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一岗双责的责任书示例2024(通用3篇)
乡镇委员会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了贯彻党的XX大精神,有效地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原则,根据县委、县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xx年望京乡落实《规定》一岗双责责任书。
一、廉洁自律目标
1、自觉遵守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自觉执行党委廉洁从政“八坚持”、“八不准”的规定;
坚持婚丧嫁娶、升学迁居等重大喜庆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乡部门负责人及村支部书记廉政承诺制度;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及乡部门负责人及村支部书记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坚持领导干部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
坚持干部出县考察学习、出乡培训学习审批制度;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及乡部门负责人及村支部书记年终“述廉述责、评廉评责”制度;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坚持“零户统管”和“村帐乡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不准在正常工作日中午饮酒;
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不准用公款配备通信工具;
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不准到所辖单位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不准超过乡规定的接待标准或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的宴请;
不准参与抹牌赌博活动。
3、自觉接受在任、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
4、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切实维护党委、政府的威信和班子的团结,不搞房头宗族、拉帮结派;不参与违纪违法活动。
二、领导责任目标
1、组织并参加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集中学习的党的XX大精神等文件和会议精神。
2、加强对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和勤政廉政思想教育,使各单位责任人每半年向乡党委书面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和单位工作总结。
3、规范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主职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做到无违纪违法行为。
4、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无“三乱”行为,自觉接受乡纪委等单位的财务审计,保证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落实。
5、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集体无严重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6、参加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主职干部年终的“双述双评”工作。
7、加强分管的单位及驻点村落实《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力度。
三、责任考核
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由乡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领导小组负责实行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对考核的分数记入干部个人的廉政档案,上报县纪委,并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目标执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将参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不准到所辖单位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不准超过乡规定的接待标准或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的宴请;
不准参与抹牌赌博活动。
3、自觉接受在任、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
4、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切实维护党委、政府的威信和班子的团结,不搞房头宗族、拉帮结派;不参与违纪违法活动。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深化“一岗双责”,增强分管领导安全责任意识,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开展,我校依据清浦区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制度,特制定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落实。
二、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安全制度上墙,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法制、综治及学校周边环境、交通、防溺水、防踩踏等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疏散演练。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消除。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走廊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完备,要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记。
五、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和校内集体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应当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外出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
六、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加强体育场地、器材、活动的管理,场地、器材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消除隐患。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七、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加强保安人员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定期对视频监控进行检修。要做好专用室的防盗工作,包括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主控室、体卫艺器材室等。严格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要加强巡逻制度,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事件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八、加强对所分管工作和分管年级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督促,出现安全事故,及时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九、加强反邪教工作和禁毒工作。
十、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对隐瞒情况不报或延报者,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校长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二○一五年三月一日
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职责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现根据县府办《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职责书。
一、职责范围
镇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矿企业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政府、政府*委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六)及时对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督促、检查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五)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状况,加强督促检查;
(六)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潜力和水平;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委、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组织和领导分管工作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职责考核
(一)将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资料。
(二)年底就本年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状况写出专题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自觉理解市安委会统一组织的考核。
三、职责追究
镇直各单位及工矿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患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主要领导(签名)处领导班子成员(签名)
20xx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