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安全责任书的范本(精选8篇)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责任人,按照学校各项安全教育规定、措施,履行对学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责任。
2、各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晨会、班队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的班队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增强家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识,家校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
4、学生集会、大扫除、社会实践活动等,组织人要周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和预见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好防范工作,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进入相应的班级,帮助班主任维持秩序。
5、重视做好“学困生”的帮教工作,任课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驱赶学生。
6、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7、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8、学生上学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9、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气候恶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10、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并依法追究责任。
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9、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10、按时放学。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为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责任人。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首遇”而不负责任、采取回避态度的教师,定为师德不称职,年终考核定为不定等次;导致事态扩大、出现重大事故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 课 教 师(签字):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9、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10、按时放学。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为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责任人。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首遇”而不负责任、采取回避态度的教师,定为师德不称职,年终考核定为不定等次;导致事态扩大、出现重大事故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 课 教 师(签字):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3、任课教师上课要及时检查学生数,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妥善处理。
4、在实验课、活动课、体育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5、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6、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7、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8、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9、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10、按时放学。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为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责任人。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首遇”而不负责任、采取回避态度的教师,定为师德不称职,年终考核定为不定等次;导致事态扩大、出现重大事故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 课 教 师(签字):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个人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4、保安门卫人员负有护校责任,要坚守岗位,上课期间平时不准学生出大门,对来校的校外人员及车辆,要主动询问来校原因,并及时登记。学校因此,全校教职员工要同心同德,齐抓共管。要常抓落实,要常察细看,消除隐患。为有效保障校园安全,分工合作,责任到人,争创平安和谐校园,特定以下措施。
一、健全组织,落实职责。
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环节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要负责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保护的领导工作,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和保护等工作,在重视健全组织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制度的落实。要求各分管中层人员及班主任、各任课教师及后勤人员能各司其职,管好自己的面,管好自己的线,管好自己的点。学校安全由校长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具体执行人是直接责任者,根据过错行为的性质和错误责任的大小,承担过错责任。
二、履行职责,切实开展工作。
学校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负全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组织及有关人员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工作。
1、值班老师 要早到校、迟离校,经常在课间巡视各班情况,及时阻止学生可能发生的打架斗殴现象,及时解决学生间的争端。加强护校工作,尤其是夜间,除了照看校产外,要注意检查各场所,防止校外不良分子混入,杜绝侵害师生人身安全和偷盗公私财物事件的发生。对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及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
2、各班主任 要在每天的谈话和班会中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学生对象,运用表扬和批评相结合的方法,搞好本班安全教育活动。对本班的电器及线路要经常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3、政教要切实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不准带小刀来校,不准课间剧烈活动,不准打架,不准与校外闲散人员勾结,不准毁损公物,不准敲诈同学。加强警校挂钩,坚决打击侵犯人身安全和损坏财产的违法现象。
门卫管理员要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请假的学生须凭经班主任签字的书面请假批准单,方可放行离校。外来人员须做好登记后方可进校。对滞留校门口及学校周围的校外闲杂人员要密切注意,劝其离开,有重大问题及时告知校领导。
5、总务处要经常检查校舍安全、电器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要使用和保养同步进行,确保校舍安全牢靠。同时教育学生自觉爱护校产。
6、体育组要每周检查好运动器材的安全状况,从学生身心健康出发,上好课,安排好活动,要和学校德育活动、团队活动、班队活动相结合,丰富校园生活。要始终搞好“两操”,提高体育合格率。体育活动和课外活动时一定要向学生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7、学校内发生的偶发事件或者发现学生的危险行为,每个教师都有责任承担起阻止、汇报、救护的责任。不论何班学生、发现学生的危险、错误行为或有害于学校的人和事,首见老师都应迅速处置,马上汇报,召集人员解决,学校每位教师都不应推诿、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如果发生因没有尽职的事故,首见教师要追究责任。
8、任课教师负责本节课本班学生的教育教学、偶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特别要做好心理障碍生、学困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工作要特之以恒。课内发生的事件由任课教师自己处理,任课教师不便处理的,班主任协同处理。
以上条款,经相关人员签字后遵照执行,相应承担安全责任。本责任书责任时间为一年。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此后因工作需要而新调入的教师应于调入之日补签责任书,责任起始时间顺推。
X年XX月XX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伤害处理办法》,为了确保中学部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每位教师都有义务维护校园安全,都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必须上好课表中所排列的属于自己的课(包括早、晚自习、班会及活动课),因特殊原因(包括请假)需要调课者,必须报教导处审批,等批准备案后,调课才能生效。凡因未按时上课,缺课或调课后,被调者未履行职责,造成的学生违纪、违法或者伤害事件均由当事人负责。
任课教师都要确保上课学生的安全。“谁的课堂谁负责”,教师进入课堂首先清点学生人数,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凡因学生旷课没有及时汇报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学校要追究当事教师责任。
凡遇突发性事故(如火灾、地震等),上课教师为当事责任人,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如未妥善处理而造成不良后果,学校要追究当事教师责任。
2、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将学生限定在操场上、在自己的视力范围内活动,教育学生按老师规定的项目进行规范训练。物理、化学、生物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按实验操作规程做实验,告诉学生不按操作规程去做,容易出危险,如果不听劝告,取消做实验的资格。理、化、生教师原则上不允许让学生帮忙拿实验用品(尤其是化学药品),如果确实需要学生帮忙,要和学生一起拿。
3、每位教师都有询问、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教学区的权力。每位教师都有义务向学校治安领导小组反映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如能排除应当尽力排除。
4、教师同学生进行个别谈话,一般情况下不要锁门,对于女学生的教育要注意时间、地点、方式和方法,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5、对校园内出现的突发事故,第一见证人要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的领导。
6、教师办公室要保持洁净,物品摆放要整齐。
注意:(1)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办公室无人时要注意锁门,以防丢失物品。(2)注意节约用电。天气晴朗,室内光线好,请不要开灯。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要关闭饮水机电源。(3)办公室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7、严禁任课教师擅自将学生赶出教室。凡教学需要带学生外出实践,实习者,须提前报主管校长审批后,经核实确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当万一发生不安全事故时,承担组织者的教师要负主要责任。
8、教师要努力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特别是要对“问题学生”给予更多的关爱,加强沟通,注意引导,耐心说服,循循善诱,禁止简单急燥,野蛮粗暴的进行有辱学生人格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影响进行查处。要做到依法、有据、合情、入理,造成伤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9、负责晚自习的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上自习要认真核对人数,如有出入要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要关注学生的动态,确保上课的效率。下课后,督促学生尽快回宿舍。值班教师要在各楼道口值班护送学生下楼。确保学生安全上下楼梯。
10、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此责任书资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任课教师签字:
学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3、任课教师上课要及时检查学生数,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妥善处理。
4、在实验课、活动课、体育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5、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6、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7、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8、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