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安全责任书(通用11篇)

活动安全责任书十一篇

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1

户外活动属于非赢利性质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动物伤害、暴雨山洪、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

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免责条款》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会在部分活动中为会员统一购买户外运动相应的保险,协会以外的其他活动组织者可委托协会代为购买登山户外保险;建议大家另自行购买商业的人身意外保险。

参加活动前,参加人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报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由参加者自负。

活动须自驾、拼车时,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同车搭乘者同意并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


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本声明。

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2

学生春游安全责任书

为配合教委关于实施新课改,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指示,20xx年3月24日,高20xx级部分班级组织学生外出春游,教育学生热爱亲近大自然,增强绿色环保观念。学校对组织学生春游的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做了十分细致的安排。现将春游安全要求公布如下:

1、学生一切行动听从老师指挥,参加春游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春游纪律,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自律,不做任何违反安全纪律和法律法规的事情。

2、乘车时不得大声喧哗、下座位,不得把头和手臂放到车窗以外,不得干扰司机正常驾驶。

3、到达目的地后要听从老师安排管理,不得私自脱离集体。

4、游览过程中不得去禁止的区域活动、不得涉水,不攀岩,不爬树,不做任何给自身或他人带来危险的事。

5、遵守春游纪律,不得在景区内追跑打闹,不得在上山路上超越、推搡,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6、不得随意损害公共设施,不得损害任何农作物,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7、不得购买携带弹弓、弓弩、打火机等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物品。

8、不得吸烟和违规使用明火,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9、注意饮食安全,不得饮带酒精的饮料。不得购买不干净和过期的食品,如果自己做饭,一定注意做饭安全,防止烧伤烫伤。

10、保管好随身携带的钱和相机等贵重物品,避免丢失。

11、保持通讯畅通,如果身边有紧急事件发生,一定在及时报告老师。

以上11条要求需全体学生共同遵守,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责任完全自负。

开县临江中学校 学生集体签名:

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3

按照灵台县教育局关于_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统考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期末统考期间外出监考教师往返安全,特签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1.监考教师必须按照学区、学校通知,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乘车,按时到达指定的地点,统一出发和返校,不得私自行动。

2.监考老师出发前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预防恶劣天气对工作和身体带来的不利影响。

3.监考教师外出监考必须听从带队人员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不得乘坐无牌无照车辆和农用车、摩托车出行,不得擅自做主单独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耽误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4.外出监考注意食宿安全,自觉遵守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住宿时注意防火、防盗、防寒和预防煤气中毒,确保人身安全。

5.监考教师外出监考必须注意自己言行,严格按照县局印发的《监考教师职责》行事,遵章守规,从严监考,遵守工作纪律,维护个人、单位和行业形象。

请老师们一定自觉遵守以上事项。外出监考过程中因违反此责任书规定发生事故,后果由当事人全权负责。

监考教师(签名):

学校(盖章)

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4

商业物管中心(活动)安全责任书

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物管中心 (以下简称:甲 方) (活动)主办方: (以下简称:乙 方) (活动)名称:

(活动)日期: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搭建施工日期: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撤场时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活动)主办方负责人: 电话:

移动电话:

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南大型活动管理办法》等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类促(展)销会、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商业物管中心与本次活动的主办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以约束和规范签约双方的安全行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安全。

凡在商业物管中心责任区域内从事展览、促(展)销或其它大型社会活动的主办单位均须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请认真阅读责任书的全部内容,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本责任书的签订双方单位应当对责任书内的各项条款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为乙方提出的报公安、消防机关的报批文件进行初审,依照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安全管理规定,提出初审意见和修改建议,并视情况指导、

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二)依照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和商业物管中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商业物管中心各相关管理部门有权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或单独对乙方(活动)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三)为本次(活动)提供要求的场地、设备设施和设置的各类设备设施。

(四)负责为乙方提供此次活动可使用的用电负荷、基础设施等项技术参数,保障供电安全;由甲方搭建的活动现场供电到位,非甲方搭建的活动现场供电到配电柜。

由商业物管中心-工程维护部派出专职电工对活动现场内的各类固定电器设备进行技术保障,保障基础设施设备的完好与正常运行,并对乙方在活动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五)对乙方聘用的在活动现场从事现场施工搭建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备案;对不能提供有效资质材料、证件的施工单位或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施工。

(六)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当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活动)区域。

(七)由于甲方场地(甲方已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除外)、属甲方设备设施(非乙方人员操作)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事故的,甲方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对各类促(展)销会、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负责做好活动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接受并服从公安、消防机关以及商业物管中心各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活动区域及活动区域内各类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供相关报送公安、消防机关的审批材料,履行各项报审、报批手续。活动期间,如因审批手续未办理或不完善而遭受行政处罚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三)依照大型社会活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本次活动期间出现的非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及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应当指派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置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当安全保卫工作经验的保卫干部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乙方应当制定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方案和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充足的安保力量或雇佣足够的保安人员对活动区域进行护卫、巡视检查和值班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负责聘用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施工搭建单位,在活动区域内从事施工搭建工作,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以约束双方的安全行为。

依照商业物管中心与本次活动的主场施工单位和施工搭建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各项条款,乙方负责分别对现场、施工单位在活动中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督、执行、检查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的设计不得遮挡和堵塞各处消火栓、消防器材、出入口通道、疏散通道和应急安全出口。

(八)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设计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如确因展示效果需要而使用木质、聚苯及其它可燃材料用于装饰,必须对使用的所有可燃材料进行防火阻燃处理,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消防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

(九)活动中的展位、各类临时建筑物所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长沙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和使用,不得使用塑料线、紫花线、碘钨灯和电加热器具。

所有特殊工种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书,电工必须具备长沙市及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工资质(低压电工证或高压电工证),电工须持有效电工证件上岗施工。

活动主办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电工对活动现场临时安装使用的供电线路、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十)乙方应当为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制作并按要求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倒证、冒用他人证件、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有权阻止并随时将其清理出活动区域。

(十一)活动区域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施工作业,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在活动开始前,乙方必须接受治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并依照政府法规、规范要求,在本次活动施工搭建工作全部结束、所有电气设备满负荷运转一小时后,聘请专业电检人员(单位)对所有电器设备、线路进行专项电检,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对检查和电检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乙方负责监督各相关部位立即按时限整改,直至符合有关规定。

(十三)活动主办方、参展商和施工单位的设备、器材、展品、个人财物等应当由专人负责保管,安全由活动主办方负责。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参展商或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活动区域内的建筑物、各类设备设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损坏、丢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十五)由于乙方对本责任书中规定各项条款的监督、检查、管理和执行的力度不够或未能予以严格落实而造成任何事故的,活动主办方将被商业物管中心视为事故的第一责任方进行责任追究和索赔。

因违反上述内容及商业物管中心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损失、因本次活动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按所造成损失的价值由本次活动主办方和搭建施工单位按事故责任比例共同负责赔偿由此给商业物管中心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搭建施工单位不赔偿的,本次活动主办方应赔偿由此给商业物管中心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次活动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在搭建施工和活动期间,因为违反政府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的,以及因违反本责任书各项内容及商业物管中心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各类案件或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搭建施工单位和本次活动主办方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由商业物管中心与本次活动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有效期为:活动主办方进场搭建施工至活动撤场结束期间有效。

四、本责任书未涉及的、或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应当经由签字双方协商约定后执行。

商业物管中心(章) 活动主办单位(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5

为切实做好我校“亲近自然、感受和谐、关注社会、爱我北京”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隐患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使此次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学校与各班负责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正、副班主任活动中要树立高度责任心,认真负责,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班上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2、活动期间,正副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按活动计划活动并服从带队负责人的安排。活动中随时清点人数,讲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活动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活动结束后必须负责学生安全返回。

3、外出活动期间要教育学生注意维护学校荣誉,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学校荣誉的行为。

4、每次活动出发前,及时清点本班参加活动的实际人数。

5、禁止学生在休息期间乱与小商贩沟通,防止上当受骗。禁止乱吃不卫生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6、教育学生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讲文明礼貌。

7、教师要随时关注学生身体的异样,及时制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本责任书有效期到活动结束之日。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负责人:

班主任:

副班主任:

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6

为明确会员在活动中的安全责任,加强此次活动的实践管理,现结合我学习会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 意识明确 态度端正

1、各会员必须高度意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端正的态度对待安全问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各学习会会员应对自身安全负责,对活动安全负责。

二、遵守规定 安全纪律 文明第一

1、各学习会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会的各项安全规定,尤其要服从负责人指导。各学习会会员不得擅自离队,时刻走在队列之中。各学习会会员在落实自身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应配合学习会的其它安全工作。

2、时刻注意自身言行,自觉维护形象,艰苦朴素,文明有礼

三、责任、奖励与惩罚

1、对无组织性、无纪律性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2、在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评比先进时给予照顾。

3、在安全工作中不遵守安全制度的会员追究个人责任,并取消评优评先的资格,严重者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习会、学习会会员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7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安排或者教师自愿,前往外地外单位参加培训。为保障教师自愿外出培训的人身安全,规范安全责任,明确个人责任,现制定以下责任条款:

1、凡我校参加培训的教师属于个人自愿行为的,单位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2、所有参加培训的教师在培训期间一律不得驾乘私家车。

3、凡参加培训的教师保证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注意个人的行为。

4、若违反安全责任书相关条款,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自负。

5、在培训期间内的参培教师,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有参培教师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同意以上条款的教师请签字:

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8

学校安全是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特签订田小教师安全责任书如下:

1、学校每位教师都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交通、消防、防震、饮食卫生、预防疾病、自救自护等)的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的联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远离网吧。

2、学校每位教师不管在什么地方,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隐患,能自己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自己解决的都要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3、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区中小学教师行为禁令》,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

4、教师每节课上课时必须提前2分钟到教室,维护管理学生的纪律安全。

5、任课教师每节课授课前必须先清点学生情况,发现缺员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处理;凡学生到校后,任何教师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让学生离校。

6、任何教师不经教导处批准不得随意调课。任课老师凡上课时间就为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包括活动课、特长班),特别是分管特长班的教师无论何时上课或训练(包括休假日)都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尽到教师的职责。教师不准不经学校同意推迟教学时间。

7、凡上课时间内,任课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学生。

8、任课教师利用学科的教学适时都要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体育课和使用教具、学具的教师(比如剪纸课用剪刀、科学课用酒精灯等)授课前必须要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9、凡不在本班教室上课,学生的带队组织及安全问题由相应的任课教师负全责,如需要出校活动的必须向学校分管领导请示。

10、课间操、中午、晚放学时,任课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要认真组织好学生排队、带队,随同学生到指定地点。任何班级在往操场上带队的过程中,都不准从别的班级队伍中穿过,必须等前一个班级走完或者从另外地方带到自己班级的位置。

11、上午和下午第二节课后,任课教师要及时组织学生跟随广播认真做好眼保健操,禁止耽误学生做眼操的时间。上午做完眼操后,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学生带队。做操时,正副班主任要共同加强学生的管理,组织学生认真规范地做好广播操,不能随便离开班级队伍。冬季跑操时,全体教师要跟随学生一起跑操(特殊情况要提前向值日领导请假),全校每个班级必须至少有一名教师跟随学生跑操,组织好学生跑操时的纪律、安全,在学生跑操的过程中,教师中途不能离开队伍。如遇到学生摔倒时应立即进行处理,以免发生事故。

12、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教学楼内禁止跑闹、大声喧哗,上下楼时自觉靠右行走。学生进出楼必须要靠右边行走,不准拥挤、抢行。进出厕所也必须讲究秩序,一律靠右边。

13、学生在校其间生病时,任课教师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如因故有学生亲属到校接学生,任课教师必须认真进行询问(包括用电话等形式问学生家长或班主任),待落实清楚无误后才能让学生跟其亲属离开。

14、教师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制度,未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禁止接收校内外人员的一切宣传材料,更不准私自把材料放在办公室、教室或发到学生手中。任何教师未经学校允许不准做任何外界宣传,否则追究教师个人责任。

15、凡是集体外出,分管班级的教师必须按时到位,认真负责学生的一切安全。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非教育性的社会活动,严禁未经学校审批而带学生外出活动,严禁学生攀高、***等不安全行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16、要把防火安全问题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各班主任、负责专用教室的教师要对危险线路、漏电插座、可燃气体、危险物品的管理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不得拖延;最后离开各活动室、办公室的教师必须关好此室的门窗,确保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17、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责任人不等、不拖,立刻通知学校领导,并积极实施救护。责任人要在医院陪同,不得随意离开。对推委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校长签字:教师签字:

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9

工程项目名称: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进一步明确分包人(负责人)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有关条文如下:

1 、分包负责人应对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总公司派人参加。

3、开工前提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

4、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分包人负责。

5、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分包人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如发生任何伤

亡事故由分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分包人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进网电工、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分包人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分包人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8、分包人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司。分包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有关部门及公司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9、若因分包人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0、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公司(章): 分包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10

春游安全责任书

春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是学生踏青春游的好时光。通过踏青春游活动,让学生亲密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为了拓展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感受春天的美景,锻炼学生的自理能力,培养学生团结协作意识,我校定于20xx年3月26日举行春游活动。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春游活动的安全,学校政教处将与各带队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活动前各班主任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出发前各年级按学校规定地点集合,年级辅导员再进行出发前的安全教育。

2、活动前各年级必须派教师进行踩点,查找不安全因素,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3、带队老师必须教育学生活动中一切行为听从老师的安排,遵守游玩时间,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指定地点、车辆。

4、教育学生行走过程中不许打闹,不得私自离队。

5、路途中带队教师不得离开学生擅自骑车、开车,必须跟随学生队伍步行或与学生同乘一辆车,必须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全,如有意外事故发生,立即向本活动组的负责人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护措施,抑制事态扩大。

6、活动开始后,所有老师必须开启手机并让同学们牢记老师的电话,以便学生有特殊情况能及时和老师联系。

7、教育学生不要离开规定的活动范围,不要私自做主离开队伍或活动地点做其他事情。

8、活动中不组织有安全隐患的游戏,严禁学生下水、划船、溜冰等,严禁学生做伤害同学、植物、动物或有危险性动作的事情。

9、乘车外出的年级,相关教师必须教育学生在车上听从统一指挥,严禁任何人向外抛物,严禁将手、头伸出窗外,禁止在车内打闹影响司机驾车。

10、上车前带队教师必须让学生先集队,有序上车,严禁拥挤。

11、活动出发前班主任必须检查每位同学的旅行包,严禁学生带刀具,打火机、弹弓、水枪、有“子弹”的玩具手枪等危险物品。

12、活动往返前班主任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带上创可贴或晕车药等 。

13、活动结束时,带队老师不得让学生擅自离开,没有家长接的学生,必 须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让学生离开。

14、活动前班主任须审查学生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或患有疾病的学生,劝阻其参加本次活动。

15、待全部学生接走,班主任须告知本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再向政教处何启旺老师汇报。

16、因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带队教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17、本责任书自签订日起生效至活动结束终止。

甲方:政教处 乙方:

年 月 日

活动安全责任书 篇11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活动安全保障措施。

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要组织安全工作组,明确学生集体负责人、学生干部等个人责任,对外出活动期间的各种安全问题充分估计,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听从学生集体负责人的指挥,不擅自作主。

三、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务必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企业的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合格,严禁车辆超载;务必选择有安全和卫生保障的饭店、宾馆食宿,防止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四、全体学生都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管理的要求,不个人私自行动。

五、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发生安全事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处置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组织有能力的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六、学生如违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七、本责任书经学生集体负责人签名后立即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集体持有一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持有一份,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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