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建设合作意向书(精选3篇)
意向投资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情况需求说明:
需求承包(租赁)10000亩以上连片的可种植土地及荒滩荒地,中间没有村 庄或农场,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需交通便利靠近城市,最佳。
意向投资类型:发展生态农业及畜牧养殖。
欲投资地区:新疆(乌苏克)
预投资总金额(RMB):700O万—1.5亿
意向投资期限: 50年—70年
投资方式:独资或合作
意向投资项目前景描述:
生态农业具有经济、高效、环保等功能。以立体的眼光和崭新的思维规划发展农业。建 成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生态农业提倡环保、生态、文化三大主题。当前 以自身发展壮大为主,近期以开荒开发种、养殖为主,远期以规范化、生物化、产业化 为主,倡导传统耕作模式古为今用并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的新兴农业,并进一步开发周边 土地走一条农耕与文化相结合连锁经营中国乡村开发模式的新路子。 意向总体目标:
坚持开发科学化、耕作市场化、产品规模化及品牌化的原则,通过连锁耕作模式推动其 它产业链的发展,经过三到五年的发展,把项目区建设成为集示范、科教
为一体的有特色、高收益的农业经济区,成为新疆知名、本地一流的文化生态休闲度假 旅游目的地。
意向开发模式:
采用滚动开发的模式,先开发市场份额大、开发成本低(现代生态农业)再开发利润空 间大(畜牧养殖业),一边发展一边建设一边壮大。
投资意向项目分析: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全国有80%的人口是农业人口随着现代工业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农业人口逐渐向城市发展。由于文化程度及其他的诸
多因素影响,数千年的农业耕作方法几乎同一模式。农作物种植粗放式的靠天吃饭模式,极大的影响农民耕种的积极性,这种单一的生产方式已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急需谋求新的发展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来促进经济发展。以求与市场经济和谐平衡的发展。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创新性的充分利用有关政策,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无公害、生物链养殖,以无公害、生态平衡的养、种植模式,摸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致富道路。
投资方基本信息:
投资机构名称:
投资机构资料:(详见附件)
投资机构性质:独资有限公司
投资人:
地址:
邮编:
甲方:____民政府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甲方为加快民族社会事业发展,决定在__资修建___并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乙方采取B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加快建设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投资建设意向。
一、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期限、投资方式
1.项目计划投资___万元左右。
2.建设期限__(自正式开工建设之日起)。
3.投资方式:采取BT模式建设,即由乙方全额投资建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甲方在对投资进行审计并作出结论后分期进行回购。
二、项目前期
4.甲方负责项目的立项、可研、环评等前置性工作。
5.乙方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含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准、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及其审定)
三、项目的组织实施
6.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开工前的所有建设环节行政许可手续的办理,并负责落实开工前的“五通一平”。
7.甲方负责施工建设过程中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及矛盾纠纷的协调工作,成立专门的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项目建设的总体指挥协调和调度,确保工程建设按节点完成。
8.甲方委托工程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
9.乙方组织工程的招投标,甲方相应机构参与监督。
四、回购资金的支付和担保
10.工程审计结论下达后,甲方分__进行回购资金的支付。第一期在审计结论下达后的_个月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_%;__后的十五日内支付_%比例的第二期资金;_个月后的十五日内支付__比例的第三期资金;__月后的十五日内支付剩余的__的第四期资金。
11.按年度分段计算乙方的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8%的标准计算。
12.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支付乙方回购资金,甲方同意将县城主城区范围内相应的商居土地按程序出让给乙方用于商居开发,土地出让款抵扣应支付乙方的回购资金。
13.乙方按程序参与该宗土地的招拍挂,如乙方摘牌获得土地使用权,高于招拍挂底价的溢价部分金额返回乙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14.如乙方未能摘牌,高于底价的溢价部份的80%返回乙方,同时土地出让价款优先支付乙方的回购资金。
五、其他约定
15.甲方在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按有关程序做好相应工作后,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投资建设合同书。
16.乙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时应向甲方交纳20__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开工时一次性退还1000万元,三个月后退还800万元,200万元在竣工时退还(不计息)。
17.签订本意向书时,乙方应垫资项目前期经费200万元(结算时由甲方返还,不计息)。
18.未尽事宜在正式合同文本中完善。
19.本意向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民政府乙方: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年_月_日
甲方:宿松县二郎镇人民政府
乙方:宿松县比亚齐制衣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二郎镇投资建设服装生产工厂项目一事,(拟投资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订立本意向书
(一)拟建项目名称:宿松县比亚齐制衣有限公司项目
(二)项目地址:宿松县二郎镇(地方公路局二郎道班住址及后面延伸部分)
(三)项目占地:甲方同意乙方在二郎镇投资建设服装产业项目,项目总占地30亩,分二期建设,第一期约12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第二期为18亩。
(四)土地价格: 15万元/亩(报批费用及其他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第一期12亩(二郎道班后面),经双方协商甲方确保乙方以合法形式取得该宗地使用权属证(商业用地)。
(五)出让土地达到的条件
1、甲方保证该宗地满足乙方项目(一期)建设需求,达到"七通一平"条件,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将通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处。
2、土地挂拍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甲方拆借,利息由乙方承担。(时间定一个月)
(六)项目建设期限
1、本项目第一期自甲乙双方在项目手续办理完毕后,在1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限1年。第二期建设用地,甲方须于20xx年前作出安排。
2、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5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10万元。
(七)对项目的优惠支持:按中共宿松县委松发[20xx]1号兑现给乙方。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确保乙方项目土地手续及权属证以合法形式在3个月内取得。
2、乙方须在二郎镇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独立纳税,在本镇内发生的所有经营事项均纳入到所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中并确保在经营期限内,年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3、乙方应保证项目合理规划,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效益。
4、乙方须按照协议约定的动工期限开工建设,若乙方逾期半年未开工建设或未经批准中止开工建设连续满一年的,须向甲方缴付土地闲置费;乙方无正当理由在正式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未开工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乙方在动工新建时如遇土地纠纷引起停工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并由甲方出面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九)本意向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成立,正式协议在甲方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后另行签订。
本意向书所载项目投资及其相关事项,系本公司与相关地方政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有正式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待项目条件成熟时,双方将协商拟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订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X年XX月XX日