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通用18篇)
教育局:
为维护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净化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根据甘南州食药局、甘南州教育局《关于开展秋季食堂及周边饮食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知》精神,我校组织安排人员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保证本次专项整改行动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了由学区校长张虎林任组长,副校长杨际文任副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组员由后勤,大灶管理员组成,负责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管理与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使学校食堂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从而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专项检查
按照(甘南食药监[20xx]119号)的通知精神,我校迅速组织安排人员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细致、全面检查,首先针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即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以及校园食堂进行检查,检查学校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等情况;其次明确检查内容:一查上述场所证照是否齐全;二查是否建立进货台帐;三查是否存在过期变质及有毒有害食品;从而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预防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案(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
此次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我校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专项行动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人员。
四、整治内容
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由一把手亲自抓、亲自开会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和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排查出的'食品卫生隐患登记造册,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是健全情况,建立了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制度落实情况,许可证没有过期,没有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设施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到位;因许法人调动,及时的办理了变更、延续、补发手续。
3、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了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货证票据相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食品仓储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及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掌握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没有留长指甲、戴首饰;没有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
5、食品加工的蔬菜按一挑、二洗、三漂洗、四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肉类食品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别存放,无交叉污染;用于加工的刀具、砧板、等工具整洁定位存放、不混用。
6、定期检查和维护食堂的设施设备,及时处理当餐的剩饭剩菜,突查食堂加工的食品品种并进行抽样检验。
五、总结上报
在这次整改检查中,发现消毒设施和防鼠设备不规范,对这些问题及时做了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常抓不懈,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为强化今年我镇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水平,根据上级的专项工作部署,我镇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确定了重点整治的重点对象和环节,并按照工作安排,开展了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措施,精密部署
今年年初,经镇政府批准,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会议上总结了去年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今年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五项建议措施。一是继续健全镇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现高效的平台运作;二是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是尽快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为加强部门间的沟通,组织召开了第二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会议,分析了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形势,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明确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监管要求和任务分工等,并对节前联合检查工作做了详细部署。
二、建立健全机构,制定措施
1、调整了蒋家堰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建立健全了蒋家堰镇20xx年健康教育组织机构网络;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xx年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xx年度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计划、20xx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和发放了《蒋家堰镇食品安全告知书》。
2、食品安全培训。第一次培训时间:20xx年4月2日下午,地点:蒋家堰镇政府,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章第八、九条和第七、八章。参加培训的人员有镇村干部、肉类食品经营者和流动厨师,共计108人。第二次培训时间:20xx年6月28日下午,地点:蒋家堰镇政府,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七、八章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参加培训的人员有食品店、餐馆、食堂和食品加工业,共计67人。
三、深入开展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元旦春节期间,我镇按照食品安全年度工作部署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针对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力度。元月17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等农业高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检查行动,元旦至春节的一段时期,对猪瘦肉、家畜、家禽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异常。
2、对生产食品、炒货、糕点等应节食品的两家食品加工业主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违法业主。
3、1月24日,镇食品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食品监管人员、农业、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产品消费量大、节日接待任务重、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问题多的情况,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没有发现异常现象。
4、2月12日-13日,对春节前部署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督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提高了食品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和紧迫感,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和身体健康,在督查中没有发现异常食品。
5、为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对全镇中、小型餐饮业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餐饮业主无消毒设施、有的清洗设施不齐全,达不到卫生标准,合格率为86.7%;二是针对学校食堂食用油和餐饮业食用大米进行检查,合格率100%;同时,结合'创卫'、节前食品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均比较卫生;三是开展超市等单位的节前应节食品检查工作,全镇共检查超市4家,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当场提出了卫生监督要求、意见。
6、4月8日的会议部署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再次明确蒋家堰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
7、7月份,对全镇的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业、食品经营店进行了全面的调查造册登记,摸清了家底。
9、全镇流动厨师,经过排查,有11个,健康证齐全,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进行了公示。
今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通过上下联合、部门联动、有机结合、齐抓共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有关指示精神,效果显著,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使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得到了可靠保障,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和谐,为蒋家堰明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镇通过对食品安全进行执法检查,在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整治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发现部分生产经营食品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食品安全工作持观望态度,镇食品委员会人员和执法人员对其及时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并要求及时改正。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1、以食品安全委员会为载体,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查处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事故处理程序。
2、继续强化日常监管。包括对药品(医械)的经营业主的监管,对特殊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对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的监管等等,跟踪检查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
3、继续与公安部门合作,坚决打击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食品的大案要案;开展对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专项整治和经营秩序的专项整治。
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就20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从组织上保证了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乡党委会、乡长办公会多次专题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下发《富和乡食品安全20xx年度工作要点》,联合职能部门开展对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等。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年初乡政府与各村、各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落实食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乡明确食安办具体负责本乡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各村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具体管理本村的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乡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得到完善。
(三)是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全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知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乡镇监管,目前群众意识不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是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运行,创建食品安全成功与否的`关键,也是人民群众对加深食品安全的理解,有效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必要。为此,我乡加大了宣传力度,结合今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会议、广播、板报、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月”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了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了自觉抵制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良好氛围。经过广泛的宣传,大大的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
三、突出重点、全面监管
(一)加大日常食品监管力度。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任务,持续加大日常监督管理的力度,突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扎实工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对单位学校食堂和街道餐饮店进行全面检查,通过行业主体调查:14户食品店,其中:11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14户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四小”未取证经营:其中7户小餐饮店、1户榨菜油、1户小食品店、2个卤制品:1个未取得健康证。鲜肉摊7个:7个有证,彻底摸清了我乡内食品行业主体的基本情况,精准掌握监管对象,为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突出节点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为了保障我乡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愉快、安全、放心的元旦春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布置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食品安全人员,以城乡结合部、对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等重点区域,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群众日常大群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食品违法行为。
(三)实施食品安全保险试点。经过前期的工作努力,不断宣传和引导食品安全保险试点工作精神,按照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沐食安办[20xx]8号文件精神,目标明确,乡所在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品店、学校伙食团作对象宣传食品安全保险试点工作的主要精神。宣传到位,乡食品安全管理员把县上传下来保险试点的保额事项,发到了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品店,宣传了食品安全参加食品安全保险的好处、优点和责任。
(四)着力食品安全联动协作。积极发挥乡食安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食安全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监管合力,不断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是狠抓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开展排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过期食品专项整治
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打算
存在的问题: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队伍建设与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科学监管的方法还不多,执法的效能还不高,尤其是长效监管机制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明年工作打算:20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政策、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牢牢把握监管这个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全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相关股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教法规股,由两名人员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举报电话是。各股室和局属单位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农产品整治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氛围,确保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认真监管
(一)狠抓了农产品专项整治的宣传。充分利用达县电视台《关注三农》、蔬菜、水果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宣传资料、横幅标语、田间现场技术培训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产品知识,增强农民农产品质量意识,教育农民群众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指导农民群众识假辩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据初步统计,今年,全县共印发宣传资料x余份,电视宣传5期。
(二)严厉打击了销售使用剧毒鼠药和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县农业局积极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农资销售季节,对全县的重点乡镇和农资批发市场的农药、肥料、种子等进行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的上述产品的行为,除行政处罚外,还进行公开曝光,给使用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
(三)狠抓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品的检查。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同时,县农业局对等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行重点检查和产品检测,定期分别对蔬菜生产基地和超市进行了蔬菜、水果的部分抽样检测,通过检测,其农药残留均未超标。
(四)加强了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管理工作。我县农产品主要以零售为主,未设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不存在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尽管如此,我局仍对农产品超市进行检查,督促其建立由县农业局统一制定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和进货台帐,做到农产品销售市场销售资料完备,统一规范。
(五)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去年xx月以来,我们先后对劣质水稻种子“固优22”,给购种农户造成大田生产减产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重点查处,责令当事人按每亩稻田公斤赔偿给受损失农户,目前已给受损失的农户赔偿x万元,县农业局将继续监督当事人履行赔偿责任。
三、存在问题
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虽然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农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不足,检验检测工作经费欠缺,农产品检验工作未能较好开展;农民农产品安全生产质量意识不高等,这些需要在以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根据省政府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厅自5月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责任。并组织14个市州开展交叉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我省猪肉食品安全,顺利完成了省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工作部署
1、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省商务厅成立了由厅长向力力任组长,副厅长易昌伦、副巡视员罗双锋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食品安全委)都迅速成立了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的“食品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由相关处(科)室和人员组成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有关工作。
2、明确了工作目标。从5月初起到奥运会结束,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采取特殊时期的特殊措施,加强对肉及肉制品的集中整治,确保我省销往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沈阳、秦皇岛等奥运承办城市以及供应香港的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确保奥运期间全省不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都及时召开了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大会,印发了商务部、省政府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指示和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
3、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印发了《湖南省商务厅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也相应制定了实施细则。将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定点屠宰企业,工作的重心放在以肉及肉制品为重点产品;以畜禽屠宰为重点环节;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景点附近区域、交通干线辐射区域、食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等为重点区域;全面有序地展开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定点屠宰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加工储藏私屠滥宰肉和病害肉、注水肉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狠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
1、加快屠宰场规划工作进度。为了搞好生猪定点屠宰场规划工作,确保出产的猪肉品质合格和安全可靠。省商务厅按照20xx年155号省政府令规定的屠宰场设置规划要求,对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屠宰场设置规划》已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完善和调整。各市州在规划和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正加紧进行选址和办理相关手续。
2、抓好屠宰环节管理。全省14个市州都把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作为肉品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的专项整治行动。长沙、岳阳、怀化、株洲、张家界、益阳、邵阳、衡阳、郴州、永州市等市州在20xx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今年他们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力度,加大了对重点区域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死猪肉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收到明显成效。衡阳市屠宰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先后对衡阳市勉夫中学和华源市场周围的私屠滥宰窝点进行了重点打击,缴获私屠滥宰肉品300多公斤,没收病死猪肉12头,并将当事人交由相关部门处理。郴州市对城乡结合部等私宰窝点进行重点整治。共出动执法检查68次,出动执法人员729人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2个,查扣私屠滥宰肉品671公斤。株洲市商务局于6月16日凌晨会同卫生、动检、公安等部门对荷塘区财富小区一生猪私宰户进行打击取缔,收缴白板肉89公斤,没收了屠宰工具。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要求屠宰场对进场生猪及出场肉品实行进出场检疫制度和肉品检验制度。生猪宰杀从进车间到出车间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到环环相扣,确保无污染。湘潭市商务局向屠宰场派驻稽查队员,并联合畜牧部门对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不定期检查,要求进场宰杀的'生猪必须要查验产地检疫证明,每天对运输工具、装卸工具进行清洗,每天要对生猪存栏区进行一次全面消毒,每隔三天对屠宰场内的栏舍、排水沟、过道、屠宰间进行清洗。指导屠宰场加强内部管理,制订查核、岗位责任、消毒等制度。湘西自治州组织所属各县市开展肉品含“瘦肉精”大检测,使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3、加强流通环节管理。一是加强对超市的检查和管理。各级都规定超市所进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场,对超市实行全天候监管,每天有稽查人员对超市销售的肉品及猪付产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怀化市屠管办分别与各供肉商签定了生猪屠宰与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各大超市及集体伙食单位也同屠宰厂签定了供货协议,并公开向社会承诺,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长沙市红星大市场和工商部门、屠宰执法大队从5月份以来,密切配合,对市场的白板肉开展了专项整治,促使红星屠宰场屠宰量回升,目前保持日均屠宰量在600头左右。二是加强对宾馆、酒店、集体伙食单位用肉管理。集体食堂、餐饮单位所使用的猪肉必须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场,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岳阳市5月31日至6月12日,市、区定点办联合市、区卫生、教育、畜牧等部门对梅溪一中、人民公社、华瑞酒店等集体用肉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采购合同、索票索证、台账管理和现场肉品质量。所查单位都与供应商签订了书面采购合同,建立了肉品进货台账,采购的肉品均来自市城区定点屠宰场,肉品质量合格。三是加强对外来肉品的管理。随着家畜产品流通行业的发展,我省很多地方外来肉品在市场销售中所占比重加大。为了确保进入市场的家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外来肉品必须来自商务部认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而且要有完备的手续。
4、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制度。为确保奥运期市场供应,全省商务主管部门加强猪肉市场的预测分析,督促屠宰企业均衡组织生猪供应市场。省商务厅开发了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软件,从6月份开始对全省县城以上185家定点屠宰场进行生产情况监测。同时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对突发事件和质量安全事件,要求商务主管部门必须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情况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协作,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定点屠宰,支持定点屠宰,努力为迎奥运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5月27日上午,常德市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在市步行街隆重举行。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办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各单位共制作宣传牌50块,发放宣传资料5700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13起。娄底市商务局利用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了全市统一“商务执法”标识的执法车辆在娄底城区巡回进行广播宣传国务院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活动,在娄星广场设置了专门展位,印发宣传资料4000份,同时各县(市、区)也进行了相应的宣传活动。
6、推动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目前,我省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有更多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但这项工作直接影响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纵深发展。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去年专项整治的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大力推动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常德市在确保县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的同时,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也达到98%。
我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重视的态度,现将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每学年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检查情况
我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陪同下对学校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检查了食堂、储存室等,检查时从《餐饮服务许可证》、记录、索证索票、了解师生吃饭情况、现场检查指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检查中肯定的地方
1、学校食堂炊食员、食堂管理员健康证,上岗证齐全。
2、食品采购严把了质量关,无腐烂、变质、过期食品以及标识不全的食品进入储存室、食堂。
3、采购食品时向商家索证索票及时,对食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备案存档。
4、食品采购进入食堂时要做好了进货台账。
5、食品及原料的`贮存符合卫生、安全、整洁的要求,做到了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6、学校没有使用食品添加剂,对各种调料由炊事员专人专柜负责。
7、食品冷藏、冷冻做到了原料、成品分开存放。
(二)、存在的问题:
1、检查时教师灶炊食员未穿工作服,未取得健康证。
2、消毒柜内卫生差,洗菜池内堆放洋芋。
3、操作间灶台抽油烟机有污垢,墙壁有大量灰尘。
4、检查时餐具未及时消毒。
5、操作间未按标准做到防尘防灰。
三、食堂食品检查情况整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对检查督导情况整改如下:
1、对食堂卫生进行了全面打扫,尤其是消毒柜、留样柜、冰柜、洗菜池、抽油烟机、墙壁等进行了打扫和清洗。
2、对学校食堂操作间墙壁进行了防尘防灰处理(墙壁贴瓷砖)。
通过本次检查指导,加强了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同时也对学校食堂的卫生和设备进行了整治。
一、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获证中学食堂有23家(有2家已受理),幼儿园食堂18家。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制定了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每年3月至4月、9月至10月,对全县中学、托幼机构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环境卫生状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厨废弃物的处理、餐用具的清洗消毒、食品分类储藏情况以及严查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共计检查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食堂*户次,责改*户次。
三、加大培训
为从根本上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加大了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于4月16日进入大龙乡中心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讲解了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于8月31日召开学校负责人及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会上对《贵州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暂行)做了讲解,介绍了分级评审、量化评价等内容,要求各学校食堂按照《贵州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暂行)的规定,认真做好自查评分,并向我局提交量化分级申请表,开展量化分级工作。
四、强化监督
我局于3月10日至11日,在县政法委的牵头下开展了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持有情况、环境整体布局的合理性、各种硬件设施的.使用及养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原料购进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的执行情况、食品加工工艺流程、食品留样的执行情况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当场给予指导帮扶,要求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并于7天之后进行复查,将复查情况上报县政法委。
五、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机构组织
多数学校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个别学校未明确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制度完善
一是学校把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纳入学校综合管理制度建设中,学校食堂都建立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监督。二是建立了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从业人员名单、《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等。三是建立健全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档案表,要求每个学校幼儿园食堂设立一至两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四是多数学校未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无检查记录,有的是有检查记录,但无检查计划。
(三)索证索票、留样、加工、储存等方面
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登记工作不完善,食品添加剂未执行“五专”管理;个别留样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虽留样,但存在留样数量和留样时间不足的问题,留样记录不全;个别学校食品仓库存放物品未能隔墙离地等等;部分从业人员未按照规范操作,设有的功能场所未使用,直接在烹饪间内进行粗加工操作,烹饪好的菜未及时存放到备菜间,采购的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生熟菜盆未分开等;餐厨废弃物无日产日清记录,未与前来收购的人员签订保证协议等不规范操作均存在。
(四)设施设备情况
大部分学校食堂因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合理,食品粗加工、切配、烹调区域未能明确分开,加工流程方面不能做到生进熟出,不能有效的防止交叉感染;防蝇、防蚊、防虫、防鼠设施设备不齐全;缺少动植物食品清洗水池、洗手设施以及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缺少抽油烟及滤油设施;
(五)人员资质方面
个别从业人员未获得健康合格证明就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食堂承包人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对《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熟悉程度不足,多数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和专业操作水平。
(六)量化分级情况
我局于9月1日开始对学校食堂开展量化分级工作,目前对11家应量化单位进行量化评分,初评结果:1家达到A级单位的要求,4家达到B级单位的要求,4家达到C级单位的要求,2家不达标,已限期整改。
(七)陪餐情况
个别学校实行学校领导、老师陪餐制度,在每餐老师进行签到,记录食堂情况。让老师和学生同吃,能随时了解食堂情况,倾听学生意见。
二〇xx年九月十七日
为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市、县两级食安委按照《关于“十一”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根据季节和节日特点,此次专项整治把月饼、水产品、食用油、猪肉、老年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等作为重点品种,把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各景区、景点以及各类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集体用餐场所等作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了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店)建筑工地以及学校食堂、学校和旅游景区周边的酒店、饭店等场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是好的,没有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据不完全统计,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6900余人次,执法车辆3600余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个体户18000余家,餐饮企业1200余家,罚款金额25万余元,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业户17家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农产品药残检测工作。市农委、海洋渔业局对生产基地和市场上销售的蔬菜和水产品进行了农药、渔药残留检测工作,其中,蔬菜抽检合格率为91.5,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为100。
(2)生产加工环节强化区域监管。市质监局开展了肉制品等10类许可证产品的无证查处等工作,重点检查了月饼生产企业执行新标准情况以及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专项检查。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大连海关,加强了出入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重点检查了非法入境肉类和掺伪使假产品。
(3)流通环节监管注重实效。市工商局着重检查了各大商场、超市销售的月饼,合格率达98以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洋酒、名牌酒的专项整治,查获各类假洋酒221瓶,涉嫌假冒假名牌白酒3000余瓶。市经委盐政稽查支队检查了各类市场和食堂,查获违法盐产品10余吨。
(4)餐饮消费环节严把食品卫生关。市卫生局重点加强了对大型餐饮单位以及繁华地段、旅游景点附近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各区(市)县结合实际也开展了专项整治和突击抽查。开发区、中山区、西岗区和沙河口区全面检查了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餐饮单位。旅顺口区、金州区和长海县政府有关领导亲自带队,在节日前和节日期间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进行了检查。甘井子区和普兰店市检查了辖区内的定点屠宰场和肉类市场,打击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瓦房店市和庄河市重点检查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清理了一批卫生条件达不到标准的食品加工小作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监督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食品种植、养殖源头依然存在违规使用农药的现象;
二是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仍存在产品标识不规范和对产品新标准不了解的问题,个别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
三是在食品流通环节,存在着商场超市入口处食品裸露销售,没有防蝇防尘设施等问题;
四是个别小型餐饮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既提供餐饮服务,部分新上岗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要跟踪检查巩固成果。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跟踪检查,抓好整改,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不能放松监管,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
二是要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假和扶优相结合,扩大高质量食品的市场占有率,努力建立长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提高整体执法效能,通过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行动,来解决重点、难点和公众关注的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使我市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更加规范,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消除了不安全隐患,达到了预期目的。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一年以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镇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使全镇居民用上放心的食品。
一、加强领导,抓好食品安全网络建设。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全镇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镇党委政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镇9各社区,1个行政村确定一名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和一名信息员,配合做好全镇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社区干部入户、召开座谈会、出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特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
一是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项监管责任。学校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的同,同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二是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在“五一”、“中秋”、“十一”、期间,为让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安定愉快的节日,镇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做好了信息上报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各种通讯畅通。各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切实例行职责,及时了解辖区内食品安全情况,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动物防治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
镇党委政府一是把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村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社区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的信息收集、汇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防治计划。
某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区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8月底以来,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行动迅速,责任明确,围绕三个重点,在注重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以政策宣传为重点,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一是注重企业层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规定》宣贯会,宣传和讲解国家法律对食品企业的要求。结合排查和执法检查,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规定》和《南湖区不安全食品召回实施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规定》,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品经营单位”的书面通知,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二是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在注重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先后20多次报道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一些严重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曝光。
二、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一是各部门行动迅速,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了地毯式检查。质监分局以糕点、豆制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分区域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检查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其中的6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分局开展了农村放心店“回头看”活动,组织各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积极配合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班加点。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他们还专门制作了餐饮行业的规章制度,并送户上门。
二是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在实施分头检查,分别整治的基础上,区领导小组先后三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门,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三、以迎接国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检查为重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
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把全国现场会的检查作为检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根据上级要求,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到镇、到村、到部门,并确定了以余新、大桥、七星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和延线各镇根据分工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三条线路的沿线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质监分局由局长亲自带队,挨家挨户检查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工商分局由主管局长挂帅,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确保车辆、确保人员,并落实责任区,逐点进行检查部署。区卫生部门抽调力量,放弃休息时间,对余新、大桥、七星等区域的小餐饮、学校食堂、小副食品店等重点行业加强整治力度,全力以赴投入整治行动。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通力合作下,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摸清的.监管对象的底数。如质监部门通过全面排查,发现了新增的糕点小作坊16家;药监部门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查,全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零售批发企业183家。
二是各部门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了执法联动机制,形成了强大声势,加大了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整治行动开始至今,区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食品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解决办法,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使整治提前出现成效。截止目前,质监部门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10家企业限期整改,并拟移送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主6个。三产部门在整治中收缴违法肉品2542公斤。药监分局查获7起违法案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区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8月底以来,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行动迅速,责任明确,围绕三个重点,在注重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以政策宣传为重点,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一是注重企业层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规定》宣贯会,宣传和讲解国家法律对食品企业的要求。结合排查和执法检查,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规定》和《南湖区不安全食品召回实施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规定》,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品经营单位”的书面通知,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二是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在注重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先后20多次报道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一些严重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曝光。
二、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一是各部门行动迅速,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了地毯式检查。质监分局以糕点、豆制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分区域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检查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其中的6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分局开展了农村放心店“回头看”活动,组织各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积极配合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班加点。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他们还专门制作了餐饮行业的规章制度,并送户上门。
二是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在实施分头检查,分别整治的基础上,区领导小组先后三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门,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三、以迎接国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检查为重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
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把全国现场会的检查作为检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根据上级要求,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到镇、到村、到部门,并确定了以余新、大桥、七星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和延线各镇根据分工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三条线路的沿线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质监分局由局长亲自带队,挨家挨户检查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工商分局由主管局长挂帅,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确保车辆、确保人员,并落实责任区,逐点进行检查部署。区卫生部门抽调力量,放弃休息时间,对余新、大桥、七星等区域的小餐饮、学校食堂、小副食品店等重点行业加强整治力度,全力以赴投入整治行动。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通力合作下,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摸清的监管对象的底数。如质监部门通过全面排查,发现了新增的糕点小作坊16家;药监部门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查,全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零售批发企业183家。
二是各部门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了执法联动机制,形成了强大声势,加大了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整治行动开始至今,区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食品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解决办法,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使整治提前出现成效。截止目前,质监部门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10家企业限期整改,并拟移送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主6个。三产部门在整治中收缴违法肉品2542公斤。药监分局查获7起违法案件。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纪委办公厅、省监委办公厅《关于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闽纪办〔20__〕15号)要求,进一步保障我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和内容
(一)主要目标
坚持“线上线下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促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二)重点监管内容
1.第三方平台落实《电子商务法》及《办法》要求情况
(1)第三方平台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
(2)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地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
(3)第三方平台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公示,是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
(45)第三方平台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是否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网络曝光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56)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如实记录订单信息,并至少保存6个月。
监管实施主体:各级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科(股)室牵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股)室配合。
2.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办法》要求情况
(1)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活动。
(3)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4)是否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是否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5)是否保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
(6)是否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
(7)对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是否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8)是否在网上公示菜品名册和主要原料名称。
监管实施主体:各级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股)室牵头,网络监管科(股)室配合。
二、方法步骤
此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自即日起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网络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摸清辖区内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及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基本情况,开展法律法规宣贯、约谈等行动。督促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按要求进行备案,把好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上线准入关、日常检查关、知识普及关”,并切实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对照重点监管内容,对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查处。
(三)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针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回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10月10日前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1)同时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网络餐饮服务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新兴食品经营行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结合辖区网络餐饮市场特点,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具体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打好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攻坚战。
(二)依法监管,严厉查处。整治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发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冒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经营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及的违法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在各第三方平台同步清理,对涉及的第三方平台要同步查处。对发现使用虚假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从经营行为的,要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对第三方平台在各地的代理商、合作商等,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属于独立法人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直接查处。
(三)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加强与通信管理、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合作,实现监管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畅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将投诉举报内容及时汇总反馈给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督促其及时改进。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联络,鼓励与第三方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提高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送餐人员“吹哨人”制度,加强行业内部监督。鼓励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公布厨房照片或实时视频,使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加工操作情况。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营造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舆论氛围。加强食品安全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媒体沟通和舆情监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发现负面舆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负面舆情的发酵或炒作。
(五)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将专项治理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找准自身职能与专项治理的集合点,主动作为、协同合作、共管共治。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将需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与行业性、管理性问题区分开来,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党内监督对象、监察对象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在移送后7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报送《民生领域专项治理问题线索登记表》(附件2)。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有序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20xx]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教育局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和县工商局、卫生监督局一起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深入到僻远、规模小的学校进行抽查。四月份以来,县后勤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一行人,分别到高家堰、贺家坪、榔坪、渔峡口、资丘等乡镇二十多所学校进行检查,对食堂、商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校长挂帅,逐校逐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从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无证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扼止,购销台帐和索证票制正在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的“五关”得到了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总之,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四、正视问题,警钟长鸣。
在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学校食品安全硬件设施还不能达到要求,必要的消毒、储存设施欠缺;二是对僻远薄弱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缺乏经常性地检查指导,导致工作随意性大,食堂环境卫生差,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不落实;三是仍有极少数学校搞“甩手承包”,缺乏监管,仍存在安全隐患;四是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不太规范,具体表现在建账不规范,没有严格实行成本核算、保本经营,帐目、菜谱等公开不及时,没有及时调控学生伙食质量;五是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紧抓不懈,做到警钟长鸣。
教育局:
为维护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净化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根据甘南州食药局、甘南州教育局《关于开展秋季食堂及周边饮食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知》精神,我校组织安排人员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保证本次专项整改行动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了由学区校长张虎林任组长,副校长杨际文任副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组员由后勤,大灶管理员组成,负责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管理与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使学校食堂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从而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专项检查
按照(甘南食药监[20xx]119号)的通知精神,我校迅速组织安排人员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细致、全面检查,首先针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即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以及校园食堂进行检查,检查学校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等情况;其次明确检查内容:一查上述场所证照是否齐全;二查是否建立进货台帐;三查是否存在过期变质及有毒有害食品;从而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预防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案(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
此次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我校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专项行动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人员。
四、整治内容
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由一把手亲自抓、亲自开会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和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排查出的食品卫生隐患登记造册,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是健全情况,建立了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制度落实情况,许可证没有过期,没有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设施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到位;因许法人调动,及时的办理了变更、延续、补发手续。
3、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了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货证票据相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食品仓储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及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掌握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没有留长指甲、戴首饰;没有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
5、食品加工的蔬菜按一挑、二洗、三漂洗、四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肉类食品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别存放,无交叉污染;用于加工的刀具、砧板、等工具整洁定位存放、不混用。 6、定期检查和维护食堂的设施设备,及时处理当餐的剩饭剩菜,突查食堂加工的食品品种并进行抽样检验。
五、总结上报
在这次整改检查中,发现消毒设施和防鼠设备不规范,对这些问题及时做了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常抓不懈,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XX小学
20xx年xx月xx日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按照xx县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坚持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核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专门成立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此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专职干部全面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牧区、中心小学及郭庆联校食品安全氛围基本形成。
二 、主要成绩
﹙一﹚组织领导得到加强,责任得到明确。被督查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明显增强,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办公会议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并对责任目标细化分解,乡政府与3个村委会、中心小学及联校签订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4份。针对牧区监管力量薄弱的实际,我乡成立食品药品管理站,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各村委会主任为信息员,有效解决了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村、组二级监管网络,实现具体事务有专人抓,彻底改变了过去基层食品安全业务没有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局面。
﹙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在建立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我乡制订了工作计划、宣传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文件,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我乡将食品安全列入村规民约,通过自律的方式,全面落实牧区家庭自办宴席管理的工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我乡结合实际和职责,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使应急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注重宣传教育,形成安全氛围。我乡按照《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月实施方案》要求,以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余份,我乡结合牧区工作,利用乡党委、政府召开相关会议的时机,适时对村班子开展食品安全的即时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教育。
三、存在问题
一是村组班子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不能充分履行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职能,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不够,监管合力不强;
二是乡镇与村委签订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部份指标不切合实际,可操作性不强;
三是各村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四是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五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
六是建议上级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完善应急救援、信用管理制度等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安排专职人员,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事务,确保食品工作不脱节。
(二)利用我乡便利的交通和区位优势的良好契机,在条件较好、村民接受程度高的村委,选1—2个点,作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示范村,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全乡。
(三)要采取多种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宣传走进学校、进牧区,不断提高广大牧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起到预防预警作用。
(四)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督查,检查是否执行食物采买索票索证制度和食物留样制度等。
(五)围绕目标责任书,逐条逐项对照收集工作痕迹材料,查缺补漏,以完整的档案,展示工作动态,迎接年终考核。
根据我县《关于开展x年度捐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沙政纠〔20xx〕2号)精神,现将我局今年专项牵头事项“整治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部署,明确监管部门职责。一方面制定了《x年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整治任务、措施、时限和要求;另一方面梳理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因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食品监管职能重新调整,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过渡时期,主动同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要求坚持“以群众利益为重”,紧绷责任弦,提升监管力、服务力和执行力,确保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因工作松懈造成的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二、强化监测,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的预警能力。一是下达了抽检任务。年初县食安办下达了全县食品安全检测任务,并要求各相关部门按月上报检测工作进度,确保检测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落实了食品检测经费。县财政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共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68万元,其中检测经费48万元。三是部门自行组织检测。各部门按照所辖行业特征、企业内部规划、系统网络监测的要求,自行组织开展不同品种、不同项目的食品安全检测。据统计,今年共检测瓶(桶)准水、末梢水、米、茶叶、水果、鲜肉、乳制品、蔬菜等19类指定抽样产品共3881个样,经检测各项指标达标率达到97%以上,食品安全状况保持总体良好。
三、强化监管,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今年全县共组织开展食品执法检查556次,出动执法人员3796人次,查处违法案件22起,其中结案19起,涉及总货值2.34万元,罚款金额达5.77万元。
(一)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销售过期食品,以及制售“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集中执法力量、集中时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976人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3户次,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40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76户次,其中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439户次;监督抽检食品28批次,其中儿童食品6批次;检查食品添加剂22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3个次;取缔无照经营户2户;查扣侵权仿冒食品数量 7公斤 ;查扣劣质食品数量 32.8公斤 ;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7件,其中: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6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1件,立案查处1起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及举报12起。
(二)开展小吃配料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利用快速检测仪对小吃配料行业共抽样检验18批次,其中4个批次配料超标,超标项目分别是大肠菌群、群落总数、苯甲酸及其钠盐、大肠菌群。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4个批次配料进行了追溯和立案查处,罚没入库2.45万元。利用沙县小吃配料监管平台,对17个批次的小吃配料进行了临过期提示、预警和过期锁定,发布了27个品种、批次小吃配料的质量抽检报告信息,对小吃配料行业进行了38个批次的抽样检验,针对检出的问题配料,利用平台“上溯源头,下追流向”的功能,及时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4个批次配料进行了追溯和查处。
(三)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县农业局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及乡镇农资经营店进行巡查,突出蔬菜、水果和茶叶等农产品农残治理,查看蔬菜用药专柜情况,指导农资经营者规范经营。同时,开展兽药监管,重点加强兽药市场监管,依法查处经营假劣兽药及违规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56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63家,检查种养殖企业41家,检查农资产品530吨,货值达500多万元。
(四)加强牲畜屠宰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对县城区定点屠宰场和青州、琅口、高砂三个乡镇定点屠宰点的监督检查。举办农村屠工培训班,提升屠工职业技能。今年共举办12期农村屠工培训班,为全县各乡镇推荐的160多个行政村农村屠工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农村屠工持证上岗,有效保障农村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督促养殖场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填埋井、化尸池、焚烧炉),与养殖场签订《养殖场(户)动物卫生质量安全承诺书》89份,今年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和打击非法出售专项行动71次,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监督指导生猪养殖场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15家。已建造焚烧炉8座,化尸池40多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8家,购置无害化处理机13台,1-11月份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共计14348头,屠宰环节检出染疫病死生猪48头,检出病害猪肉产品9.566吨。
(五)开展小作坊专项治理。 8月1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乡镇及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召开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对小作坊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对我县 75家各种类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摸底并建立了监管档案。对小作坊业主进行了约谈,引导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生产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以实际行动保障食品安全。11月,开展了板鸭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共检查板鸭加工小作坊15家,对2家卫生条件欠佳的小作坊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六)开展活禽屠宰市场专项治理。 11月7日 至 11月21日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沙县农业局、沙县商贸集团等部门执法人员,对全县畜禽屠宰点是否非法使用沥青、松香等有毒、有害物质快速褪鸭毛,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八个利用工业松香褪鸭毛黑作坊,收缴工业松香约800斤、涉嫌用工业松香褪毛的鸭子20余只,控制涉案人员14名,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七)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按照《沙县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扩大收运范围,不断强化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大力开展餐厨垃圾综合整治行动,打击私营运餐厨垃圾的个人户体,有效维护餐厨垃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卫生。今年共与餐厨行业签订《沙县城区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回收协议书》430份,共收集餐厨垃圾20xx吨。并实现了定时收集,每天的收集量由最初的1.37吨上升到12.8吨。
(八)推进肉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我县被省财政厅、经贸委联合确定为今年全省7个建设肉品质量信息追溯系统试点县之一。目前,城区12个标准化农贸市场、6个生鲜超市共185个肉品零售摊已建立肉品追溯系统,消费者可根据所购买肉品上的安全追溯码,借助互联网、手机短信、12312商务举报电话系统、市场自助查询终端等多种方式, 对肉品屠宰、批发、销售等环节的信息进行可追溯查询。监管部门还可利用追溯查询功能,通过地理信息管理功能模块,实现对问题肉溯源、追踪召回和对各个零售终端的准确定位。
四、强化宣传,营造全民共治共管良好氛围。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全面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提高从业者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爱生命、珍视健康,人人关注安全、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筑牢食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今年来主要开展了得以下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打两非治源头”及学校幼托机构治理“餐桌污染”专项工作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开展“学习双桂坊,诚信做食品”主题实践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监督举报不诚信生产经营行为的责任感,激发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向善的道德理念,提升全行业“诚信做食品”的积极性,促进诚信生产经营;三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以6月食品安全宣传月为契机,按照全省宣传活动的总体部署,通过举办社区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进行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等活动,将普法活动与普及科学知识相结合,提高民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消费识假辨假能力。
五、强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做好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每个月将处罚案件目录报送县检察院,接受司法监督,防范以罚代刑现象发生。二是建立了与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行政执法、行政检察座谈会,督促全局人员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远离职务犯罪。三是开展行政回访活动,向举报投诉人员、受过处罚的单位以及新开办的食品企业业主询问执法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公正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今年来,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未发生推诿扯皮、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现象,其他参加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也未发现推诿扯皮、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现象。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相关股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教法规股,由两名人员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举报电话是12316, 2650889。各股室和局属单位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农产品整治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氛围,确保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认真监管
(一)狠抓了农产品专项整治的宣传。充分利用达县电视台《关注三农》、蔬菜、水果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宣传资料、横幅标语、田间现场技术培训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产品知识,增强农民农产品质量意识,教育农民群众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指导农民群众识假辩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据初步统计,今年,全县共印发宣传资料16000余份,电视宣传5期。
(二)严厉打击了销售使用剧毒鼠药和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县农业局积极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农资销售季节,对全县的重点乡镇和农资批发市场的农药、肥料、种子等进行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的上述产品的行为,除行政处罚外,还进行公开曝光,给使用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全县共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450余人次,出动执法专用车130余次,立案52件,没收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等5种高毒农药51.7公斤、没收四川禁用农药甲黄隆1.1公斤。
(三)狠抓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品的检查。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同时,县农业局对等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行重点检查和产品检测,定期分别对蔬菜生产基地和超市进行了蔬菜、水果的部分抽样检测,通过检测,其农药残留均未超标。
(四)加强了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管理工作。我县农产品主要以零售为主,未设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不存在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尽管如此,我局仍对农产品超市进行检查,督促其建立由县农业局统一制定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和进货台帐,做到农产品销售市场销售资料完备,统一规范。
(五)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去年8月以来,我们先后对劣质水稻种子“固优22”,给购种农户造成大田生产减产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重点查处,责令当事人按每亩稻田177.9公斤赔偿给受损失农户,目前已给受损失的农户赔偿4.97万元,县农业局将继续监督当事人履行赔偿责任。
三、存在问题
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虽然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农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不足,检验检测工作经费欠缺,农产品检验工作未能较好开展;农民农产品安全生产质量意识不高等,这些需要在以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为保障“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市食安委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于20xx年9月22日至20xx年10月10日集中开展“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的重点品种是;猪肉、粮、油、菜、水果、乳制品、糕点、糖果、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各食品生产加工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市场。整治的主要内容是:
(一)加强对月饼等糕点市场的监管。各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原则,开展以月饼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对城市、乡村以及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零售摊点经销月饼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着力整治月饼经营中存在的质量不合格、过度包装、质次价高和搭售其它商品以及掺杂使假、缺斤少两、虚假标识、欺诈销售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全面加强肉类、禽蛋等副食品市场的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加大了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对肉类、禽蛋等副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消费等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加强对猪肉的屠宰、检疫、上市销售的管理,严防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三)加强农贸市场及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对农贸市场、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卫生及摊位严格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利用工业化工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餐饮场所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对一些流动小摊点、夜餐点等加大了清理、整顿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23人次,执法车辆128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53户、食品经营单位1301户、集贸市场27个、餐饮单位和聚餐场所254余家,共抽取以月饼为重点的'面食品6类327个批次,进行了监督检验,其中合格品为287种,合格率为87.8%;抽查检验酱油、醋等调味品7户15种产品,其中合格品为13种,合格率为86.7%;此次检查共封存不合格食品28箱,收缴不合格食品552公斤;没收违法经营肉品750公斤,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2个;销毁劣制酱油12箱,查处以回收食品添加到月饼馅料中加工月饼的违法行为,停业整改17户,捣毁黑食品加工点2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电视曝光。总之,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地震摄了不法商贩,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了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