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承包责任书范文(通用3篇)
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确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努力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现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简称甲方)与直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简称乙方)签订安全目标管理承包合同,内容如下:
一、承包范围
乙方承建的各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即:职工人身安全,生活设施、机电设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使用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目标管理内容
(一)、坚决实现“七无”,全年度无死亡事故;无重大管线、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食物、化学危险品中毒事故;无重大倒(坍)塌事故;无重大环境事故;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减少一般事故,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0.8‰以内。
(三)、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考核,确保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达到合格及合格以上水平。
三、合同执行时间
自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
四、双方责任
甲方:
(一)、负责贯彻国家及地方颁布的各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法规、标准,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二)、负责审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专业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三)、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规定整改期限,如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可责令停工整顿并给予经济处罚。
(四)、负责组织基层专职安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安全技术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五)、公司施工设备安全处对本合同执行情况实行检查监督。
乙方:
(一)、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努力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积极推行“0123”安全管理模式。
(二)、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按需配备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形成一个有效的安全管理网络,做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三)、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事故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保证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的落实,确保施工安全可靠性。施工中必须严守:一遵、两反、三严、四防、五把关、十不准等有关规定,并做好防中毒、防中暑、防火灾、防台风暴雨工作。
(五)、事故管理要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执行。发生事故后,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上报公司施工设备安全处,不得隐瞒不报,要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落实防范措施,教育职工吸取教训,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五、考核: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考核评分分为如下两部分:
(一)施工现场考核P1:由公司安全设备处组织对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季度大检查(定期)和动态检查(不定期)。项目部季度得分Q由季度大检查得分的60%和动态检查平均分的40%组成,评分标准按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内容。
公式:项目部季度得分Q=大检查得分60%+动态检查平均分40%;
项目部现场年度得分P1=∑Q工程处现场季度得分/4;
(二)安全管理考核P2:按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详见附表)。 项目部年终总得分E=项目部现场年度得分P170%+安全管理得分P230%
六、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公司奖励根据项目部产值计,得分在90分以上,年终奖励800元/千万(按报表计)。
2、获得市、省、国家级安全奖,分别年终奖励20xx、5000、10000元。
(二)处罚:
受惩罚单位除了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外,还须按下列标准向公司交纳罚款。
1、季度检查得分低于70分,罚款20xx至3000元;
2、项目部年终总得分低于75分,罚款3000至5000元
3、发生死亡事故,罚10000元;
4、发生重伤事故罚1000至3000元/人次,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罚3000元至10000元;
5、发生轻伤事故超过0.8‰罚款1000至3000元;
6、隐瞒事故不报,查出后(按)双倍罚款。
奖罚对象:
1、该奖罚细则对象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安全部门及施工队专职安全人员,按责任和贡献大小进行奖罚,不搞平均摊派。
2、根据本规定进行的处罚由公司经理室研究确定,海南分公司施工设备安全处负责执行。
3、罚款年终在公司财务处扣缴。
说明:
(一)重伤事故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试行《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的通知执行。
(二)实施安全否决权,凡发生死亡事故或年终平均考核得分80分以下者,该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安全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三)附安全管理考核表
(四)本考评细则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章) 项目部:(章)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公司分管经理: 分管项目经理:
项目部安全员:
1、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有房屋出售单位(产权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电话:
兹有乙方(业主) 委托 装修公司,对其购买(或租赁)的由 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营管理的 大厦 层 室进行装修。为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大厦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装修人员入户装修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每日每人 元的管理费。
二、装修人员每人须交两张1寸照片,一张办理临时出入证,另一张办理个人档案。
三、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不得影响相邻住用户的休息,装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一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电动机械及进行油漆喷涂等操作。
四、装修人员不准侵扰其他业主,不准在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停留。
五、装修人员必须保持公共场所,包括楼梯、过道及墙壁的清洁。不允许将污水、废物倒在楼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装修垃圾应及时处理。
六、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如不得随意按电梯按钮,不得乱刻、乱画,不能撬各种门锁。
七、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例如,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到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
八、进行电焊施工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配备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烟。
九、装修材料超长超宽时,禁止使用电梯。
十、装修人员不准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过夜留守的应先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过夜。
十一、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违章装修时业主与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外。
十二、施工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作主。
十三、如违反上述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责任书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 方(施工方):
甲 方(物业管理企业):
装修工程责任书使用说明
一、施工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本协议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协议。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协议必须由物业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购房人(或承租人)亲自签章,并加盖物业管理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协议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物业管理企业应具备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的相关资质。
五、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协议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