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为他人授业解惑的教育工作者,时常会需要准备好教案,教案有助于顺利而有效地开展教学活动。那么问题来了,教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陈情表教案【优秀9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康百万庄园位于河南省巩义市康店镇,始建于明末清初。由于它背依邙山,面临洛水,因而有“金龟探水”的美称,是全国三大庄园之一。被誉为豫商精神家园,中原古建典范。集农、官、商为一体的大型地主庄园;它的石雕、木雕、砖雕,被誉为中原艺术的奇葩。庄园内保存了康家当年使用过的3478件家具、珍玩、器皿、文具、书画、衣帽等,建筑室内装饰及陈设不仅展现了康家当年生活的原貌,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习俗以及人们的审美倾向。
一、 以宣扬伦理、孝悌、进学的礼制观念的陈设特征
先秦儒家思想主张在处理事物中要不偏不倚,恰到好处,追求一种“中庸”之道。中原传统民居基本采用主轴贯穿、主从分明、左右对称的严谨均衡的平面布置。但在对称中又有变化,在多变中又保持统一。大院厅堂中,内外统一的对称和均衡的特征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进入厅堂,迎面是屏壁,构成室内轴心和底景,形成视觉中心,屏壁前依次为条案、八仙桌、扶手椅,再往前为两旁拱卫分设椅几,对数不等,条案上摆设东瓶西镜,中堂画或成对的挂屏挂于屏壁上,对联分设两端,均体现了中正、均衡、对称的特点。给人的感觉就是秩序、庄重、和整齐。厅堂室内的主次、尊卑、上下等偏正关系得以凸显和确立,为“行为活动提供了一个特定空间职位标记,满足了行为活动和空间场所的相对应关系。”迎客厅是用来接待各方来客以及各地康家各地栈房的大小相公,是负责商业信息上传下达的地方。迎客厅是康家的形象窗口,康家刻意布置这个待客厅,厅内家具、书画、文房四宝、工艺品、茶具、茶叶等配套齐全。从中体现豫商“崇尚中庸、低调内敛”的儒家风范,体现豫商“留余”的独特个性。由此可以看出“礼制”在其空间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 以“天人合一”的祈福纳祥观的陈设艺术形式
我国古代建筑装饰历史悠久,早在奴隶社会就已经开始使用。装饰以雕刻和彩绘为主。建筑装饰在封建社会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到了清代,民居中受限制较少,装饰发展较快。在中原民居中,装饰手法形式多样、精美绝伦,逐渐形成了有形必有图、有图必有意、有意必吉祥的艺术形式。庄园现存石雕、木雕、砖雕,多以人物、花草、鸟兽为主,有“冠上加冠(官)”、半夜拜半夜拜师等雕刻图案,具有深刻的寓意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康百万庄园室内外建筑装饰不仅带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和中原文化风格,而且作为艺术门类,必然反映出文化内容。是民俗与民居文化的反映。这些装饰题材通过我国传统的绘画、工艺品、雕刻、书法、以及匾额、楹联等手法表现出来。这些图案大多富有寓意,它利用谐音、假借等形式或手法来获得象征的效果。如猫和蝴蝶组成的图案象征长寿。蝙蝠、鹿、寿桃组成“福、禄、寿”图案,极具艺术性。在建筑空间内部,通过围合界面、家具、陈设品等的造型、色彩、图案纹样等语言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以及对生活的某些祈愿,体现出中原地区的文化习俗、道德观念等各种精神性。通过一些造型样式和纹样装饰图案来表达对未来的某种祈盼,例如福禄寿三星、三童子、四季春夏秋冬图,凤凰戏牡丹、麒麟送子、小儿戏金鸡等题材。装饰图案多取谐音福、禄、富贵、多子多福、官上加官之意。这些题材都反映出庄园里的居住者都希望能荣华富贵、长寿安康。因此,它的精神文化特征比较明显,精神性指向更为明确。
三、 以“三教”文化影响的室内陈设风格
中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从表层看,她是一种地域文化,从深层看,她又不是一般的地域文化,而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源和主干,在中华文化发展史上占有突出地位。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儒、释、道“三教合流”,其中“释”、“道”都属于宗教文化,其繁荣发展都与中原地区息息相关,并且对于中原民居建筑室内陈设有着深刻的影响。
佛教文化不仅对中国的哲学、伦理、民间习俗等产生深远影响,而且也影响到中原地区的建筑装饰文化,最为明显的是传入了大量异域的建筑造型、壁画和装饰纹样。大大丰富了建筑及其装饰题材。佛教装饰纹饰有佛手、连珠、祥云等,这些纹样在康百万庄园建筑上都能找到。道教崇尚神仙,认为神仙能驱邪避灾,能保佑人们升官发财、祈福祈寿等愿望,迎合了大众的心理需求。道教文化对传统建筑装饰有很大的影响,包括壁画、装饰图案等。道教文化所表现的装饰纹样有八卦太极图、四灵图、暗八仙等,道教所使用的图案还有如鹤鹿龟象征这长寿,梅兰竹菊象征君子的情操,云纹、灵芝等象征祥瑞等。
四、 康百万庄园室内陈设艺术对现代室内陈设的启示
康百万庄园作为中原地区民居建筑艺术的代表,其室内陈设艺术具有一定的艺术审美价值。如何把这些传统的陈设理念运用到当代室内陈设中是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面对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后人应该懂得如何借鉴和传承。基于体现“以人为本”的基本设计理念,在当代中式室内空间设计中,设计师既要秉承传统装饰艺术的设计精髓,又要充分考虑当代人的审美意识、观念。第一、可以将某些具有典型性的装饰元素进行简单模仿或者直接运用在当代设计中。比如传统花瓶、瓷器、古典家具或单一的装饰构件等直接陈设在与之相匹配风格的室内空间。第二、采用扬弃的态度,对传统元素重新进行抽象、组合、解构。学会批判地继承,我们需要继承和发扬的不仅仅是几个形式化的传统元素,关键是要弄清楚中原传统文化脉络中什么是永恒的,同时要把握隐藏在装饰元素背后能够真正体现中原传统精神的本质。第三、传统装饰元素与现代材料、科技的结合。装饰材料在室内设计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材料可以提升室内空间的品位。高科技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结合,正在成为一种潮流,一种趋势,也代表着中国文化的复兴。传统文化必须和现代科技相结合,才能使我们的传统文化用各种形态反映出来,才能传播得更远、影响得更深。而中国制造的未来,也要靠传统文化的支撑,软硬结合,才能让现代科技与传统文化为更多世人所惊叹。
被警方抓获的男子是重庆市万州区某镇的陈小西。8年前,因为争风吃醋,作为村委主任的他,竟与村里的一名砖厂老板、一名小组长及他的情妇、老婆,合谋将村党支部书记杀害。
案发后,警方很快将其他4人抓获归案,主犯陈小西潜逃……
争夺情妇
村委主任伙同老婆棒杀村支书
2011年12月9日,被押回万州的陈小西在看守所向民警交代了作案经过。
2003年,时任村委主任的陈小西虽已成家,并有3个子女,却与同村一女子保持情人关系。没想到,当时的村党支部书记也与该女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陈小西为此与村党支部书记产生矛盾,村党支部书记多次扬言要免掉陈小西村委主任职务。
“得想办法教训支书一下。”2003年7月,陈小西找到与村支书关系不好的同村砖厂老板和一名小组长,商量教训村支书。砖厂老板当场表态,如果教训村支书成功,愿拿1万元作为“奖励”。
随后,陈小西将教训村支书的想法告诉情人,让情人约村支书出来。陈小西在准备教训村支书的木棒时,他老婆得知情况,协助陈小西制作了杀人的木棒。
2003年7月15日下午,陈小西的情人给村支书打电话,约对方深夜出来幽会。7月16日凌晨1时许,村支书与情人赴约经过一个山崖口时,埋伏在路边的陈小西拿出木棒,朝着村支书背上狠狠地打过去,连续几棒将村支书打死。
次日,陈小西老婆在家里替他收下了砖厂老板送来的9000元“奖金”。
警方清网
8年后民警千里赴浙江擒凶
几天后,村民发现了村支书的尸体,向警方报案。
办案民警根据事发时打进村支书家的电话,很快查获陈小西等人合谋杀害村支书的事实。随即,砖厂老板、小组长、陈小西的老婆和情妇先后落网,只有陈小西潜逃,不知去向。
2011年“清网行动”开始后,万州警方再次将陈小西列为网上追逃对象。11月下旬,专案组民警接到准确线索后,立即赶往浙江省玉环县。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民警很快锁定陈小身的玉环县大麦屿街道普南村某私人小砖厂。
在普南村办公室,砖厂林老板看了办案民警出示的陈小西照片称,厂里一名干了数年的员工与照片有些相似,并同意发现陈小西后立即与警方联系。
“你是不是犯了什么事?有几个重庆来的警察在找你。”从村办公室回到家里,陈小西正好来串门,林老板直截了当地问。
听到老板的质问,陈小西假称有急事要办,起身离去。
办案民警接到林老板的报警电话后,火速赶到陈小西的住处,却发现陈小西已逃得无影无踪。
接到专案民警求援后,温岭市泽国派出所迅速调集警力,很快对辖区车站码头布控。12月5日,当陈小西乘坐长途汽车到达温岭市泽国镇104国道收费站时,被布控民警当场擒获。
陈小西向警方供称,获知家乡警察千里追踪到厂里,他连夜赶往温岭市石塘镇,在小旅馆住了5天,准备乘车到湖北省襄樊市原工友处躲藏。
躲藏8年
他交代多次想自首但无决心
“我多次想过投案自首,但都没能走出这一步。”陈小西向警方交代,潜逃这8年,他只敢在一些小地方打工,不敢去大城市,更不敢与亲人联系。
关键词:毕业论文;研究问题;问题表述
一、研究源自问题
研究的起点是问题。问题源自于两种或以上的认识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它可以是两种或以上理论观点之间的矛盾,也可以是观点与事实经验之间的矛盾,也可以是事实之间的矛盾等。在复杂各异的教育现象中发现和确定一个“真问题”不仅呈现了研究人员的智慧,而且体现着教育工作者对本职工作的热爱与执着。那么什么样的问题才能算得上是“真问题”呢?首先,“真问题”应该是“起码有两重含义,一是研究者对该问题确实不了解,希望通过此项研究对其进行认真的探讨;二是该问题所涉及的地点、时间、人物和事件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对被研究者来说具有实际意义,是他们真正关心的问题。”[1]“真问题”必然要有价值。这就是指,分析和研究这类问题可以帮助我们澄清以前错误或者不完善的认识、解决某类教育现象背后存在的问题。研究问题确定了研究的方向和水平。在做质的研究中,研究问题往往都会有较强的指向性。比如研究可以是在中小学、高校等地开展,那么研究所得的结论往往都是向那些同类或者类似学校推广。读者可以通过了解这些研究问题准确无误地抓住作者研究的方向,从而推断出这些选题旨在解决哪一类的教育问题。发现和确定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研究问题这本身就体现了研究者在其所研究领域已有相当高的水平。正如爱因斯坦指出:“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仅是数量上的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看待旧的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2]
研究的过程是围绕问题的解决。对于许多教育研究者而言,研究的过程是就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拓展。比如,研究者以“一所合并中学学校文化冲突的个案研究”为选题,研究的对象是此合并中学,研究的核心是合并中学中存在的文化冲突。研究的过程也是细化问题的过程,将问题逐步细化,再各个击破是研究的关键所在。
研究的结论是对问题的回答。在论文中,研究成果往往以报告的形式呈现,其目的主要是回答研究问题。研究的结论是整理研究的结晶,也是通过论证得到的结果。它是对所选的研究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比较、归纳和综合概括而得出的结论,澄清错误、模糊认识、解决教育问题的有效途径,即整个研究问题的答案。
二、现实研究的批判
为了更加透彻地分析研究选题,笔者共整理和分析了J师范大学100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选题。其中,有许多优秀的选题值得我们学习,但是也有许多不当的选题值得我们借鉴。下面是对不当选题所体现的几类问题进行的分析与归纳:
1、选题无研究价值。“这个问题是否值得研究?”是在选题确定之前必须回答的问题。“值得与否”意指研究有无价值,即研究的问题一定是真问题。为了确定问题的研究价值,我们应向自己发问:“通过这个研究我到底想了解什么?我对这个研究现象中的哪些方面特别感兴趣?这些方面我还有什么不知道而又确实想知道的?这项研究对被研究者有什么意义?他们可以如何从中受益?”[1]真问题首先是真实存在的,并且困扰着你,而你需要通过他人的经验来解决此问题。通过各种途径查找类似问题的文献是确定此问题是否具有研究价值的有效方法。
2、选题大而空。这是在选题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之一,选题空泛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没有确切的研究问题和研究对象。简言之,空泛的选题往往仅呈现一个教育现象而看不见作为研究的痕迹。这些题目可放入研究杂志中使用,但作为本科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论文题目则颇为不妥。为了更好地研究空泛选题,笔者举几例的原本陈述方式和经过修改的陈述以便读者参考:
原陈述:中学生的思想现状
再陈述:M城市初中二年级思想品德课对二年级学生品德修养的影响研究
在原陈述中,“中学生”指代的是初中生?还是高中生?“思想”是指政治思想?还是品德修养?研究的问题是“现状”还是其它?这些由原陈述产生的问题在再陈述中都能找到答案。
原陈述:新课程下初中英语情境教学研究
再陈述:新课程下A中学初二英语情境教学的现状研究
在原陈述中,我们甚至无法确定研究的问题是什么,它的核心是英语情境教学,但是它本身并不是一个研究问题,而是一个教育现象。
3、选题不具有可操作性。选题不具有可操作性意指研究所选择的切入口太大或是在现实的教育情境中难以实现。这一类选题反映出学生希望从一个宏大的背景中研究教育问题,但是研究难以落实。
原陈述:普通高校教师的在职教育研究
再陈述:B市W大学教师在职教育的现状研究
在原陈述中,研究的主体是“普通高校教师”,这是一个泛化的概念,它包括了在任何一所普通高校中任职的教师。如果要对此选题教学研究,研究者必然要到好几所普通高校中进行调研,这势必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而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或研究生则几乎不具备进行此项复杂研究的条件。但是就某所普通高校教师的在职教育的现状研究则是可行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说个案研究是学生研究的第一选择。
4、从选题看不出明确的研究方法。一个好的选题往往能够让读者直接看出研究方法。研究方法一旦被明晰地呈现在选题中,读者可立刻分析出整个论文的脉络,同时也可使研究有条不紊地进行。常用的教育研究方法包括:个案研究、现象学研究、叙事研究、实验研究和行动研究等。
原陈述:N中职女校学生生活现状的调查及分析
再陈述:N中职女校学生生活体验的现象学研究
在原陈述中,研究方法的表述十分含糊――“调查与分析”,根据选题,研究的关键主体是“女校学生生活”的情况,因此较适合采用现象学的研究方法。
原陈述:悔悟的教育价值及其引发
再陈述:C中学初二学生的悔悟体验研究
在原陈述中,只提到“教育价值及其引发”,而未明确研究方法。再陈述中,加入进行研究的中学和学生不仅反映出研究方法是个案研究,而且使选题由空泛变具体。
5、选题的表述含糊不清。在确定了选题之后,如何清晰、简洁而又重点突出地将选题表述清楚也很值得研究者思考。言简意赅的题目不仅能够标识出研究的对象、核心和方法,还能获得读者的青睐。相反,如果研究者对问题的范围界定不清、文字表述能力又欠缺时,读者将难以明确研究的重点,甚至不明白选题的意义。
原陈述:高校师生顶岗支教实习:现状与思考――基于“红土地支教”的调查分析
再陈述:“红土地”A大学师生顶岗支教的现状研究
在原陈述中,我们可以看见选题的表述十分冗长而且容易产生歧义。再陈述中,整合了原陈述的内容,并且将“高校”具体为“A大学”。经过修改,将原本破碎的内容组合成意思完整的题目。在表述选题时,应在充分体现研究问题的前提下精简表述。
6、选题重对策研究轻问题分析。这一类型的选题表述也屡见不鲜,它的主要问题是在对策建议上花了不少笔墨,从而导致对研究问题分析不够,模糊了研究的焦点。学者做研究的重点应放在问题“是什么”上,至于“怎么做”的部分一定不会是研究的重点。
原陈述:农村初中教师教学反思能力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
再陈述:W村初中英语教师教学反思能力的现状研究
7、选题“――以某校为例”研究宏观问题。这一类型的选题表述可谓比比皆是,采用此类题目的人希望通过一个个案来寻找普适于某类教育问题的解决方法。该类选题不禁让笔者思考:“这一个案研究所得出的研究结果是否可以推广到同类的研究对象中去?”
原陈述:中职机电一体化专业课程设置适应性研究――某中职院校为例
再陈述:某中职院校机电一体化专业课程设置适应性研究
做出以上修改的意义在于将原本较宏观的研究缩小至一个个案研究,既表达了原作者希望表达的意思,而且可以避免由较大的研究切入口带来的研究推广性问题。
三、我们应该研究什么样的问题
恰当地选择和确定研究问题,首先要知道从哪些方面寻找问题,从哪些途径找到所需的研究课题。一般来说,研究问题的来源有以下几方面:
1、在教育实践中寻找研究课题。各级各类的学校是丰富多彩的“教育田野”。在这些学校的教育改革实践中,有许多值得研究的教育问题。研究者如果能够充分地利用“田野”中的第一手资料,整理出学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行动研究、叙事研究、调查研究等研究方法,形成对某个问题的认识,则我们大抵可认为选择这样的研究课题是有意义的。
2、从社会现状中寻找研究课题。有意义的问题应该与我们的学校教育、社会现实或区域文化密切关联。从社会、教育的新旧事物之间的“不一致”或者“冲突”入手,发现“真问题”的可能性就会加大。
3、从理论学习和研究中发现问题。理论学习不仅可以丰富知识,同时也是寻找和发现研究课题重要来源。在阅读研究论文时,既要抱着学习的态度,又要时刻保持着学术敏感,便可以从中发现不足或还不够完善的地方,将这些不完善的部分转化成问题模式,则研究就可以着手了。
4、从讨论和交往中发现问题。经常就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问题与老师、同学进行讨论,有利于发现有价值的研究课题。一个人的智慧往往是有限的,一个人所想的问题往往也比较狭窄。所以经常与他人交流与讨论,不仅有利于个人知识的增长,而且可以培养和提升自己反思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讨论的焦点和分歧之处往往是有价值的研究问题。
5、从有关部门直接提供的课题中选择。各个地方都有教育科学研究管理机构或教育科研规划小组,这些研究管理机构或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一些教育科研“课题指南”,比如《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指南》。这些研究课题大都是国家十分关注的教育问题,研究这些问题十分有实用性。研究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实际条件从这些“课题指南”中选择某个“课题意向”,然后逐步将这个“课题意向”化为具体的研究课题。
参考文献:
2012年11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撤销了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当时会议上只介绍了陈英旭是经济犯罪。而此前的2012年6月28日,陈英旭因涉嫌贪污已被杭州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7月12日被依法逮捕。一时间,一度被誉为“专家标兵”、“明星教授”的陈英旭贪污案在全国高校引发“地震”……
陈英旭教授是中国水环境治理领域的知名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案发前,他担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水环境研究院院长。他还担任过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陈英旭的出事,源于他2008年正式接手的“太湖流域苕溪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下简称“苕溪课题”),“苕溪课题”隶属于迄今为止我国资金投入总量最大的环境科研项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其总经费高达3.135亿元,其中国家拨付经费1.05亿余元。
陈英旭所在的浙江大学在这一轮的“水专项”课题申报中斩获颇丰。其中,他本人以及浙大张土乔教授分别是河流主题和饮用水主题的专家组成员。此外,根据浙大新闻办2009年的信息,浙江大学总共拿下了九个课题,是全国高校获得“水专项”国拨经费最多的牵头单位之一。
陈英旭之所以能将数额如此巨大的科研经费收入囊中,有两家关联公司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是杭州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博公司”)、杭州波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波易公司”)。据悉,两公司的负责人是陈英旭的博士生杨尚源、王云龙,而实际控制人则为陈英旭本人。
苕溪课题共分10个子课题,其中高博公司、波易公司参与第4子课题,波易公司参与第10子课题,而被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出问题的,正是这两个子课题。检方指控,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陈英旭利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这两家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余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据调查,陈英旭将苕溪课题第10子课题的部分科研任务交由浙江工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金赞芳负责,共拨付金赞芳课题组专项科研经费320万元。金赞芳事后承认,这320万元中,双方合同约定其中的200万元由波易公司支配使用。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陈英旭授意其学生杨尚源、梁志伟多次采用编造虚假技术服务合同、开具虚假发票等手段,将金赞芳课题组专项科研经费共计178.20余万元套现,非法占为己有。
第4子课题是直接由陈英旭本人负责。从一开始,陈英旭就将高博公司、波易公司列入课题外协单位,并通过浙江大学“水专项”账户分别将60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划入高博公司,将270.73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划入波易公司。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陈英旭在没有完成相关科研活动的前提下,授意杨尚源、王云龙等人以开具虚假发票、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划入高博、波易公司共计844.45余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冲账套取,非法占为己有。事后,据杨尚源、王云龙交代:“虽然有些违心,但导师叫我们办的事我们不能不办。”
是不当使用还是贪污犯罪
2013年5月19日,万众瞩目的陈英旭涉嫌贪污案在杭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就陈英旭是否构成贪污犯罪各执一词,唇枪舌剑……
陈英旭的委托人戴梦华律师坚持认为,陈英旭案的具体情况不构成贪污,因为高博公司及波易公司参与该项目是经过国家水专项领导小组同意的,陈英旭并未隐瞒两家公司的任何信息。此外,戴梦华还认为高博公司、波易公司参与的课题是通过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的,法人单位是项目(课题)实施的责任主体,陈英旭不应该是主体。即便陈英旭有责任,也是对科研经费使用不当。
戴梦华解释说:“陈英旭教授当时对经费的使用没有什么精力去管,由其他人负责,他主要抓科研方面的工作。审计署对浙江大学进行例行审计后,他才关注这个事情,发现经费使用不规范,就把所有的钱都退了回去。”他强调,陈英旭是在审计署介入、审计结论作出前,主动要求两家公司将款项退还给浙江大学。
戴梦华律师还认为,即使合议庭最终认定被告人陈英旭贪污犯罪成立,但陈英旭主动要求两家公司终止相应合同、退还款项的行为,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但杭州中院认为,被告人陈英旭及其辩护人要求宣告无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与法律事实不符,法院不予支持。陈英旭指使他人将在高博公司和波易公司账户上的科研经费采用虚列支出等方式冲账套现,属贪污既遂,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名成立,故陈英旭辩护人所提陈英旭属于犯罪中止的辩护意见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辩护律师戴梦华又称,陈英旭有自首情节,其在审计署介入、审计结论做出前,主动要求两家公司将款项退还给浙江大学,未对国家财产造成任何损害,应当免除处罚。然而,杭州中院认为,2012年6月27日在有关部门已经掌握陈英旭套取国拨专项科研经费的情况下,将其叫至浙江大学进行组织谈话,陈丧失投案条件,依法不构成自首,但鉴于陈英旭在立案前全部退交赃款,未给国家造成实际损失,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陈英旭的亲属列入了旁听,看到昔日无比风光的陈英旭神情沮丧地站在被告席上,亲属们一个个都抹起了眼泪。有关专家称,如果当时检察机关所指控的1022.66余万元这一数额被法院认定,此案就创造了全国贪污科研经费的新纪录。陈英旭涉嫌贪污案在社会上尤其在高等教育界备受瞩目,他的贪污数额最终会被认定为多少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陈英旭案一审开庭后迟迟没有判决,可见案情比较复杂。
“明星”教授跌入牢笼的深思
陈英旭出生于1962年8月,浙江义乌人,他的头上顶着无数“学术光环”:“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国土壤学会土壤环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主持过相关领域的国家“973”、“863”计划项目;1996年~2002年德国柏林工业大学、日本东京农工大学、美国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曾经,陈英旭被认为是一身正气的顶尖科研人物,且前途无量。他在作学术报告时也常常谈到对社会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但当锃亮的手铐戴上他的双手,一切荣耀都变成了过往的云烟。陈英旭耷拉着脑袋叹息:“我这个人太糊涂了,怎么会动起科研经费的歪脑筋,痛心啊!”
2014年1月7日,杭州市中院对民众和媒体期待已久的陈英旭贪污案进行宣判,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其中,贪污第4子课题778.18余万元,贪污第10子课题167.30余万元。以犯贪污罪判处陈英旭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检察机关指控的1022.66余万元之所以未被全部认定,是因为其中有几十万元,因发票缺位或不能显示内容,被视为证据不足,未予认定。判决宣布后,陈英旭表现得比较失望,情绪很低落。
陈英旭案发生后,部分高校已开始采取措施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浙江大学纪委书记周谷平表示,此前,由于考虑到保护高校教师的积极性,方便科研创新,相对来说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是比较宽松的,但陈英旭事发后,浙大方面已经开始收紧相关的科研经费管理。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金赞芳也感觉,现在学校内部的审查频率高多了,“以前没那么勤快,现在经常审查。”
在我国,近些年来对科研经费的投入以每年20%的速度在增长。大凡正规的科研课题,都有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科研课题的级别越高,经费数额越大,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就越严格。按理说,如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那么课题经费被贪污、挪用和不当使用的可能性很小。但是,有专家直言不讳地指出,这些规章制度很难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许多科研课题的负责人只要把课题团队内部人的羹分匀了,并打点好了外部的其他相关人员,就可以完全自由支配经费了――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陈绍进校长在长期的学校管理实践中深深体会到,办学理念是制约学校发展的重要因素。做得正确,首先必须想明白;做得精彩,首先必须思得深刻。因此,在学校管理实践中,陈绍进校长一直在努力着……
一、寻找教海探航的导航塔
爱因斯坦说:“方向不对,前进就是倒退。”
2000年,陈绍进通过公开竞选,出任李庄中学校长后,他巧妙地契合海安县教育系统“质量立校”的背景,思考如何落实素质教育、提升办学质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经过反复磋商,形成了一整套目标明确的措施。坚持付诸实施仅仅一年就创造了“奇迹”,学校在2001年中考中,有16人考入县重点高中,改变了过去相对落后的“局势”,一跃取得全县初中第一名的好成绩。随后学校质量持续攀升,连续六年被评估为“县质量优等学校”。
2007年5月,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调他到离家100多里的海安县角斜镇工作,任角斜镇教育助理、角斜初中校长。在学校管理中,他很快明确了“走素质教育之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目标,提出了“奋力拼搏、勇争一流”的角中精神,梳理出了“常规+过程+细节=高质量”的管理思路。一年后,角斜初中的中考成绩刷新历史,跃居全县初中第一名。2009年,角斜初中被表彰为南通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0年1月,学校被南通市教育局推荐到省表彰“江苏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中小学”。
2010年下半年,陈绍进校长又调到全县的名牌初中———紫石中学。此时恰逢国家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对我国今后10年“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这一战略举措的实施进行了全面部署。陈校长在认真研习《纲要》原文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知名学校的办学思想,结合紫石中学的实际,经过反复推敲、论证,选择了“让每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这面旗帜,把“让每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作为紫石中学今后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核心办学理念。
谈到为什么选择“让每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这面旗帜,陈校长说出三点理由:
1.“让每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是生命成长规律的呼唤
他说:“多元智能理论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智能结构和学习方法,每个学生都有闪光点和可取之处,学校在发展学生各方面智能的同时,必须留意每一个学生的特长,并相应地采取适合其特点的教学方法,使其特长得到充分的发挥。”人有“九商”,即心商、德商、志商、智商、情商、逆商、悟商、财商、健商。事实上,人的“九商”参差不齐,各具特色。“让每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也是培养“九商”的需要。
2“.让每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是对素质教育最好的诠释
他强调,“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让每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题完全吻合,“每位”体现“面向全体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让每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是治疗“病态”教育最好的“良药”
他认为,应试教育本末倒置,将考试作为教育的最终目的,培养出来的只能是残缺人,而“让每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真正摒弃应试教育单一培养目标,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促进德、智、体、美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架设教师成长的登天梯
管理管什么?不外乎人、财、物、事、时空和信息。但其核心却是人的管理。在学校人的管理中,教师是关键,学生是根本。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是专业发展。陈绍进校长认为,校长的职责就是培训教师。
来到紫石中学后,陈绍进校长首先对全校教师课堂教学现状进行了广泛调研。调研后,他发现,有课改气息、勉强能算得上高效课堂的不到三分之一。记得其中有一节初三数学课,内容是《函数与平面直角坐标系》。教师上课很卖力,讲得声嘶力竭。授课者自我感觉似乎不错,课后,主动找陈校长,要求指点。陈校长当时有点激动,他说:“你叫我怎么指点?你这堂课是典型的一讲到底,典型的满堂灌,典型的教师霸占课堂,典型的教师和几个优生的表演,看不到一点课改的影子。”当时令那位教师有点下不来台啦,但陈校长后来冷静下来想一想,这样的课在我们目前的家常课中不是非常普遍吗?
面对现实,陈绍进校长果断提出“推进课改,将课堂效率翻倍”的奋斗目标。而他实现这一目标的抓手就是推进“三案六环节教学模式”,起点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三九式校本研修”。
“三九式校本研修”指三个层次九种方式,三个层次为“自我研修、同伴互助、专家引领”;九种方式为“自我研修”的读书、反思、写作,“同伴互助”的磨课、展示、沙龙,“专家引领”的讲座、诊断、对话。
根据“三九式校本研修”的需要,陈校长不惜财力先后多次安排学校主要负责人和骨干外出考察,他们的足迹遍布于多所省内外名校。例如,外省的山东杜郎口中学、山西晋城星河学校,省内的洋思中学、南京市竹山中学等。同时他又邀请了苏派教改联盟的高翔主任和徐晓倩等专家来校对全体教师进行课改体验式培训。他人的经验、专家的引领和相应的优秀教师的示范课激发了教师的热情与冲动,“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水到渠成之时,陈校长又“趁热打铁”,借天津市中小学“为了教育家奠基工程”考察团先后两次来访的机会,向来宾们展示了学校青年教师磨课现场,就教师专业成长、教研组活动、备课组磨课、优化课堂教学、教学反思等方面,组织众多教师与客人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和探讨……一连串的动作一下子搅动了沉寂的河水,学校教师的自我研修在不知不觉中如火如荼地开展了起来。
“三案六环节教学模式”的“三案”指预习案、探究案、训练案,“六环节”包括独学、对学、群学、展示、检测、反思等。推进该模式,陈校长同全校教师一起走了三步棋,其一是画对“三案·六环节”教学模式的路线图———导学三案;第二步是规范了“三案·六环节”教学模式的基本组织方式———小组合作;第三是用活“三案·六环节”教学模式课堂建构要素———六大环节。他们的“三案·六环节教学模式”也不是机械的,教师可以根据学情班情做恰当的调整,但自始至终不许改变的是必须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和能力贯穿于“独学、对学、群学、展示、检测、反思”六个基本环节始终,确保将课堂还给学生,学生被“推上一线”,教师“退居二线”,教师不做“讲师”只做“导师”。
陈校长始终认为,教师队伍建设,师德为先。因此,他狠抓“崇德守信”教育,力求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在紫石中学的近两年时间里,陈校长抓住各种契机开展了多轮专题教育活动。去年三月,学校在全体教师中开展了“崇尚师德,恪守诚信”主题教育月活动,主题教育月做了一次道德诚信主题宣讲,制定一项师德考评制度方案,组织一次失德失信现象排查,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推选一批道德诚信先进典型等八件事。六月,学校针对治理教师有偿家教的新形势,又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南通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并签订了《紫石中学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责任书》,让教师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依法从教。本学期,陈校长有效利用每周的政治学习时间,集中播放一批教育界内外的先进道德典型人物的专题片,不断敲打教师的神经,坚持不懈塑造紫石教师的灵魂,让“师德”时刻留在教师心中。
1、从了解李密所处的时代入手,理解他为什麽向晋武帝陈情,“乞愿终养”、“辞不赴命”。
2、体会本文的语言特色,掌握一些成语和习用语。
【教学设想】
1、本文语言富于节奏和感彩,应让学生熟读并疏通文字。
2、了解这一时期特定的时代背景,帮助学生理解全文。
3、安排一教时。
【教学过程】
一、教师范读,学生散读。
二、有关情况介绍。
1、晋武帝为何要征召李密?
2(晋武帝司马炎于公元263年建立了西晋王朝。为了稳定民情,笼络人心,对于西蜀的名人贤达,或征召他们到洛阳供职,或任命他们留在中原的子孙做官。晋武帝下诏征李密为太子洗马。)
2、李密为什麽要委婉陈情?
2(李密在西晋建立前,曾在蜀国做官。作为一个“少仕伪朝”的“亡国贱俘”,四次被征召,四次拒绝,很容易使晋武帝产生疑忌,会以为李密怀念蜀汉,不满新朝。而这是一种违抗圣命大逆不道的行为。在逼迫甚急的情况下,李密上表陈述情由,叙述自己不幸的身世,说明不能应征出仕的原因。)
三、教师指导学习课文。
1、点拨疑难字、词。
鲜——少废——停止察——举荐
除——拜授官职矜——注重、崇尚擢——提拔
过——过分盘桓——徘徊
2、概括每段大意,说说各段之间的联系。
2(第一段——叙述自己的遭遇和家庭的困境。开篇以“臣以险衅,夙遭闵凶”八个字概括幼年时期的不幸遭遇,落笔十分凄楚。接着写“险衅”、“闵凶|的具体内容:“六月”丧父,“四岁”母亲改嫁,由祖母抚养成人。然后叙述家庭的孤独单薄,叔伯兄弟,远近亲属,一概没有,只有祖孙二人相依为命。段末点明“臣侍汤药,未曾废离”,暗含为了尽孝无法应诏之意。)
(第二段——叙述朝廷多次征召和自己的进退两难。首先以“逮奉圣朝,沐浴清化”表达自己对朝廷的忠,再叙述多次征召的经过,段尾以“供养无主”、“刘病日笃”来说明自己欲仕不能,忠孝难全,进退两难的境地。)
(第三段——述祖孙更相为命的关系,说明自己并非欲全名节而辞不赴命。本段一开始就摆出圣朝的施政纲领:“以孝治天下”,那么自己有祖母需要照顾,理应留在祖母身边,以尽孝道。又贬抑自己“本图宦达,不矜名节”,最后申述不能奉诏就职的原由。祖母病情严重,生命垂危,“母孙二人,更相为命”。这些都是实情,显得真切感人。)
(第四段——恳请晋武帝批准终养祖母的要求。本段换一个角度陈述理由:“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刘之日短。”一“短”一“长”的对比,说明奉养祖母不会有碍于报效朝廷。接着明确提出自己的请求,最后以“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的誓言作结。)
3、李密陈情的目的是什麽?作者抓住什麽来打动晋武帝?
2(能够为祖母尽孝,拒绝征召,又能得到晋武帝的恩准和谅解,免去疑忌和杀身之祸。作者抓住晋武帝“以孝治天下”的施政纲领,用“孝道”打动晋武帝,使晋武帝不得不承认他善于为自己辩护,并宽容了他。)
4、体会本文的语言特色。
2(A、排偶句的运用,有不少是为了通过相互对立和相辅相成的内容,来强化情意的表现。)
例:“臣欲奉诏奔驰,则刘病日笃;欲苟循私情,则告诉不许。”通过内容的对立,将尽忠与尽孝的矛盾强化,突出进退两难的处境。
“既无叔伯,终鲜兄弟”,“外无期功强劲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童”,通过上下、左右、内外的相辅相成,突出了李密孤苦零丁、无依无靠的情景。
“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而报刘之日短。”通过时间“长”与“短”的比较,巧妙地提出了一个先尽孝后尽忠的两全其美的办法。
“生当陨首,死当结草”通过“生”与“死”的对举,表明了一定要报大恩的决心。
2(B.练达而概括的四字句连用,对制造情势、渲染气氛起了很大的作用。)
例:“诏书切峻,责臣慢;郡县逼迫,催臣上道;州司临门,急如星火”一连六个四字句,三层排比,短语迫促,一气呵成,造成一个上责下催,透不过气来的紧急气氛。
“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一连四个四字句,借比喻,用夸张,将祖母刘危在旦夕的情势形容殆尽。
积累成语:
零丁孤苦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急于星火进退狼狈日薄西山人命危浅,朝不虑夕气息奄奄更相为命皇天后土实所共鉴生当陨首死当结草
[第二种]
【教学目的】
1.引导学生体会作者至真至诚的亲情忠情;
2.引导学生赏析本文文思缜,脉络分明,陈情于事、寓理于情的构思艺术和
骈散结合形象生动的语言艺术;
3.继续指导学生积累常用的文言词语和相关文化常识;
【教学时数】二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要点:1.指导学生熟读课文,背诵第一、三段,整体感知课文大意;
2.指导学生积累文言词语及相关常识。
教学过程:
一、导入课题
以简介作者及后人对该文的评价导入。
李密自幼丧父,母改嫁,赖祖母刘氏抚养无人。李密侍奉祖母甚孝,故以“孝”名于乡里。
李密为人刚正,颇有文名,年轻时曾仕蜀汉,表现出相当高的外交才能。晋武帝为稳定局
势,打起了“以孝治天下”的旗号。为此李密曾被地方推荐为“孝廉”和“秀才”,但他因
侍奉祖母而未去。后来晋武帝征召他为太子洗马,催逼甚紧,于是写下了《陈情表》这
篇表文,再次以祖母年高无人奉养为理由婉言辞谢。
文章言辞恳切,真挚动人。人言读《出师表》不哭者不忠,读《陈情表》不哭者不孝。
千百年来,人们常以忠则《出师》,孝则《陈情》相提并论,可见李密的《陈情表》具有相
当强烈的感人力量。二、熟读背诵
1、学生轻声诵读课文,对照注解,自己初步疏通课文;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以下词句:
1注意以下加点字的读音和在词义:
臣以险衅夙遭闵凶门衰祚薄日薄西山茕茕孑立床蓐
猥以贱微生当陨首责臣逋慢犹蒙矜育过蒙拨擢宠命优渥
期功强近终鲜兄弟除臣洗马刘病日笃更相为命
2注意以下加点虚词的词义和用法:
以:臣以险衅臣以供养无主猥以微贱臣具表以闻圣朝以孝治天下但以刘日薄西
山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
3注意以下加点的实词:
慈父见背二州伯牧所见明知形影相吊晚有儿息逮奉圣朝察臣孝廉举臣秀
才拜臣郎中拜表以闻寻蒙国恩除臣洗马犹蒙矜育不矜名节愿乞终养听
臣微志庶刘侥幸不胜…之情臣之辛苦
4注意以下句式:
是以区区不能废远。
州司临门,急于星火。
2、简要疏通以上词句。
3、指导学生朗读全文,提醒学生注意各段的感情基调。
第一段:凄苦,悲凉;
第二段:感激,恳切;
第三段:真挚,诚恳;
第四段:忠诚,恳切,期待。
4、指导学生背诵第一段。
总起:臣以险衅,夙遭闵凶
父死母嫁【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行年四岁,舅夺母志。】
祖母抚养【祖母刘愍臣孤弱,躬亲抚养。】
少年多病【臣少多疾病,九岁不行,零丁孤苦,至于成立。】
无亲无戚【既无叔伯,终鲜兄弟,门衰祚薄,晚有儿息。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
之僮,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祖母病卧【而刘夙婴疾病,常在床蓐,臣侍汤药,未曾废离。】
5、熟读第二段。
6、指导背诵第三段。
孝治大道【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凡在故老,犹蒙矜育,况臣孤苦,特为尤甚。】
不矜名节【且臣少仕伪朝,历职郎署,本图宦达,不矜名节。】
宠命优渥【今臣亡国贱俘,至微至陋,过蒙拔擢,宠命优渥,岂敢盘桓,有所希冀!】
祖母病笃【但以刘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
不能废远【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祖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区
区不能废远。】
7、熟读第四段。
8、解题:讨论:结合上节课反复诵读课文的体会,你认为“情”在本文中有哪几层含意?。
引导:本文的题目是《陈情表》,“表”是什么呢?是一种奏章,用于臣下向君主陈请谢贺。那么,李密的这个奏表,题为《陈情表》,“陈”是陈述的意思,“情”注解没有,那是什么呢?
提示:情:1情况(事实);
2衷情(孝情、忠情);
3情理(忠孝之道)。(投影)
9、完成课后练习和同步训练。
第二课时
教学要点:
1.引导学生赏析本文文思缜密,脉络分明,陈情于事、寓理于情的构思艺术;
2.引导学生赏析本文形象生动骈散结合自然精粹的语言。
教学过程:
一、导入课题
背诵第三段导入。
二、赏析构思艺术
1、讨论:在陈请终养祖母这个要求时,李密碰到了什么困难?
引导:作者处在一种忠孝两难的矛盾境地里,请大家把作者的这种矛盾境地读出来。
进一步引导:什么地方写了“孝情”?
第一段,请一二组同学朗读第一段,在第三段中找一句话来概括这一段的意思。臣无祖母,
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
进一步引导:什么地方写“忠情”?
第二段,请三四组同学朗读第二段,也在第三段中找一句话来概括这一段的意思。过蒙拔
擢,宠命优渥。
2、祖母情深似海,圣上恩重如山;在这样一个二难的境地里,李密是被动的,言辞稍有不
慎,不仅达不到陈请的目的,还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下面我们来看看李密是如何化解矛
盾,变被动为主动的。
身世孤苦悲凉
孝情
祖母情深似海孝治天下(理)尽忠日长揭示矛盾分析矛盾
解决矛盾先尽孝后尽忠
沐清化蒙国恩祖母病笃(情)尽孝日短
忠心
圣朝恩重如山
3、思考讨论:请补写出“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凡在故老,犹蒙矜育,况臣孤苦,特为尤
甚。”后面省略的一句话,并想想作者为什么要省略这句话?
引导:这个一个三段论式的推理,作者大前提,小前提,但结论却没有说,请你说出结论,
并想想作者为什么不把这个结论直接了当地说出来,而是宕开一笔,写自己少仕伪朝的
事?
提示:故臣当终养祖母,不能废远。
4、思考:假设你是晋武帝与李密面谈,此时在此处李密直接提出了终养祖母的请求,你晋
武帝能不能一两句话就把李密驳得哑口无言?
引导:晋武可能会说,既然你要终养祖母以尽孝心,为什么在蜀汉你又出来做官呢?
因此,李密深知,这段历史是不能回避的,只能剖明自己心迹:一仕伪朝“本图宦达,不矜
名节”,二在圣朝“宠命优渥,岂敢盘桓”让晋武明白自己的忠心。
道理,实情也表白,最后再以一幅祖母病笃图深深打动了晋武,让他明了自己不能出仕的唯
一原因只是因为祖母病重,从而提出不能废远的要求。
提示:李密在分析矛盾时将孝治天下的理与祖母病笃须尽孝的情作了对照,应作什么选择其
情理不言而喻。(投影)见上图
5、朗读思考:李密最后提出解决尽孝与尽忠两者矛盾的办法是什么?他是怎样提出这个办
法的?
引导:作者以列数字作对比的方式提出了先尽孝后尽忠这一解决矛盾的办法,合情合理,再
加上李密在最后再表忠心,不容晋武帝置疑,不得不答应李密的陈请。
提示:尽忠日长,尽孝日短:先尽忠后尽孝。(投影)
6、小结:将本文的第三段和第一段调整一个位置,先讲理后讲情好不好?
引导:出于情,归于理,先动之以情,再晓之以理,陈情于事,寓理于情。总之,全文首先
陈述个人悲惨遭遇及家庭凄苦,突出母孙的特殊关系,作为陈情的依据。继则写自己愿意奉
诏,但又以刘病日笃,处于狼狈之境,借以博取晋武同情。再则抬出以孝治天下的大旗,恳
求准如所请。同时更表明自己心迹,排除了不愿出仕的政治因素。最后提出解决矛盾的方
案。全文构思缜密,脉络分明,具有很强的逻辑力量。
三、赏析语言
有好的构思,还要有恰当的语言来表达,这样文章的力量才能发挥出来。《陈情表》明显的
保留了赋的语言特点。《古文观止》评论《陈情表》的语言,说它“至性之言,悲恻动
人”;有人说,《陈情表》的语言是有形的,有声的;读《陈情表》你可以看到李密形影相
吊的孤寂,看到祖母奄奄一息的悲恻,看到帝王微笑背后的恼怒,看到作者诚惶诚恐的怖
惧……;你还可听少年的无助哀叹,老人病中无奈的,孝子恳切的哀告,帝王严厉的呵
斥……
请轻声朗读课文,把你认为好的语句画下来,读出来,然后结合文章的构思,说说这些语句
有什么特点,好在哪?
(学生读书思考约3-5分钟,老师巡堂了解情况)
重点赏析语段(句式,用词,修辞手法,表情达意的效果):
1、“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行年四岁,舅夺母志。祖母刘闵臣孤弱,躬亲抚养。臣少多疾病,九岁不行,零丁孤苦,至于成立。……”
引导:四字骈句,语势连贯、紧凑,不拖沓,让人感到灾祸接踵而来,以情动人,让晋武帝化严为慈。
“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直陈其事,白描手法,把自己形只影单,孤独寂寥,极为形象地表现出来,读之让人动容。
“逮奉圣朝沐浴清化。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诏书特下,拜臣郎中,寻蒙国恩,除臣洗马。……。”
引导:一连用了“察臣”“举臣”、“拜臣”、“除臣”,准确地陈述了自己“过蒙拔擢,
宠命优渥”的实情以及由衷的感恩戴德之情。
“诏书切峻,责臣逋慢;郡县逼迫,催臣上路;州司临门,急于星火。”
引导:四字骈句的排比渲染出圣命逼人的紧张气氛。
1四字骈句:简洁凝练,语势连贯紧凑,文势如行云流水般通畅。
2、“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
引导:对偶句,一外一内都强调一个“无”字,写出了自己举目无亲,后代尚小无人终养祖
母的困苦境地形象生动表现出来了,让人觉得急切而无可置疑。
“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也是对偶句,恰当地表达了自己深受圣朝
恩宠的感激。
既无伯叔,终鲜兄弟。
生当陨首,死当结草。
臣欲奉诏奔驰,则刘病日笃,欲苟顺私情,则告诉不许。
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
都是对偶句。运用对仗工整的对偶句式,使语气显得铿锵有力,语意简洁凝练,读来朗朗上口,使文章的感情倍感热切,更具说服力。
2对偶句:语气铿锵有力,语意简洁凝练,朗朗上口,感情倍感热切,更具说服力。
3、“刘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
以落日喻人命,贴切在刻画了祖母苍老多病的形象,融入浓烈的抒彩,能极大地引发读者的同情;“朝不虑夕”虽是夸张却给人无可置疑的真实;再加上四字骈句,有诗一般的韵律,如泣如诉,读之无不令人动容泣下。
“乌鸟私情,愿乞终养。”
以鸟喻人,回溯至动物的本性,鸟亦如此,人何以堪?其诚挚恳切之情溢于言表,岂能不打动人?
臣之进退,实为狼狈。
以狼狈比喻进退为难的情境,形象生动。
臣不胜犬马怖惧之情,谨拜表以闻。
似犬似马,忠恳之情,怖惧之态溢于言表。
州司临门,急于星火。
“急于星火”用比喻形容情势紧迫。
3比喻句:形象生动,感情浓烈,富有感染力。
4、提问:你能说出哪些成语出自本文吗?
引导:此文的问世,为后世提供了众多的惯用语,一直流传至今,如“躬亲抚养”“零丁孤
苦”“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急于星火”“日薄西山”“气息奄奄”“朝不虑夕”“更
相为命”“生当陨首,死当草结”等,均成为人们信手拈来的语句。
6、小结:
1四字骈句:简洁凝练,语势连贯紧凑,文势如行云流水般通畅。
2对偶句:语气铿锵有力,语意简洁凝练,朗朗上口,感情倍感热切,更具说服力。
3比喻句:形象生动,感情浓烈,富有感染力。
4丰富了中国语言的词汇:
四、作品评价
通过两个拓展性的问题,引导学生更深入认识本文构思慎密,语言精粹的特点。
1、讨论:有论者认为,李密反复强调孝亲,其实是为自己不奉诏仕晋而故意寻找借口。你
同意这一观点吗,为什么?引导:1、李密反复强调孝亲,决不是为其不奉诏仕晋而故意寻
找借口。他是真心因终养祖母才难能应诏的。读完全篇,我们可以清楚地体昧到,他的孝心
不是抽象的,而是充满了孙儿对祖母的一片真情。
引导:2、李密对蜀汉念念于怀,他曾说刘禅“可次齐桓”。更何况司马氏是以屠杀篡夺取
得天下,内部矛盾重重。李密以一亡国之臣,对出仕新朝就不能不有所顾虑,而暂存观望之
心了。不幸的是他这种想法,被晋武多少察觉到了,因此“州书切峻。责臣逋慢”。这就使
李密在“再度表闻”时,发生了更大的困难。然而李密抓住了孝字大做文章,却又不从大道
理讲起,而是委婉陈辞,动之以情,恰到好处地解决了“不从皇命”的难题。
开放性问题,各抒已见,自圆其说。
2、讨论:晋武帝为什么会答应李密终养祖母的请求?
1为李密的言辞和情理所动;2彰显孝治天下的恩德。
3、引入前人评价,以激发学生进一步研究的兴趣。
读《出师表》不下泪者,其人必不忠;读《陈情表》不下泪者,其人必不孝;读《祭十二郎
文》不下泪者,其人必不友;(以上苏轼语)读《报任安书》不下泪者,其人必不为人。
[第三种]
A.课时安排:共3课时。
B.教学目标:
1.基础知识目标:以情动人的文笔,分析作者叙事陈情怎样逐层深入,达到乞终养的目的,准确反映笔者思想境界。
2.思想教育目标:苦情、亲情、忠情--真实情感的展示。
3.能力培养目标:指导学生体味其用词的精练准确和生动形象。
C.教学重点:本课主要是以情动人,在指导学生在反复诵读之后,让学生找出叙述作者苦情、亲情、忠情的语句,进而分析作者叙事陈情怎样逐层深入,达到乞终养的目的。
D.教学难点:动笔的勤奋。
E.教学方法:反复诵读的新授课。
F.教具使用:相关课件PowerPoint格式。
教学内容和步骤--
一、作者简介:
二、诵读提示:
1.注意体会作者的真挚感情。
本文是写给皇帝的信,以叙事为主。在叙事中包含着作者真挚的感情。诵读时,要注意文章的层次,做到有表情地诵读。在读的过程中,注意体会文中抒发的感情。
2.本文多四字句(五至七字句,可以看作加统领字的四字句),读来容易朗朗上口,铿锵有力。但在以四字句为主的同时,又杂以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字的句式,构成了句式的错综变化,使文章脉络流走,音韵和谐。诵读时要加以体会,读出文章的节奏感。
3.注意下列加点字的读音。
臣以险衅,夙遭闵凶、门衰柞薄、茕茕孑立、床蓐、猥以微贱、非臣陨首、责臣逋慢、犹蒙矜育、过蒙拔擢、宠命优渥。
三、整体感知:
理解本文,首先要对写作背景有所了解:司马氏集团灭蜀后,为了笼络西蜀人士,大力征召西蜀名贤到朝中做官,李密也是其中之一;李密是亡蜀降臣,如若不应诏,会被误认为"矜守名节",不与司马氏王朝合作,招来杀身之祸。司马氏集团通过阴谋和屠杀建立了西晋政权,为了巩固统治,提出以"孝"治理天下。
李密至孝,与祖母相依为命,写此奏章,陈述自己不能奉诏的原因,提出终养祖母的要求。文中所写,皆是真情实意。为了唤起武帝的怜悯心,作者不是直陈其事,而是凄切婉转地表明心意,围绕着"情""孝"二字反复陈述自己家庭不幸,和祖母相依为命的苦况亲情,表达对新朝宠遇的感激涕零,以及孝顺祖母的哀哀衷情。
1.第一段指导要点
(l)前一层从纵的方面写本人从出生利"成立"的历史、兼用总提分承的方式。''''''''''''"夙遭闵凶"一句是总提.以下依次写父、母、祖母,最后说到本人。与父死母嫁.是为了说明祖母"躬亲抚养"的原因,写本人"多疾病"是为了说明"抚养"之不易,都是为下文"臣戈祖母.尤以至今日"这句话张本。
"''''''''''''零丁孤苦''''''''''''"是关键语.下面有多处与之相照应。
(2)后一层从横的方面叙述家庭人丁衰微的状况。义中反复强调的是一个"无(鲜)"字;至于"儿息",则虽"有"而"晚",又用"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极写其孤单凄的心消.使人读而生悲。在这种状况下.身边有一个疾病缠身的老祖母.怎能离家远行呢?不言而喻,如此层叙述的目的.就在"臣侍汤药,未曾废离"这八个字上。这一层是为下"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一句张本。
"未曾废离"也是关键语。下文"供养无主""是以区区不能废远""愿乞终养"待都是跟它相照应。
第一部分陈述家庭的不幸和祖孙相依为命的情形。先以"臣以险衅,夙遭闽凶"八字,概括自己的坎坷命运。然后讲述幼年时期失父失母,孤苦多病,全赖祖母抚养,说明"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再述家门人丁不旺,祖母疾病缠身,说明"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这段内容,是陈情不仕的唯一事实根据,作者写得凄切尽情,以使武帝对自己由恼怒峻责化为同情怜悯。
2.第二段指导要点
(l)前一层叙朝廷召之殷.是按时间顺序记叙的.故有"前r''''''''''''""后"""寻"等字眼。征召的级别也越来越高:先郡,次州.最后是朝廷。这一层的叙述十分得体:[1].开头称颂朝廷的清明教化。
[2]."孝廉""秀才"是荐举人才的科目,不是官职,用"辞不赶命";"郎中。"""洗马"是官职,用"辞不就职"。
[3].表达了感恩心情。
本层是为下层作铺垫的,又为第三段中"过蒙拔擢,宠命优渥"一句张本。
(2)后一层写自己进退两难的境地:先写朝廷、地方的催运。后后写自己的苦衷情词悲侧.动人心扉。
"刘病日笃"承上文"风婴疾病",又为下文"但以刘日薄西山……朝不虑夕"一句张本。
第二部分写朝廷对自己优礼有加,而自己却由于祖母供养无主,不能奉诏的两难处境。先以"逮奉圣朝,沐浴清化"表达自己对晋武帝的感激之情,再历叙州郡朝廷优礼的事实。然后明确提出奉诏奔驰和孝养祖母的矛盾,给下文留下悬念。
3.第三段指导要点
(1)本段须作一气读.但文势有三转:首先转入"以孝治大下"的大理.说自己应当得到同情;其次转到自陈宦历、称颂君恩上来.表明辞职与"名节"无关.以求得皇帝谅解;最后转入正意.暗写"孝"宇.说明这是辞职的唯一理由。表示转换的字眼是:""伏推""且"""但"。
(2)自陈宦历一节写得委婉动人,以"岂敢盘桓.有所希冀"作结.表达了至为恳切感情。说刘病一节,语语皆出于至孝之心.感人至深。
(3)"孤苦"一同承首段.又为下段"臣之辛苦"一句张本。""不能废远"承前段,又为下段"愿艺终养''''''''''''"一句张本。
第三部分提出了以孝治天下的治国纲领,陈述了自己的从政经历和人生态度,并再强调自己的特别处境,进一步打消武帝的疑虑,求得体恤。针对上文留下的孝顺祖母和回报国恩之间的两难选择,这段首句即言以孝治天下是治国纲领,言外之意则孝养祖母虽为徇私情,却也不仅合情亦合理合法,并为下文乞终养给出了理论根据。随后说自己出仕蜀是图宦达。不矜名节,打消武帝疑虑。再以祖母病笃,说明自己确实不能远离出仕。
4.第四段指导要点
(1)本段亦须作一气读:先以"愿乞终养"点明这篇表文的主旨.后以"听臣徽志"请求皇帝恩准语意直贯而下。
(2)贯穿全段的是"尽节""报养"二语。开头说"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养刘之日短".结尾说刘"卒保余年"之后,当"陨首""结草"以报,都是就"忠""孝"二字而言,说得入情入理。
(3)末句"臣不胜……以闻"是当时表文结束时使用的套语。
第四部分明确提出陈情的目的"愿乞终养",先尽孝后尽忠。作者先比较自己和祖母年岁,说明尽孝之时短,尽忠之日长,然后提出"终养"的要求。再极其诚恳地说明自己的情况,是天人共鉴。表达自己对朝廷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的忠心。
亚里士多德说:"只有在适当的时候,对适当的事物,对适当的人,在适当的时机下,以适当的方式发生的感情,才是适度的最好的感情。"作者正是运用了最恰当的抒情方式,终于打动了晋武帝,使他看了表章后说"士之有名,不虚然哉","乃停诏",允其不仕。
需要指出的是,作者愿意"尽节"于皇帝,是出于感恩图报的心情,不能跟报效国家同日而语。
四、鉴赏要点讨论:
1.融情于事。强烈的感彩是本文的一大特色,但作者无论是述自己的孤苦无依之情,还是述自己和祖母相依为命的深厚亲情,都是通过叙事来表达的。而自己对朝廷恩遇的感激和对武帝的忠敬之心,也是以充满情感的笔调来写的。
2.语言形象生动,自然精粹。本文虽然用了不少四字句、对偶句,有骈文的整俪之工,但语言却绝不雕琢,而是十分自然真切,仿佛是从肺腑流出,丝毫不见斧凿痕迹。文章语言十分生动形象,如第一段写孤苦无依之状,第二段写州县催迫之景,第三段写祖母病笃的惨苦之象,都如在目前。此外该文在语言上还十分精练准确,有些词句,成了成语。
五、课后练习解题指导-§ :
一题。设计此题目的,是为了落实教学大纲的要求。指导学生背诵时,最好结合诵读提示,以加深学生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完成本题。
二题。设计此题目的,意在使学生在诵读中,注意本文陈情于事、文笔委婉的抒情特点。《古文观止》的评语,点出本文抒情真实自然("俱从天真写出,无一字虚言驾饰")。作者在文中所陈之情,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因处境狼狈而产生的忧惧之情,二是对"诏书切峻,责臣逋慢"的不满情绪,三是对祖母刘氏的孝情。正因为作者所写的都是"至性之言",所以才会产生"悲侧动人"的效果。
三题。设计此题目的,意在使学生注意文中重要的字词,正确理解其含义。参考答案如下:
1.臣以险衅,夙遭阅凶。险衅:指命运不好。夙:早时。凶:不幸。
2.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见背:离开我。背,背离、离开。
3.门衰柞薄,晚有儿息。薄:浅薄。息:子。
4.寻蒙国思,除臣洗马。寻;不久。除:授予官职。
5.岂敢盘桓,有所希冀。盘桓:徘徊不进的样子。希冀:这里指非分的愿望。
6.听臣徽志,庶刘侥幸,保卒余年。听:准评。卒:终。
四题、设计此题,意在提醒学生注意本课中至今还在使用的成语,以积累词汇,丰富自己的语言表达。
关键词:单亲家庭 敲门
一、案例背景
笔者在学生管理的工作中处理过种种情况,较棘手的是单亲家庭孩子的教育问题。单亲家庭,这一由来已久的社会问题早已成为普遍现象。在单亲家庭孩子的成长发展过程中,有时易陷入“误区”,心理上会产生不少的矛盾和斗争,引起心理不适应、情绪不协调和精神障碍。这时候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案例描述
【剧情再现】
一天下午,我们班的生物老师跟我反应陈某的情况,她说她从教以来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陈某在上生物课的时候迟到了,迟到亦不是大事,该生无视老师的存在,没有打招呼或喊“报告”就直接冲进教室。这不但违反学则准则(不尊重师长),而且扰乱了正常的教学。于是,生物老师问陈某是怎么回事,并且要求她重新退到门口,喊了“报告”再进来。该生是退回到门口,但是既不喊报告也不打算进教室,就站在教室门口,这下惹怒了生物老师。
三、案例策略――多敲几次学生的“心门”
【第一次敲门】找准病根,对症下药
我国古代的《学记》中指出:“知其心,然后救其失也。”这说明了解学生是教育学生的前提。根据陈某的行为表现来看,事情发生时自尊心敏感、情绪反应强烈且一时难以自制,这与她的性格有关,跟她的家庭环境有关。我决定进行一次家访,多多了解该生的情况。家访时,发现该生自小父母离异,离异时抚养权判给了父亲。后来母亲改嫁,陈某的父亲为了生计,大部分的时间在外务工,陈某平时行为缺少必要的约束性,从小缺少父母的爱。陈某的邻居告诉我:她的父亲心情不好时就会对她大发脾气。陈某的易暴躁性格与陈父相似,父女平时在家中也经常会起冲突,导致陈某情绪化表现得很明显。针对她的这种性格,如果我当时采用直接批评、硬碰硬的办法必会失败,这样的学生尽量多从正面表扬,类似顺毛驴。
【第二次敲门】 “吹冷风”不如“吹暖风”
教师教育情绪化、火爆脾气的学生,得像暖风一样柔和,和风细雨,让学生觉得吹面不寒。在了解该生的实际情况后,我没有采取严厉的惩罚处理,就当这事没有发生一样。几天后,学校要求出一期关于“雷锋”的黑板报,教育的契机来了,因为该生画画相当不错。于是我就把这任务布置给她的好朋友,并暗示该生可以找她帮忙一起出这期黑板报,并要求她要拍几张她们出黑板报时的照片。过程我没有参与,当周一我来到教室时发现黑板报出得很有想法,无论是版面还是图画都很出彩,无疑的,我们班这次的黑板报评比荣获第一。我在班会课上大大表扬了出黑板报的学生,并出示了她们在工作时的照片,大家很惊讶,陈某在画画时竟然那么投入,画出来的效果也是那么好。顿时大家都起哄了,我发现,陈某坐着位置上突然低下了头,脸都红了,估计她的内心是暖暖的。这股“暖风”吹后,她慢慢的对我和善多了,碰面时会向我问好,请假时会主动跟我说明。之后,我引导她认识自己“不喊报告”的错误行为,并暗示她要在事情发生时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后来,她主动找到生物老师道歉。
【当幸福来敲门】遇见信任,遇见幸福
几天后她主动问我是不是心理咨询师,有事情想请教我。于是我们进行了一次心交心的谈话。她告诉我说她的亲妈在外打工时吸毒被抓了,现在在监狱里,她不知道该不该去看她,她的爸爸很反感她们姐妹与她亲妈联系。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很突然,很难回答。进过思考后,我告诉她,如果我是她的话,首先我会征求爸爸的意见以示尊重,如果爸爸极力反对的话,我会考虑下次再去。如果爸爸不是很反对的话,我会考虑去探望妈妈,因为我现在已经快18岁了,懂事了,有权利去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了,更因为这时的妈妈需要亲人的关心和鼓励,即使是她犯了大错误。交谈后,陈某告诉我,她懂了,知道该怎么做了,对我深深地鞠了个躬并说了谢谢。一股暖流在我心里流过,我感到我们现在的心是紧密相连的,我们彼此是相互信任的,此刻我们遇见信任,遇见幸福。一个星期后,陈某告诉我,她和妹妹一起去看了妈妈,母女三虽然话不多,但是她们之间的隔阂消除了,她和妹妹有依稀感受到多年前有亲妈疼的感觉。我为她们感到高兴,衷心祝福她们,希望一切都好。家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影响是相当大的。最近,陈某脸上的笑容也多了,我相信她们母女的关系肯定改善不少。
四、案例反思――折翅的小鸟也渴望在蓝天高飞
加强单亲家庭孩子的教育,不管对孩子本人,对家庭,还是对学校,对社会都十分必要。每位教师必须抱着对教育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应认真全面地掌握这些孩子心理的发展规律和心理特征,多敲几次学生的“心门”,学生最终愿意对你敞开“心门”,如此你便可帮助他们走出青春的阴影,接受社会的阳光和雨露,绽放出青春的花朵。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大学新生 校园生活 适应性引导教育工作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8C-0103-03
高校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承担着教育、管理和服务三项职能。其中,教育是目的,管理是手段和过程,服务是精神与理念。将管理育人与服务育人相结合,是新时期创新高校辅导员工作理念的基本表现形式。大学新生刚入学往往对校园生活不太适应,辅导员在日常德育和学生管理事务中,只有坚持服务导向,热心服务,细心引导,才能更好地促进大学新生适应校园生活,使其健康快乐地成长。
一、案例简介
2015年9月17日,正值军训期间,某新生宿舍3名男生搀扶受伤的陈某来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在交谈中了解到,陈某于前一天军事训练结束后赴篮球场打篮球,在投篮过程中因大意发生踩踏,由于动作力度过大过猛,导致自身身体重心失衡,脚踝发生严重拉伤,瞬时脚面出现肿胀,淤血明显,独立行走困难。在寝室同学的搀扶下,陈某被送往校医室就诊,医生在进行专业治疗后,开给部分消肿祛淤的治疗性药物。考虑到其拉伤的严重程度,已不适合继续参与军事项目的高强度训练,笔者一方面安排陈某的舍友赴校医室办理诊断证明,以便安排军事训练请假事宜,保证科目成绩认定合格;另一方面,对陈某生病期间的日常生活照料问题进行安排。
在宿舍休养期间,由于长时间的独处,陈某产生了强烈的孤寂感和落寞感,旧有生活场域造就的思维惯习更是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强大的催化作用,高考成绩的不理想,家庭陪伴的骤减,亲朋好友联系的阻断,以血缘、地缘、亲缘、情缘为优势构建起来的社会关系网络的打破,在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因素的影响下,陈某入学以来一直暗藏其心的执拗退学念头和固执想法开始迸发,对大学生活适应不良的情况越发显著,突出表现为学习适应不良和人际关系适应不良。
二、案例处理过程
(一)了解事件基本情况,细心关爱,消除学生疑虑和隐忧
1.了解事件基本情况,解决后顾之忧。辅导员工作琐碎繁杂,爱心、细心、耐心是帮助学生排忧解难的必备心态,更是实现服务工作高效能目标的首要前提。安全作为辅导员工作的底线性问题,始终处于常抓不懈的层面。面对请假学生的慌张神情,笔者基于职业敏感,对陈某整个受伤过程及诊疗状况进行了仔细询问,以判断是否需要赴市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疗。根据校医的诊疗建议,在宿舍休养便可。于是,陈某的军训成绩认定和生活照料问题成为当务之急。按照军训办的相关规定,在其宿舍舍友的帮助下,陈某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有效消除了其成绩认定的疑虑和担忧。
2.春风化雨,细心关爱,提供生活保障。在办理完军训请假和成绩认定事宜后,笔者亲自送陈某回宿舍,并对陈某进行了鼓励,拉近交往距离。由于陈某行动不便,笔者安排其宿舍成员轮值,每天打包饭菜,解决其基本的餐饮问题。而此时,如厕问题成为令人尴尬的难题。学生公寓上铺下桌的组合及卫生间的设计根本无法匹配陈某独立方便的需要。于是,除轮值安排外,采取了方凳替代便捷式马桶的做法。
(二)找准问题的根本痛点,针对性进行深度访谈
1.把握主要阵地,找准根本痛点。宿舍是辅导员工作的重要阵地。军事训练更是进行大学新生行为养成教育和适应性教育的重要载体。在晚间的常规宿舍走访中,笔者除对陈某进行基本的人文关怀外,还辅地对宿舍成员进行集体意识教育和协作意识的教育,引导宿舍成员真正学习和体会军训的精神内涵,多关心伤病同学,要像亲如兄弟的战友一般,互相之间多帮助多关怀,发扬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数次的宿舍走访,明显增进了师生关系,学生的话匣逐渐打开,而此时陈某默不作声,神情恍惚引起了笔者的关注。在经过旁敲侧击的了解后,宿舍成员最终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陈某一早便已产生退学的想法,这才是问题的根本痛点。
2.对症下药,开展深度访谈。在进行深入了解后发现,陈某高考成绩带来的挫败感情绪延伸、极度思念亲友的感情波动、个人独处滋生的孤独落寞感是这一根本痛点产生的主要诱因。针对陈某回家复读的想法,从高考成绩结构,其所获得的分数,提升的理性可能性,所需要付出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机会成本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答。同时,对目前就读专业、发展前景、宽口径就业优势、个人前途等方面进行了逐一说明;针对恋家这一问题,建议其加强与亲朋好友的沟通联络,引导其培养自身良好的独立精神和自立意识,为职业素养生成和未来就业储存能量。求学在外,远离家乡,满是亲人的牵挂,只有树立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独立而坚韧地生活,才能减少家人的担忧;针对情感孤寂的问题,建议加强与同宿舍同学、同乡的互动沟通,积极拓展人际关系,增加社会资本存量。大学生活初始,所有人都在努力实现角色转换,人脉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细心经营。
(三)建立家校联系,全方位了解学生情况
1.建立家校合作,畅通信息互联。新生刚刚入校,笔者便组织填写了新生入学基本信息登记表,记录了翔实、可靠的学生个人信息和家庭基本信息,作为学生管理的基本辅档案材料。其中,家庭基本信息包括家庭详细地址、紧急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是家校合作的基本实现形式,可以有效地增进信息联络。在陈某案例的处理过程中,笔者第一时间与其父母取得联系,将陈某在校发生的意外事故伤病情况通报家长。第二次沟通中,针对陈某的病情恢复情况和环境适应不良状况进行说明,倾听家长的想法和意见,全方位了解陈某高中阶段的学习生活情况。令人吃惊的是其父亲和姐姐表示已经安排好手头工作,购买好后一天赴柳州的火车票,准备带其回家治疗。而且如果陈某坚持退学,便带其回家复读。陈某父亲的一番话使笔者陷入思索,快速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案。
2.尽力解释,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如何当好父亲、母亲,如何行使爱的权利,值得反复思考、尝试、实践和总结。针对陈某父亲爱子心切的问题,笔者当即做出如下解释:第一,笔者每天都在坚持走访宿舍看望陈某,了解其病情及恢复情况,并已解决科目成绩认定和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如果前期康复效果较差,便会迅速安排其去市人民医院进行复诊治疗。第二,希望家人配合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多给陈某打电话,进行沟通互联,从正面引导陈某既来之则安之,正视短期存在的困难,进行环境适应。大学生应该具备独立精神、自立意识,终究要独立面对社会,不可能永远依靠家里。第三,建议取消已经购买的车票,给陈某一定的理性思考时间,从复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专业就业前景和个人前途出发,进行引导说明。建议家长避免因陈某一时冲动,家长的助力,剥夺了陈某应有的机会,让家里人放心,安心工作。第四,鉴于陈某姐姐专业护士的身份,其一再强调带陈某去市人民医院进行复诊。在成功劝服陈某父亲和姐姐后,当即安排宿舍两名同学第二天带陈某去市人民医院进行复诊,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消除家长的担心和疑虑。
(四)利用朋辈关系,进行帮扶性访谈辅导
1.利用朋辈关系,获取支持资源。朋辈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它是通过有目的地挑选、培训并组织与受教育对象年龄层次相近、经验相似的学生,通过倾听、共娱、交谈等形式实现经验分享,从而实现受教育者探索自我、适应环境、促进自我成长的一种教育方式。在案例处理过程中,笔者通过陈某的宿舍同学,仔细甄别和挑选陈某的同乡资源等同辈关系,选择性地邀请陈某的部分同学和同乡进行帮扶性访谈。从地缘、友缘和情缘关系出发,降低陈某的心理安全防线,拉近其与同伴的心理距离,促进其积极心理的形成,帮助其进行环境适应。
2.选取合适话题,确保访谈实效。通过创造生活迨隆⒕训趣事等轻松愉悦的谈话主题和友好和善的谈话氛围,对陈某进行特别的关注关爱和悉心引导,缓解其因远离家乡,孤独落寞产生的难以消解的思乡情绪。关注陈某高中时期的学习生活环境,分析其退学思想产生的重要诱因,帮助其解开心结,去除心病,平稳心态,理清心绪,助力其健康成长。
(五)持续关注,助力成长
1.教育是爱的事业,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苏霍姆林斯基说:“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只有坚持以学生为本,持续关注学生的发展,以爱心、细心、耐心等“三心”为精神指引,热心服务学生,帮助学生排忧解难,才能真正地助力其成长,做好学生的引路人。
2.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坚持了多次的宿舍走访和深度访谈后,所有的行动最终换来陈某心绪的平稳和感恩回馈的话语。如今,陈某已很好地适应了大学生活,学习成绩优异,人际关系良好。在2015年度全国大学生英语语言能力等级考试中其获得了B级考试专业第一的优异成绩。
三、案例启示
(一)明确职业价值定位,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1.明确职业定位,创造自身价值。辅导员岗位是大学教育的内在逻辑要求,工作宗旨在于服务学生发展,重在面对面给予学生具体的支持和帮助。通过引导学生思想,指导学生学习,疏导学生心理,辅导学生生活等具体路径,不断追求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这一职业价值定位目标。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只有将管理育人与服务育人理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实现高效能的工作目标。管理育人体现的是被动的互动关系构建,服务育人体现的是积极的互动关系构建。二者的融合能够有效克服当前高校辅导员职业存在的双重角色尴尬困境,进而转化为身份认同。
2.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努力实现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职业发展,应努力实现由经验型事务工作者向良师益友型学者的转变,具体而言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出发:第一,不断学习辅导员工作实务手册、相关实操理论;关注易班、高校辅导员等信息平台,丰富自身工作思想。第二,定期、主动地向导师汇报工作;加强与本学院、兄弟学院同仁的工作心得沟通交流;细化辅导员工作日志记录,温故知新,总结经验教训。第三,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将“三心”真正融入工作实践,服务学生;切实做好“百生访谈”,提高沟通交流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与学生共通共融,将管理、教育与服务融为一体。第四,不断提升工作技能,加强实务工作向理论成果的转化;学习统计分析方法,通过调查研究和个案访谈相结合,实现工作的定量、定性融合及科研成果转化。
(二)案例处理要找准根本痛点,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
1.明确需要层次,找准根本痛点。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启示我们,人的发展总是处于各个需要层次。案例中陈某的需要不仅表现为生理、安全等基本层次的需要,更表现在爱与归属和自我实现等高层次的需要。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学生距离最近、影响最大,所关注的是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利益相关的各种生活问题,只有明确需求层次,找准根本痛点,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辅导员需要借助各种平台掌握学生信息,除办公室这一传统阵地外,还应重点把握教室及(下转第127页)(上接第104页)学生宿舍等新阵地。因应信息化的发展潮流,QQ、微信、微博、博客等新媒体也已成为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战略要地。只有借助各种平台和媒介力量,辅导员和学生之间从身份、思想和交流方式等方面才可以构建起更为理想的互动关系。
2.注重方式方法的选择,对症下药。针对具体的问题,必须明确痛点,坚持问题导向,选取合适的方式方法,才能真正做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具体而言应做到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发挥家庭的协同教育作用,实现家校互联。建立可靠的、翔实的家长联系电话簿、QQ群等,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问题。针对突发事故和意外情况必须坚持第一时间通报原则,确保教育管理的连续性、有效性及针对性。第二,搭建有效平台,发挥所在班级、朋辈关系、心理协会等团体辅导的作用。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座谈、群体访谈、团队游戏等形式,为问题学生提供成长和发展所需要的应然环境。在特定的情境下,开展大学生适应性教育和挫折教育,培养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其实现角色转变。第三,牢牢把握宿舍这一战略高地。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重要阵地。宿舍管理,必须坚持常规管理与人文关怀共进,宿舍纪律与安全责任同行,努力创建学习型宿舍和和谐宿舍。在宿舍走访中,能够洞察存在的问题,配合深度访谈,及时地去化解。此外,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班长、生活委员、宿舍长、信息员等的信息联络作用,及时了解问题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争取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参考文献】
[1]傅明宇。学长式朋辈团体辅导对大学新生适应性的心理实效研究[J].科技信息,2014(14)
[2]闵桢。浅谈大学辅导员职业定位[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
令我难以抑制激动的,倒并不是此案在宪政层面上的意义,而是此案对于宪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宪法在司法过程中为法院所适用,对于许久以来仅仅在枯燥文本中认知宪法的国人而言,确是一个极具鼓舞力的理念和鲜活实例。当然,它毕竟只是迈出了走向宪政的第一步,并且,正如本文所要揭示的,这一步在
宪法法理上恰当与否,是值得在欣喜之余予以严肃、认真探讨的问题。然而,无论如何,中国大陆致力于宪法研究的学者当发现,以往他们非常欣羡西方学者得以在本国的宪法案例中找寻理论发展之实证基础,心仪西方学者与法官之间形成的有机互动及其对宪政制度演进之作用。而今,中国大陆宪法学终由齐玉苓案而得发展之大好良机,[1]若藉此兴理性之讨论,必将引宪法学研究进入一个新的时代。[2]此是本文写作的主要动机。
本文从以下五个部分展开。首先,“引论”部分将对齐玉苓案的发生经过、地方法院的判决以及最高法院的批复,作一简单的介绍,并指出用以探讨中国宪法司法理论的文本。其次,通过对有关文本的分析,梳理出最高法院在齐玉苓案中的司法政策和宪法司法理论,其中,尤以可能对中国以后宪法司法构成先例作用的宪法司法理论,为说明之重点。而后,第三、第四部分,分别讨论齐玉苓案宪法司法理论的小前提和大前提所反映出来的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原告提出的受教育权被个人(而不是政府)侵犯的主张,法院是否一定要在宪法上寻找支持的依据?宪法直接适用于私人之间的关系(民事关系),可能会导致宪法私法化的倾向,这种倾向究竟是福音还是危险信号?文章最后指出,尽管人类对私人自治和国家干预之间的复杂关系存在着迷惑,以至于引发了宪法是否可以直接适用于私人关系的争论,但是,近代宪法诞生以来,西方国家基本上把保护个人自由、限制政府权力作为宪法的核心之义,中国宪法司法的前景,也应在于解决围绕着这一核心要义所产生的一系列具体的政府与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一、引论
备受国人瞩目的齐玉苓案的大致经过如下:[3]
1990年,原告齐玉苓与被告之一陈晓琪都是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的初中学生,都参加了中等专科学校的预选考试。陈晓琪在预选考试中成绩不合格,失去继续参加统一招生考试的资格。而齐玉苓通过预选考试后,又在当年的统一招生考试中取得了超过委培生录取分数线的成绩。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给齐玉苓发出录取通知书,由滕州八中转交。陈晓琪从滕州八中领取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并在其父亲陈克政的策划下,运用各种手段,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商校就读直至毕业。毕业后,陈晓琪仍然使用齐玉苓的姓名,在中国银行滕州支行工作。
齐玉苓发现陈晓琪冒其姓名后,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为陈晓琪、陈克政(陈晓琪的父亲)、济宁商校、滕州八中和山东省滕州市教育委员会。原告诉称:由于各被告共同弄虚作假,促成被告陈晓琪冒用原告的姓名进入济宁商校学习,致使原告的姓名权、受教育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被侵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6万元,精神损失40万元。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1)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被告陈晓琪在其父陈克政策划下盗用、假冒齐玉苓姓名上学,是侵害姓名权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2)原告齐玉苓主张的受教育权,属于公民一般人格权范畴。它是公民丰富和发展自身人格的自由权利。但是,本案证据表明,齐玉苓已实际放弃了这一权利,即放弃了上委培的机会。其主张侵犯受教育权的证据不足,不能成立。齐玉苓基于这一主张请求赔偿的各项物质损失,均与被告陈晓琪的侵权行为无因果关系,故不予支持。(3)原告齐玉苓的姓名权被侵犯,除被告陈晓琪、陈克政应承担主要责任外,被告济宁商校明知陈晓琪冒用齐玉苓的姓名上学仍予接受,故意维护侵权行为的存续,应承担重要责任;被告滕州八中与滕州教委分别在事后为陈晓琪、陈克政掩饰冒名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亦有重大过失,均应承担一定责任。 基于上述主要的事实认定,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作出判决:(1)被告陈晓琪停止对原告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2)被告陈晓琪、陈克政、济宁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向原告齐玉苓赔礼道歉;(3)原告齐玉苓支付的律师费825元,由被告陈晓琪负担,被告陈克政、济宁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对此负连带责任;(4)原告齐玉苓的精神损失费35,000元,由被告陈晓琪、陈克政各负担5,000元,济宁商校负担15,000元,滕州八中负担6,000元,滕州教委负担4,000元;(5)驳回齐玉苓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作出后,齐玉苓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除了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提出异议以外,主要是提出证据表明自己并未放弃受教育权,被上诉人确实共同侵犯了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使自己丧失了一系列相关利益。据此请求二审法院判决:(1)陈晓琪赔偿因侵犯姓名权而给其造成的精神损失5万元;(2)各被上诉人赔偿因共同侵犯受教育权而给造成的经济损失16万元和精神损失35万元。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这个案件存在适用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3条的规定,[4]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经过研究后,作出了《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该决定全文如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9鲁民终字第258号《关于齐玉苓与陈晓琪、陈克政、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山东省滕州市教育委员会姓名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根据本案事实,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批复》以后,继续审理此案并认为:
“……由于被上诉人滕州八中未将统考成绩及委培分数线通知到齐玉苓本人,且又将录取通知书交给前来冒领的被上诉人陈晓琪,才使得陈晓琪能够在陈克政的策划下有了冒名上学的条件。又由于济宁商校对报到新生审查不严,在既无准考证又无有效证明的情况下接收陈晓琪,才让陈晓琪冒名上学成为事实,从而使齐玉苓失去了接受委培教育的机会。陈晓琪冒名上学后,被上诉人滕州教委帮助陈克政伪造体格检查表;滕州八中帮助陈克政伪造学期评语表;济宁商校违反档案管理办法让陈晓琪自带档案,给陈克政提供了撤换档案材料的机会,致使陈晓琪不仅冒名上学,而且冒名参加工作,使侵权行为得到延续。该侵权是由陈晓琪、陈克政、滕州八中、滕州教委的故意和济宁商校的过失造成的。这种行为从形式上表现为侵犯齐玉苓的姓名权,其实质是侵犯齐玉苓依照宪法所享有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各被上诉人对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各被上诉人侵犯了上诉人齐玉苓的姓名权和受教育的权利,才使得齐玉苓为接受高等教育另外再进行复读,为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交纳城市增容费,为诉讼支出律师费。这些费用都是其受教育的权利被侵犯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被上诉人陈晓琪、陈克政赔偿,其他各被上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了惩戒侵权违法行为,被上诉人陈晓琪在侵权期间的既得利益(即以上诉人齐玉苓的名义领取的工资,扣除陈晓琪的必要生活费)应判归齐玉苓所有,由陈晓琪、陈克政赔偿,其他被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陈晓琪等侵犯了上诉人齐玉苓的姓名权,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是正确的。但原审判决认定齐玉苓放弃接受委培教育,缺乏事实根据。齐玉苓要求各被上诉人承担侵犯其受教育权的责任,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由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宪法第46条[5]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对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予以部分维持、部分撤销,并判决:(1)被上诉人陈晓琪、陈克政赔偿齐玉苓因受教育的权利被侵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7,000元,被上诉人济宁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被上诉人陈晓琪、陈克政赔偿齐玉苓因受教育的权利被侵犯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按陈晓琪以齐玉苓名义领取的工资扣除最低生活保障费后计算)41,045元,被上诉人济宁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被上诉人陈晓琪、陈克政、济宁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赔偿齐玉苓精神损害费50,000元。
从此案的发生经过看,对于齐玉苓而言,关键之处在于法院是否支持其关于受教育权被侵犯的诉求,因为这决定了齐玉苓可以得到的赔偿数额。按照初审法院、二审法院对待侵权赔偿救济的方法,若法院不予支持(恰如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为),齐玉苓只能得到其姓名权的损害赔偿,即精神损害赔偿;若法院予以支持(恰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为),齐玉苓就可以得到一切与其受教育权被侵害有着因果关系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失。然而,由于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受教育权,而此案又是一个民事诉讼案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故而认为法律的适用是疑难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求解释。最高法院于是作出了上述《批复》,认定陈晓琪等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享有的受教育权。此批复,乃直接针对正在审理中(二审阶段)的齐玉苓案,因涉及具体争议点而备司法性质,其与最高法院另一类颇具立法色彩的司法解释迥异;并且,在当事的侵权一方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这一问题上,法院未以其他具体法律为依据而直接地、单一地适用宪法。[6]就此两点而言,司法界、学术界、媒体多称此案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7]
无论熟谙西方宪法并以其为背景观察此案的人,是否同意它为真正意义上的宪法案件,既然上述体认已具有相当之普遍性,故不妨在此前提下,讨论法院在此案中发展出来的宪法司法理论。当然,不无遗憾的是,以上所引《批复》内容极为简单,中国法官并未像西方同行那样,在司法文本中进行细致入微的论理。不过,作出该批复的法官,在内心相当重视它对于中国法治之意义,借助媒体的力量发表了也许在正式文本中阐述更为适宜的论理。[8]因而,本文将主要以《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1年第5期上登载的案例报道以及黄松有法官、宋春雨法官的文章,来挖掘、评论中国宪法司法的理论。
二、司法政策与法律理论
若就较为宏观的层面而言,最高法院法官可以认为是对互有关联却又相对独立的两个问题进行了论述:其一,宪法是否必须和可以进入司法程序,直接作为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其二,为什么在齐玉苓案件中直接适用宪法?
前一问题在逻辑上实为两个层次:应然性与可行性。应然性似乎在学理上已经成为一个无需过多论证的命题,尤其是对于较多涉猎西方法治发达国家宪法文献的学者而言。[9]然而,由作出《批复》的最高法院法官予以解说,其意义自不可与学理讨论等量齐观。黄松有法官在其文章中,主要从法治国家之内在要求、宪法权威和尊严之保障、宪法法律效力之强化、公民基本权利之实现、司法机关审理案件之需要、普通法律规范缺陷和漏洞之弥补等方面给予论证。[10]至于可行性问题,黄松有法官未明确提及,但其认为司法实务界以往对宪法适用存在僵化理解,指出1955年最高人民法院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当时为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在刑事判决中不宜援引宪法作论罪科刑的依据的复函》[11]、以及1986年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制作法律文书如何引用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批复》,[12]都没有“彻底否定”或者“完全排除”对宪法引用的可能性。而且,江泽民同志关于“切实把宪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的讲话、以及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法院“走出在宪法实施问题上的各种误区提供了重要契机”。[13]由此,对导致司法认识误区的1955年、1986年两个批复予以重新诠释,并以政治性理论作为走出误区的支点,黄松有法官实是对可行性提出了自己的论理。
在我看来,最高法院法官为宪法司法化给出正当理由的过程,除了把1955年、1986年的两个批复诠释为“不排除宪法直接适用”,颇似西方同行在判案中化解难以适应时展之先例对现时的拘束效应,而具有法律推理意义之外,其在相当程度上是在宣告一个司法政策。这个司法政策的核心意思十分明了:确立宪法的司法适用性。其之所以在二十一世纪第一年借助一个本来较为普通的民事案件提出,后来的治史者自可从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之急剧变迁、法律教育与法律共同体之发展、公民权利意识之增长、纠纷激增和立法滞后、司法改革与树立司法“威”与“信”之迫切、[14]媒体之相对自由等诸多因素中寻找关联性,此处不多论。然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司法政策既张扬了宪法的权威与尊严(借助司法赋予其实际效力而得以实现)、宪政的人文主义理念(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体认了宪法在形式和实质上的价值,另一方面又较为明确地把宪法定位于“拾遗补缺”之功能。[15]
司法政策核心理念的宣告,可以说并不直接针对法官手头案件。不过,其一则为齐玉苓案的宪法适用,踢开了认识上的拦路虎,二则对宪法补缺功能的定位,成为解决“为什么齐玉苓案直接适用宪法”问题的逻辑起点。该问题实际上隐含着一个有普遍意义的法律问题,即“在什么情况下,争议案件可以直接适用宪法”。最高法院法官对此的解答,构成了具体的宪法司法理论。若简单归纳,逻辑上存在以下三段论。
大前提:在普通法律出现缺陷和漏洞而导致“无法可依”,而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确实受到侵害时,可直接适用宪法; 小前提:本案齐玉苓受教育权被侵害,但普通法律规范尤其是民法难以包容这一权利,不能提供裁判依据;
结论:故本案直接适用宪法关于受教育权的规定,判定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其中,大前提非宪法文本明文规定,乃司法政策所明示,是最高法院法官发展出来的宪法适用之条件。就本案而言,小前提的确定至为关键。在这个方面,法官又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为什么本案的实质是齐玉苓受教育权被侵害;为什么民法不能包容受教育权。
在法院讨论此案过程中,曾经有一观点认为,受教育权是宪法权利而非民事权利,但齐玉苓失去受教育的机会,可以作为陈晓琪等侵害齐玉苓姓名权的损害结果,同样可以使齐玉苓的权利得到救济。[16]但是,最高法院否认了这一观点,理由是在本案中,齐玉苓受到的侵害包括姓名权、受教育权和劳动就业权,而主要是受教育权被侵犯,侵害姓名权只是侵害受教育权的一个手段,劳动就业权的侵害则是受教育权被侵害之结果。[17]因此,最高法院在《批复》中措辞为:“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法院假如采纳被否决的观点,由于把受教育机会丧失作为损害姓名权结果来对待,齐玉苓获得的金钱赔偿数额,确实不会受到很大影响。但是,法院认为,把本案事实定性为侵害人主要侵犯齐玉苓的受教育权,似乎更为准确、有力,也更能有效地回应当事人的诉讼主张。
最高法院对“为什么民法不能包容受教育权”问题的解答,是建立在反击“受教育权亦是民事权利”观点之基础上。然而,这一回应显得并没有那么有力,而是略显含糊。被否认的观点认为:
①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在各类学校、各种教育机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文化科学知识,提高自己科学文化水平的权利。受教育权包括公法意义的受教育权和私法意义的受教育权,私法上的受教育权乃是对传统民法人格权的丰富、完善与发展,宪法规定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不影响其作为民事权利存在。②民法通则对民事权利的规定采取非法定主义,不一定有规定的权利才保护,如隐私权,如确实有损害后果发生的,也应保护,法律没有规定受教育权,应通过解释法律来补充法律漏洞。③在现代社会高度社会分工的情况下,受教育已成为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而民法上的受教育权正是现代社会人格权的丰富与发展。私法意义的受教育权本质上是平等权和自由权,其实质为民事权利。[18]
而最高法院法官在回应时,或者以“本案当事人的受教育权则属于民法理论难以包容的权利,明显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或者以“将宪法上的受教育权直接理解为民事权利,在概念上是不妥当的”,一笔带过,语焉不详。
三、受教育权主张非宪法不能回应吗
齐玉苓提出的受教育权主张,真的非宪法不能回应吗?换言之,设若我们不加置疑地接受最高法院的宪法司法理论,那么,除了诉诸宪法规定,就无别的途径可循了吗?
首先,从法条主义的立场出发,受教育权的主张,自然令人联想到一部法律:《教育法》。[19]而观察该法,却会得到第9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81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此两个条款的规定予以解释,“受教育的权利”当在“合法权益”范畴之内,自无疑议,此其一。其二,“违反本法规定”,想来不应机械、僵化地寻找《教育法》各条具体规则,以发现盗用姓名谋取受教育机会的侵权行为是否已经为法律明确禁止。如此寻找法律的方法,就如信奉立法者为无所不能之神——洞察一切、预定一切。即便退而求其次,非要有“规定”不可,那么,第9条第1款既已明确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盗用姓名的侵害行为自是“违反本法规定”。其三,齐玉苓是否“受教育者”,《教育法》未对此术语给出明晰界定,但阅读整个法律文本,受教育者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在校学生。像齐玉苓那样,报考学校已经录取并发出通知书,尽管其因为侵害人的违法行为而始终没有正式入学,但认定为第81条所保护的受教育者,并无不当。由此,判定陈晓琪等人承担民事责任,应该可以在《教育法》中找到依据。
置换一个角度,可以认为,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以民法方法保护公民在宪法上的基本权利”,[20]其实并非首创,而是由立法者在制定《教育法》时已经完成了。“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不也是要求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保护受教育权吗?与最高法院唯一不同的是,对受教育权究竟在性质上是专属宪法基本权利还是民事权利,抑或二者兼有,立法者避而不谈,而最高法院则一口认定,受教育权乃宪法基本权利,绝非民事权利。不过,无论有意还是无意,立法者的回避也意味着受教育权没有被立法明确定性为民事权利。当然,《教育法》第81条的规定还是存在缺陷的,因为并非任何侵犯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机关侵权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然而,这个缺陷并不影响法院在民事诉讼中适用《教育法》。
有必要提及的是,宋春雨法官在其文中指出:“《批复》中‘宪法’不是指狭义的宪法即宪法典,而是指包括宪法典在内的宪法类法律。作为宪法类法律的教育法,以保护受教育者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选择教育方式的自由为根本出发点和任务,任何人限制、剥夺他人平等、自由接受教育的行为,均构成对法定义务的违反”。[21]如此解释《批复》中“宪法”一词,与最高法院把此案誉为“宪法第一案”放在一起考虑,实令人大惑不得其解。若果如此,那么,凡是适用《教育法》、保护公民受教育权的裁判,岂非都应该列为宪法案件?“宪法类法律”比起宪法典一词,其意极为含混,即便倡导“宪法司法化”之学者,恐怕都不会作如是理解。
以上乃基于法条主义立场,观照最高法院宪法第一案裁判之缺憾。为使讨论得以深入,我们不妨假设《教育法》第81条不存在。而且,就《教育法》在实际上“无法适用于本案”这一意义而言,其确实等同于不存在。因为,侵害行为发生于1990年,而上文讨论的《教育法》乃1995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故而,尽管法院是在《教育法》、施行之后审理此案的,但遵循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法院应该不适用《教育法》来裁判此案。[22]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上述三段论中的小前提在本案中得到了满足呢?若仍然秉持法条主义,答案似乎是肯定的。然而,上文所引最高法院予以否认的“私法上受教育权系传统民法人格权的丰富、完善与发展”之观点,在此值得重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