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学目标责任书(通用3篇)
根据公司有关制度及20xx年度经营发展计划,与公司签订本岗位年度目标责任书。
一、管理目标
1、团结带领分管部门员工做好年度各部门工作;
2、提高自身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管理;
3、忠于职守,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二、业务目标
1、从公司全局利益出发,制定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并监督严格执行,保证公司不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2、加强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的运作和管理,建立分公司(项目部)财务管控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确保财务结(核)算真实、准确、及时。
3、负责项目综合成本控制指标体系建设,动态掌握项目成本执行情况,加强分析与控制,降低资金风险,提供决策参考。
4、负责处理公司税务事项,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公司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发生被税务机关查处、处罚问题。
5、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合作,加强资本运作,在融资、按揭、担保等方面与有关机构开展合作。其中:年融资额不低于3亿元,按揭回款不超过2个月、动态余额不高于5000万元。
6、拓宽融资渠道,协助拟定公司上市规划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职业操守目标
认同公司管理理念,忠于公司利益,执行公司制度,保守公司机密,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全力为公司效力。
四、工作权限与权利
1、拥有管理、监督分管部门工作和员工的权利;
2、向公司提出工作建议或业务实施方案;
3、对分管部门及人员岗位设置、招聘辞退及考核奖惩的建议权利,对公司涉及本人的处罚决定有解释和申诉权利。
4、行政管理费用500元以内的审批权。
五、薪酬待遇
认同公司岗位薪酬制度,薪酬由基本薪酬、考核工资和特别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前两项年度总额为**元。
六、责任条款
认同和执行公司《中高层人员考核奖惩办法》中相关条款(附件)。
七、有效期限
本责任书执行期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可以续订。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文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章有效。
为了进一步贯彻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精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定以下控辍保学责任书:
一、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学校实行” “校长负责制”、“班主任负责制”,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把控辍目标量化到每一位班主任,一定要把我校的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按时上下课、按时放学,作业符合标准,不用作业惩罚学生、剥夺学生的考试权利。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考试名次。不指责、训斥、刁难学生和学生家长。
三、班主任是制止学生辍学的主要负责人,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心理动向,做好“两困生”的教育工作,保证本班学生巩固率为100%,一旦发现辍学情况要及时上报。
四、为了更好地促进控辍保学工作,学校将实施奖惩制度,对于辍学率为0的班级,给予该班班主任一定的奖励,并作为优秀班主任评比加分的依据。辍学率高的班级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并扣除一定的班主任评估分。
五、由于教师或班主任人为因素造成学生辍学,学校将给予严处。情节严重者将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司法程序,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
六、建立规范的学籍管理档案,规范休退学、转出、转入手续。班主任、教师不得擅自让学生转出、退学。
七、学校继续实行控辍保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超过辍学率的班级,该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不予评优。
学校、班主任、科任教师都应积极、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常抓不懈,以达到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目的。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各班主任各执一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严格控制学生辍学的文件精神,确保适龄青少年更好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不流失,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高素质教育质量,学校特与各班主任签订以下工作责任状:
1、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认真做好流生控制工作,流失不超过1人,超过1人的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2、班主任应及时汇报流生工作,如有瞒报、不报、漏报的,调查属实后扣除班主任绩效考核的相应分值。
3、班主任每学期开学初根据本班学生花名册,协助学籍管理室做好本班学生的转进、转出的取证工作。
4、班主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和已流学生的返校动员工作,确保无一名学生无故流生。
5、班主任及课任教师要重点关注“留守生”和“后进生”。建立留守***和留守子女联系卡。开展教师结对帮扶,保障留守学生能入学就读。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生同等重要,留住一个易辍生与毕业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思想。
6、教职工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不得歧视后进生;课任教师认真做好补差工作,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不使任何学生掉队。切实关心学习困难学生和行为偏差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