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国以来党和国家一贯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学校正常工作开展的保障。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日常管理,狠抓各项科学预防措施的落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交通安全学校”和“等级食堂”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做到无重大火灾、爆炸、重大交通安全、集体急性中毒、踩踏、坍塌等各类学校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各教学班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经常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哪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达到他们行为的规范化。任课教师,不管是什么课(包括室内室外课),都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坚守岗位,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实验,教师实验要规范,把安全问题考虑周全。
经常利用集中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全体教师、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常见事故的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及用水、用火、用电等安全等安全知识。要加强对职工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每学期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一次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学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安排后勤人员和督促相关人员排除。
牢固确立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的意识。把学校安全管理列入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议题,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逐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加强对各部门、教职员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今年,教育局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估的考核内容。
制定和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市教育系统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上报并协助查处各类事故,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每一起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处理。
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执行每月一次、开学、放假前以及恶劣天气前后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全面排查重大危险源,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并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注重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活动和措施落实到位
在注意教育性投入的'同时注意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将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经费列入学校支出预算。按规定配足学校门卫,完善和规范学校消防、防盗、防暴等各类安全设施设备,为确保学校安全提供物质保障。学校重点单位,如实验室、阅览室、电脑教室、实物保管室、队部室和各办公室,由相关人员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安全管理的实效
(1)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一要严把安全关,严格执行“索证登记”、“生熟分开”、“餐具消毒”等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每天做好24小时留样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二要严把质量关,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堂工作,要经常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在增加花色品种和提高饭菜质量上下功夫。三要严把价格关,各校要充分发挥监督小组和膳食委员会的功能,加强对食堂的民主管理。食堂经营情况要定期向师生公布,利润要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要重点加强对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二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场所疏散通道的整治,确保疏散畅通;三要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完好齐全。
三、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及分工:
(一)组织与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管理机构,构建学校安全管理网络健全。
2.制订本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工作预案。
3.制订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二)宣传教育:
1.结合各种活动,开展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的工作。
2.综合学科教学,渗透安全知识教育,使安全教育内容真正进课堂。(责任人:各教师)
(三)饮食安全:
1.规范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严防学校群体性疾患的发生,卫生保健制度落实。
2.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测,确保安全。
3.学校不允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
4.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坚持学生定期体检制度。
(四)交通安全
1.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符合公安、交警部门的安全标准,严格禁止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并落实相应制度
2.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小学生交通安全小黄帽活动,学校邀请交通部门有关人员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讲座。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减少交通事故。
(五)校舍安全
1.学校的校舍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消防、卫生、规划、建设等各种标准。校内在建工程落实严格的安全措施,应逐步治理危房,破旧房。
2.校舍安全的定期勘检检查,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的危房,立即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尽快修缮、加固或拆建、新建或封闭停用。 发现危险校舍、建筑物、构筑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限期解决。
3.消防安全工作:学校建筑物必须按照现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疏散楼梯,做到不锁闭、不封堵、不占用,
4.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根据浦东新区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浦东分局、文广局、总工会、团委等六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浦东新区开展-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和配合浦东新区-年“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工作,现将张江镇开展-年“安全生产月”(以下简称“安全月”)具体活动作如下计划:
一、成立“安全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镇长高金明同志担任;
副组长由工贸科科长姚德明、综合监察队长陆敏担任;
成员由工贸科、宣传科、张江、孙桥派出所、工会、团委、文广中心、安监分队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分队)由安办副主任宋培忠同志负责组织实施。
二、活动主题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活动时间
-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计划与形式
1、根据新区“安全月”活动组委会安排与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参加浦东新区全区性的“安全月”各项活动。
2、镇区域活动安排
(1)4月下旬落实“安全月”活动宣传品认购工作;
(2)5月11日上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具体工作;
(3)5月12日下午在安全生产培训会上向全体安监分队成员、安全生产服务员、各村、居委和各大公司安全干部布置“安全月”工作;
(4)5月15日下午邀请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为张江镇C类企业代理服务的周老师给全体安全生产服务员上安全用电知识课;
(5)5月17日下午张江镇“创建国际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正式启动;
(6)5月22日上午召开区域内42家重点监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会上,布置“安全月”工作,并分发《20--年上海市安全生产与科技装备展览会》门票;
(7)5月31日、6月1日要求各单位收看市府及新区领导电视讲话;
(8)6月1—30日要求各单位悬挂“安全月”的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和标语及黑板报进行宣传。利用环东村电子大屏幕滚动播出“安全月”宣传内容;
(9)6月10日组织安监分队、安全生产服务员及居委有关安全干部上街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10)6月11—15日由安监分队组织建筑施工工地、地下建筑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
(11)6月1—30日开展生产施工工地“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保”活动,生产经营单位班组“无违章、无违纪、无隐患、无事故”活动;
(12)6月18—20日开展对硫化氢及危险化学品涉及单位和场所的安全大检查;
(13)6月21—22日开展学校、医院、幼儿园和敬(养)老院单位、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系统安全大检查。
(14)6月25日开展小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15)6月26—27日开展社区非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活动;
(16)6月25—29日迎接新区人大政协“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视察活动;
(17)7月6日前完成“安全月”工作总结,报送新区安办。
一、20--年月度安全生产目标
(一)力争月度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杜绝重大火灾和考核性重大案件;
(三)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发生;
(四)杜绝员工因工责任死亡或重伤事故;
(五)杜绝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六)杜绝因监理失职或监理不到位引起的工程安全事故。
二、20--年安全工作计划
(一)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通信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安全管理规定,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检查项目部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权力及奖惩,督促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完善符合本班组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创新。
(三)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存在的问题;每月进行讲解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讲解监理人员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使员工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等;介绍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教育员工发现了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人员,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
(四)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三级教育"。重点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强化上岗、转岗职工等安全教育。确保单位行政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五)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法制观念、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为实现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建立健全用车申请,出车检查;宿舍用水用电安全每周检查;办公区域以及设备仪器的规范操作;安全学习交流记录。
(六)认真抓好所监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对要专项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留下记录。
(七)严格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规定,强化《应急救援预案》演习,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强化伤亡事故管理,做到对各类事故及时上报、救援、调查和处理。
一,减少事故总量,控制亡人指标
(一)各类安全事故亡人不超出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中直企业)
(二)工业生产事故亡人不超过16人。(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道路交通事故亡人不超过205人。(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四)火灾事故亡人不超过3人。(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五)农业机械事故亡人不超过1人。(牵头部门:市农业委员会)
各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二,强化两个主体,落实安全责任
(一)明确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没有盲区,不留死角的安全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卫生等安全执法部门)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改善生产环境,预防职业危害,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责任单位: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突出重点行业,深化整治攻坚
(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建设局)
(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八)占压油田管线隐患治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建立油田管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在具体工作中,由各牵头部门制订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按计划分步骤推进,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市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督办检查和考核评比。
四,加快源头治本,解决深层问题
(一)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规范程序,依法审批,严格把关,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牵头部门:建设,安监等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安全执法部门)
(二)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充分履行依法监管职责,完善监管网络,细化监管任务,落实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水平,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严厉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发挥监管主体作用。(责任单位:安监,消防,交警,农业,交通,质监,建设,卫生等安全执法部门)
(四)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旅游,运输,商贸等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增加一级达标量,扩大二级达标面,力争使更多的企业超过省级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安监,建设,交通等安全执法部门,旅游,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
(五)深入贯彻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事故查处结果上报备案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加强体系建设,筑牢监管基础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充实安全生产监察队,做到人员,编制,经费,装备"四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继续深入推进"安全进社区",开展调研,拓宽思路,丰富内容,制定措施,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组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事故调查,项目审查中的重要作用,为专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尽快建立覆盖所有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预案责任,开展预案培训,组织预案演练,搞好预案衔接,逐步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依托整合现有资源,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今年要力争在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两个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尽早形成国家,地方,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应急救援体系。(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 指导思想
切实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活动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通过深化"安全生产年"、"基层基础攻坚年"活动,集中打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防控较大事故、乡镇监管体系建设四个攻坚战,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坚决杜绝较大事故,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平安石柱,实现"十二五"时期煤矿安全生产良好开局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全月安全目标
1、全月无重伤、轻伤以上事故。
2、"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煤矿。
3、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
4、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为100%。
三、隐患排查方面
为了确保安全整改完善,以查"三违"查"隐患",杜绝各类事故为重点,坚持每10天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安排专人按期回查,未按期完成者严格按制度处罚,坚持安全例会,并向职工认真贯彻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总结上月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下月的安全工作部署。
四、严格制度
严格执行黔江工作站提出"十二个必须"的指导意见
1、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所有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制定采掘作业规程,做到一工程,一措施。
2、采煤工作面必须明确最大和最小控顶距,柱、排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得有伞檐。
3、使用木支柱支护的采煤工作面,其木支柱直径必须大于12厘米。
4、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构造等必须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
5、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的采煤工作面,必须打切顶丛柱,架设木垛等加强支护的措施。
6、采煤工作面的两巷在超前工作面20米范围内、上下出口必须采取加强支护的措施,且工作面必须按要求配备足够支护材料。
7、掘进工作面必须明确支护方式、临时支护措施,使用金属支护的必须设置固棚器、前探梁。
8、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敲帮问顶的措施,并配齐长、短钎子等工具。
9、维修巷道、撤换支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10、维修巷道、撤换支架、采煤工作面回柱现场必须配齐"一长一员"即班组长、专职安全员。
11、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采取安全确认制,即在开始作业前,必须确认工作面在无安全隐患(其中含顶板安全)的条件下,由矿调度下达开工指令。
12、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达标。
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制定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组织演练。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同时强化制度的落实,利用每周安全例会、班前会进行贯彻学习,真正使制度能扎根于每位职工,使执行制度成为一种习惯,从而起到促进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建设的作用。
六、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企业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一通三防" 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在认真开展活动期间,悬挂张贴安全标语,组织安全宣誓、应急演练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安全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全矿职工观看安全教育片,进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在职工中营造自觉守法、守纪的良好氛围,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六月份已进入夏季炎热时期,天气变化较大雨水较多,给施工带来了很多不便,同时锅炉施工进入了调试运行阶段,安全隐患将逐渐增多,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有序进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计划。
一、积极开展安全施工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关闭,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切实加大高空落物防护措施,高空用工器具等要合理放置,并系安全溜绳施工现场要及时清理,杜绝高空落物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锅炉上临时悬挂的设备应加设保险绳及防风绳。
四、坚持周一安全学习和每天站班会的制度,做到“三交三查”,掌握职工的精神状态以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五、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挂安全带的将严加惩处。
六、控制气割电火花及焊接飞溅,防止烫伤人事件的发生。
七、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落实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隔离措施及安全监护工作。
九、切实做好调试运行的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严格遵守《试运安全管理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动火前办理动火作业票,设立监护人,做好防火隔离措施。
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施工现场应备有足够饮用水,调整施工时间避开中午高温天气。
十一、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严惩习惯性违章。积极宣传发动“举报有奖”活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为确保安全施工,必须加强查禁违章工作,加大奖罚力度,作到奖罚分明,宣传“遵章光荣,违章可耻”的安全氛围,努力实现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十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及安全常识、有针对性举办安全培训,深入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十三、制定文明施工规定,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有布置、有检查、有奖有罚,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十四、根据工作特点,做好季节性预防工作,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更新安全知识,经常组织群众性安全活动,使安全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