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责任书(热门6篇)

打击传销责任书(精选6篇)

打击传销责任书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为,建立和健全长效机制,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省、市工商局有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规定,县工商局决定与各(股)所签订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工商(股)所要把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作为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作用,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查处传销案件,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上级关于打击传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决不让传销活动在沁县立足。

(三)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责任制。各工商所要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行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把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

(四)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能,对利用传销进行的各类经营活动进行查处,取缔传销窝点、场所。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各单位在直销管理工作上要做到事前备案制、跟踪监督制、市场巡查制、问题警示制。确实做到依据《直销管理条例》进行严格审查登记、直销经营规范有序,确保规范到位。

二、责任追究

(一)各(股)所不重视,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中领导不力,不支持、不督促打传工作,致使辖区传销活动盛行而得不到处理,被市、县政府批评,列为重点地区或被新闻媒体披露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计入年度总结考评。

(二)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不重视,不履行职责,打击不力,致使传销活动盛行,造成严重影响的,(股)室、所负责人不能参加当年评先评优。

(三)对群众投诉不受理、不汇报,或者态度不积极,发表消极负面言论的,追究有关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传销行为纵容包庇,给传销行为出谋划策,给群众带来严重危害,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报请市局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沁县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工商所)各存一份。

沁县工商局

领导(签名):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打击传销责任书 篇2

治理工作目标,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工商局、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关于20xx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打击传销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打击传销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责任制。要落实责任,明确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3、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建立完善三位一体监管网络。要积极协调当地公安、社区管理、城市居民委员会,建立起打击传销监管网络。

4、严厉打击采取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各种传销活动。重点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胁迫参加传销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活动场所、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5、监督、引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直销市场发展健康有序,无严重损害消费利益的行为。

6、巩固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打击传销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责任追究

1、单位领导不重视,在打击传销工作中领导不力,不支持、不督促打传工作,没有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机制,组织机构不健全,层层监管责任不到位,要按照市局工作绩效考核的规定,计入年终考评,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2、对传销活动查处不及时,打击不力,致使传销活动反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发生恶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群众投诉不受理、不汇报,或者态度不积极,发表消极负面言论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对传销行为纵容包庇,给传销行为出谋划策,给群众带来严重危害,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责任人:

二〇xx年XX月X日

xx居委会

二〇xx年XX月X日

打击传销责任书 篇3

为切实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大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师生、教职员工根本利益,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在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为抓手,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学校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从而实现全镇学校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切实维护全镇学校校园环境和谐、安全稳定。为确保我镇全面完成无传销镇创建目标,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及认定。

二、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和上级关于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和创建无传销县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全面按时完成本单位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教管中心与所辖中小学(园)签订责任书;中学要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学校(园)与每位教职员工要签订拒绝传销,净化校园承诺书。确保学校教职员工及家属不参加传销组织,不从事传销活动。

(三)建立健全相关防范和打击传销的制度,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宣传教育方案。学校要将反传销工作纳入教职工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反传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及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开设板报专栏、召开会议、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学校、进班级、进家庭。

(六)邀请法制副校长、片区民警进学校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里,利用典型案例深刻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师生人员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三、工作要求

(一)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扎实开展工作。

(二)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积极与公安、综治、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采取教育与防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把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严禁教职工私自接洽并进行资料、物品推销,学校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一律取消当年评先选优、晋职资格,对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各存一份。

二塘镇二塘小学(盖章)

校长(签名):

教师(签名):

20xx年8月30日

打击传销责任书 篇4

为配合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维护学校的社会的稳定,现就班主任与学生防范传销工作签定责任书:

一、班主任老师为本班级防范传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班级打造无传销班级负直接责任,做好同学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式商、分安部门做好打击传销活动,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二、班主任老师要加强对本班学生做好自我防范传销思想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国家关于严厉打击传销的变相传销的法律法规,经导学生充分认识非法传销的欺诈性、隐蔽性危害性,帮助广大学生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低制传销。

三、斑主任在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要及时将被传销组织控制的学生情况的参与传销的学生情况提供学校领导,并协助开展查处工作,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学校的蔓延。在毕业生就业招聘工作中,对发现以招聘为名诱骗学生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或个人,要迅速向学校领导报告。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及时做好解救、教育、安抚工作,消除不良影响的隐患。

四、建立定期信息沟通机制。班主任老师应当定期向交换防范打击传销活动有关信息,对发现传销组织进入校园和学生参与传销活动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班主任在将工商部门通报查处的传销案件的近期活动新特征传达给学生。

五、学生应当自觉抵制非法传销活动,为维护校园的良好环境做出自己应尽的责任。

班主任老师:

学生:(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打击传销责任书 篇5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的要求,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责任状。

1、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推行五个一即下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等活动,从源头上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防控体系和机制。促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力争在年底实现辖区各社区(村)无传销违法现象发生。

2、领导重视,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列入县局工作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

3、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重点抓好对辖区内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做到打击传销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进农村,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抵制传销活动。

4、对辖区群众提供的传销活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将派出所、工商分局、社区(村委会)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村民),经核实确定属于非法传销活动应对房主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劝阻无效的及时与公安部门一起进行处理。

5、协助公安部门排查辖区内传销地点,将辖区内社区(村)外来人口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口四知(知道什么人、从事什么职业、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配合公安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

6、培养和发展创建无传销义务志愿者,协助政府建立和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体系。

上级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层分局(盖章):

负责人(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打击传销责任书 篇6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政府决定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我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双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100%,使传销活动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全无传销的目标,确保我经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和查处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坚决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与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辖区内传销组织、传销活动、传销人员、传销窝点、传销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1日—10月10日)。各级打传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查出租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打传工作机制,防止传销死灰复燃。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各县区要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报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任务措施

(一)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集中查办一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要案;严厉查处一批诱骗农民工、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受骗群众人身自由,危害人身安全的传销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小规模的传销活动抬头就打,决不手软。同时要严厉打击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通过初期的排查摸底,深入社区(村)、街道、学校,特别是要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聚集、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等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发现传销活动规律、重点部位,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排查传销隐患、确定打击重点,加大对传销活动长期存在或反复发作地区的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彻底摧毁传销居住和授课场所,坚决遏制传销特别是“拉人头”式传销活动。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给传销以立足之地。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办要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查验工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人口管理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对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条件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查处。

(四)健全传销人员档案。各级工商部门要完善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的档案工作,将所有的传销组织列入“黑名单”,加大监控力度,实现精确打击,并与传销人员来源地区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将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的“黑名单”发回源地,共同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有效瓦解和摧毁传销组织网络。坚持定期发布《传销违法警示公告》,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五)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双创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按照《省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并把这一活动规化、制度化、持久化。逐步健全对传销活动的“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打传机制,全各社区建立由管片民警和工商人员组成的打传执法网,做到民警执勤进社区、工商人员检查进社区。要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六)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板(栏)、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刊登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叫响“拒绝传销,人人有责;打击传销,共铸和谐”的口号,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重要事项;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畏难、厌倦、无所谓等思想观念,强化责任落实。要将此项工作做为整顿和规范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传领导小组,加强本辖区打传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坚决遏止传销活动在我的滋生和蔓延。

(二)明确任务,各司其责,抓好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打传成员单位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责任,将打击传销工作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任务和落实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将打击传销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工商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打传办的工作职责,加强打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并在职能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公安机关要在职责范围内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或非法经营罪的传销案件,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或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行为以及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打击“拉人头”式传销行为,认真开展传销犯罪侦破工作,力争侦破一批大案要案。

4.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打传工作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玩忽职守、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行为要予以查处;对监督管理不力、相互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就业指导,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深入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学生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

6.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社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监督,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和善后护送。

7.财政部门要做好打传经费的保障工作。

8.城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指导下,建立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详细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

(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处置传销突发事件预案》规定要求,在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的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前,妥善做好案件处置工作,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如遇传销举报或投诉拒接,部门间互相推诿、行政不作为等,特别是因工作失误或处置不当等原因导致因传销活动而发生群众伤亡、暴力抗法、群体上访等影响稳定事件的,对打击传销信息上报工作发生虚报、漏报、瞒报情况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级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办公室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材料。同时,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及时报道打击传销工作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以及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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