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计生证明(三篇)

未婚计生证明(通用3篇)

未婚计生证明 篇1

依照 单位证明(或经调查),兹证明(男或女,现住xx省xx市xx街号)至xx年x月x日( 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公证处查证的时间)未曾登记结婚。父亲是,母亲是。

出证单位(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未婚计生证明 篇2

校计划生育办公室:

我单位教职工,性别,生于xx年月日,身份证号,截止目前未婚。

特此证明。

本人单位(章)计划生育委员会(章)

计生委员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此证明须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留存校计生办。

未婚计生证明 篇3

,性别,19xx年x月x日出生,为我村第x村民小组村民.于x年x月x日,于x学校毕业,现与其父母上一起生活(或独立生活),至今沿未结婚.

特此证明

xx市xx县xx村民委员会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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