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史证明(精选8篇)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与(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于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系初婚,婚后于x年xx月xx日依法生育一男/女孩,系初育,二人于x年xx月xx日协议/判决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于xx年xx月x日与(系再/初婚未育)登记结婚,至今未生育、无抱养子女,无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形。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九款“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规定,符合申请生育二胎条件,请计生委领导予以审批。
特此证明!
证明人:
x年xx月xx日
兹有我校xx学院(处),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于x年x月x日与(身份证号:,户籍地:)结婚,双(男女)方系初(再)婚未育和未收养子女。双(男女)现居住地:。
双方已(未)办理过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准生证)手续,属计划内生育,贴合我省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
特此证明!
郑重声明:本人所填以上资料属实,并对此资料承担相应职责。
证明人:
x年xx月xx日
兹证明(为我公司职员),女,民族汉,系__省__市人,身份证号码:于20__年1月19日与___依法结婚,___(男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居民,身份证号码:。双方均为初婚,婚前无违法的生育行为,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特此证明!
证明人:
x年xx月xx日
,女,身份证号:,于x年xx月xx日和,身份证号:,登记结婚,系初婚。夫妻在婚姻期间,只生育了一个男孩,取名,身份证号:。属于独生子女家庭,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申报条件,予以申报。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与(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系初婚,婚后于x年xx月xx日依法生育一男/女孩,系初育,二人于年月日协议/判决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于xx年x月x日与(系再/初婚未育)登记结婚,至今未生育、无抱养子女,无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形。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九款“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规定,符合申请生育二胎条件,请计生委领导予以审批。
特此证明
单位(章):
年月日
,女,身份证号:,于x年xx月xx日和,身份证号:,登记结婚,系初婚。夫妻在婚姻期间,只生育了一个男孩,取名,身份证号:。属于独生子女家庭,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申报条件,予以申报。
居住地社区(盖章)
x年xx月xx日
赵__,系我________公司员工,该员工的婚育情况如下:
赵__,男/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人,身份证号:____
户籍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赵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王__结婚,赵__属初婚,婚后未生育领养子女。二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了离婚手续。
赵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宫__结婚,赵__属再婚,未生育领养过子女。
现宫__已怀孕,现要求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单。
特此证明。
怀孕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产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胎次:一胎
证明人:
x年xx月xx日
兹有我单位职工,性别,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与配偶,性别,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系初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特此证明。
证明人:
x年xx月xx日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与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系初婚,婚后于 20xx 年 xx月 日依法生育一男/女孩,系初育,二人于 年 月 日协议/判决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 于xx年x月x日与 (系再/初婚未育)登记结婚,至今未生育、无抱养子女,无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形。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九款“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规定,符合申请生育二胎条件,请计生委领导予以审批。
证明人: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