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财产的权利教学设计【精选两篇】

“拥有财产的权利”是八年级政治的一个章节,通过这一章节的学习教育学生懂得我们所拥有的权利。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拥有财产的权利教学设计,希望能帮到你。

《拥有财产的权利》知识点归纳

一、财产属于谁

1、财产归属的种类:p68我们可以将财产分为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

2、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p69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这个规定强调合法性。

3、公民的合法财产的含义:公民正当的、合法的途径获得的财产。

4、公民的财产所有权:p70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现实生活中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具体手段有那些呢:p72p73(1)民法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国家审判机关依据民事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往往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2)、刑法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最为严厉、最有力、最有效的法律武器。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

6、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当怎样做:p74

①所有人无法行使所有权,请求确认所有权②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请求赔偿损失; ③所有人的财产被毁坏或灭失,请求恢复原状 ④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发生争议,请求排除妨害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现象。当其违法实施没收财产、对财产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消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二、财产留给谁

1、法律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法律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2、p76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3、继承人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扶养关系确立的,我国继承法在第二章“法第继承”中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4、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继承顺序继承。P77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继承权实现的方式:p78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有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自己达到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6、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p79属于遗嘱继承,是遗赠。

7、当继承权发生争议的时候:p80(1)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2)当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三、无形的财产

1、智力成果的含义: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2、为了激励人们创造无形财产,各个国家先后通过立法保护智力成果所有人的权利,也就是智力成果权。

3、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4、维护智力成果权方面的重要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5、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①鼓励未成年人发扬创新精神,善于发明创造②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③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拥有财产的权利》教学设计

1、知识目标

⑴了解社会财产的分类和个人财产的内容及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⑵明确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规定和保护。

⑶明确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继承权的含义及实现方式。

⑷明确智力成果的含义,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

2、能力目标

⑴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⑵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

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⑴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⑵保护智力成果权,要树立维权意识。

课时:3课时。第一框为1 课时,第二框为1 课时,第三框为1 课时。

教学内容提要

一、财产属于谁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1)财产的含义(归属):属于国家、集体或个人所有权的物质财富。公民的财产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准物权、债权及知识产权等。

(2)公民的的合法财产的含义:公民正当的、合法的途径获得的财产。

教育学生能辨别哪些是合法财产?哪些是非法财产?结合教材P68——70页来学习。

(3)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教材P70

分别解释: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1)为什么要保护?P71

(2)怎样保护?

①宪法保护

②民法保护

③刑法保护

3、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

(1)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2)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财产属于谁

一、导入新课

“拾金不昧”。

教师:哪位同学解释一下这个成语?

(学生回答)“拾金不昧”指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

教师:现实生活中,对于拾金不昧的人社会是怎样评价的呢?(学生回答)

教师:的确正如同学们说的,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对于拾金不昧的人我们不仅要大力表扬而且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会给予他们特殊的奖励。我们看看这张图片。

就在我们感叹好人有好报的时候,我在某一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内容:

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

教师:看到这儿,你会怎样评价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

(学生说这个司机善良、有爱心,但是不应该未征得失主的同意自行处理其财物。)

教师:看来大家是很能辩证地看待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的。丢钱的王某肯定是心急如焚,相信他会找到司机李某。那么如果你是失主,当你找到李某听到他将5000元捐给了白血病患者的消息后,你会做出什么反映?

(学生回答)

让我们看看王某的做法:

王某上了火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经回忆,钱包可能丢在了出租车上,于是他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李某,要求返还钱包中的5000元现金。李某说钱已经捐给了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自己并没有得到利益,并拿出汇款存根为凭证,因而拒绝返还钱款.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返还5000元现金。

教师:你支持王某的行为吗?为什么?

(支持)

好,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最后做出了怎样的处理?

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后,李某自愿返还王某3000元,王某愿意放弃剩余的2000元。

对于这个结果,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拾金不昧为什么还要赔偿,这是否有悖情理,法院做出如此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要解决大家头脑中的这个疑问,就需要我们从财产的归属问题说起,因此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财产属于谁”这一课的内容。

板书:财产属于谁

一、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要想理解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一)财产所有权

教师:同学们每天都在教室里上课,相信大家最盼望的就是放假了。那么,一年365天,你最喜欢过哪个节日(法定节日)?

(学生回答)

教师:春节期间大家一般可以收到多少压岁钱?

(学生回答)

教师提问:好。假设春节期间你收到了1000元压岁钱,你会如何安排这些钱呢?

(学生回答)

教师:你会把这1000元放在哪里?

(学生回答存银行)老师说,看来同学们年纪虽小但却十分具有理财思想。近期央行根据国内经济形势调高了存贷款利率,相信你这时存钱会给你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教师:如果你去商店看到了自己十分喜爱的物品,你会怎么办?

(学生回答)

教师:(找存银行的同学继续提问)刚才你说会把这500元存入银行。如果你过一段时间去银行取钱,钱是多了还是少了?多了的部分叫什么?是归银行还是归你自己。

(学生回答)

教师:如果你在报纸上也看到了类似出租车司机李某听到的消息,你会怎么做?

(学生回答)

教师:从我们拿到这500元到现在,在这个过程中你对这500元都做了哪些事呢?

其实将大家做的这些行为后面加上一个“权”字就是我们财产所有权的全部内容。

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之后,回过头我们再看看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处理结果,谁能将法院作出处理的理由给我们大家试着分析一下。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教师:好!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下面请大家想想在生活中你都对周围的哪些财产享有所有权呢?

(学生回答)

教师:通过同学们的回答,我感到在我们周围可为我们所有的财产越来越多,刚才有同学说到对家庭财产(家庭中的电脑、电视等)享有所有权。前两天,我的一个朋友接到了这样一个咨询电话:

6月初,我花3600元买了一架数码相机。三个月后,我发现相机不见了,经再三追问,儿子说他将相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我找到那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愿以1000元将相机赎回,但那位同学的家长认为:张明是14岁的中学生,不是小孩,说话是算数的,买卖已成交并写有字据,双方出于自愿,哪有反悔之理,不同意退回。请问我该怎么办?

教师:你如何看待中学生张明的卖出行为?

(学生讨论回答)

归纳总结: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上述材料看,一个只有14岁的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进行简单的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4岁的孩子的行为能力。因此,其与买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应是无效的。

我们在生活中决不能做案例中张明所做的事,虽然我们是家庭中的一员,但是由于年龄、智力等因素的影响,我们目前对家里的财产只有使用权,只有在征得父母的同意后才可以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

教师:刚才大家列举了那么多属于自己的财产。下面请看图片,看看这些财产的所有权都归属于谁?

(出示图片:学校的桌椅、路边的电话亭等。)

教师:我们如何划分财产归属的种类呢?

(学生回答)

我们可以将财产分为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

由此可见,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公民个人,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有哪些呢?

(二)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

财产范围的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教师:我们看教材第68~69页出示的五种财产占有情况,判断一下哪些应该属于个人,哪些不属于个人?为什么?

(学生判断,教师总结)

所谓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取得的内容合法的财产。

因此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这个规定强调合法性。

过渡:了解了财产所有权和合法财产的范围,那么生活中我们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应该怎么办呢?

(过渡:请同学们看家庭盗窃现场的图片)

教师:如果你放学回家,看到了图片中的情形,你的反映是什么?(家中被盗了)

教师:看到如此情景,你接下来会做什么?(打电话告诉家长,或直接打110报警)

教师:由同学们对刚才情景所作出的反映,我感到大家还是很有法律意识的。即在自己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应该说依靠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最有利的武器。

(三)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为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现实生活中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具体手段有那些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农民甲于1991年3月2日,在县城农贸市场以600元买了一只毛驴。1991年3月4日,甲一时疏忽,毛驴从家中走失。这只毛驴恰被邻村农民乙发现并将其赶回了自家。乙对其邻居说这只毛驴是刚从集市上买来的。1991年3月23日,乙赶着这头毛驴到集市上去卖,正好经过甲家门口,当即被甲认出。甲即向其索要。乙拒绝返还,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甲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请左边三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案件中的甲,你怎样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我们请右边三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法官,你又会做出怎样的处理?

(学生讨论,回答问题)

以上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

生活中如果出现了下面的情况我们又该怎么办呢?播放FLASH──抢劫

教师提问:画面中的开车人遇到了什么事情?(学生回答抢劫)

教师提问:抢劫行为使你的什么权利遭到了损害?(学生回答财产所有权和人身安全)

教师提问:如果该抢劫犯在对你进行抢劫时,恰好被公安机关抓获,你认为应怎样处理他?并说明你的理由。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相信大家对他的处理意见是一致的,即交由公、检、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具体来讲,就是运用刑法这一最为严厉的法律武器对犯罪人进行最有力、最有效的打击,从而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因为这些进行抢劫、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行为的犯罪人,他们的存在不仅会给公民财产带来一定的损害,而且还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不仅如此,这类实行侵犯财产所有权犯罪的犯罪人,还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如果仅用民事手段来解决,根本无法起到威慑、保护作用。因此,国家在规定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同时,还规定了公民可以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

无形的财产

教学目标

1.态度、情感、价值观:培养学生尊重规则、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追求公正等态度、情感、价值观。

2.能力:在智力成果权的问题上培养学生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地做出选择。

3.知识:了解有关智力成果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基本作用和意义。

教学重点

培养学生尊重规则、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追求公正等态度、情感、价值观。

教学难点

培养在智力成果权的问题上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地做出选择。

教师提问:平时生活中,你们最喜欢吃什么?喝什么?或者你最喜欢什么品牌?

看看你喜欢的品牌是否在下列排行榜里。

我想同学们看到自己喜欢的品牌在这些排行榜里,一定很高兴。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喜欢的有些品牌,特别是我们国家有些著名品牌的商标在海外申请注册时遭抢注。

材料分析:中国商标在海外被抢注(材料一)

目前中国内地已有15%的企业商标在海外申请注册时遭抢注,最近内地企业的商标在港澳台地区也开始频遭抢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工作人员提醒企业,强化商标先行意识、适当构筑防御性注册以及加强国际市场的监测可以有效规避遭抢注的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今年6月份,拉芳、舒蕾、雕牌等13个知名日化商标在香港遭抢注;3月份,泉州8个知名鞋业商标被台湾商人抢注;2月份,泉州有17个知名商标在澳门遭抢注,其中大部分为服装品牌商标。

比如,五粮液集团正是因为错过“异议期限”,只好耗时长达15个月,花费数万元,终于夺回被一韩国人抢注的品牌价值达269亿元的“五粮液”商标权利。

五粮液集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陈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不夺回自己的商标,我们又将面临着被诉侵权或退出已有市场的命运。”他还表示,“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应该成为品牌先行的必要手段,准备拓展国际市场的企业更需对这些炒家们的恶意行为提前防范。”

目前内地已有多家企业开始“反抢注”行动,除了五粮液成功在韩国夺回商标外,在香港遭抢注的“满婷”品牌拥有者九鑫集团已经请了律师并定好基本方案,日前向香港商标总局递交了异议申请。

而柒牌服饰集团办公室主任叶林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此次抢注事件使我们意识到在商标保护上的缺陷,我们在国际上的商标注册已经付诸行动。”

教师提问:看了这份材料,你有什么感想?

学生思考并回答。

让我们再看两个案例。

材料分析:小小诉耐克“火柴人”侵权案。

日前,记者从“小小”的代理律师王惠红处了解到,“小小诉耐克‘火柴人’侵权”案将于今天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目前,“小小”方面已向法院申请增加为耐克公司进行广告创意的一家国外代理公司“Wieden+Kennedy”为另一被告。

去年10月,耐克公司在电视媒体上相继推出一则“Stickman”(又名“创意小子”)的广告。但闪客“小小”(朱志强)认为,这则广告中的主角“Stickman”的形象是抄袭自己“火柴人”的创作,因而将耐克公司告上法庭。

此前,双方对各自形象的创作都有自己的解释。“小小”认为,“火柴人”的形象源于其早年创作,早已深入人心并已完成商标注册,这一创作的运用可带来可观的效益。耐克一方则表明其所涉及的广告形象“Stickman”由耐克及其广告代理公司原创,类似的形象在日常生活中早已多见,例如人行道指示灯里表示“停”和“行”的小人等。

昨天,“小小”的代理律师王惠红表示:“‘火柴人’形象是一种动态的立体的创作,已被多数网友认可,而耐克‘Stickman’在广告中的形象存在雷同,已构成对‘小小’创作的侵权。”

材料分析:《细节决定成功》一书发现盗版。

2004年6月11日,《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在地坛书市发现盗版,当日下午一时左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执法大队进行了查收。

《细节决定成败》一书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发行,自出版以来,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该书第二版2004年2月出版,为16开本,红色特种纸内衬,定价24.80元。在书市查收的盗版书为32开本,定价18元,无内衬,印制粗糙,封面颜色黯淡,插图模糊不清。据新华出版社有关人员说,该书在广东还有一种盗版,其版式、开本均与原书相同,定价为29?80元,封面无覆膜,全书纸张较薄,印制装帧质量较差。

教师提问:这两个案例反映了我国经济建设中存在的怎样严重的问题?

学生回答:侵权。老师说,这就涉及我们今天要讲的内容:保护无形财产,保护智力成果权。

板书:无形的财产

一、关于智力成果

教师提问:结合刚才讨论的几个案例,试着说说什么是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是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看书P82,书上列举了六项智力成果。

教师提问:请你说说这六项智力成果对人们的生活分别有什么影响?你还知道哪些智力成果?它们对人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智力成果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人们能够生活得更好,我们需要更多的智力成果出现,我们也就需要对智力成果进行保护,让更多的人有积极性创造智力成果。

看图片。

教师提问:请你猜猜图片里的人物是谁?

他就是著名的服装设计师:皮尔•卡丹先生。

他曾经给我国有关领导写过三封信。

材料(二)分析:皮尔•卡丹先生的三封信。

皮尔•卡丹是著名的服装大师,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皮尔•卡丹”是一个闻名全球的品牌;皮尔•卡丹先生还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1978年以来先后28次访问我国。然而“皮尔•卡丹”品牌在深受消费者喜爱的同时,也成为“傍名牌”者“最喜爱”的目标。2001年6月,皮尔•卡丹先生出席南京一个国际服装节时,展厅里一个高达两米的“意大利皮尔•卡丹(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广告牌赫然而立。皮尔•卡丹先生对此大惑不解:我没有这个公司!真假皮尔•卡丹竟在展厅见面了。

面对众多的“傍名牌”现象,皮尔•卡丹先生坐不住了。2003年9月10日,皮尔•卡丹先生在巴黎给他非常敬重的一位国务院领导写了一封投诉信。在信中,皮尔•卡丹先生写道:“作为对中国情有独钟的一个法国人,我迈入中国市场已有20多年了,一直受到中国政府和您的关照,才得以有今天的发展。但近几年来,中国出现了许多假冒‘皮尔•卡丹’,或采用与‘皮尔•卡丹’极其相似的名称、包装及标牌在各大商场公开销售。更有甚者,在中国许多城市用‘皮尔•卡丹’(中文)注册公司。我有幸被贵国称为‘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一直遵纪守法,苦心经营,与中国各有关部门及公司的合作始终十分愉快。但由于上述公司的违法行为,我的声誉及我在中国合作伙伴们的利益都受到了严重侵害。”皮尔•卡丹先生提出:“我在这里,恳请您的帮助。烦请中国工商部门助我公司一臂之力,清除中国市场上的‘皮尔•卡丹’侵权现象。”

国务院领导把投诉信批转给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领导接到投诉信后立即行动,公平交易局、商标局、企业注册局共同对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迅速发出《关于查处侵犯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对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诉的违法行为认真调查核实;对构成商标侵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依法坚决纠正;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并处理。2004年4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部署查处重大不正当竞争案件专项会议,对涉及法国皮尔•卡丹公司等8起重大不正当竞争案件部署全国统一查处。会上,与会者形成共识,做好法国皮尔•卡丹公司等8起案件的查处工作,是保护知名企业合法权益、知名商品市场信誉、为企业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措施,是保护消费者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会议要求,以查处重大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整合工商系统内外的各种资源,形成合力,加大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力度和案件督办力度。要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度,保证执法工作取得实效,解决问题要坚决彻底,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不留死角。随后,全国各地工商机关的统一行动全面展开。

工商系统的全国统一查处行动取得的成效,使远在法国的皮尔•卡丹先生十分满意。2004年4月19日,皮尔•卡丹先生在巴黎又给这位国务院领导写了一封感谢信:“我在中国的代表处向我汇报了您对我公司对目前中国市场上的侵权现象的投诉予以了高度重视和大力的配合。我的首席代表宋怀桂女士也高度赞扬了您多年来对‘皮尔•卡丹’品牌的一贯支持。我想在此为您对维护‘皮尔•卡丹’品牌所做的一切表示我衷心的谢意。”

同日,皮尔•卡丹还给负责部署查处行动的国家工商总局写了一封感谢信:“我在中国的代表处向我汇报了贵局对我公司的投诉予以了高度重视和大力的配合,为维护‘皮尔•卡丹’这一品牌在中国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我在此对贵局为维护‘皮尔•卡丹’品牌所做的一切表示衷心的谢意。”

教师提问:快速看上述材料中楷体字部分的内容,用一句话概括皮尔•卡丹先生的三封信分别是什么样的信?

学生回答:这三封信有一封是投诉信,有两封是感谢信。

教师提问:皮尔•卡丹先生写投诉信的原因是什么?

学生回答:一个最直接的原因是因为一次国际服装节,在展览厅出现了假的皮尔•卡丹公司。相关的原因是近几年来,中国出现了许多假冒‘皮尔•卡丹’,或采用与‘皮尔•卡丹’极其相似的名称、包装及标牌在各大商场公开销售。更有甚者,在中国许多城市用‘皮尔•卡丹’(中文)注册公司。

教师提问:通过这个事情,你对保护智力成果权有什么新的认识?

学生回答:保护智力成果不仅仅是涉及个人利益,还会影响到国家的形象,以至于影响到国家经济的顺利发展。

二、智力成果权

智力成果权也叫知识产权。

回想一下刚才讲过的几个案例。

教师提问:说说这几个分别涉及哪一方面的智力成果权?

学生回答抢注事件和皮尔•卡丹先生的三封信涉及的主要是商标权。

耐克广告涉及的主要是创作方面的权利。

《细节决定成功》涉及的主要是著作权。

教师提问:请你说出还有哪些权利也属于智力成果权?

学生回答,智力成果权还包括:专利权和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教师提问:从查处侵犯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行动中可以看出,维护学生回答,知识产权,最强有力的手段是什么?

学生回答,维护知识产权,最强有力的手段是法律。

三、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

材料分析:16岁中学生三项发明引资200万,换得10%股份当老板(材料三)

武汉一16岁的在校高中生胡登煌凭借3项发明专利,成为一家注册资本200万元的企业的股东。他是武汉地区“学生股东”第一人。他发明的“无压痕眼镜架”在宁波市投产。他的另两项专利“世界筷子”“自洁水龙头”也进入生产进程。前者在一双筷子上加三个套环,以固定筷子,让外国人也能熟练地使用;后者在传统水龙头把柄上钻4个孔,一开水龙头,把柄便溢水自洁。

3项发明吸引了浙江知名企业宁波天安集团,该集团3个月前投资200万元成立“天之煌公司”予以开发,胡登煌凭专利技术拥有公司股份10%。

胡登煌的家人说,胡登煌自幼爱好发明,去年3月至今已申请10项专利。

教师提问:这个16岁中学生当老板的事情,给你什么启示?

学生回答,未成年人也能够享有智力成果权。

看书P83,案例。

教师提问: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最重要的是要有法可依,说说你所知道的维护智力成果权方面重要法律的名称。

学生回答,维护智力成果权方面的重要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

现在我们已经明确了,我们每个人都享有智力成果权,而且为了保护我们的智力成果权,我们要紧紧地依靠法律。不过,还需要明确的就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怎么做。

北京2008年奥运会会徽首次采用了先进的纸雕防伪技术,纸雕防伪兼有水印防伪的视觉效果和雕刻防伪的触觉效果,具有很强的艺术性,同时对奥运商品的价位不会造成影响。所有经北京奥组委同意使用的会徽商品都将使用此种防伪技术。

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袁斌介绍说,北京2008年奥运会会徽防伪标志由目前我国在防伪技术领域最好的企业制作。截止到8月12日,北京市的朝阳、西城、丰台、延庆等区县工商分局已经分别检查了动物园、秀水街等服装市场,依法查扣擅自使用会徽标志的服装134件。

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的官员手拿印有“中国印”的真假T恤衫做了展示。真品的标签运用了纸雕防伪技术,与假冒品有着显著区别。此外,假冒品在水洗后胸前的标志很容易掉色,而真品则不会。发布会上,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天起,将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保护奥运会会徽专项执法检查。

奥运会会徽“中国印”公布还不到一周,朝阳工商部门就在秀水街市场查获了28件仿冒奥运会会徽“中国印”的T恤。而在万通,记者也发现有人在偷卖“中国印”。奥运一向为社会所关心,因此,“中国印”一公布,新一轮的奥运标志保卫战就此开始。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以及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徽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歌、口号,“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其他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等都受到此条例保护,其中就包括2008年奥运会会徽“中国印”。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其中包括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用于服务项目中,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同时,也不得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以及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其他行为等。

因此,在没有经过北京市奥组委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任何以商业为目的使用“中国印”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工商部门可对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诈骗等活动,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提问:从奥运会会徽采用防伪技术这件事,你对如何保护智力成果权又有什么想法?

学生思考并回答。

教师提问:据你所知,我们国家在保护智力成果权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学生思考并回答。

展示我国在保护智力成果权方面的工作。

教师提问:根据今天所学,以及你对保护智力成果权的理解,在保护智力成果权方面,你可以做哪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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