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监测责任书推荐3篇

药品质量监测责任书(精选3篇)

药品质量监测责任书 篇1

为确保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该施工企业法人代表保证对其施工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并严格遵守下列条款:

一、不得无证无照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施工任务;

二、不与建设单位串通作弊,以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任务;

三、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开工;

四、不允许无证企业挂靠,不得非法转包或违反规定分包工程;

五、公司质保体系健全,按程序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实行预检和复检;

六、项目经理部人、岗、责落实到位;

七、保证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八、保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九、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和纠正处理;

十、工程竣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十一、 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十二、 保证及时履行保修责任,消除质量缺陷;

上述条款若有违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追究责任。

本工程质量责任书由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同时签订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责 任书一式三份,项目法人执一份,责任承诺方(施工单位)执一份,报同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建设项目:

项目法人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施工企业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药品质量监测责任书 篇2

甲方:

乙方:质量管理部负责人____

为确保X年度公司药品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责、权、利结合的原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20xx年度质量目标及管理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责任书具有同劳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严格遵照执行。

此责任书签订后,乙方将根据责任书的各项条款要求进行实施管理,享有相应的奖励和接受相应的惩戒。

一、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对乙方在质量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方面的监督考核权,并赋有指导、协助、配合乙方制定出20xx年度药品质量管理目标,监督乙方完成年度质量目标任务及展开必要工作的义务。

2、乙方在公司质量第一责任人和质量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公司经营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全年经营质量管理目标任务的完成。

3、乙方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学历,熟悉药品质量管理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较强的药品专业知识,责任心强。

4、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目标完成的,经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对责任指标作相应调整。

二、 考核期限

自X年一月一日至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质量目标及管理目标

(一) 完成公司经营购进药品、非药品的验收,保证各类相关质

量管理资料的完整性,督促各岗位按质量管理规范操作。

(二) 药品质量管理及综合管理

1、维护公司质量品牌,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管理规范,督促各岗位按规范操作,验收药品时坚持以“质量为前提、及时验收、择优入库”的原则,严把质量验收关,加强药品养护。确保所经营药品合法安全有效。

2、督促采供部门,合法购进和销售药品、保健品,降低质量风险。

3、对所管理质量工作承担责任,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有序进行,强化质量管理,合理操作,努力实现质量管理全员化。

4、不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适应不断变化的质量管理工作:督促相关人员关注质量管理信息,应用于实际管理工作中。

四、奖罚原则及方法

1、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未经药监部门处罚,年终进行奖励。

2、发生质量事故,受药监部门处罚(中药品种指性状鉴别),一次以上(品种___个,金额_____万元),不处罚。 次以上(品种_____ 个以上,金额_______ 万元),按责任(岗位责任)金额____ %承担责任。

五、附则

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为责任期,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财务部一份,用于目标责任考核。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

药品质量监测责任书 篇3

责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督单位:武汉市黄陂区武湖食品药品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武汉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三项制度》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本单位药品的质量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我单位承诺履行以下责任:

一、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本单位药品质量安全的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二、严格执行有关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严格执行《武汉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三项制度》(即《药品采购、储存和使用管理制度》、《过期失效药品清理销毁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以做好日常“三项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合格(过期失效)药品登记表》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登记表》)为核心,加强管理,努力完善和落实采购、储存和使用各环节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三、严格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严格遵守进货质量管理程序,切实保证从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不得从无证单位或流动药贩处购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药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

四、购进药品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做好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账、药相符,各项记录和原始票据保存三年备查。

五、严格按规定对药品进行储存和养护,保证药品质量。对储存和陈列的药品应有相应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保存生物制品和需低温保存药品的冰箱内不放置其他物品。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药品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特殊药品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

六、严格执行药品近效期预警机制,每月清理一次过期失效药品,并做好登记,无过期失效药品要实行零记录。对发生霉变、潮解、粘连、混浊、变色、污损等变质的药品,不与合格药品陈列、储存在一起,及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严格履行药品销毁手续。

七、不以科研、临床需要或者其他名义使用无批准文号的药品,未经批准不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向非本医疗机构就诊者销售药品。

八、保证不使用假劣或过期失效药品。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及时向辖区药监分局报告,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继续使用或自行退回、换货等。

九、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或事件(包括因药品质量等引起),按规定及时向辖区药监分局报告。出现死亡病例或群体性不良事件要立即报告。

十、保证本单位涉药人员及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认真组织人员开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药品储存、养护等药学基本知识学习。

十一、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保证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存档备查;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十二、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统一归档保存好各类药监文件、资料、整改报告、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及责任书等。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和食品药品监督所各执一份。

责任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监督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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