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务2024年工作总结汇总三篇

乡镇财务2024年工作总结(通用3篇)

乡镇财务2024年工作总结 篇1

在教育局党组的领导下,全科人员团结协作,共同努力,顺利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计财科20xx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财务工作

1、审核汇总所有预算单位上一年度的经费决算;预算外资金决算。有关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决算。并按时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决算资料。

2、组织部署各直属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对各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盘点,经过一个多月的清理登记、汇总,基本上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对新归属的林业四校的财务状况,后勤管理及经费需求情况进行了调研,向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提供了有关数据及资料,以保证林业四校的平稳过渡及学校正常工作的运转。

4、配合盟审计局对全盟普教经费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经过审计,计财科的财务工作得到了审计部门的充分肯定。

5、抽调部分财会人员,参加了由盟财政局组织的对文体广电局预算外资金的收入,管理支出情况的对口检查。

6、针对20xx年我盟各项教育事业的经费需求,诸如:"义教工程"配套资金,逸夫赠款配套资金,直属单位预算包干缺口资金,直属单位各项维修费,购置费等。经积极协调,请示报告。到20xx年末共争取到盟本级各项一次性经费310万元。

二、计划统计工作

1、布置了20xx年度全口经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并如期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2、布置上报了20xx年度全盟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情况年报。

3、为掌握教育事业的统计新软件的应用方法,组织全盟13个旗市及部分企业的统计人员,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新统计软件应用培训班。组织召开了全盟教育系统20xx年度至20xx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布置会、汇总会。11月初,利用新的统计方法,新的程序,完成了全盟教育事业的统计汇总工作,并如期参加了自治区组织的教育事业统计汇总会。

4、全年共布置汇总上报了除财务统计及事业统计以外的统计报表20套,420页,其中包括:

①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统计

②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

③清产核资统计报表

④二期义教工程规划统计报表

⑤20xx年至20xx年排危工程报表

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表

5、完成了"十x五"期间全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并为布局调整工作的启动,落实好布局调整规划,组织召开了全盟中小学布局调整经验交流现场会。

三、基本建设工作

1、全盟教办系统共新建校舍111518平方米,完成投资10844万元,其中:高中新建校舍34868平方米,完成投资3658万元;初中新建校舍15566平方米,完成投资1423万元,小学新建校舍30787平方米,完成投资2838万元。

2、直属学校共计新建校舍45715平方米,完成投资4572万元。在国家没有投资的情况下,协助盟幼儿园、盟特教中心,建起了教学楼与食堂律动教室。这两个项目的完成,从根本上改变了盟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也使特教中心学生必不可少的餐厅与律动教室得到了解决,同时使这两个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直属园校,跻身全区同类园校的先进行列变成可能。

3、全盟20xx年共建教职工住宅26075平方米,共计283户,完成投资2314万元。

四、"义教工程"及"排危工程"工作

1、在阿荣旗组织召开了全盟各旗市计财股长会议,对全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制定,"二期义教工程"规划的制定,排危工程规划的制定,做了全面部署。

2、协调盟行署建立了呼盟"二期义教工程"、"排危工程"组织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

3、完成了"一期义教工程"的总结工作,向自治区教育厅上报了"一期义教工程"的总决算。上报了盟及四个项目旗的三年工程完成情况的总结材料,参加全区"一期义教工程"的总评比。经自治区的评定,盟教育局及鄂伦春旗、莫旗、鄂温克旗获"义教工程"达标奖,阿荣旗获"义教工程"先进奖,共获奖金80万元。

4、接待并协助国家危改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下派的专家组,完成了对我盟危险校舍现状的调研工作。通过检查,专家组对我盟上报的危房情况的真实性给予了肯定。

5、完成了"二期义教工程"规划的制定工作。并几次到自治区教育厅,说明我盟制定规划的依据,积极争取"二期义教工程"资金额度。共争取"二期义教工程"上级专项资金6090万元。根据"二期义教工程"专款额度,制定了"二期义教工程"实施的年度计划。今年已启动土建项目24个,计划购置课桌椅4615套,购置图书20xx0册,完成购买教学仪器金额22.4万元。

6、完成了"排危工程"规划的制定工作,并会同城建、质检部门对我盟中小学危险校舍重新作了鉴定,并把排危的相关资料如期上报教育厅,为争取排危工程款提供了保证。经积极争取和有效的.工作,共争取排危工程款1354万元,确定项目27个,制定了排危工程年度计划,今年共起动排危工程项目10个,已全部竣工的5个,新建校舍9360平方米,完成投资880万元。

7、根据教育厅的要求,组织"二期义教工程"项目旗的计财股长和部分排危工程项目旗市的基建管理人员,参加了自治区组织的工程项目管理培训。为"二期义教工程"及"排危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提供了保障。

8、 10至11月份,我们对今年启动的所有"义教工程"项目、排危工程项目、逸夫赠款项目、嘉诚赠款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所有项目基本上达到了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

乡镇财务2024年工作总结 篇2

我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报告及xx届六中全会精神,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领导、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总结如下:

在政治思想上,我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以此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及政策。

在工作中,我遵纪守法、认真负责,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财政会计人员,首先确保自己的业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规范会计核算工作。20xx年,在乡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的领导下,我和财政所其他同志一起,按时保质地完成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低保、五保、优抚等的兑现工作,使对象户能及时享受到中央的各项扶助政策,感受到党的温暧。除业务工作外,我还负责**村的驻村工作,在这一年中先后配合村两委成功调解了5起民事纠纷,确保了全村的社会稳定。

在工作之余,我也不忘学习,作为一名业务人员,必须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我参加了党校在职本科班的学习,现已结业证5科,在财政局的安排下,今年我参加了三次业务培训,使我对财政业务知识有了更多的理解,为将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业务学习的同时,我还积极参加乡党委政府组织的政治学习,认真领悟了党在农村的有关政策精神,使我坚定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帮助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业务知识不够全面,工作经验不足,协调能力差,办事急于求成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取长补短,认真学习,在乡党委政府和财政局的领导下,努力工作,自我完善,力争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公务员!

乡镇财务2024年工作总结 篇3

宗教活动场所中的矛盾纠纷,大多数都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引起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不仅直接影响着团体的凝聚力和场所的稳定,也关系着广大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我市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有的矛盾一触即发,相当激烈,广大信教群众要求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现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汇报

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及其成绩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宗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

第一,加强财务督导。8月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市、县区宗教团体及三一教协会全部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组长由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3-5人懂财务的非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担任,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出纳、场所负责人,具体采购人员列席旁听,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凡是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发票,当场予以纠正。凡经理财小组审核后确定无疑义的票据,加盖审核专用章;凡未经理财小组审核或审核未过关的,不允许其入账。财务督导制度实施二年以来,有效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有了明显的改观。

第二,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市民宗局出台了《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现金和银行存款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两会、市三一教协会统一印制《市宗教活动场所收入专用收据》三联单,加强对较大宗教活动场收入的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财经知识,动员有条件的场所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尽量聘用有会计资职的专业人员担任,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进行规范。堂多年来一直坚持聘用有会计专业资职的人员作为该场所的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内部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市三一教协会也经常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坚持财务收支公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要向信徒群众公开,并接受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市较大的场所能够做到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场所的团结稳定。涵江鲤江庙从开始,每年年底在鲤江广场进行年度收支的情况向社会信众公布,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市天主教爱国会每季度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资产负责表》,使宗教主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第五,建立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点。为了培养财务管理的示范单位,市民宗局每年召开1-2次财务规范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让管理较为规范的场所进行现场经验介绍,让大家进行观摩学习,8月从中挑选涵江鲤江庙、堂、东山祖祠等9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上报省厅作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引路,达到全面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财务制度不够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但不够健全。有的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根本不按照制度执行。有的场所负责人随心所欲,自已不带头遵守财务和会计制度,造成管理人员内部闹矛盾,不和谐不团结,造成信教群众对该场所的不信任和强烈不满。由于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容易形成教职人员在经手钱款方面独断专行,给宗教活动场所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一个因素。

第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在银行开设户头,仍有相当数量的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济收入较多的宗教活动场所仍然以个人的名义在银行存款,存在公款私存的现象。特别是有相当数量佛教场所仍然存在“个人账”和“口袋账”的现象,经济坐收坐支,从来没有建立账目,当家一人说了算。目前仍有部分场所收入不使用各宗教团体统一印制的收入专用发票,收不入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现象。有的场所报销仍然没有正式凭据,白条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场所报销发票没有经过会计审核,报销手续不健全,没有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审批;有的场所大笔开支事前没有研究,审批不按制度规定,没有向信徒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财

务人员业务不够熟悉。我市宗教活动场财务人员多数来自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往往是“兼职”或是“半路改行”,绝大多数没有进行会计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多数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年龄较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财会知识较缺乏。在设立账目时,没有按照规范科目设置,相当多的宗教活动场记账方法仍然是以记流水账方式,财务差错不易发现,不易纠正。而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复式记账法,不符合国家财政部关于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能够实行会计聘用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担任的场所位数不多,大多数场所不愿意聘请专业会计人员的现象较为普遍,成为宗教活动场所会计账目不规范、财务管理无法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财务监管不够到位。从下半年起,全市的宗教活动场所实行财务督导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内部管理,设立财务监督小组,但真正发挥的作用不够。虽然财务定期公布,但项目过于笼统,反映不出真实的开支情况,公布成了一种摆设。特别是《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要定期向宗教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财务报表,目前,大部分宗教场所没有落实到位,游离于外部监管之外。由于监管不到位,这给个别人披着宗教外衣借教敛财的人带来了可乘之机。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认为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自觉遵守和执行财会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是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内容之一;也是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事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场所内部的团结;关系到宗教活动能否健康、有序的开展;关系到集体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宗教界乃至社会的安定稳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特别是场所负责人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切实提高加强财务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宗教活动场所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除了要遵守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外,同时还要遵守国家的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国家有关会计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因此,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成员特别是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宗教部门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规定、意见。《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对财务规范管理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希望各宗教团体和场所要结合本场所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探索推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关键是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样才能解决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从制度上遏制宗教内部滋生的腐败。然而,在我市目前要全面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条件还不具备,时机尚未成熟。因此,要在坚持宗教活动场所的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核算单位和监督机制不变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推行财务委托代理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减少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聘请专业会计人员,对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收支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协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财务管理和实施监督。各宗教活动场所自愿向财务代理中心办理委托书,并缴纳少量的代理费用;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自愿接受宗教活动场所的委托。这样既强化会计工作,又节约聘用会计人员成本,是一举二得的大好事。

第三,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根据实际,制定规范的财务制度,形成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确立制度上的保证。一要建立内部财务监督机制。规模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召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会议,推选公道正派、懂财务管理的人员,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其他场所应设财务监督员,负责对本场所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监督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二要合理设置岗位和合理划分职责权限。要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形成设置合理、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工作链和监督链。各场所的主要管理人员、会计、出纳的岗位要分开设置,不能交叉兼职,要明确会计员和出纳员的职责,并认真履行,不能相互替代。账、钱、物要分开保管,财务单据、账本、报表要专人保管,工作变动时办好移交。支票与印章也要分离,不能由同一个人保管。三要加强现金管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功德箱(奉献箱)管理,建立开箱清点制度。场所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交出纳人员清点入账,出纳人员应出具收款收据,其他人不得私下接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四要建立实物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当前宗教活动场所受赠实物管理是最为薄弱的,因此各场所要建立健全实物受赠、保管、领用、核销和入账管理制度,做到受赠实物使用有记录,处理有依据,核销有凭证,投入工程建设有固定资产账。要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使用人的责任,做到固定资产购置有记账,保管有登记,使用(领用)有记录,核销有手续。

第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要定期向公众及信教群众公开财务信息,实行财务透明化。《宗教事务条例》中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为了打消捐赠者的顾虑和不信任感,宗教活动场所需要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透明化,定期公布活动的绩效,就捐款的使用和结果与捐赠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各场所应把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在醒目位置设立财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每月公开财务收支和报表,并将每季度的财务报表统一送交所在宗教主管部门备案,自觉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和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公众及信教群众可透过公布的信息了解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状况,由公众及信教群众监督宗教的发展。二是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本宗教各场所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协助政府宗教部门依法对场所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及时堵塞漏洞。真正把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活动纳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保障宗教活动场所集体财产的安全。三是各级宗教事务部门要依法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执行《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把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执行不好的或仍然没有执行的场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接受检查监督和及时整改的,要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宗教活动场所场所及其负责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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