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2024(精选6篇)
活动意义:
借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及消保知识,让群众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规范商家市场,为和谐社会会作贡献。
一、活动目的: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维护日,法学院青志协以此为契机,为普及广大志愿者的法制意识,弘扬法治理念,践行志愿精神,为构建和谐校园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活动主题:
“情暖3·15携法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
四、活动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
五、活动对象:
湖南师范大学在校大学生
六、主办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校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七、负责人员:
曹乐
八、活动内容:
(一)前期准备
(1)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展出海报一张,在木兰路展出。
(2)确定活动参观人员、准备好相关事宜。
(4)进行场地申请与批准。
(二)活动中
1、开展法制宣传;
2、进行义务讲解;
3、宣传部做好跟随拍摄工作
(三)活动后期
1、活动后期宣传,包括新闻的发表、照片的整理等。
2、写好活动总结,发到总会邮箱。
一、活动主题
消费与民生
二、活动宗旨
为迎接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我院青协将围绕法律宣传举行一次普法活动,以提高消费者的法制观念。
三、组织机构
主办机构:法学院青协
四、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日中午10:00——11:30
五、活动地点
xx社区
六、活动对象
xx社区居民
七、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在我院网站上做广泛宣传。
(2)准备宣传条幅。
(3)制作宣传展板和学生签名板。
(4)搜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起源、发展,目的.意义等相关知识,制作成宣传页。
(5)搜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制作成a4宣传板。
(6)搜集与法制有关的相关视频。
(7)联系电源。
(8)与其他部门协调。
一、活动背景:
我国从1987年开展全国性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至今已有xx年,公民的消费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但近年,许多商店特别是网店不诚信销售的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的权益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对于大学生来说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愈来愈重要。为此,我系开展一系列消费者权益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
消费与安全
三、主办单位:经济贸易系团总支
承办单位:经济贸易系学生会宣传部
四、活动目的:
1、宣传维权的基本知识,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使同学们在消费权益受到伤害时,及时熟练的拿出应急方案,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了解校园消费维权现状,特别针对网上消费的一些问题讨论并提出可行的维权解决措施,努力在活动中为同学们的日常消费提供帮助和建议。
五、活动内容:
1、宣传部成员到我系各专业班级宣传消费维权的基本知识,普及法律知识。
2、在我系各班班委协助下开展消费维权倡议和学生签名活动。
3、出主题板报,在校内宣传,扩大宣传力度,增强大学生主动维护消费权益的意识。
六、活动对象:
经济贸易系10、11级全体学生。
七、活动宣传:
1、宣传部成员向各班宣传。
2、各班班委向本班学生宣传。
3、宣传部在校园出板报宣传。
八、活动口号:
学习消费知识,科学文明消费。
九、活动形式:
动员全系学生主动参加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十、活动流程:
1、3月13日,宣传部成员查找、整理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知识。
2、3月14日,宣传部出“消费与安全”主题板报并到我系各专业班级宣传消费维权的基本知识。
3、3月15日,宣传部成员在我系各班班委协助下开展消费维权倡议和学生签名活动。
4、3月16日,对本次活动进行工作交流并向我系团总支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十一、活动要求:
1、各班都要积极参加到活动中。
2、宣传部要保证所采集照片的质量,活动中各成员要积极配合。
大学生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策划书二
主题:20xx年315主题宣传活动“消费与服务”消费者权益日。
1、迎接3.15维权日,服务价格比较网商家。
2、消费者权益日,唤醒网购维权意识
目的:
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价格比较网作为一个服务于商家,实惠于网购群体的平台,将围绕商家、产品、服务、维权等展开话题,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获知更多有利于商家、消费者的信息,以便于商家产品的推广销售,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也起到一个联接商家与消费者的桥梁作用。
服务对象:价格比较网的商家、消费群体
形式:商家可以加入活动,推广自己的产品,在价格比较进行开店营业!
推广:
一、根据价格比较多年来对消费者的了解,和商家的信息,把3.15活动页面发给跟我们合作的商家做一个简单的调查:
合作的商家包括有:各个频道的友情链接合作伙伴,软文互发的合作伙伴,价格比较网所以商家,cps返利。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能,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特制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领导重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3.15”纪念活动组委会,市政府副市长王志勇同志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文学同志、市工商局局长朱元海同志为副组长,市工商局、财政局、物价局、质监局、卫生局、农业局、供电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和曾都区工商局局长为成员,下设纪念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地“3.15”活动的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消委会秘书处,市消委会秘书长李进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xx大有关消费方面的精神,进一步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展示消费维权成果,披露典型侵权案例。具体开展十项活动,即:召开一次“3.15”纪念大会,表彰一批消费者满意单位和商品,开展一次消费法规宣传教育“五进”专题研讨会,举办一场“3.15”纪念活动文艺演唱会,在报纸和网络上开办一期“3.15在行动”专栏,组织一次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现场咨询活动,通过媒体网络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大案和重大影响案件,每年组织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一批消费维权成果,组织10支消费法规宣传教育小分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召开筹备会议。2月下旬召开市开展“3.15”纪念活动筹备会议,研究、布置“3.15”纪念活动工作。
(二)召开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3月上旬召开由各新闻单位参加的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各有关职能部门披露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
(三)媒体宣传。
1.3月10日-15日,联合新闻媒体开办“3.15在行动”专栏;与广大媒体共同开通消费维权投诉热线,市消委秘书处、市工商局12315及新闻媒体共同受理和调解消费者投诉。
2.3月15日,开展网络、平面媒体专版宣传。在日报、编钟之声、消费维权网、都市网上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各成员单位展示维权成果和维权举措。
(四)召开“3.15”纪念大会(3月中旬)。
(五)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文艺演唱会(3月中旬)。
(六)组织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的现场咨询服务活动(3月中旬)。
(七)开展送法规、送知识下乡活动(3月2日-3月16日)。各地根据各自实际,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送法下乡、消费维权知识演讲、假冒伪劣商品辨别等活动。
(八)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3月中旬)。
(九)召开“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表彰会(3月下旬)。总结“315”纪念活动经验,表彰一批消费维权先进典型。
(十)召开消费法规宣传教育“五进”专题研讨会(3月上旬)。
五、有关要求
市消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今年“3.15”纪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强化工作职责,认真搞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纪念宣传活动圆满成功。各地“3.15”纪念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3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统计报表、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数量和视频录像一并报送市消委秘书处。
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活动背景
为了使广大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为了使扩大消费与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并落实到自身行动中去;为了提高部门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切实解决消费纠纷。20xx年3月15日xx省宣传部联合其他部门于在南昌八一广场举办“消费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和大型现场消费者咨询会,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应xx省消费者协会的邀请,师范大学商学院权益纪检部、青年志愿者协会抵达广场, 展开一系列相关活动。
二、活动目的
协助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和宣传工作。
三、活动时间
二〇xx年三月一十五日
四、活动对象
广大消费者和参加现场咨询活动的相关部门
五、活动主题
放心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健康维权,诚信维权
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完善自己,弘扬新风
六、活动地点
南昌市八一广场
七、承办单位
师范大学商学院权益纪检部、青年志愿者协会
附:
活动流程
一、 前期准备
1. 由权益纪检部负责联系xx省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协调好3.15消费者权益日工作任务;
2. 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准备各种活动用品,如:师范大学校徽,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绶带,摄像用品等;
3. 收集活动当日各个到场部门为消费者准备的宣传单,以便配合相关人员进行消费宣传;
二、 活动内容
1. 协助相关人员为参加现场咨询活动的相关部门提供矿泉水等资源;
2. 协助相关人员搬运物品,看管、整理后勤处物品;
3. 协助相关人员对来往的消费者进行消费权益知识的宣传;
4. 协助相关人员引导消费者寻找需要寻求咨询的相关部门;
5. 协助相关人员维护咨询会现场秩序;
6. 协助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环境卫生;
7. 协助相关人员积极发放各到场部门消费宣传单;
8. 协助相关人员记录咨询现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