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习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三个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坚持安全生产与民政工作同步实施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二、主要工作
1.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敢于碰硬,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制”,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各项日常工作之中,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各下属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可控制状态。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并将责任书、履职情况及各项动态管理记录完整归档备查。
2.排查隐患,狠抓重点。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反复排查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认真整改,做到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的“五落实”,尤其是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工作节点更要加强检查和督查。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还要主动应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管理手段和工作方法。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将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发生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整改和处理。各单位于每月9日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于每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的工作方法,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通过有深度和广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尤其要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和行业特点,有重点地学习、宣传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同时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相关服务对象做好宣传工作,使服务对象也都成为安全工作的积极参与者。要把安全工作融入日常行政管理和干部职工整体培训规划中,做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日”等活动,加大力度推进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形成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人人都重视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及时表扬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对因管理失职、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局建立安全生产领导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局与各下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下属单位也要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围绕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层层分解任务,全面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坚定信心,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看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一面,坚定工作信心,又要看到形势严峻、任重道远的一面,克服麻痹思想,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坚持不懈、长期奋斗的思想。
3.强化教育,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要把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安全生产意识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除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外,坚持每季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让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4.加强考核,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运作。加强考核,严格奖惩,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一岗双责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各项先进评比、评优的重要内容。对履行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好,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大、小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落实三个责任
(一)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按照《--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政〔--〕109号)的文件要求,全面细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整合安全监管力量,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积极预防和努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主要责任人都必须履行新安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诚信机制建设。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坚持命在心、严当头、敢抓敢管、勇于负责,不可有丝毫懈怠,把职责分解到一线,考核落实到车间班组,隐患排查到每位生产一线人员。
二、提升四项工程
(一)安全教育培训工程。结合--年12月1日新安法的实施,继续深化全员培训,实现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培训率三个100%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的工作目标,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村专职安全管理员的集中培训。
(二)安全文化建设工程。继续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以“安全生产月”、消防“119”、“安康杯”等专题活动为平台,强化安全文化阵地建设,以国卫镇创建为平台充分发挥安全文化阵地作用。
(三)人才强安工程。以党校、职校等教育阵地为基础,通过在职学历教育、脱产培训和业务轮训等形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方式,提高安监队伍整体素质,积极营造“重实干、敢担当”的工作氛围,切实树立起“担当有为、实干为民”的安监队伍良好形象。
(四)信息化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好各类网络平台,以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为契机,推进信息系统向村延伸的同时,规上企业全覆盖,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全时空、全领域监管。
三、深化五项工作
(一)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扩大排治范围,将全镇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都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做到有计划、定时间、查隐患、有整改、有结果、存档案。
(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烟花爆竹、涉氨制冷、喷漆粉尘、用电安全、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立重点专业技术检查和重点专项检查的安全监管检查制度,加大检查力度,积极构建部门联动执法机制。
(四)继续深化事故调处工作。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高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继续深化涉安部门的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将按照新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明确监管内容,落实任务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领导,实现四方面转变
(一)“齐抓共管”的意识要进一步转变。新安法提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赋予全社会各行各业齐心合力参与安全生产,共同担当起监管责任,确保安全发展。
(二)“以人为本”的理念要进一步转变。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离不开人的劳动,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三)“一条红线”的观念要进一步转变。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绝不要带血的gdp。把安全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的水平。
(四)“依法治理”的思维要进一步转变。新安法把安全发展战略纳入法律之中,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不能依赖政府,关键还是靠生产经营单位,把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放在生产经营一线;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对因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设施不到位,造成安全监管工作断档、断线,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xx年是承上启下之年,也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更是企业争创“四星级”粮库之年,为确保国家储备粮油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实现企业安全、和谐、科学发展,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市粮食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订公司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继续实行各部门安全生产签约及检查考核,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做好新员工安全生产上岗培训。
三、切实加强季度“一符四无”粮仓鉴定,加强军粮供应安全管理,定期对储备成品粮代储企业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全年储备粮油及军供粮油的安全。
四、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保养及检查,提高意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切实加强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规范保管人员的熏蒸作业,确保熏蒸效果及人身安全。
六、切实加强粮食机械、电器线路、视频监控等设备的检查保养;机动车辆做到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车及疲劳驾驶。
七、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安全使用管理,定期检查租赁企业,杜绝“三合一”或“二合一”,消除事故隐患。
八、切实加强值班台帐管理,加强汛期库区巡查,落实防汛队伍及物料,做好安全防汛防台工作。
为认真抓好我市XX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形势,XX年我局将加强对安全生产保险、法规的培训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强化依法监管,加强日常及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努力保持安全生
产形势平稳发展,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制定以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
XX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一)协同作战,成立17个市级部门检查组,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
为确保“元旦”、“两会”、“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落实责任,XX年,在市安委会的协调组织下成立以市安监局、建设局、保险局、交通局、运管分局、教育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质监局、国资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的17个市级部门安全检查组,负责牵头组织市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生产加工、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
⒈ “元旦”、“两会”、“春节”安全大检查(XX年12月28日—XX年2月28日)。
⒉“五一”安全大检查(XX年4月26日—XX年5月7日)。
⒊“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XX年9月17日—XX年10月12日)。
二、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强化督促指导
(一)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保险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XX年安监局将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保险、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进行自检自查。
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工商、质监、消防、城管、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进货、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我市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厂(矿)长、安全员的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专项检查。
4月份:开展“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化专项检查”,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月份:开展“三项经济政策”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我市辖区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应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6月份: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行动,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7月份:对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8月份:开展“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佩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9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和评估、监控。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
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调查。
10月份:“建筑领域中重点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协调市建设局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建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防触电、防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月份: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
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XX年12月: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督查。
(二)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隐患查处效率的同时,XX年安监局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一次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检查工作要求
通过全市范围的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全市人民营造出安全、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在检查开始前和结束后一星期内分别将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按期报送每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对相关情况逾期不报、隐瞒不报的单位或部门,将由市安委会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报送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注重实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检查工作要确保切实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自检自查要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不漏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落实,对难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毕的,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需督促、指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相关责任部门必须组织复查,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
(三)建好台帐,跟踪管理。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造册,抓好跟踪整改落实;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问题复杂、本地或本部门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请市安委办实施挂牌督办。
(四)组织领导。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分析,指导、督促、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日常的监督检查,由分组中的15个责任单位适时组织开展。各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组建检查工作队伍的同时负责抓好大检查行动的隐患治理等后续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来自文秘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的安全生产工作文件为依据,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层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把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常抓不懈的系统民生工程,下大力气做好本行业、本区域内的重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积极参加县政府、县安委会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和专项行动;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任务,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局机关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抓好本行业本区域内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严格执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度,坚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行政问责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使20--年安全生产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
(一)完善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探索建立全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推行每月通报,每季排查警示,半年总结,年终综合考核等制度。
3、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食安等部门的联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商贸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借鉴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加强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
1、加强对商贸企业、商场、市场、超市等重点防火部门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员工教育培训情况;防灾检查巡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醒目,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重点危险源、重大隐患是否实行专人监管监控;组织大型促销活动前,是否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人。
2、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一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明确以商贸管理股为主体责任,在巩固前两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严防非法加油站出现反弹现象。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营造合法经营,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安全生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加强对猪肉市场的安全监管。一是加大执法力度,经常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完善质量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无害化处理台帐制度。重点加强牲畜入场检查监管和肉品出场检验制度,严把检疫检验关。二是严密监控私屠窝点,一经发现私屠滥宰行为,立即依法予以取缔。三是,针对市场、宾馆、学校、食堂、超市等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和治理,加强肉品准入制度管理,保证经营肉品无病、死猪肉和白板肉,确保我市城区不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故。四是加强部门协作,紧密配合畜牧、检疫、工商、公安等部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监管合力,依法行政,确保猪肉产销环节安全有序。
4、加强对酒类的安全监管。一是严把许可证发放登记关,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和备案登记制度。二是加大查处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假冒酒上市。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人民群众心身健康。
总之,落实工作措施,重点防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要有新的提高,要切实加强大型商场、市场、成品油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监管,食品(肉、酒)安全监管及单位车辆的交通安全监管。定期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设备完好有效等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及时整改,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县建设局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有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城市设施运营安全和城市建设综合防灾。XX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上级部门的总体部署,县建设局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技术措施,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防灾的总体水平有所提高。
一、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
XX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平稳。据初步统计,XX年1月1日至11月27日,全县共发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私人违规建房发生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
另外,工程在役期质量安全问题日趋突出,质量事故呈上升趋势。尤其是私房建设方面,工程质量安全没有经过监管,隐患严重。
(二)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进展
XX年,我们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市建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1、加强各项安全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一次),召开了三次全县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开展各项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系统安委会组成、安委会办公室设置和安全职责分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立即申请省建设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发布了XX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全县建筑安全重大事故分析报告。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转。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组织学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
3、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国家建设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确定的“谁颁发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谁负责安全生产指标控制”的原则,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范围,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有利于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4、强化各类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组织了五次全县性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印发了有关情况通报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检查促进了各地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5、加强安全预警工作。针对重大事故和特殊季节,我们相继印发(转发)了《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健康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与城镇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防汛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抓好建设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安全预警和管理文件。预警工作的开展,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早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了事故的发生。
6、推动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建设部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预防、接报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县建设局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职责。制定印发了建设工程、供水、燃气等三个专项应急预案,并强化了应急制度建设。县建设局专题研究了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工作,加强应急管理。
(三)主要工作体会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做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到只有保障安全的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各项基本措施。
2、树立责任意识,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只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监管职责,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饱含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才能真正全身心地做好工作。
3、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安全生产工作有其特定规律,必须认真研究,遵循和适应这种规律,才能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安全生产是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必须建立起清晰、明确的监管责任体系,才能促使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履行监管责任。突出明确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实施差别化管理,更加注重抓薄弱环节、抓主要矛盾。
4、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不断趋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制度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主要的问题:
(一)安全法规宣传尚需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出台后,有关配套文件还需尽快制定出台。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用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办法等。
(二)安全监管存在不足。部分监管人员未能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的采取事故防范措施;未能从资质审查、施工许可、招投标等环节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一些专业工程,以及一些开发区、私房建设、招商引资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未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三)建筑市场环境亟待规范。施工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中标,减少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投入;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施工企业以包代管现象仍然存在;一些监理单位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四)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尚未随管理体制分解落实到相应的监管部门,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各类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还需要在政府的牵头协调下,尽快确定承担指标控制责任的相应部门。
(五)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建设领域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尚未建立应急信息平台,缺乏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城市供水、供气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不高,技术储备不够,手段落后;尚未全面开展应急资源的普查、储备工作;应急培训和预案演练开展不够,应急队伍建设还没有起步。
三、XX年工作重点
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当地政府的重要职责。XX年我们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方位强化安全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全面提高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
1、继续强化施工安全监管。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实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预警、层级督察和约谈制度,督促事故多发部位,从体制、机制上深刻反思,分析事故多发原因,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2、推动安全生产系统管理工程。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的系统管理,从资质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现场监管等多个环节,从规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多个主体,综合监管、全面把关、共担职责。
3、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综合评价企业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成效,并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保证企业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投入。同时,探讨并制订提取安全专项费用的办法。
(二)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在役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强制性标准,或工程改扩建、装修、不正当使用、年久失修等原因使工程质量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进行分类,落实监管措施。
2、加强私房建设监管。XX年要出台我县私房建设监管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57号)要求,“各地应纳入监管的项目必须依法依规纳入监管。尤其是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和城市规划区内私人投资规模建房必须依法纳入建设行政监管范围。严格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施工报建、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或建筑层数在两层以上规模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部门不得进行规划放线,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3、加强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的使用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各类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督促相关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依法采取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安全监管
1、确保城镇供水安全。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供水供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督察工作,在原水、制水和输配水各个环节强化管理,特别注重各类生产企业造成的水污染对城市供水安全的影响,细化应急预案,完善应对措施。
2、强化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加大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全力抓好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机制,切实落实预案中各项技术保障条件和措施,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按照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供水供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