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个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的乘车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参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乘车安全责任书1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工作的顺利进行,防范乘车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现由我校(甲方)与________学生家长(乙方)签定乘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1、按我校规定时间、
上、下车地点:____________
早上:_______ ___接,
下午:______ ____送。
2、如有接送地点变更或新到同学的必须与学校及随车教师达成协议后,有安排的情况下带好第一次接送路线及站点。
3、如果没有按我校规定时间接送学生,请家长自行安排学生到校上课。
4、如果家长没有准时到乘车地点接送学生,校车将把学生带回学校,请家长来校接学生回家。
5、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按时间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6、如家长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而又不需要校车带回学校的,请家长直接找班主任和随车教师协商。
7、学生早晨候车期间和晚上放学下车回家途中,家长要加强监管,防止意外发生或去网吧、走同学、与不三不四的人接触玩耍等。
8、乘车期间不听随车教师的指挥违反规定的安全责任自负。
9、上下车不得拥挤,秩序、观看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下车。
10、乘车学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学校规定乘车,其责任自负。
11、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不退任何费用并处以本期不能乘车。
12、乘车同学候车期间必须排队、佩戴校卡、红领巾,否则,随车教师有权拒绝上车。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学期末。)
金华学校(甲方): 学生监护人(乙方):
安全主任: 学生家长:
乘车安全责任书2
度过了一个平安、愉快的暑假,我们带着对暑假生活的美好记忆、怀着对新学年的憧憬、对新学期的向往,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生活。本学期我校仍以学生安全为首要工作,安排两名教师全程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及在车上管理学生。结合我校乘车学生的实际,特制定《明德小学乘车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确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
1、如有接送站点变更必须到学校说明后方可变更,不允许今天乘车明天不乘车,要么一学期乘车或不乘车,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的必须和以下跟车老师联系同时给班主任请假。
2、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时间按时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3、如果学生迟于规定时间到达站点,请家长亲自带学生到校上课。
4、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请家长直接找跟车教师和班主任协商。
5、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到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消防安全责任书)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6、学生上、下车不得拥挤,按秩序上下、上车后系好安全带,文明乘车,确保安全。
7、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本学期不能再乘车。
附:跟车教师负责的站点:张英老师:___________(小冲、刘湖、郑王家、范湖、齐湾、砖厂、大桥1-3队、7队),肖老师:(姚山、闫坡、刘湖北、郑王家、大冲、大桥4-6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学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20__年9月1日
乘车安全责任书3
学生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确保接送学生途中的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接送孩子安全责任书:
一、要求学生遵守作息时间(上午6:35-6:55到校,下午16:45-16:55离校,学生按时到校,按时回家,不提前到校,不随意留宿他家,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长承担责任。
二、家长教育子女在道路上走路和骑车时要靠右边;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
三、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四、严禁家长驾驶车辆顺路接送别家孩子,如果出现此类现象,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该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五、家长在学到校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规定的区域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六、学生家长要按照学校上放学时间准时接送,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学生时间。
七、学生因为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及离校必须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及时联系。
责任人: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乘车安全责任书4
一、安全教育
公司交通安全学习和教育分三个层次开展并落实:
1、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培训内容对所有准驾人员进行考核,签订责任书的驾驶人应准时参加,因工作等原因不公司能参加的,由各部门负责安全的责任人及时补课,做到安全教育不漏员。
2、各部门内部一个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全员重视交通安全。
3、出车前各部门负责人对驾车人的情况应熟悉,作必要的出行前的纪律教育。
二、行车规范
1、驾驶人员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2、出车前要检查用车状况(制动、转向、灯光、刹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行车时做到“八不”:不闯红灯、不违章掉头、不闯禁行线、不酒后开车、不违章超车、不超速行驶、不超载、不乱停车。所有乘车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4、严禁把车辆交给未与公司签订责任书的人员驾驶。
5、未经单位领导安排,不得擅自动用车辆;若私自出车发生事故,肇事者应付一切责任,赔偿费和维修费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不良后果均有驾驶员本人负担。
三、节假日准驾人员行车规范
1、为确保“节假日”期间的供水安全稳定,为提高公司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各单位在“节假日”之前召开司机交通安全例会。
2、、“节假日”期间驾驶公司车辆人员必须是取得驾驶资格证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准驾人员。
3、各单位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车辆专车专用、专人专用。
四、车辆保养
1、出车后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2、驾驶员每天必须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随时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和安全部件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维修必须向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确定维修项目后到指定修车厂维修。
五、事故处理
1、如遇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瞒报、虚报者按责任书处罚规定处理。
2、驾驶人员行车中的交通事故属甲方责任,公司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不逃逸、不漏报,并报公司主管部门解决。
六、处罚
1、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负责。
2、行车中因甲方责任造成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试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程度,分别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①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个人承担5%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个人承担7%,个人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②交通安全责任与年终评比和个人奖金挂钩。凡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甲方责任的按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坏程度分别采取:
a:造成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扣罚部门主要负责人季度奖金,当事人年终奖金,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b:车辆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含),扣罚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季度奖金20%,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c:部门在一年中发生两次以上交通事故(甲方责任),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扣发当事人奖金,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d: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不得再驾驶公司车辆。
③正常行车,因路况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责任事故,公司免除其赔偿责任。
④公司发现酒后驾车人员,扣发本年度所有奖金,一律停止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并记行政大过一次。
七、其它
1、交通安全纳入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由办公室参评。
2、京燕公司所有驾驶人员必须签订责任书,未签订人员不许驾驶公司车辆。
3、责任书实行逐级签订,层层贯彻落实的原则。
4、公司车辆主管部门是公司安全保卫部。
主管领导(签字): 驾驶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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