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通用三篇

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通用3篇)

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1

20__年是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年。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围绕"生态产业镇,幸福新蚕乡"发展目标,切实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完善食品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按照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原则,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司其责"要求,镇政府成立以镇长林文杰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刘萍为副组长,食药卫计办、党政办、财政所、推进办、农技综合站、群工办、派出所、卫生院、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村(社区)相应成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村(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队伍建设。按照《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金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堂府发〔20__〕4号)及《金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范和职责的通知》(金堂食安办〔20__〕55号)文件精神,及时组建新的食品药品和卫计生管理办公室,建立完善镇村组(镇食品样品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三级监管网络,实现联动联防机制,形成办公室人员包村、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组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充分发挥村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员末梢神经作用,协助镇食药所做好日常管理、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无盲区。

(三)落实工作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年初镇政府与村(社区)、学校等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考核和村组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切实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监管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消除监管盲区,全面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

(一)信息收集。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积极性,在上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全镇范围内的餐馆、商店、小卖部、流动厨师、个体医疗诊所、村卫生站等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工作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二)日常监管。一是严格群宴管理。实行农村群宴"双申报"制度。凡5桌以上宴席,承办厨师应向厨师所在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宴席举办人应向村(居)民小组长报告,组长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后由镇公卫所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并登记。镇食药监办要加强流动厨师教育和培训管理,群宴厨师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要及时掌握各村流动厨师的相关信息,督促群宴厨师及时办验证,每季度对流动厨师承办宴席等情况进行公示。每年对厨师办席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并公示调查结果。二是加强学校及工地等食堂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工地的日常监控,确保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货质量可靠和食品安全的工作相关制度的落实。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整治流动食品摊点。做好开学前后、节日前后、流行病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巡查工作,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日常巡查。实行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月报制"。村(社区)每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镇食药监卫计办针对不同时期检查重点开展巡查,将形成巡查工作台帐。

(三)宣传教育。采取座谈会议、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广播、"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食品安全知识进村组"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由镇食药监卫计办负责开展村组干部集中培训和流动厨师集中培训工作,一年不低于1次;村(社区)负责做好本(社区)范围内流动厨师、小买部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程度,增强责任心。

(四)应急处置。在上工作的基础上,修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方案》,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镇、村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处理好投诉举报,完善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严格考核,进一步明确职责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超市、商店的食品安全检查,同时每月按时上报负责区域食品安全检查进度,及群宴信息,5桌以上的群宴要报乡镇卫生所备案。对如实上报的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给予每月30元的工作经费,未上报或由此引起重大事故的相应扣除工作经费。

水管站负责各种交易的水产品的食品安全。

畜管站负责交易的肉类(包括猪肉、羊肉、家禽类及其肉制品和蛋类等)食品安全。

农技站负责市场内交易的粮油、水果、蔬菜类的食品安全。

公共卫生所负责乡镇所有餐馆的食品安全和村(社区)的农村群宴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各小作坊糕点、豆腐制品的食品安全;协助负责场镇各大超市商店的食品安全。

学校负责校内食堂、小买部的食品食品安全。

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和履行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中明确的职能职责情况开展督查。镇政府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2

为做好街道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召开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动员会,布置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根据分工调整城北街道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王忠同志任组长,贾顺能、张金根、邵红兵任副组长,各社区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在街道城市管理科,由刘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成立一支食品安全巡查员队伍,卫生分管主任担任本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本辖内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并及时上报。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烈氛围。

各社区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大力宣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巡查员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培训。同时街道还须邀请食品安全工作业内人员到街道各社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教会人民群众基础的食品安全辨别方法,不去吃和购买不安全食品。

三、进行排查摸底,进行规范整治。

各社区要对本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流通以及餐饮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根据要求挨户进行登记,形成完整的基本资料。根据去年排查摸底的信息,对辖区食品从业进行规范整治,与从业单位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平时加大检查力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要求整改,对服从街道、社区管理从业单位及时向上级单位回报,切实抓好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四、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节日安全。

清明和五一、中秋和国庆、元旦和春节等重大节日是食品消费旺盛时期,不少商贩利用这些时机进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社区巡查员在这些时期一定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回报。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切实消除辖区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常抓日常监管,落实长效管理。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是重大节日进行突击整治还是不够,抓好日常监管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各社区、单位一定要在平时管理上多下功夫,明确辖内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和餐饮行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他们平时做好食品安全隐患自纠,把好食品质量关,从第一环节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3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20xx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措施》、《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范围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主动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范围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范围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范围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范围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范围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范围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范围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范围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范围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xx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范围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范围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

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

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后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四、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