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安全目标责任书(三篇)

家长安全目标责任书(精选3篇)

家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1

各位家长: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 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水库、河流,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a、不准骑摩托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b、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

3、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锋利的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家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2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您的孩子送到我们幼儿园来就读,是您对我园的信任。我园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安全预防制度》、《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等,使得您的孩子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幼儿的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1、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早上8∶00入园,未在园吃午饭的幼儿11∶15接幼儿离园。下午1∶30上课,4∶30接孩子离园。)如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接幼儿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请家长耐心配合。

2、家长每天早上必须亲自接送幼儿到园,并将幼儿亲自送交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幼儿所在班级老师。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器物。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老师说“再见”。

5、孩子离开老师,由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孩子有身体不适及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要隐瞒。

7、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孩子的着装应简洁舒适、便于运动。幼儿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若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安全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0、家长在接送幼儿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长本人亲自接送,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遵守交通规则,若在途中出现安全问题,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责任自负。

11、为减少因幼儿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争端和经济损失,本着自愿的原则,幼儿园每学期开学时组织幼儿参加集体意外伤害保险,家长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为您的孩子投保。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12、幼儿之间在共同玩耍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争执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由幼儿园进行协调处理。家长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问题,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3、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危险动作,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4、家长应引导和督导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5、国家已于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6、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各位家长,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条约。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家长联系电话:

幼儿园:(盖章)

幼儿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家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园幼儿的安全工作,使广大幼儿家长能够放心地从事工作、学习和劳动,我园在努力做好幼儿保育工作的同时,特签定教师与幼儿家长的责任状,从而更好地保障入园儿童的安全。

一、对幼儿家长的要求

1、送孩子入园时,应把幼儿当面交给教师;幼儿离园时,须其家长(尽量是幼儿的父母)亲自来接。如有特殊情况委派别人来接时,须持幼儿接送卡或和班主任联系沟通好,再来园接幼儿。(不允许未成年人来园接送幼儿)

2、幼儿入园之前,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玩具、药品、针、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机等任何危险物品,以免发生意外。

3、严格执行本园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幼儿时,须事前通知本班老师,以便做好幼儿的安置工作。

4、送幼儿入园时,未到本园上班时间且没经本园教师同意,不能过早地将幼儿私自送入园内或室内。否则,后果自负。

5、幼儿自带食品,要卫生、无危险性。(花生米、果冻、泡泡糖、棒棒糖。食品干燥剂等食品不能携带入园,否则,后果自负)

6、带药幼儿的家长必须把药亲自交到老师手中,说明服药情况;不允许幼儿自己带药。

7、离园时,家长和教师交接完毕后请带孩子迅速离开班级活动范围,以免因监护脱节而发生纠缠不清事件。

8、幼儿有事不能来园的,家长应及时向本班老师请假,接送孩子入园和回家要和当班教师再见。

9、接送门卡如有遗失务必及时来园挂失补办,反之如有造成不法分子持卡来园冒领幼儿或其他意外行为,幼儿园恕不负责。

10、乘车幼儿凭接送卡按时到指定站点接送,如有事不能按时到站,应提前与接车老师或司机取得联系。

11、下午放学家长于当班教师做好交接后,如因家长疏忽而导致的幼儿受伤或其他事件,园方不负责任。

二、对教师的要求:

1、幼儿入园时,值班教师要及时给幼儿签到;下班时,值班教师要坚持全班每一名幼儿接走后,方可下班离园。

2、认真做好晨检和午检工作,及时发现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和有无携带危险品,并做出相应处理措施。

3、中午值班教师要照顾好每一名就餐幼儿的饮食与午休。观察并向幼儿家长汇报个别幼儿的就餐情况和午睡情况,注意就餐卫生与安全,照顾幼儿的冷暖起居。

4、值班教师要“爱孩子、赛妈妈”,不准责骂幼儿;不准给幼儿起绰号;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5、值班教师要认真做好本班幼儿的保育工作,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以上各项分别由幼儿家长和值班教师各负其责。一式两份,自签定当日起生效,至幼儿毕业离园时为止。

教师签字:

家长签字:

年月

阳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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