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责任书(通用3篇)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按照县法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四、要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时刻做到自省、自律、自重,带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不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六、要积极抓好领导班子、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形成扶正祛邪、崇尚清廉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的,要严肃纪律,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及其他制度。对纵容、支持或指使本单位干警违法办案、违法收费、违法罚款、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略影响的,要追究院长的领导责任。
十、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分管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节较轻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受到追究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县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为把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与教职工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固堡垒。
1、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班子主题会议不少于2次,校领导班子不少于1次,有工作要点及会议记录。
2、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风廉政理论,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学校组织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两次。
3、一把手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责任分工明确,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二、自觉履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学习并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不收受家长或他人送的礼品、礼金,做到廉洁从教。坚决杜绝学校利用寒暑假对学生进行收费性补课,或租借校舍给部分教师补课的行为。
三、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实行阳光作业。切实抓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春、秋季开学期间中小学收费情况的检查与日常检查结合起来,杜绝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强行搭车收费等项目。在学校基建、招生、收费、大宗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认真抓好校务公开工作,做到每开学前应如实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并及时公开学校的收支情况。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四、认真落实学校述职述廉、廉政承诺等制度,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加大信访核查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与评议。
五、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基因履职不到位,导致校内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其本人当年工作不得评优晋职。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教师本人各一份。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责任人:
二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为了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增进教育系统行风和廉政建设,全面进步教职工工作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延津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项规定》通知要求,特制定教师廉洁自律目标责任书,内容以下:
一、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师德师风良好形象,不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的言论。
二、工作日午间不饮酒,杜尽酒后上课。
三、不在公众场合吸烟。
四、规范考试制度,严格执行县局、中心校考试要求,不擅自增加学生测试次数及戏段
五、杜尽有偿家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六、不向学生倾销除教育系统规定之外的温习资料及谋取私利的任何物品。
七、不在工作时间用电脑打游戏、聊天、炒股等。
八、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九、不在工作时间打麻将、打扑克、下棋等,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十、严格服从学校分配,认真完成本身承当的教育教学任务。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本人必须承当相应责任。
学校负责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