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与学校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学生的安全要靠家庭、社会、学校共同教育和管理。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除学校应承担的教育相关责任外,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而造成的伤害,学校均不承担责任,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协议如下:
1、学校为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到校后严禁私自外出,因学生私自外出校园(包括住宿的学生晚上私自外出、学生逃课等)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非住校学生每天放学后一切行为后果均由学生个人和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管理义务和责任。
2、学生在校如有事有病需要请假,应认真填写请假条,离校后学生一切行为后果均由学生个人和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管理义务和责任。对于无法与家长取得联系的学生,班主任视具体情况而定,学生要充分考虑后果,离校后学校不承担任何管理义务和责任
3、学校按照法定假日实行周六、周日双休制。 学生星期五下午4点10分离校,星期日下午7点前返校,在学生离校的这段时间里一切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家长应管护好自己的孩子,杜绝孩子和其他人员闲游闲逛甚至在外借宿,脱离家长监护。
4 、学校告知学生在往返学校途中不乘坐拖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及报废车,不违反交通规则,不骑摩托车等,学生不听劝阻而造成的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5、住校学生如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学生离校,家长或家长委托亲属必须来校接送子女,若不接送,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校规定不准学生爬墙、爬窗户,不准攀登高层建筑物等;严禁下河耍水等,不准学生在外借宿,学生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
12、学生不抽烟、酗酒、打架、赌博、谈恋爱,不得进入网吧、游戏室、台球室、和娱乐场所。
7、学校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管制刀具,学生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如遇矛盾及时找学校老师调解,因学生不听学校劝告而导致打架斗殴引起伤害事故,学校负责协调,不负任何赔偿责任,赔偿由当事人承担或者根据法律机关裁定进行索赔。
8、在校内,学生自伤或因患特殊疾病突发死亡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未告知学校,在学校活动中出现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9、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或者比赛,实验操作、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等不按老师要求进行操作,出现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0、学生私自接、拉电线或者电源等而引起的触电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学校规定学生一律不能带电子产品(手机、MP3、MP4等)进入校园,特别是手机,学生若不听,私自代入校园,一律没收,直至学生毕业时才归还。
12、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学生毕业。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家长委托的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进行监护和教育,其监护关系和责任不因学生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纪律的教育。
2、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在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请假、无故逃课、旷课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3、学校坚决杜绝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车况不好的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辆、超载车辆及电动车、摩托车。家长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更不能带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或车况不好的车辆及“三无车辆”、农用车辆。骑自行车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规则,说笑打闹,飚车拐弯、抢行、带人;骑电动车、摩托车和不安全车辆外出,由此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4、在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私自***、电、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带锐刀钝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没有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用暴力解决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6、学生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8、家长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殊疾病,隐瞒和未告知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及病状等学校概不负责。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监护人未10、学生在校外商店、摊点等购买食品,发生的饮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1、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2、因学生吸烟、酗酒、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迷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进入网吧和经营性歌舞厅及与有不良行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损害,学校概不负责。
13、学生因违反学校明文规定禁止的有关条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为准。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通过集会、班会和安全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培训学生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吸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吸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吸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5、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7、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8、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自残事件;在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