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安全责任书(通用3篇)

多媒体教室安全责任书(精选3篇)

多媒体教室安全责任书 篇1

为了加强医院卫生工作管理,落实医院爱国卫生工作目标,巩固和发展我院爱国卫生工作的成果,真正做到人人参与,责任到位,特制定本责任书。

责任目标:

1、对科室的人员进行爱国卫生宣传,把搞好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本科室日常工作中,认真实施医院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医院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活动。

2、认真落实医院清洁卫生包干区制度,认真组织科室人员参加院内外卫生工作。

3、室外做到四无:无乱丢废物、无痰迹、无污水、无烟头。

4、室内做到三好:窗明几净卫生好、物品摆放整齐好、文化美化气氛好。

5、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利用晨会对科室人员进行健康教育,抓好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健康能力操作的达标率。

6、认真配合医院对职工进行绿色环保教育、爱国卫生教育、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宣传落实工作,确保医院所订的有关指标落实。

7、保护绿化,无攀折、损坏绿化现象,努力做好科室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工作。

8、按要求做好科室的除四害工作,并积极组织科室人员参加除四害活动。

9、组织科室人员积极参与创建无烟医院和爱国卫生月活动。

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室: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二Ox年元月

多媒体教室安全责任书 篇2

为了依法实行校产管理,完善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提高电教设备的使用效率,严肃责任追究,特签订学校计算机网络、多媒体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书。

1、学校多媒体设备严格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制。学校教室中的多媒体设备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专用教室的多媒体设备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2、凡使用者必须先经管理者同意,规范使用并作记录,后经管理者检验并在使用记录中签字。

3、使用者要爱护其设备,要正确、规范、科学操作,杜绝粗暴、野蛮操作。

4、任何人不许随意拆卸设备中的各种部件,不许随意增、删或改动其原软件系统;任何学生不得动用多媒体设备。

5、本设备只限从事本班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教师使用,严禁借他人使用。

6、 如发现异常情况(软件、硬件)要及时上报管理者或电教室,并注意保护现场。学校将酌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者的相关责任。

7、教学人员要熟悉教室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严禁出现因操作不当而引起的设备损坏及安全事故。

8、严禁将酸碱物、易爆品带进教室上课。在操作多媒体演示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有异味、冒烟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切断电源。

9、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使用教室多媒体,教室内各种器材不得外借。

10、校内其他职能部门使用教室多媒体要经电教管理员和班主任同意。

11、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对多媒体教室内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和卫生负责,使用完毕要按照程序关闭多媒体设备,同时关闭电源。

12、在多媒体上课前后的自由时间内,未经教师指导,严禁学生上讲台摆弄多媒体器材和电源开关。

13、任何人不得在多媒体教室内使用明火和危险化学用品。放学时管理人员要清理查看,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4、开学初,教室多媒体在使用前电教室安排专业人员检查各种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发现异常待电教室派专人维修后再移交给班级使用。

校方责任人:

多媒体教室安全责任书 篇3

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文

为切实监管好辖区食品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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