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盖什么章(精选3篇)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部门)的(职务),于x年x月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日期:
一、离职证明盖什么章
离职证明,必须盖公司章,就是在工商局申请的那个公司章,上面有营业执照编号的。当然,公司管理完善的,那么可以盖公司合同章,但这个公司合同章也必须在工商局备案的,不然,没有法律效力。
二、离职证明的相关规定
1、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2、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3、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三、离职证明的作用:
1、证明在上家单位的工作时间及经验等
2、证明已经与上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了
3、作为申领失业保险及转移社保的证明
4、做为是否录用的依据之一
离职证明对大家还是很重要的,在办理时候也要注意,并且保存好,离职证明是不可以复印的。
规模大的单位,一般都有专门的人力资源办公室。盖人力资源盖即可。
规模小的单位,没有专门的人力资源办公部门。盖单位的公章。
一、离职证明,不能盖财务章,也不能盖合同章。应该盖公司的公章或人力资源(人事部)章。
二、一般公司章上的内容是不是就是公司的全称呢
公司的公章:是公司的全称。
公司的财务章:公司全称加上财务专用章几个字。
公司的合同章:公司全称加上合同专用章几个字。
公司的人力资源章:公司全称加上人力资源部几个字。
三、各种章的用途
1、财务章、合同章、人力资源章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
2、公章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可申请盖章。
3、人力资源章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
4、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有发票专用章的除外)给对方、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等,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20xx年《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该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