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总结范文(通用16篇)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密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20__年1月10日,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白云湖派出所开展了白云湖街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联合执法小组累计派出72名检查人员,通过执法巡查、暗访及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重点对小超市、仓库、杂货店、出租屋等重要场所进行排查,确保检查无死角无盲区。联合执法小组还对各商户进行了普法教育,向各商户强调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相关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共检查小超市、仓库、杂货店、出租屋等重要场所累计145家,无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
同时,联合执法小组结合巡查检查行动积极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销售、储存、燃放非法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危害进行重点宣传,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主动举报非法违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推动白云湖街形成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抓安全的工作格局。行动共派发烟花爆竹宣传单张5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20份,悬挂横幅标语68条,重点场所签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145份,线上转发安全提醒累计65次。
此前,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不安全经营风险,白云湖街安委办结合辖内实际,印发了文件《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落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接下来,白云湖街将继续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和值守工作,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构建日常监管体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辖区烟花爆竹领域持续安全稳定,为百姓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春节提供良好环境。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甘州区火车站街道应急管理所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销售点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询问进货渠道、消防安全知识与生产经营状况。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零售店是否具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是否齐全、一致、有效,是否按核定存量规范摆放储存烟花爆竹,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明显禁烟标识,经营门店是否符合要求和杜绝“多合一”经营场所等情况。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将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的`有关规定进行详细的宣传告知。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消除了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增强了经营点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为了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20__年1月13日,窑湾镇王楼幼儿园开展了“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各班教师通过图片、PPT、视频等形式,让小朋友们知道“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污染空气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还容易引发火灾安全教育让小朋友知道“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安全知识,真正让安全教育深入每个孩子心中,安全要牢记。
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护身边的环境,一起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窑湾镇王楼幼儿园幼儿园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过年方式,让我们身边的环境变的更美丽,天空更蔚蓝,共建文明城市!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打击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12月26日起,孝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对肖港镇、西河镇、祝站镇、陡岗镇及朱湖等地18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及一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逐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用电安全隐患、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消防器材设备配备不齐全等情况,并督促指导零售店及批发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烟花爆竹安全销售环境。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和检查力度,对存在无证经营、违法违规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绝不姑息,坚决打击,消除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隐患,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__”,用“加减乘除”四法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春节期间辖区平安祥和。
在动员宣传上做“加法”,提升安全意识。及时召开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要求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管理工作的落实,执法人员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商铺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放过漏洞、不丢掉盲点、不留下死角,营造“全域禁售禁燃禁放、全民弃售弃燃弃放”的浓厚氛围,提升辖区内监管对象的安全意识。
在源头防范上做“减法”,降低风险概率。针对辖区内庆典服务提供企业、殡葬产品销售店,开展现场督促提醒,宣传贯彻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政策,要求其严禁购进和销售烟花爆竹,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范围内“零销售”“零燃放”。
在监督检查上做“乘法”,提高管理水平。针对销售到外市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行为,生产的烟花爆竹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包装标志标识是否规范等内容。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产品规格、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同时,要求生产企业严禁在市内销售烟花爆竹,不断提升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打击违法上做“除法”,严防安全事故。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进入流通市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相关单位15家,对全区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现场检查,暂未发现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和违法经营行为。
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各股室同志的通力合作下,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本局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危化经营户有加油站9户,液化气冲装站台1户,农药经营86户。全县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经营户438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初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xx月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平塘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将上级文件及此方案转发到各企业,要求各企业遵照执行。
(二) 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我县新建的白龙烟花爆竹厂已于20xx年3月通过验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正常生产。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属改扩建工程,已于20`xx年底工程施工结束,正在申报验收。
我县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宇建批发企业已于20__年通过验收,正常经营。县农资批发企业由于重新选择新址新建,计划20xx年4月竣工验收。
(三) 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局分别于20xx年4月,9月分三期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到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复)训。计483从业人员参加。
其间7月份,对获证的白龙烟花爆竹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参加人员45人。
(四) 做好安全常规检查,根据《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平府办发[20xx]88号和《关于再次组织开展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99号的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工作组,于7月至xx月底对县内的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检查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对县内的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冲装站,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对改址新建后,尚未通过验收擅自营业的塘边加油站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对其他企业的经营资质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重大危险源监控,建挡备案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知识培训,证件有效,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任务,措施,时限,资金,人员落实。通过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要求限期整改,其他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
(五)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危化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六) 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州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南安办[20xx]2号),州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4号),《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160号)及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县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本企业的产品打击力度。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286户,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进货等经营(零售)网点6户,查扣爆竹5箱加61饼,大炮15包,礼花50团,清理摆设在专柜外的临时摊点5个,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户网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三,存在间题
一是危化物品及烟花爆竹经营点多面广,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监管人员严重不足,我局现没有专人负责危化及烟花爆竹的监管。
三是检测设备欠缺,烟花爆竹监管唯一的设备是一个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盒。
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五是加油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尚未起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塘边加油站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督促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抓紧申报验收。
三是督促农资公司批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
四是督促加油站企业抓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起动工作。
五是加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为做好白沙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管控工作,近日,白沙公安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加强社会治安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沿街商户、超市、仓库等重点场所,针对是否存在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非法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向群众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同时,检查组还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杜绝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此次联合检查组共检查商铺25家,均未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下一步,白沙公安局将不断强化日常巡查管控,对非法烟花爆竹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更严的措施、更大的力度,坚决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切实将禁燃禁放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全力营造辖区内和谐稳定的氛围。
白沙警方倡议: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严格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不销售、不储存、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合力营造白沙安全、环保、文明的氛围。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增强幼儿安全意识,20__年1月26日上午忆华里幼儿园寒假班开展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幼儿观看了放烟花的'视频,通过谈话明白逢年过节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浪费资源,还存在噪声污染、消防隐患、安全问题。同时,结合生活中炸伤炸残等案例向幼儿进一步你强调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幼儿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普及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使幼儿懂得了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希望通过宣传教育,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使幼儿安全过好假期,健康快乐地成长。
年关将至,烟花爆竹的销售进入了旺季,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防范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镇人民度过快乐安全的春节。近期张溪镇由镇分管领导带队安委办对全镇的烟花爆竹专营店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镇安委办深入辖区内各个烟花爆竹经营店,实地检查各经营店的经营资质,烟花爆竹来源,烟花爆竹是否按照规定数量储存及摆放,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库房内外醒目位置是否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等情况,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合法经营,确保销售安全。同时,向各烟花爆竹经营店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故案例,加强负责人对规范安全销售烟花爆竹的'重视程度。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烟花爆竹专营店13家,发现安全隐患20个均已下发整改通知书,接下来还将督促整改并定期开展“回头看”。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辖区烟花爆竹业主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经营秩序,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1月11日,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处长带队来我区督导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查看了山东东岳汶河氟材料有限公司和山东花王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对企业冬防、人员培训和重点工作落实等进行了督查,对莱芜区开展的专项行动表示肯定。督查组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冬春季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和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点岗位和环节的巡查排查,强化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关注停产和复工环节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下一步,莱芜区将全面落实督查组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对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助力莱芜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今年的烟花爆竹方面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以生产企业的第三轮行政许可换证为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并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在此行业中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日常监管上,全面开展计划行政执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长效安全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一、工作情况
(一)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须提供的资料,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采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__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20__年5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办证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
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提升安全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20__]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21013]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安全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__]8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怀化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依然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质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城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一、今年来所作的工作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 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 10 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__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__、
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__)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__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5、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 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二、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 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臵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2008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未实行专店或
1月12日,记者获悉,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即日起至2月15日,新城区将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专项整治期间,新城区将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责任,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各街道、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坚决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管理过程的`监管工作。重点围绕老旧小区、高层等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部位,充分利用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分片包干,压实工作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村、社区,落实到人,构建区、街道、村(社区)多级联防联控网络。
整治期间,新城区公安等部门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查处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新城区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各类烟花爆竹存储、销售行为实施拉网式排查,组织力量对重点场所逐一排查;新城区城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环境卫生、毁坏城市绿化和市政设施等行为。
据了解,包括新城区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对无视《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城区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以及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律予以严处。
同时,新城区各部门将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宣传到社区、村(小区物业),引导和带动群众积极响应禁售禁放通知,劝阻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在辖区营造全民参与、护航春节安全的良好氛围。
又讯积极贯彻落实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1月11日晚,新城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合解放门街道办事处、属地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夜间执法检查。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解放门街道辖区西七路沿线、尚勤路沿线、尚俭路沿线、尚平社区附近沿街超市、便利店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1起。执法人员现场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予以查扣。结合检查,执法人员及时向摊贩和群众积极宣传《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鼓励商户、群众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近期,新城区应急管理部门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严防各类隐患,保障群众安全。
寒假将至,即将迎来我们最盛大的节日--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重要习俗,为提高幼儿及家长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20__年1月5日,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开展“禁燃烟花爆竹 安全度寒假”安全教育活动。
活动中,老师通过让幼儿观看图片及视频,认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标志,让幼儿知道什么地方是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对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危害。老师还告诉孩子们现在年龄小是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学会保护自己,孩子们纷纷表示不会去做危险的事。
同时,老师们通过微信群发送宣传通知及视频向家长们宣传如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高家长们的安全意识,为保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
通过此次安全教育活动,让幼儿及家长们充分了解了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会带来的危害,把安全意识牢记心间,保障幼儿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寒假。
春节将至,为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减少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切实维护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天宫院街道加强宣传、全面摸排、强化管控,建立领导包片区责任机制,从上至下层层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筑牢安全防线。
天宫院街道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宣传引导,开展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的禁放社会氛围。
“您好,我们大兴区全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是我们街道制作的宣传海报,请您帮我们向亲朋好友宣传宣传。”在龙湖天街广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带队,组织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公安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开展烟花爆竹禁放集中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居民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提醒居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全面摸排,做到心中有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组一行深入辖区内农贸市场、小超市、日杂百货店、仓库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排烟花爆竹的销售情况,逐一进行仔细询问、排查,并对经营者进行禁止售卖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督促店铺经营者牢记“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经营安全。
强化管控,依法严厉打击
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断源头是关键。天宫院街道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检查打击力度,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的源头管控,切实保证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连日来,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联合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综合执法队、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和执法小组,对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从源头管控到位。
接下来,天宫院街道将持续开展宣传、加强排查,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实为辖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排查烟花爆竹质量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8家、抽样16个品种,全部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此次检查以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是否存在无营业执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假冒他人商标、虚假宣传;是否严格落实进销货台账、进货发票,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标识是否合法,以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含量、警示标志等为重点环节,严打严惩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在检查同时,烟台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充分利用现场教学等形式,引导群众科学选购烟花爆竹产品,积极举报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20__年春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日,黄堽派出所与黄堽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督导检查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对辖区内卖烟花爆竹商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活动过程中,黄堽派出所与村委会积极进行对接,广泛发动群众组成宣传队,通过社区、村微信群、积极主动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
民警深入村庄、街道、以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形式对辖区居民和过往群众进行宣传,确保辖区居民知晓禁放政策和有关法律责任,倡导广大群众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平安和谐辖区环境。
下一步,黄堽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禁放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