊所有费用 10%的优惠。此外,参合者每两年还可到当地卫生院免费常规体检一次,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据了解,xx年,本地的的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XX市为有效提高受益面及补偿水平,根据“以收定支,保障有力,略有节余”的补偿原则,对住院补偿方案进行完善:

①市外医院住院可报费用按70%标准计入市人民医院补偿基数

②中医中药住院可报费用同段别补偿增加20%。

门诊优惠定点单位为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和片区医院,目录内药品乡镇卫生院优惠20%,中心卫生院和片区医院优惠10%;提高门诊优惠基金为人均8元(按门诊刷卡人次,每次最高补助8元)。特种病按25%补偿计算,年度封顶额3000元……

通过各种调整政策,抱愧普通门诊的优惠,特种病门诊的报销,尤其是起报线的下降,直接扩大了受益面,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此外,近段时间,XX市不断地健全结报网络,积极服务群众,使参合人数又有很大增长。为了提高结报时效,市农医办在全市设立七个片区临时结报点。这一措施,也直接方便了村民的报销。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横河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xx年1季度补偿共有25人次报销,报销金额累计达20653.05元。可见,这一医疗制度的实施还是真正落实惠及于民的。

三、“新农合”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民们对这一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呼声很高,但在调查过程中我还是听到了一些消极的声音。下面,我把被调查的农户中反映最强烈的极大问题列举出来进行探讨:

1.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上,很多农民基于过去的经验,对政府的信任度不高。在横河村的第一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筹资这一环节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尽管村中干部将宣传做到每家每户,仍存在很多盲区无法将资金统筹到位。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3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

2.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从调查和座谈中我了解到,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手续等知之不详,导致农民普遍觉得报销手续十分繁琐,有的农民原本自认为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不到补偿。

3.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从被调查的47户情况看,有10户觉得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占被调查户的21.3%。其他农户虽不这么认为,但从座谈中我们了解到,他们在村卫生所看病后立刻就能得到报销,但去镇里或区里看病后报销医药费就没那么容易了。

4.定点乡镇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并且费用高,服务水平差。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村卫生所,因为他们觉得村卫生所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农民普遍反映:在定点的乡镇医院就医,因医药费偏高,即使能得到补助,自己也要支付相当多的部分,得不偿 失。 5、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卫技人员缺乏、素质普遍不高,医疗设施陈旧,农民群众不能从乡镇卫生院得到正常医疗保障。这也是农民群众反映最为迫切的问题。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民群众第一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幅度最大。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农民群众不但没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减轻医药负担。

四、对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建议

1、深入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合积极性。可以从以下三点做到:一抓住典型并以多种方式宣传农民受益事例。二要通过补偿公示来宣传,特别在村一级要定期向农民公布补偿兑现情况。三要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医保政策(如: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审核结算流程等)。通过宣传能够使医保各项规定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打消各种顾虑,提高参加新农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农民的覆盖面。二是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多方面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才能真正有效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3、简化报销途径。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医疗补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感和参与程度。尤其是在制度开始初期,取得农民信任显得尤为重要。及时报销小额费用,可以通过把补偿过程转入管理部门的内部循环系统完成。如由财政统一拨款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在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对参保农民建立家庭名册、健康状况、结算补偿金额等基础性数据,农民可随时查看。当农民住院看病时,直接按规定实行电脑结算。补偿部分由医疗机构定期汇总统计上报,简化农民的报销手续。

4、加强对“农医”的培训,提高其服务及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五、本次调查的感想

在几天的社会实践调查中,我感受到了农村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伟大成果,这也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研究探索的问题:新农合与社保并轨;新农合属于大社保,并轨运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网络、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做到资源共享,完善整个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同时,在调查过程中,我发现了“新农合”在实施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深刻体会到农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许多参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优惠……当然,每一项新的政策的实施总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出现了问题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认识到问题, 了解存在的困难,要想方设法去更好的解决好问题。农村医疗制度建设需要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也需要全体农户提高自身医疗意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决农村落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早日实现农村小康社会。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4

一、调研背景

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买房贵、上学贵、看病贵等问题,这可以称之为新的民生三大问题。

家乡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村干部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竟强制村民都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否则将以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为由,不给村民办理未婚证、贫困证等证明。这当中存在一些问题,于是对家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做一次实践调研。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概况

1、参加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参合对象

1、凡本市乡村户口的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和城镇失地农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长期居住在我市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农民及无稳定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农村户籍人员,可在居住地(务工地)参加新农合。

3、鼓励家长为预期在参合年度出生的新生儿提前缴费参合,婴儿在参合年度享受与一般参合人员的同等补偿政策。

4、资助农村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参合,确保将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新农合制度范围。

(二)缴费标准

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主要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财政补助和农民个人自愿缴纳三部分构成: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2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2元,省财政补助73.8元,县级财政补助34.2元),农民个人参合缴费标准仍按筹资标准20%的比例缴纳,即60元/年/人。

(三)缴费时间

20xx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缴费时间,为方便当年复员退伍军人和外出务工农民及时参合,将零星缴费参合截止时间延长至20xx年2月29日止。

(四)权利及义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享有按规定要求的服务和医疗费补偿以及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按期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2、主要补偿政策

(一)门诊补偿

1、普通门诊补偿

实行“按比例,每日限额,年度封顶”的方式进行补偿。即参合农民在本村或本乡指定的新农合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可补偿门诊医药费(凭电子处方)按40%比例给予补偿,每日发生的门诊医药费补偿限额为10元,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为200元(含一般诊疗费补偿)。

2、一般诊疗费补偿

参合农民在本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凭电子处方),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门诊人次(一个疗程和三日内同一病人诊疗只算一人次)10元。其中,个人自费3元,新农合基金补偿7元(从20xx年8月15日开始执行);

参合农民在本乡镇内村卫生室就诊(凭电子处方),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门诊人次(一个疗程和三日内同一病人诊疗只算一人次)5元。其中,个人自费1元,新农合基金补偿4元(从20xx年10月31日起开始执行)。

3、门诊重症慢性病补偿

对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20xx年纳入22个病种,与上年比较增加14个病种)管理的对象,按动态管理要求每年集中审定二次(6月和11月),实行“定点、定比例、定额”即时补偿的统筹管理制度,在年度费用控制标准限额内,按70%(与上年比较调整10%)的比例予以补偿。

(二)住院补偿

1、普通住院补偿

对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不同医院级别和不同住院例均费用水平分别设置起付线及补偿比,实行“分段、分比例”方法进行补偿,年度封顶线100000元(各级医疗机构具体补偿比例政策按全省统一指导意见执行)。

对AAA医院其住院补偿比例在分段补偿标准的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对A医院其住院补偿比例在分段补偿标准的基础上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2、住院单病种补偿

对住院部分病种(20xx年纳入34种,与上年比较新增15个病种)纳入单病种实行定额付费方式补偿。即参合患者在开展单病种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只需先交纳单病种规定的自付费用部分,出院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合管科按市统一补助标准办理补偿手续。超出限价标准的部分,一律由医疗机构负担,合作医疗基金及住院患者均不予支付。

3、重大疾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补偿

为进一步降低重大疾病参合患者的个人支付比例,对15种疾病实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补偿。

4、大病补充补偿

对一个年度内,参合患者住院自费金额超过我市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可补偿范围自费部分,年终再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补充补偿,补充补偿设置封顶线,封顶线设置标准为10万元。

(三)住院分娩定补

对政策内生育的住院分娩参合孕产妇,除财政专项补助费用外,新农合另按每产妇200元标准实行定额补助。在市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即时补偿。在本市外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凭相关资料证明到市合管办申请补偿。

3、其它相关规定

(一)、意外伤害住院患者补偿规定

凡属外转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意外伤害住院患者,不纳入医院即时结报补偿范围,一律回宜都市合管办按政策规定确定是否予以补偿。对可纳入新农合补偿的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属新农合补偿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其补偿比例相应降低20个百分点,封顶线为1万元。同时必须具有《外伤性质鉴定申请表》等相关调查资料原件,并实行先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后补偿的办法进行补偿。

(二)、住院补偿结算规定

凡在宜都市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在域外建有新农合专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时获得即时补偿。

在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应在出院后将①市外住院转诊审批表,②户口本,③合作医疗卡,④患者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⑤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⑥出院记录,⑦诊断证明(医院盖章),⑧收费收据原件等八项手续及时交到市合管办办理补偿。

(三)、不予补偿支付的项目规定(见附录)

(四)、部分补偿支付的项目规定

1、单项大型检查、治疗项目400元以下的全部计入补偿范围,超过400元部分减半计入补偿范围;单项大型材料费用5000元以内全部纳入补偿范围,超过5000元低于30000元部分按30%比例计入补偿范围,超过30000元的不予补偿。

2、床位费省级医疗机构按每日40元纳入补偿范围计算,超过部分由患者自行负担;市(州)级医疗机构按每日30元纳入补偿范围计算,超过部分由患者自行负担;县(市)级医疗机构按每日12元纳入补偿范围计算,超过部分由患者自行负担;乡镇级(含其他一级医院)医疗机构按每日8元纳入补偿范围计算,超过部分由患者自行负担。

三、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紧迫性

1、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有关资料统计显示:中国的医疗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和大医院,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严重不足,条件差、设备少、水平低,农村缺医少药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农民患病在当地难以得到有效治疗,要到外地、到大医院就诊,不仅造成了看病困难,也大大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2、农民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

到目前为止,农村还没建立规范的医疗保障制度。正在试点并进行推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还不高,而且筹资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强。80%左右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的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甚至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二。

3、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严重不足与药品流通秩序混乱

农村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主要是靠向群众就诊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的。有些医疗机构盲目追求收入,违背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出现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而有些药品经销企业靠回扣销售药品,加之以药养医的机制导致某些医疗大开处方,卖贵重药,加重农民医疗负担。

四、探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及建议

1、宣传方法不够合理并且宣传力度不够

首先是在向农民宣传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我通过调查得出这样的结论:宣传的方式不应该书面和官方化,而是通俗易懂些,贴近农民。其次通过与村民访谈,我还觉得相关工作人员在宣传这种新型制度的力度不够。村民还不是很清楚这种制度的内容以及具体是怎样操作的。因此,在向村民做宣传工作时工作人员务必注意以上两方面,多多向农民宣传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好处,并且时时刻刻以农民利益为重,让他们清楚实施新制度的每一个过程,让农民在参加合作医疗过程中真正体会到它确实能够带来好处。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的手段欠妥当

在进行调研之前我就打听到村干部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采取强制手段,导致一部分村民产生抵触心理。农民有权根据情况选择拒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尽管它已经经过全国试点实验,但对其他地区农民来说还是不熟悉的。而对刚过温饱奔小康的村民来说,手头毕竟还是较拮据,每人每年15元还是挺大的一笔开支。我觉得解决这一难题应该从源头做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型农村医疗制度是由市级牵头,以区级、县级以及县级市为单位,根据各自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施行。

3、资金监督管理不够透明,参与农民应该有知情权

资金监督管理条例中有规定:在加强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还邀请农民代表加入合作医疗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资金监督管理。但是事实上不免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农民代表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种种压力,从而失去应有的监督权。所以应该让全体参与农民都拥有知情权,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使得农民相信并拥护这种新制度。一种较可行的方法是在各方面的监督下定期公布其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得资金使用渠道彻底透明化。

五、结束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20xx年经过全国部分地区试点、20xx年开始初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践初步检验和证明它是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利于我国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和不断缩小城乡贫富差距的。它在施行的开始阶段并不是顺利的,一定会存在很多现实问题,这需要在推广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探索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可行性方法。我相信它在我们党和人民的不断努力下,将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事业改革中一个成功的典范,将为当前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事业添砖加瓦。

致谢

在本次实践调查过程中得到了开封市东郊乡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东郊乡吴娘庄村村委、东郊乡张庄村村委、东郊乡前台村村委等以及其部分村民的热情接待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附录:

不予补偿支付的项目规定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诊疗服务、医用器材和基本药物三大目录以外的费用。

(2)进口药品及器械、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费用;各种血浆制品费用(重症及抢救除外);自购药品、与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和药品费用(排除性的诊断检查费用除外);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气功疗法、音乐疗法、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4)因工伤、他伤、交通事故、职业病等属他方责任的治疗费用或因酗酒、自残、自杀等属己方个人责任的治疗费用。

(5)整容美容、健美项目、假肢义齿、义眼、减肥、增高项目、助听器、视力(近视、远视、斜视等)手术矫形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

(6)计划生育手术、不育(孕)症、性病、性功能障碍诊疗的医疗费用。

(7)血吸虫病、肺结核病、艾滋病等国家财政专项补助费用以内的医疗费用。

(8)医疗事故或经鉴定属已经产生医疗事故争议尚未经过鉴定的医疗费用。

(9)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打印费等;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特别护理等特殊医疗服务费;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膳食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加热费、损坏公物赔偿费;家庭病床住院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等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类费用。

(10)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篇5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边缘,荆江南岸,版土面积2257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431个村、101.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7.3万,农民人均纯收入2885元。20xx年,公安县被列为全国八个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从20xx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试点工作。试点中,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农民认识,增加参合率,并在管理上力求规范,在运行上力求有序,较高质量地推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的深入开展,使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民因病致贫的现象大为减少。

一、主要做法:

(一) 加强领导、健全网络,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同时成立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各乡镇相应地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20000的比例配备;并在村卫生室设立了核算员,由乡村医生兼任。注重加强工作专班队伍建设,从20xx年起,对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管员实行考试聘用制度,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录用的专管员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 督职能。

2、落实经费保障体系。为切实保障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将县合管办人员和工作经费按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标准列入预算,20xx年列支20万元,并将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按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标准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20xx年列支16万元。今年,县财政还增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改印费用16万元。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筹建了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43000余人次。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加强动态实时监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

4、强化责任考核体系。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将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强化政府的引导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我们还制定了《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公安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用制度强化责任,形成了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合力,推进了科学化管理。

(二) 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了合作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1、不断完善基金收缴方式。20xx年合作医疗刚开始进行试点时,有的地方先登记后收费,出现了治病了的愿意交费,没生病的人不愿交费的现象。为有效解决合作医疗统筹费收缴难、效率低的问题,以及农民年初登记年尾不交钱的问题,从20xx年开始,我们实行边登记、边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四边”工作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今年试行以来运行良好,共有42.7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收缴率为100%。

2、切实规范基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看不到钱。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

3、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我们积极探索并成功实施了五项管理制度,有效地将医疗费用控制在支出能力之内。一是实行住院医疗费总额控制制度。对各级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制定了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标准,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2300元以内;乡镇卫生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1000元以内。凡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人均医疗费超过控制总额的,超过部分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限额结算制度。制订了《公安县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和《手术项目结算标准》,共核定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197项,凡超过规定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部分,农民不缴,合管办不补,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三是实行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控管制。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控制在5%以内,县级控制在10%以内,市级控制在25%以内,超过规定比例的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从补偿基金拨款中扣出。四是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院病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就诊医院必须将住院病人一日消费卡送到床头,让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费。五是实行药价公示控管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实行实价进药,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药品一律实行顺价销售,销售价格公开、公示。

4、严格加强对补偿费用的审核监管。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农民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时由医疗机构进行资格

审查,出院时合作医疗补偿部份由医院直接补偿;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负责对补偿情况进行复审,审查出来的问题由其负责处理;县合管办负责对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出的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偿,并责令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住院情况的实时监督,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截止20xx年12月,共查处冒名顶替行为10起,扣减违规收费、违规补偿金额32073元,处罚定点服务医疗机构1个。

(三) 以人为本,合理补偿,让农民在合作医疗中切实得到了实惠。

1、不断调整完善补偿政策。在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指导下,我们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及预测,先后4次调整了有关补偿政策。一是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50元,地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200元上调至400元,引导病人合理分流;二是扩大补偿范围。将地方病血吸虫病、住院分娩、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伤害等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三是将中风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肺结核等七种慢性病实行门诊限额补偿。四是支持和鼓励中医药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将中医医疗机构、组方中药饮片、自制中成药、适宜技术均纳入了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2、充分尊重参合农民的权益。尊重患者的择医权,实行合作医疗一证“走”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本县范围内各县、乡(镇)、村定点服务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住院治疗直接补偿,门诊属地报销,让参合农民充分行使自主择医权,防止层层设卡截留病员,消除医疗隐患,并促进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尊重参合农户的知情权。实行合作医疗公示制,将《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参合住院患者结算流程》、《参合农民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挂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补偿结算处,方便参合人员对照结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月初将上月在其处住院治疗并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的病患者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3、尽力扩大合作医疗保障程度。为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制度最大的优越性,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我们推行了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xx度,从20xx年3月1日起实行,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50%的,补偿保底到50%;在县二人民医院、县皮肤病防治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35%的,补偿保底到35%;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费用30%的,补偿保底到30%;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总额20%的,补偿保底到20%。另外,我们还推行了二次补偿制度,如果合作医疗基金节当年余较多,则对患者进行适当的二次补偿。如20xx年对部分重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60多万元。

4、积极探索门诊合作新方式。20xx年,我们在埠河、麻豪口两个乡镇对门诊补偿进行了不同模式的试点。埠河镇实行的是“镇级统筹,合医不合药”的办法,主要是对门诊服务费全免和对常规检查费用减免,但对药费不进行补偿。麻豪口镇采取的是“镇级统筹,既合医又合药”的办法,即对门诊按医疗费的20%的比例补偿,并设立封顶线,每次不超过6元;单项检查费在40元以下的按20%进行补偿,超过40元部分不予以补偿。一年多来,两个乡镇门诊合作补偿的方式运行基本稳定,体现了“农民互助、政府补助,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得到了农民的认可。

目前全县参合农民达到43万人,基金运行规模达到1645万元。20xx年,在确保人平10元的门诊补偿全部落实的前提下,共有11916人次得到住院补偿,补偿金额680.3万元,列支慢性病补偿、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健康体检等228.9万元,大病统筹资金节余99.2万元,大病统筹资金有效使用率达到91.5%。

二、几点思考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一) 合作医疗运行成本逐步增高。

据测算,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参合率达到60%时,人均成本费用达到2.5-2.8元,全县费用支出达到100万元左右。县人民政府在合作医疗的配套费和管理费用方面,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卫生部门也承担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但仍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安县是农业大县,是补贴财政,吃饭财政,财力十分紧张,难以满足公共卫生保障体系的投入需求,需要上级部门把县、乡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列入卫生事业发展项目,从资金上予以支持。

(二) 合作医疗基金面临医疗费用上涨的压力。

尽管我们在医疗费用的控制上隽舜罅康墓ぷ鳎搅品延蒙险且灿衅淠谠诘谋厝灰蛩亍H绻搅品延貌欢仙险牵献饕搅瞥镒使潭ú槐洌钪栈岬贾潞献饕搅苹鸩荒苈惴⒄沟男枨蟆=饩稣飧鑫侍獾陌旆ǎ唇档筒钩ケ曜蓟蚍段В灰丛黾雍献饕搅瞥镒时曜肌K孀派缁峋玫姆⒄梗┟裨鍪眨笳哂薪洗蟮目杉靶浴T黾映镒时曜际保也固糠趾团┟裆辖徊糠侄加ο嘤μ岣摺

(三) 农村卫生专业人才匮乏。

由于人才流动的市场化作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主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缓解。一方面是中专无人读,大专毕业生引不来,多数乡镇卫生院近5年来没有新进大中专生,形成了一个人才断档期;另一方面是培养成才的想跳槽。乡镇卫生院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留不住人才。解决占总人口70%的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首先要解决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问题。如何改善待遇、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更是真正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的方向性问题。

(四) 村级卫生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村级卫生组织是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初级卫生保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对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管理,以及乡村医生的待遇、激励、约束等,国家没有政策,地方没有规定,以致成为卫生政策的盲区。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经济条件好转,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的水平将无法适应农民日益提高的医疗保健需求。国家应制订相关政策,对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培训给予适当的投入,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工作水平。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