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一岗双责责任书(精选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文件的要求,切实抓好各自分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与你签订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目标责任;
一、分管副镇长:分管副镇长在镇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具体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有关决策,研究制定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和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
2、按照镇长指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和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布置和督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查处。
3、建立健全安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层层落实年度安全目标、任务和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每季度通报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情况。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4、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安规定启动镇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6、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得重大问题。
7、履行法律法规的其他职责。
二、其他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即部门或单位、行业和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具体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指导和督促分管领域内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5、根据上级要求和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督促分管领域内各部门(单位)落实上级部署和指示精神。
6、定期、适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对分管领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具体要求,并督促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7、分管领域内的部门或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较大的,应当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处理善后工作。
镇人民政府镇长(签字签章):__________
分管副镇长及其他班子成员(签字签章):__________
二〇xx年一月一日
为了贯彻党的XX大精神,有效地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原则,根据县委、县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xx年望京乡落实《规定》一岗双责责任书。
一、廉洁自律目标
1、自觉遵守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自觉执行党委廉洁从政“八坚持”、“八不准”的规定;
坚持婚丧嫁娶、升学迁居等重大喜庆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乡部门负责人及村支部书记廉政承诺制度;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及乡部门负责人及村支部书记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坚持领导干部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
坚持干部出县考察学习、出乡培训学习审批制度;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及乡部门负责人及村支部书记年终“述廉述责、评廉评责”制度;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坚持“零户统管”和“村帐乡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不准在正常工作日中午饮酒;
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不准用公款配备通信工具;
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不准到所辖单位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不准超过乡规定的接待标准或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的宴请;
不准参与抹牌赌博活动。
3、自觉接受在任、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
4、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切实维护党委、政府的威信和班子的团结,不搞房头宗族、拉帮结派;不参与违纪违法活动。
二、领导责任目标
1、组织并参加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集中学习的党的XX大精神等文件和会议精神。
2、加强对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和勤政廉政思想教育,使各单位责任人每半年向乡党委书面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和单位工作总结。
3、规范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主职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做到无违纪违法行为。
4、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无“三乱”行为,自觉接受乡纪委等单位的财务审计,保证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落实。
5、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集体无严重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6、参加分管的各单位及驻点村主职干部年终的“双述双评”工作。
7、加强分管的单位及驻点村落实《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力度。
三、责任考核
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由乡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领导小组负责实行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对考核的分数记入干部个人的廉政档案,上报县纪委,并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目标执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将参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X乡委员会
X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乡长: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单位责任人:
20xx年3月6日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贵州省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副职领导签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书:
一、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副职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镇政府镇长为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交通路段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全镇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各副职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臵,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五、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其他副职领导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字人员各留一份,镇安监站留存一份,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镇政府负责人 镇政府各副职领导
(签字): 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