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目标责任书(通用3篇)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堵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门卫人员应加强以下管理:
一、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校门,严禁非教学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二、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记的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或通知),门卫验证后方可放行且备档,否则如发生问题,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五、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带出的物品必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后方可放行。
六、门卫人员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防汛、上课期间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110、120、119等部门报告。
七、门卫人员非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外来车辆、人员入泊学校或占用教室。
九、门卫人员要做好校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做好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十、门卫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如因门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目标责任人和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个人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门卫(学校保安)是学校安全稳定的重中之重,因此,门卫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守岗位、警钟常鸣、常察细看、消除隐患。为进一步强化门卫安全工作意识,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门卫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与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我校创平安校园贡献力量。
二、责任要求: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在岗期间,不得饮酒。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有家长来接,方可出校。
4、门卫人员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门卫人员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无关人员不准进入门卫室;门卫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校门规定范围内不得张贴标语、宣传品及广告等,不得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及停放车辆。
5、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先通报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填写来客登记表,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门。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被访者无关的部门、办公室、实验室、仓库等。来访者携带物品进出校,应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
6、非本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区。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入校内,且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私人推销、收购废品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园。
7、凡运输或携带公物出校门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方可出校园。
8、加强课间、就餐时间及午间巡逻,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9、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技防设备,保证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维护学生乘坐公交专线的秩序。
10、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1、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安班长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12、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妥善解决。
13、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相关表格填写工作。(来客登记、设备维护、CK报警处置等)
14、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做好记录。
15、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年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得分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保安人员将考核结果上报保安公司供参考)。如发生安全事故,将视情节及后果予以处理,情节、后果严重者,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门卫各一份,若有人员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文化引领、科技护航、和谐致运”的方针,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确保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达到安全重担大家挑、个个岗位有指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室研究,各部门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控制指标
1、死亡及重伤(含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职工工伤死亡人数为零
5、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6、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
二、责任内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交运出租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坚决服从管理。
2、支持交运出租公司安委会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身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
3、安全文明生产,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做到日常工作中“五不”: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酒后上班,不盲目作业。
4、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消灭火险、盗险,对上级下达的整改通知,按要求如期完成。
5、杜绝违章行为,开好安全车,保障乘客的安全。
6、积极参加交运出租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检查考核办法
1、按照交运出租公司部门月度工作质量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档,作为月、年终表彰、奖罚的依据。
2、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对员工进行管理检查,结果存档作为评比奖罚的依据。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部门、员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X年1月1日起至X年12月31日。
部门主管(签字): 员工(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