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通用16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区对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的补助,支持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我区现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9所,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现有村卫生室71个,实行零差率补助的村卫生室64个。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财政卫生健康部分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xx]108号)下达我区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45万元,区财政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补助专项预算115.33万元。按照我区对一体化村卫生室零差率补助政策:按每1000农业户籍人口给予9000元补助,其中中央补助5000元、区级配套4000元。20xx年下拨村卫生室零差率补助中央资金资金中央资金144.16万元,区级配套115.33万元,全部补助到位。
三、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鸠江区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整体运行良好,项目管理比较规范,覆盖率达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收到预期效果。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财政卫生健康部分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xx]108号)下达我区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45万元,区财政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补助专项预算115.33万元。所有资金均已到位。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应为144.16万元,区级配套115.33万元,已全部下拨到机构。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我区4家乡镇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现了100%全覆盖。我区71个村卫生室,64家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90.14%。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镇卫生院、社区服务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街道及村镇,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地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药少、价格低的药品常以缺货为由拒绝配送。造成基层能采购的药品品种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特别是无法满足上级医院下转病人用药需求品配送企业考虑配送成本等原因,对于采购金额较。
村卫生室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且学历、职称偏低,卫技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相对较低,难以达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基本医疗服务。现行人才招聘和引进政策,基层难以招到急需和实用人才。
一、项目的公益性
中医院改建传染病区项目由中医院负责。经公益性论证分析,该项目符合项目公益性的条件,具体阐述如下:
1、法律对公益性的第一点基本要求,即非营利性。公益项目的非营利要求与项目收益并不矛盾,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关键不在于是否从事经营活动获得收入,而主要看其是否将其经营所得进行利润分配。专项债券公益项目的收益应全部归属政府 财政收入,用于偿还债券本息及项目建设运营公共用途,不存在利润分配的可能性。该项目包含发热门诊、核酸实验室等医疗卫生建设,建成后存在运营收益,主要运营收入来源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等。该项目收益将全部归属于政府 财政收入,用于偿还债券本息及项目建设运营公共用途,不会进行利润分配。基于此,判断其满足公益性论证的第一点基本要求。
2、法律对公益性的第二点基本要求,即注重社会整体目标和长远利益。专项债的公益性应体现在地方重大区域发展内容。地方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发行专项债的公益性项目一定是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中有重大影响力的建设项目,项目的投资规模大,项目建设完成投入运营后,将产生巨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往往能带来当地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较大提升,影响当地与该领域相关的产业和部门,甚至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与产业机构的调整,乃至影响当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本项目建设有利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突发疾病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和谐社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促进就业人口增加,带来了家庭人口的安置,使项目所在地文化、教育,卫生得以发展、提高。基于此,判断该项目符合公益性论证的第二点基本要求。
3、法律对公益性的第三点基本要求,即追求公共福利和公共价值。为公众平等地提供公共福利,满足公众的基本需求。专项债券公益项目应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资项目。医院的扩建有利于城市品位的提高和医疗环境改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以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要,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对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此外,该项目的建设必将产生大量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追求公共利益和价值。基于此,判断该项目符合公益性论证的第三点基本要求。
二、项目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党和国家始终把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和基本内容,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加强卫生事业,而传染病控制工作是卫生工作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之一。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的不断增长,县传染病医疗体系的整体布局和硬件建设已经严重地制约了其自身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争当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坚持以人为本,将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普通百姓,只有加强传染病控制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传染病控制体系,提高传染病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才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和谐社会。
2、项目建设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传染病预防控制是卫生工作的先锋,先锋作用发挥不好,传染病控制不住,四处流行蔓延,就会给其他方面的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尽快解决目前县传染病医疗体系病房、设备设施等紧缺的问题,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3、项目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的需要。传染病防控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卫生工作,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的传播和扩散,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及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对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传染病控制水平中医院是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着县城内及周边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任务,以及传染性疾病的预检、分诊、筛查、防控等重要职责,但长期以来医院内一直缺乏规范标准的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根据本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作为一所城区内的二甲医院,急需设置规范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留观室、隔离病区、核酸检测室及相应的救护、检查、检测设施,拟将现门诊楼按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和应急能力提升,并设置标准的感染性疾病科因此,对院内现有建筑物进行改扩建弥补疫情防控的空缺,加快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满足越来越多城镇人口就医需求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是社会公益性项目,其本身的直接经济效益并不十分明显,但它所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是巨大的,表现在:
(1)卫生事业在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项目的建设,让当地人民就近就可以享受到高品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有利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可促进就业人口增加,带来了家庭人口的安置,使项目所在地文化、教育,卫生得以发展、提高。
(3)本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改善的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加速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2、社会效益分析
(1)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项目建设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争当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坚持以人为本,将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普通百姓,只有加强突发疾病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才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筑和谐社会。
(2)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医疗事业的发展,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院的扩建有利于城市品位的提高和医疗环境改善,以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要,该项目的建设可以说是一个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将对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有利于社会和谐。本项目是一所综合性医疗服务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保健、住院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现在规范的医疗机构不多,且规模不大,而邯郸市区有几家医院聚集,现有的医疗布局情况阻碍了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用房功能布局不合理,现有条件不能满足需求。项目建成后,能改善医疗环境和布局,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满足居民群众的需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是完善区域路网,提高路网服务水平的需要
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将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良好的投资环境离不开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随着经济持续发展,环境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和重要,经济竞争一定程度上即是发展环境的竞争,良好的城市氛围,便捷快速的城市交通将为经济开发区提供最基本的经济建设平台。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改善生活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更富吸引力、更具竞争力的发展环境,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
目前该区域路网比较稀疏,尤其缺少南北向的道路,致使部分进区企业的建设受到了很大制约,该项目作为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工程,建成后将有效增加该区域的路网密度,使路网布局更加合理,服务功能更加完善。
2、是实现产业协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
拟建项目是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命脉工程,支撑和保障工程,它的建设必将对促进开发区的建设步伐发挥重要的作用,进而对全面推进沿海“四点一带”开发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3、是支撑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提升城市交通环境的需要
拟建项目所在地为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片区,项目沿线部分企业已经陆续进场,随着开发区建设的不断扩张,该区域交通压力的日趋严峻,对开发区的建设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将提高开发区内部的通可达性,提升吸引力,带动土地开发利用,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
本工程投入运营后,能够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舒适度、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
1)、项目对区城相关产业发展的影响
交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中,扮演着越来越最重要的角色,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命脉,是城市扩张的动脉。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增长的先导基础产业和重要支撑,交通运输设施的建设可拉动相关的国民经济产业的发展,如旅游业、制造业、电力、煤气、水的生产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等。
2)、项目对扩大社会服务容量的影响
道路项目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大,建设和运营期间均可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沿线经济的发展。
本工程不仅在建设期间为当地居民提供了直接的就业机会,而且道路维护提升后,由于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还会为当地居民提供很多的间接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者的收入,改善其生活水平。项目的建设可促进道路沿线经济布局,拓宽就业机会。通过道路的建设,将扩大社会服务容量,推进经济的发展。
2、社会效益
通过工程队社会影响的分析工程与社会的护士性分析工程的社会分析及对策分析三个方面的社会评价可知,工程所在区域的社会环境现状较好,通过本工程的建设,可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当地人民的就业机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同利益群体,当地组织机构和文化技术条件都适应工程的建设。
一、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市基药补助总资金为3920.35万元,其中市本级社区中心基药补助181.84万元,市级财政配套60.46万元,各县(区)卫生院基药补助2984.51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75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298.81万元,合计1359.2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32%,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行政村覆盖率100%,政府办社区中心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10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有效控制药占比,提高了医疗服务收入,基本上实现了从“以药补医”到“以技补医”的转变。二是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占比日趋下降,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三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我市所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单位均将药品双信封和联合体议价采购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按照改革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比例实际补偿也全部到位。四是继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我市34所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开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了联合体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合同及“两票制”承诺书,并按“两票制”要求索取授权书及相关票据。
三、综合评价
(一)合理规划,科学论证。20xx年,我委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基本药物考核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二)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加强了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管理,规范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保障补助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严格按照资金性质专款专用。
(三)绩效评价,量效挂钩。强化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管理,并建立绩效评价情况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四、存在问题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优势没有得到体现。当前的医保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没有形成有效衔接,群众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优惠,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倾斜。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目录没有有序对接,医疗机构执行的仍然是医保目录。
二是基本药物的补助没有与时俱进。现行的补助水平仍是20xx年启动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的标准,而其他的医改补助均有明显增长,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多次价格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已由原来的人均15元提升到人均60元。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区或县城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在不断发展,新增的机构未获得基本药物补助,但如属公立又必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药政政策文件的深入学习。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具体工作布置。
二是积极完善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优化使用基本药物,优化基本药物补助考核工作。
三是加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药的监管,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政策。
四是按照上级要求,巩固完善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品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概况
桂阳县辖22个乡镇(街道)、398个村(居委会、社区),共设置村卫生室438个,其中行政村卫生室353个、医疗点85个。全县注册在岗的乡村医生共441人,其中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308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133人。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上半年拨付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156.5250万元;下半年拨付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163.0399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上半年共有350个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拨付补助资金156.5250万元;下半年共有357个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拨付补助资金163.0399万元。合计拨付319.5649万元。
(三)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业务培训。
2、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3、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局对卫生院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村卫生室每月一督导和每季一考核。补助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较好地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六、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较好地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受永兴县财政局的委托,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永兴县20xx年基层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基本原则,26个基层卫生院坚持全面配备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在保证药品质量、降低群众医药负担、引导合理用药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xx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8号)、卫生部等9部委局《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xx〕78号)《关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湘卫办发〔20xx〕21号)等通知文件精神,实施单位卫计局于20xx年7月31日在全县推广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该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医改成果,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改革和要按照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的原则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现阶段的目标为弥补20xx年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利率销售损失的药品利润,降低老百姓的就医成本。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有效利用资金和使用资金,分配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了解总体情况,协调各项目单位做好评价准备和配合工作,拟定具体评价方案,做好工作计划和收集资料清单等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收集相关基础资料,依据永兴县20xx年度基层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年终考核细则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对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必要抽查,并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所有与评价工作相关的信息。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小组依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和现场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项评价指标进行量化和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起草本项目绩效评价初稿,并征询项目承担单位意见,达成共识,作出必要修改后形成绩效评价正式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总到位资金 1149.2万,其中中央配套专项390.6万元,省级配套专项255.6万元,县级配套503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全年总资金1149.2万元,总支出1149.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专项补助资金采用“当年预拨、次年考核结算”的方式下达。县卫健、财政部门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为了加强和规范村基层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卫计局制定并下达了分配文件《关于分配20xx年度乡村两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的通知》(永卫发〔20xx〕4号),共分配基层卫生院基药专项资金1149.2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卫生健康局药政股牵头对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县26个卫生院全部实施药品零利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使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通过项目实施,卫生院均能做到“零差价”销售药物,基本实现药品价格公开,减轻村民医疗负担,较好实现政策目标。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永兴县全县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
一是简政放权,基层事基层定。卫健局将资金分配具体实施方案权力下放至镇卫生院,由镇卫生院统筹管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配项目资金。二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三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七、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相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资金使用
(二)适当调整基药目录,增加药品可选性
(三)改善医生职业环境,提高卫生院服务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资金:235.88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有序推进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针灸)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引领和推动学科建设发展的目标,根据《云南省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特申请建立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财社〔20xx〕1号到账资金235.8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xx年12月支出235.88万元。其中:印刷费支出4.19万元、差旅费0.29万元、培训费支出11.91万元、专用材料费37.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3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77.43万元,根据国发〔20xx〕5号文件要求,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不再有财政项目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已支定收。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建设区域医疗中心1个,完成目标值;出版专著1本,为完成目标值;完成制定项痹病、肩痹病、膝痹病、面瘫病、中风病等至少5个具有地方特色的诊疗方案;学科发展逐步完善,优化设置脊柱病、骨关节病、神经系统病3个亚专科,亚专科人才梯队合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针灸专科领域内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能力显著提升;为省内尤其是滇西片区的针灸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患者满意度≥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卫生健康人才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院作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在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学员管理上,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此基础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52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58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48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院20xx年用于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91.22万元。四笔款项用款额度分别于20xx年1月、20xx年8月、20xx年10月下达我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1月收到结转20xx年中央财政项目拨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35.40万元(保财社﹝20xx﹞1号)。20xx年8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省级补助资金5.67万元(保财社〔20xx〕52号);20xx年8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8.16万元(保财社〔20xx〕48号);20xx年10月收到中央财政项目拨款-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经费42万元(保财社〔20xx〕158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内容包括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以及对口支援县医院下乡人员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3万元(人/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万元(人/年),紧缺人才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212万元(人/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补助标准1.5万元(人/年),万民医师支援县医院补助标准2.4万元(人/年)。按标准发放,至20xx年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91.22万元全部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其中:
①数量指标,得分9分。20xx年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学员25人,紧缺人才培养(20xx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数18人,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人数3人,符合年度指标值。
②质量指标,得分5分。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培训招生率达到180%,超额完成指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合格率75%,未达到年度指标值80%,扣1分。
③时效指标,得分3分,按项目实施方案20xx年8月完成住培招生工作。
④成本指标,得分13分。项目严格按照补助标准执行兑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7分。
①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8分。参加培训人员临床技能明显提高,能够运用所学指导医疗卫生实践;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9分。提升了基层医疗结构卫生技术人员人员的临床服务能力,服务基层广大患者,夯实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实现了基层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体系得分20分。医院建立健全助理全科医生学员档案;有多家联合的基层实践基地;加大管理人员、带教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教学基地建设,购置教学模型;成立科教科,用于综合协调相关临床科室,协助全科学员培训;并为全科学员租房住宿。在生活和学习上关心学员,所以参培学员满意度达到95.3%。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经费下拨到位后,学员补助已按标准补发,随后逐月下发补助。学员基础参差不齐,接受能力高低不同,带教的统一化模式可能会导致培训效果的高低,结业考核合格率未达到80%,将进一步加强临床带教水平,在培训过程中依据执业医师考试和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大纲开展针对性地强化培训,提高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和结业考核通过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的绩效自评得分96分,扣4分,原因为学员基础参差不齐,接受能力高低不同,带教的统一化模式可能会导致培训效果的高低,虽然项目实施提升了基层医疗结构卫生技术人员人员的临床服务能力,服务基层广大患者,但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基本实现基层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长期持续的努力。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
2.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项目概况
萧县20xx年度有农业人口1130916人,基本药物补助合计11400000元,补助资金7350956元用于全县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村卫生室,4049044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严格执行综合医改中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做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使用,认真落实药品零差价销售,确保村卫生室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努力实现患者负担能下降,卫生室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和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xx】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xx】72号)文件要求,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稳步提高,实施基本用药目录药品零差率后,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规范用药、安全用药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实行半年预拨和年度考核发放,对未按规定政策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卫生室(站),将在全县进行通报,酌情扣发20xx年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用。
2、对未按时间规定上报村级药品零差率政策执行考核情况表的乡镇卫生院,扣除该乡镇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30%,对村室的补助资金必须按实际结果拨付,不足部分由乡镇卫生院预算外经费支出。扣减资金由县卫健委统筹管理,专项用于对其他成绩突出考评补助对象的补助。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全县2家县级医疗机构,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5859.08万元,占采购总金额51.79%。23家乡镇卫生院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9086.26万元,占采购总金额80.89%。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9号)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85)采购占比:二级医疗机构应不低于3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70%。25家公立医疗机构均符合政策规定采购占比。 23家基层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年度指标值达到100%。20xx年度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7350956元,分别于20xx年6月和20xx年12月份拨付到位(上半年由卫健委直接拨付到村室使用账户,下半年按预算资金数额拨付到乡镇卫生院,卫生院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到村卫生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平阴县辖6镇2个街道办事处,346个行政村,827平方公里,人口37万。全县设人民医院1处,中医医院1处,基层卫生院6处,村卫生室162处。去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精神,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我县按照国家省市总体部署,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转变“以药养医”运行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县域内综合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继续推进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任务,制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管理方案,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固定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建立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和处方点评制度,村卫生室药品由镇卫生院统一采购发放,药品账目管理规范。根据上级规定,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中基本药物数量占比≥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中基本药物金额占比≥60%,向社会及时公开药品价格,患者满意度均≥80%。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xx年11月29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发[20xx]22号)和《平阴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的意见》(平政办发〔20xx〕11号),明确提出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县6处镇卫生院和6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总结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药制度基础上,20xx年,我县印发了《平阴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3月底前在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同时我县印发了《平阴县国家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方案》,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覆盖率达100%。根据诊疗范围和服务功能,全部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现了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让群众在县域内就医。
根据济南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与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济卫办发〔20xx〕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县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和工作要求,每年安排两次县级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资金到各单位账户。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根据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济卫基药函〔20xx〕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县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并重新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与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平卫字〔20xx〕4号)。
20xx年我县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专项检查2次,分别对全县镇卫生院以及每个镇卫生院抽取2-3个村卫生室进行了督导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访谈调查等形式进行,并组织各单位相互进行交流学习,及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综合性解决措施,列出阶段性整改目标,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我县镇卫生院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均在200种以上,服务1000人口以下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80种,1000人口以上的配备100种以上,满足了临床用药需求。经考核,各单位得分均在89分以上,根据考核结果已拨付资金到各单位账户。
我局和各基层卫生院定期对基药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每年组织县级医院专家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规范临床用药行为。各单位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和合理用药知识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让广大群众和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意义,提高了社会知晓参与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巩固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真正使医改政策惠及民生。这项政策群众知晓率高,民生反映良好,体现了基药制度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促进了基层医疗机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执行情况分析等)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药制度补助资金预算304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67.7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772.25万元。20xx年实际拨出3023.17万元,资金结余16.83万元,明年结合考核情况用于绩效考核奖惩。资金到位率和使用率均为100%。
20xx年,我县纳入省市统一规划卫生室乡村医生预算补助人数355人,按标准应补助213万元。20xx年,按照我县在岗乡医人数310人,实际到位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制度补助资金185.7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11.4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4.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拨出村卫生室基药资金185.75万元,资金无结余。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各基层单位均制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管理方案,各单位固定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所用药品全部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县级医疗机构可遴选的药品范围全部下沉基层,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选择范围与县级医院一致,建立了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和处方点评制度,村卫生室药品由镇卫生院统一网上采购、统一分发、统一结算,药品账目管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中基本药物数量占比≥7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中基本药物金额占比≥70%,通过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及时公开药品价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到货率≥96.8%,零差率销售药品占比100%,无一次投诉违规使用药品,供应不及时等情况,患者满意度均≥90%。
六、绩效目标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目标完成得益于上级卫健部门的精心指导,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得益于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拥护。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突出政府主导地位,建立责任落实和考核刚性约束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科学补偿和绩效考核机制。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合理用药培训,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规范采购配送行为,及时催缴药品货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各村的项目实施方案,经镇项目办实地核实后,提交镇政府集体研究进行批复。乡财政所收到项目批复后将项目资金通过大平台申报转入村级资金账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根据《盐边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盐边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并结合乡政府对20xx年各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项目考评情况和各村具体情况,科学客观的对省、市、县下达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进行了资金的分配。大村且20xx年受灾较严重的分配4万-5万元;中小村且受灾相对比较严重的分配3万-4万元;小村且18年运行维护项目实施相对较差的分配3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前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且有明确的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及流程,在施工中,项目办随时到实地查看施工进度、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项目完工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后及时支付项目资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提高生活质量,改观农村面貌。通过公共服务运行的基础设施管护、卫生保洁、绿化亮化、农业生产性服务、治安巡逻、文体活动等项目实施,基础设施效益发挥更加长期持久,村庄更加清洁美化,群众生活更加便利,业余活动更加丰富,大大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
2、巩固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通过基层组织活动经费的保障,使我乡的村级组织保障水平得到了提升,保证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得到了一定提升。
3、服务基层群众,密切干群关系。公共服务运行是为了解决村内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一些问题,做的是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暖人心的大好事。每个村平均5万元的公共服务运行资金,帮助村组干部找到工作“抓手”,让村组“说得起话、办得起事、聚得起民心”,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新的“连心桥”。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xx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我评分为100分,评价总体效果较好,项目自身有针对性的解决了各村出行难、生产用水难等的实际困难,绩效目标按期实现,按照各项政策要求,不断提高项目的绩效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村(社区)资金报账相对滞后,报账不积极,导致资金滞留在乡财政所。
2、部分村报账单据及项目资料不够完善,报账不规范。
3、乡上管理人员缺乏,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1、加强对村上财务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
2、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工作,将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概况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节约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维护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公益性,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县财政每年安排药品零差率补偿资金给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总目标:医院收入结构趋向合理,患者负担减轻,次均费用下降,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职工薪酬水平提高。
年度目标: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规范支付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6家基层卫生院及322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了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极大的满足了辖区内群众的医疗需求,合理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项目按照每季度需求及时拨付资金,为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项目资金均做到按实际支付,做到专款专用,项目没有出现超支情况。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添动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医药发展有后劲。
项目资金均按照每季度实际进度足额拨付,20xx全年拨付了补助资金288.51万元。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基本满足需要。在群众到村卫生室看病中所有国家基本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主要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保证零利润。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使村卫生室用药逐步规范化,大大降低了村卫生室药品金额,降低群众看病的医药负担。
县卫健局按照《清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自评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自评小组,依据各项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打分为98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按工作要求,现将西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补助制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西宁市实施国家基本药品制度补助项目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和西宁市财政局共同实施,主要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目前西宁市四区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了基本药物补助项目,项目覆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家,其中乡镇卫生院5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家,村卫生室 769家,覆盖人群约237万,收益人群约541.7万人次,西宁市自20xx年起率先在全省推进药品零差率服务,截止目前西宁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药品零差率服务,促进了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的落实。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底,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随机抽查了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乡镇卫生院家,200余家村卫生室。对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目录药品管理、采购储存管理、使用管理、价格管理、药款结算、报销、推广培训、宣传教育、监测评价、信息报送、评价与监测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xx年我市召开基本药物相关会议4次,年初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年中卫生工作半年推进会,年中基本药物督导检查通报会和年度基本药物工作总结会议,出台了《西宁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宁医改组(20xx)4号),同时与市财政联合印发了《西宁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xx年以半年为周期,对全市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宁卫健函(20xx)154号)。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建立完善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了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合理用药的专题培训工作。二是落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均全面配备基本药物,除个别医疗机构外基本药物全部执行集中采购,能合理控制基本药物库存,实行分类储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配备基本药物占药品品种的90%。为更好地落实双向转诊制度,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患者用药与三、二级医院用药的衔接,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了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非基本药物,以满足专科用药、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的用药需求。三是严格实行药品零差价。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对配备的基本药物价格进行公示,做到价格透明。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xx年,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西宁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采取以区县管理为主,市级督导检查为辅的工作模式,年初在卫生工作推进会中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细化了工作指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年中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召开了基本药物通报会,下达了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督导检查通报,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督促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年底按照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率20%。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20xx年通过市、区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落实情况较上一年有明显进步,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医联体建设要求,与乡镇卫生院实现了一体化管理,药品目录实现了医联体内统一目录,采购实现了统一集中采购,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针对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优先使用监测结果制定了相应奖惩办法,做到奖罚分明。经过考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100%,其中乡镇卫生院考核优秀率达19%,良好率达7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秀率达27%,良好率达47%。从市级抽查情况来看,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执行率较乡镇卫生院有差距,合格率达91%,其中考核优秀率达5%,良好率达59%。
五、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及完成情况
20xx年省级财政拨付西宁市基本药物补助经费1755万元,其中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437万元,拨付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318万,按照市财政工作安排,全市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拨付城东区222万元,城中区260万元,城西区144万元,城北区235万元,大通县349万元,湟中县436万元,湟源县109万元。截止20xx年低考核,各区县基本药物资金拨付率达100%。
综合分析市级和区县卫生健康局绩效考核情况,20xx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100%,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1%。
六、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考核后发现的问题
一是医师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率不高。部分医生优先选用基本药物主观意识不强,在疾病预房治疗中,不能严格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选用基本药物,是降低基本药物使用率的重要原因。二是部分基本药物短缺。很多常用药、低价药因乡镇卫生院采购量小,配送企业缺货、不能执行“两票制”、配送企业更换、药品采购和配送价格不一致等原因造成基本药物的供应和配送不及时,部分药品短缺,影响了基层临床用药。三是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浓,公众对基本药物知识了解甚少,习惯用药和经验用药普遍存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在全面配备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依据国家药物政策,要求制定本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并纳入各医疗机构内部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药师作用,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xx年版)》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点内容,定期统计分析,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指导规范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品种、剂型、规格,实现上下联动,保障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用药需求。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基本药物使用,保证基本药物的主导地位。二是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疗机构在确定采购目录时,优先选择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且价格适宜的基本药物。按照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中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的标识提示,在采购时优先选择此类药物。三是加强基本药物的使用监测和评价。区县卫计局和委属公立医院要以基本药物为重点,制定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措施,推进药品使用监测网络建设,要依托青海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对接,采取全面监测和重点样本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关注基本药物,收集汇总核查分析数据信息,实现对重点监测药品信息的动态管理。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过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工作,提高了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视程度,进一步规范了基本药物的配备、采购、使用、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强化了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及使用率,降低基层医疗机构均次费用,提高了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岳塘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个乡镇卫生院,8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54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到20xx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占比将达到70%,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度我区基层医机构(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31.52万元、省级补助96.1万元、市级补助95.49万元,村卫生室(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补助8.37万元、省级补助4.92万元、市级补助33.6万元。20xx年年内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均已拨付到。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根据《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奖补方案》及基层医疗机构实际考核情况上半年拨付基层医疗机构金额374.013万元(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不含昭山、高新),下半年基药补助资金正在核算中,预计年后拨付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 绩效评价目的 。
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减收部分进行了合理的补偿,保证医务人员和村医合理收入不降低,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基本满足基层医疗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湘潭市岳塘区卫生健康局 湘潭市岳塘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岳卫联发〔20xx〕26号)文件开展20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2)组织实施:成立基本药物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11月22日—11月26日对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共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乡镇卫生院1家,随机抽查村卫生室8家。
(3)分析评价:通过绩效考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提高了对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视程度,建立了基本药物采购、储存、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注重药品质量管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药品购进、储存、养护等基本药品管理知识的学习;按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执行零差率销售;编制采购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对药品进行出入库登记并分类、妥善存放;加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对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的支出符合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预算完成率100%。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合法、合规使用,无节流、挤占、滥用情况。
2 、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是按照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到20xx年年底,项目支出执行进度为100%。
(2)项目完成质量:按照上级卫健部门和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卫生服务工作。
3、项目效益性分析
1.区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并实行零差销售,执行率达100%。
2.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不低于本单位年度要求采购总金额的70%,20xx年度基本药物年度配备率达76.96%。
3.全区基层医疗机构50种补充议价药品金额不超过本单位网采总金额的8%,20xx年度实际占比度未0.04%。
四、存在的问题
部分带量采购药品申请使用量与实际配送量不符,不能满足临床需求。
五、有关建议
请求上级协调,维持医药配送链货源稳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鹤城区为怀化市市辖区,人口60.79万。下辖3个乡镇91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社区。鹤城区卫生局辖基层卫生机构21个,医务人员330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站4个、乡镇卫生院6个。全区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年药品销售总金额1380万余元,让利200万余元。
按照《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鹤政办函〔20xx〕6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开始,我区陆续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到目前为止区妇幼保健院,21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62个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100%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代采购),采购的基本药物全部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制定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0xx年底,逐步在行使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中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可为个人接受或可为社会所负担得起的药品。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⑴全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
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规范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报销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制度执行不走样。在此基础上,今年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鹤卫发〔20xx〕1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等相关基药文件。今年区卫健局进行了两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和药事管理督导,将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办法,考核的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同时通过采购平台提供的网上监管系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数量、价格、回款、使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了动态监管。
⑵统一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的应用培训。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大力引导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定期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进行培训和考核全年共召开全区性基药专项工作会议和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三次,集中学习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增政策的相关业务知识和《20xx年全省药政工作要点》湘卫药政处便函〔20xx〕2号、《湖南省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试行)》湘卫药政发〔20xx〕1号、《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的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xx〕42号等相关文件,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和处方点评内容培训。同时,建立了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了超常预警制度,完善了处方审核、点评措施。通过定期分析通报医务人员用药情况,强化了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规范了处方和调剂行为,形成了科学用药观念,促进了基层医务人员安全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了合理用药水平。
⑶切实保证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统一结算、集中支付。
按照省、市要求,鹤城区卫健局核算中心设立了基本药物结算专用账户,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实行对采购周转资金专款专用,按月向供货企业支付货款。
⑷全面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51号)文件精神,建立起与深化医改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区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及时足额下拨基本药物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1.基本医疗费用下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实行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统一零差价销售的“六个统一”管理,基本药物价格大幅降低,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2.临床用药渐趋合理。国家印发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我区组织全区医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用药更趋于合理,处方更为规范,遏制了过度用药。
3.药品更加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生产、配送和仓储比较规范。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4.社会反响总体良好。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四、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五、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中央配套159.2万元,省级配套101.7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在区财政局未拨付到区卫健局,),区级配套6.92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区卫健、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文件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区卫健局药政股牵头对基层医疗单位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基层医疗单位对所属辖区村卫生室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按省市文件要求按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非基药,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区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鹤城区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一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二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相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资金使用;
(二)适当调整基药目录,增加药品可选性;
(三)改善医生职业环境,提高卫生院服务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预算单位儋州市中医医院 的项目 儋州市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为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为:李定国
联系电话:133076
项目概述如下:新建市中医医院,按照三级中医医院500床设置。总建设面积为65813.52㎡。其中一期地上总建筑面积1640㎡;二期地上总面建筑面积49396.52㎡,地下总建筑面积14777㎡。建设内容建筑包括一期建设传染楼;二期建设门诊医技住院部综合楼、雨棚部分、污水处理站、液氧站、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污水池等。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总体目标:新建市中医医院,按照三级中医医院500床设置。总建设面积为65813.52㎡。其中一期地上总建筑面积1640㎡;二期地上总面建筑面积49396.52㎡,地下总建筑面积14777㎡。建设内容建筑包括一期建设传染楼;二期建设门诊医技住院部综合楼、雨棚部分、污水处理站、液氧站、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污水池等。
20xx年年度目标是新建市中医医院,按照三级中医医院500床设置。总建设面积为65813.52㎡。其中一期地上总建筑面积1640㎡;二期地上总面建筑面积49396.52㎡,地下总建筑面积14777㎡。建设内容建筑包括一期建设传染楼;二期建设门诊医技住院部综合楼、雨棚部分、污水处理站、液氧站、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污水池等。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165000000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165000000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63391565.1元,资金总额-执行率0元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63391565.1元,财政资金-执行率38.42%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