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安全责任书(通用3篇)
为了加强行风建设,树立教育形象,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特制定20xx年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各位教师必须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自身修养的首要内涵,作为人格提升的必修课,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二、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教风、学风、作风建设。积极参加中心校、村小定期组织的政治学校,并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学习时间,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体会和总结。
三、认真开展好“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向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群体学习活动,并开展专题讨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工的师德和业务水平。
四、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八不准”;同时,要严格执行省“双八条”有关规定。不得向学生推荐、代购教辅资料。
五、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教工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不隐瞒、不护短。出现教师性犯罪的,必须在事发当天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对违规违纪问题,要按情陈轻重、影响大小作出处理。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要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教师资格。对体罚学生、歧视学校,群众意见较大的教师要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严肃教育,并给予相应处罚。对纪律涣散、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教师,要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六、同事间建立正当人际关系,避免矛盾,团结协作。若因同事间关系不正,影响工作者,学校将随时调整其工作地点;影响较大者,学校将报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七、学校将师德师风表现以10%的比例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凡有悖教师职业道德或违规教师“八不准”者,实行一票否决,不评优、不评先,并与职称评聘和工资奖金挂钩。
八、按责任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落实,防止有损教师形象,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事件发生,确保学校稳定。
九、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及每位教师各执一份。
为了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使体艺馆各项活动顺利进行,明确安全工作责任,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 校园物业管理中心代表学校对体艺馆进行日常管理,主要负责体艺馆日常清洁卫生;馆内设备、各种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平时的防盗、防火工作;各部门使用体艺馆场地的协调工作。
第二条 体艺馆内大型活动(进馆人数300人及以上)主办单位须自行向校保卫处备案,并在活动举办前向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向学生讲明注意事项。
第三条 活动时间内体艺馆内发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由活动主持(主办)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各单位使用体艺馆时必须有专人在场(或由活动主办单位自行请保卫处协助)协调作好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四条 活动过程中需使用体艺馆设备及物品的,由活动现场负责教师到指定地点办理借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用设备所需的电池等低值易耗品由使用单位负责购买,在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损坏或设备遗失造成的损失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赔偿。
第五条 体艺馆内音控、灯控设备由后勤集团校园物业管理中心指定专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相关设备,以保证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 使用单位至少应提前2天将会议议程或演出节目单及各种伴奏带交到音控室管理人员处,并指定专人配合管理人员制作、播放演出伴奏带,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节目单及伴奏带所带来的后果由主办单位自行负责。
申明:我部门在使用体艺馆前已阅读此安全责任书,对以上条款无异议。
根据教育局指示规定,长春市朝阳学校为长春市篮协指定的训练基地,免费为长春市篮协提供训练场馆。训练时间为每周一、三、五、日晚5点--7点。管理方式完全由篮协具体参与人负责,在晚训期间的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完全由篮协具体负责,在此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卫生问题由篮协具体处理协调。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由于使用方允许家长进入,所以体育馆内禁止任何人在场馆内吸烟。使用方训练责任人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加强安全防范巡视。
二、认真履行体育馆的清场工作(训练后检查馆内有无烟蒂、有无人员停留),电源的切断、门窗的关锁工作是否到位。
三、严格履行禁明火的管理,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取暖器,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
四、妥善保管好室内所有消防设施、体育器材,不擅自拆除、不得擅自转借。
五、禁止在体育馆内乱堆乱放。
六、禁止在通道口摆放杂物。
七、严格履行环境卫生工作。
八、如使用方出现工作失职,管理不得力,造成失窃、火灾及其它责任事故的,由使用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